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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新药退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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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新药退审原因退审原因 化药 1、我公司品种为化药5类,水针改冻干;理由大概是这样: (1)目前该品种水针能满足市场需求, (2)水针改粉针,要重新溶解增加二次污染 (3),其中用到吐温国内没有注射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2、我们有个品种都上报一年多了还在制定审评标准呢,有一个品种是水针改输液被退审了理由是水针采用静脉推注,输液不合适,而且从稳定性数据看输液稳定性也不如水针好.故退审. 3、我单位一品种被退审,我们是从便于临床分剂量去设定的规格,虽然便于临床使用,但因为小于一次使用量,所以也被枪毙了 4、我们有个品种准备上报临床(粉针3类)...
200903新药退审原因
退审原因 化药 1、我公司品种为化药5类,水针改冻干;理由大概是这样: (1)目前该品种水针能满足市场需求, (2)水针改粉针,要重新溶解增加二次污染 (3),其中用到吐温国内没有注射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2、我们有个品种都上报一年多了还在制定审评标准呢,有一个品种是水针改输液被退审了理由是水针采用静脉推注,输液不合适,而且从稳定性数据看输液稳定性也不如水针好.故退审. 3、我单位一品种被退审,我们是从便于临床分剂量去设定的规格,虽然便于临床使用,但因为小于一次使用量,所以也被枪毙了 4、我们有个品种准备上报临床(粉针3类),由于没有好的增溶剂,所以选用了吐温80(国外用的也是吐温),动物溶血实验没发现异常,不知道这样的品种批临床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是仅用于肌注也许还有机会,静脉、椎管等几乎没机会。现在德国有一种新增溶剂,好象叫HS15的,安全性比吐温80好多了,进口商说已经提出注册申请了。 不会批的啦,国内的土温级别都不高哈,用于注射剂有风险! 也不一定,关键是你们的吐温必须精制并制剂更高标准的内控标准 5、我们有一个品种,申报了四个规格:0.5g\1.0g\1.5g\2.0g,结果0.5g和1.5g末批,原因是这二个规格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关于加强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管理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4]91),不予批准. 我们05年申报的化药6类,仿制,注射剂,一个品种四个规格,批下来3个,有一个被否了。获得批准的3个规格是我公司需要的,被否的那个是顺便上报的,因此也就没有申请复审。 理由:经审查,本规格的设计不符合SFDA《关于加强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管理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4]91号)对规格的要求,不予批准注册。 6、一西药仿制,因为要补临床,我们没有补,过时退审。 7、有一个2类的注射液;5ml 国家局说灭菌条件(100度45分钟)不合要求。 8、一个品种报了3种规格,临床批件下来批了2个,为小水针和冻干品,不批准的为100ml注射液,理由是:大容量注射剂,采用过滤除菌及无菌生产工艺,尚无资料证明其无菌保证水平可达到10E-6,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9、我们一个水针改冻干的被退,理由比较搞笑:工艺可能侵犯别人专利,其实这只是最普通的冻干工艺.但由于我们当时申报报少做了对专利检索报告中所检索到的专利一一说明.以前专利问题对于国家局是个形式,对比两次法规的修改就可以看出一些细微的改变。但国家局不应该拿专利问题作为退审理由,在产品未上市销售前即使该品种有专利也并不构成侵权,即使产生了专利纠纷也是先找专利局,再找法院,最后才会轮到药监局。 10、我公司2005年补充申报了两个注射剂品种,变更内包材的(玻璃瓶变为塑料瓶),现在的审评状态是不批准,我估计是灭菌F0值过低的影响(F0为2.0多)。 11、一水针,增规格,退审原因:100度30分钟不能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改变上市产品的剂型(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互换),无菌保证水平不能降低。所以说 小水针改冻干粉针=找毙. 12、我公司一品种,报增加规格,不批准的原因是: (1)根据已上市说明书的用法用量,本品规格低于单次最小用量,不利于临床方便用药。规格设计不符合SFDA《关于加强药品规格盒包装规格的管理规定》的要求。 (2)本品采用的灭菌条件,尚无资料证明其无菌保证水平达到10E-6,不符合要求。 13、我们公司某个产品的退审意见:本品是在普通注射剂基础上开发的创新脂质体制剂,新制剂可能引起体内药代行为的较大改变,毒性靶器官和疗效均可能出现改变,但本品仅进行了一般的制剂安全性试验,未提供充分的本品与普通注射剂毒性和疗效对比研究资料,目前尚难评价本品开发的风险效益。 14、我们有一个品种,因为没有按照原西药申请,而按照中药申请,被退回了,尽管我们全套技术按照 西药研究的,无情呀! 15、我们是5类退审,原因是药理实验做得不好 16、有一个仿制药退审的。1.中间控制太少。2.关键溶剂使用量不明确 17、我公司一多肽品种是今年退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安全性问题:TFA盐类药物国内没有生产上市,安全性有隐患;水针反复使用没有证明无菌性问题,安全性有隐患;一个是质量可控性问题:多肽合成、质量研究等工作没有做全,而且在答辩会上没有说清楚 18、我们有个品种被枪毙,理由是:国外的一些类似产品有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报道,有些产品已在某些国家撤市。 19、我公司有两个六类化药粉针剂被退审,理由是报批资料雷同,主要指液相图谱一图多用。 20、最新退审理由:资料与其他家申报资料雷同,存在真实性问题。可是申报资料都是研究所做的,说只卖给我们一家的。 21、我公司一品种临床结束了,申报生产被退审了,说是立题不充分.当初为何不直接枪毙呢?害企业白花时间\财力. 22、我公司一品种,分子量测定原来委托检验的,结果超出限度范围,也不知道,就报上去了,结果药审中心发补通知,要求找出结果偏大的原因,并生产出三批合格样品。发补时采用自家仪器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按审评中心要求,重新生产三批样品,检验人仍符合要求。发补后现在拿到了退审件,理由是两种分析方法结果应该一致,而资料中体现的结果相差较大,第二次提供的方法依据不足。 23、我公司有个葡萄糖的产品,被退审的原因是:根据目前提供的稳定性数据所显示的变化趋势,初步判断本品的稳定性不如已上市产品,……;另外该产品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材料还没取得注册证。 24、我们退审的理由: (1)是个补充申请,退审理由:申报资料未提供新旧处方产品的质量对比研究及稳定性对比研究资料,不足以支持本品辅料的变更。 (2)经对本申请资料进行比对,发现本申请药学方面资料存在真实性问题。 (3)采用的灭菌条件为“105度30分钟”,尚无资料证明其无菌保证水平可达到10E-6,不符合要求。 25、我公司仿制的一个品种,化药滴眼剂,原品种中加有薄荷,故有特殊气味,我们没有加薄荷,所以没有特殊气味就被退回了。 26、我单位有1品种,4类转6类,被退回。理由是:已有临床批件。 27、我还遇见一个理由,化药6类,有关物质中薄层色谱图不清楚,不能判定药品安全性 28、我们做进口注册的,代表处的名字更换后解释不到位,也被退审的。 29、企业有几个品种都已经拿到批件了,而且都投产了,可这次核查,核查原始纪录等非常细的资料,哎,全撤销批号了。 30、我们公司好几个品种退审理由: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不予受理 31、尼可莫尔退审:临床上有更好的品种 32、左旋卡尼丁输液被退:立题依据欠妥 33、我们有一个品种,是原料+制剂一起申报的.由于原料的水分不合格(省药检所出了不合格的报告.).一起被退。 34、写一个品种退审情况,是3类,具体品种不说了,原因如下:非原话,写了个意思。 (1)国外批准的是注射液,没有冻干上市。 (2)资料显示,冻干稳定性没有明显比注射液优。 (3)原料药稳定,适合高温下灭菌,注射液灭菌生产工艺条件冻干可靠。 (4)你公司已经批准了注射液。 35、我一个糖尿病的新药,退审是要补2型糖尿病动物模型,要用转基因动物,狂贵 中药 1、中药软胶囊:含生药粉,改剂型后服用重量或体积比改剂型前增大等 2、中药分散片:含生药,不宜制成分散片。 3、口服片改口含片:认为改变给药途径,需进行临床。 4、我们退审的品种: (1)***沙星注射液,退审理由:临床试验设计不合理,临床试验不规范; (2)产复欣片,是颗粒剂改片剂,退审理由:孕妇适宜服用颗粒剂,而不适宜服用大量片剂(6片),产品选题不当,予以退审。 (3)还有一个是中药片剂改颗粒剂,也说改的不当(含生药),退审了。 5、我单位 (1)一8类品种被退审,原因是新剂型规格与原剂型不同,其实投料是一样的,只是改剂以后加了辅料,为了压片成型。 (2)还有一品种因为里面含的毒性成分按2005年版药典超标。想想也有点道理,虽然,这品种是一个应用几十年的老品种,但为了用药安全,国家予以退审也是可以理解的 6、我们公司目前退了一个,处方含罂粟壳 除少量贵细药材外(例如:人参、冬虫夏草等),剂改的品种--软胶囊、分散片、滴丸、泡腾片等速效剂型凡含有生药粉或大量的贵细药材生药粉,全部退审。理由是剂型不合理(2005年CDE内部的会议记要)。 7、我公司的一个品种退审原因:2004年的一个没有处方量的品种,那时候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给报的,省里也受理了,而且也是有类似情况的品种拿了批件的.可2005年时就明示不可以操作了,所以我们的品种就被退审了. 是说没有制成量吧?如果是的话就分情况的,如散剂等没有辅料加入的,可以从投入量和规格推出,如片剂、颗粒剂等需加辅料的,因辅料量及辅料名称未定,常从一般的提取收率结合规格、用量等来推算的。至于真无处方量的,应该属于保密处方量吧,这种应该不能仿制的。 我们公司也有些品种被退了,分散片全退了,有生粉的软胶囊也退了,还就是制法没有处方量的退了,也有批了再核查后撤销批号的 我们一个品种退审了,原因是:没有处方量.实际上:我们的仿制的品种,原标准中没处方量 ,但是在制法项目有明确的处方量。 8、中药处方里有提取物的,如果提取物提取工艺不明确,就会退审。如“愈伤灵胶囊”里的“落新妇提取物”。根本就找不到落新妇提取物提取工艺。 9、骨刺消痛片补充申请增加薄膜衣片,因为同品种中药保护被退审。 10、我们有两个品种退审,1含有婴粟壳,2反补超过时限(发补要求做临床) 11、我公司有一品种退审,是因为涉及了国家秘密技术。 12、我们也有一个品种,原料药中含有牛源性成份,CDE要求提供相关的制控程序和公认的检验,原料厂无法提供,就退审了。 我们申报进口的空心胶囊,起始原料明胶为牛提取物,虽然来自非疫区国家,但因不能证明可以完全杜绝疯牛病感染而退审。 13、有一个胶囊5类,原处方400mg/片;我们是200mg/粒;被退了 14、最近好几家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被退审了。应该是同品种太多,且大多没技术含量。大部份厂家都是买中间体直接填充的吧。 15、我们是颗粒改泡腾颗粒。退审理由是泡腾颗粒不是独立的剂型。 ~~呵呵,泡腾片是,泡腾颗粒就不是。 16、我们有一品种生物等效实验已经做完,报产时被退审,理由是试验设计不合理,立题不充分;是个结肠定位片,只做了血药浓度检测。 17、终于接到了。安全性不够,不同规格应分开申报,退审。感觉国家现在对规格控制的特别严格,有一点与说明书不符或与原上市的规格不符很容易退审。安全性就不太明白了,要求的刺激性等实验都作了,其他的是文献,还没弄清是那些安全性, 18、企业将一个片剂改为胶囊,原规格是20mg,每次3片,改成胶囊为20mg,每次3粒。结果不批临床,理由是:“规格低于常规单次用药剂量,规格缺乏依据”,申请了复审也等于零。但如果当初将规格改为60mg,每次1粒,更不符合“规格设定一般应与已上市原剂型规格一致”的要求,肯定还是不批。 19、我们存在的问题:1国家新药注册数据检索光盘问题.(暂未发)。2处方无制成总量问题 20、我们有一个中药仿制药,被枪毙,理由是原仿制药标准及工艺不明确。 21、我们有五个中药9类产品,该品种都为中国药典2005版标准,近期陆续收到通知件。开始在国家局网站看批件号为L,心中还窃喜可以对老板有个交待了,谁知拿到后一看:本品申请仿制,按照《中药质量标准不明确的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和《中药工艺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审评,原标准不明确,难以保证本品与被仿品种的一致性。不予批准。老天爷!我可按药典标准进行研究的呀???? 其他类似退审情况 1、我们没有遇到退审,但发补通知上要求我们做与原品种的质量对比试验,并提供原品种的批文号、批号、生产企业等。但我们一直都没有找到原品种,打电话、甚至去人到原品种生产企业了解,是该品种已有N年没有生产了,所以一直没能补。 2、我们有一个注射剂被发补,要我们报注射级别的原料,晕死,国内目前还没有此品种的注射级别原料,问题是原料非我公司自产,药审老师的意见是通过这个途径使一些企业自动撤审。 3、我们有一个中药口服液改颗粒剂,发补意见是工艺有质的改变,建议做临床,跟退审一样 4、昨天,我公司收到CDE好几个CDE邮寄“关于提请国家局“24号令”要求再次修订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通知”(这几个品种2006年4月已在国家局审批,2007年8月又退回药品审评中心审评的品种) 通知主要要求:请贵单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局24号令)有关要求,对说明书重新予以核对并进行相关修订。 5、我们有个品种报生产,在国家局挂“在审批”停滞一年多,现在又显示“在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上周三致电药品审评中心想咨询情况,告曰:此种情况属局退件,现在有许多药监局网站重新显示为“在药品审评中心审评”的品种,是已有处置意见,实际的呈批资料并未来得及转回中心;建议关注CDE网站,若CDE网站能检索到所查询品种,方能通过电话咨询查实局退件原因。只能等着啦! 还有一种可能是原修订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资料,因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不符合24号令,退回CDE重新修订,据说此类品种还不少。 29 楼说的非常正确,等CDE网站能检索到所查询品种时,再咨询品种所在的管协部,有些是政策性的,不一定会到具体的审评科室。我们碰到过,最后问题由审评中心的管协部自己就解决了,很快就又回药监局审批了 “关于加强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一年多来,药品注册工作进展良好,我国新药研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陆续上市,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但近来,增加药品规格和药品包装规格的补充申请大量增多。我局对这一现象高度重视,始终关注其发展动态并分析原因。在审评中发现,有一部分增加药品规格和药品包装规格的申请是有临床依据的,但也有一部分增加规格的申请是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甚至有一些企业申请增加规格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增加一个有别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规格,以在药品招标和定价时,能够中标或者单独定价和议价,并非从临床合理用药的角度考虑。我局药审中心于2004年1月专门针对在增加药品规格的申请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了专家讨论会,进一步明确了增加药品规格的技术审评要求,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其网站上公告,指导药品生产企业申报药品规格。   为防止不合理的药品规格给临床用药带来混乱,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规范药品规格,对于缺乏充分依据的申请,不予批准。到目前为止,已有175个增加规格的申请未获得批准,22个申请予以退回。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我局对增加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的补充申请进一步提出以下要求: 一、由于药品的规格及用法用量是依据上市前临床试验确定的,因此,申请增加的规格一般应当与同品种上市规格一致。 二、申请增加的药品规格与同品种上市规格不一致的,必须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原则,必须经过充分的论证,以免给临床合理用药造成混乱。 三、申请增加的药品规格不得改变原用法用量或者适用人群。 四、申请增加的药品规格应当根,据药品用法用量合理确定,一般不得小于单次最小用量,也不得大于单次最大用量。 五、除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外,大输液一般不受理50ml、lOOml、250ml、500ml以外的其他规格,水针一般不受理1m1、2ml、5ml、lOml、20ml以外的其他规格。 六、药品包装规格应当经济、方便。有使用疗程的药品,其包装规格一般应当根据该药品使用疗程确定。 七、符合上述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方可提出增加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的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单(试行)》的规定受理或者审批。 八、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受理的增加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的补充申请,我局将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批。 特此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2005年退审品种及其退审原因分析 (一)、规格设计不符合要求 1.规格低于临床单次用量 2.规格高于临床最大剂量或浓度.. 3.主药含量大于单次肌肉注射的给药剂量且小于单次静脉滴注的给药剂量 4.规格不在用药范围内 5.规格为非常规装量体积 6.申报规格依据体重可派生出无数规格 7.现有规格已满足临床需求 8.申报规格不是最低规格的整数倍 9.与已上市规格含量接近而无实际临床意义 10.规格的设计不符合有关通知要求 11.其它 (二)、未在规定时限补来资料 (三)、申请人主动撤回注册申请 (四)、处于保护期 1.新药保护期 2.新药监测期 3.临床公告品种 4.行政保护期 5.中药保护期 6.国家秘密技术项目 (五)、剂型设计不合理 1.与上市剂型不一致且立题依据不充分 2.患者顺应性差 3.操作过程复杂 4.剂型存在安全隐患 5.其它 (六)、检定不合格 (七)、不同意变更有效期 1.稳定性试验不完善 2.质量标准不完善 3.稳定性资料和质量标准均不完善 (八)、不同意修改说明书 (九)、立题依据不充分 (十)、原料药不符合要求 1.生产所用原料药为已有批准文号的原料药 2.原料药来源于疫区 3.其它 (十一)、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十二)、工艺不合理 (十三)、盐类药物酸根不合理 (十四)、存在临床安全用药隐患 (十五)、生物等效性试验出现不等效现象 (十六)、不同意申报的适应症 (十七)、辅料设计不合理 (十八)、不同意变更商品名 (十九)、不同意修改注册标准 (二十)、不同意减免临床 (二十一)、临床使用缺乏依据 (二十二)、申报资料不齐全 (二十三)、其它 网友分析原因: 1、上报不良反应较多,临床毒副作用大的品种得退回。(不管仿制或是改剂型) 2、生产工艺不稳定的,存在问题的得退回。 3、没有明确处方或制成总量的品种,仿制或改剂型要被退审 4、水针改冻干目前报批绝对是枪杀重点,不会有及格的,因为整顿的就是这个啊,这类剂型的最好不要在报批了,省得浪费金钱和时间啊 5、冻干改水针、大输液,小针改大输液更是卡嚓重点。中药分散片也基本没活路。 6、国家局对申报的立题目的和依据方面越来越重视了,在最近几期CDE中也可体会到这一点。明确要求在申报资料中详细描述立题目的和依据(有相关的指导原则),在审评审批时也会重点考虑申报的可行性。因此,我们在立题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从审评审批的角度出发,对申报品种作全面的衡量,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7、无论是再注册还是补充申请,申请表的项目内容一定要与原申请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8、疗效不突出、确切,退审 9、现有注射剂已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拟开发粉针剂尚需要使用其他溶剂溶解,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0、已批上市注射液尚未发现安全和质量问题。与注射液相比,粉针剂在无菌方面并无优势,且增加了工艺成本。 11、改注射液为粉针剂的处方工艺中均需要吐温—80作助溶剂,但我国并无供注射用途径的辅料上市,目前一般靠内控标准控制其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注射剂剂型选择的原则 1、如果主药在水溶液中稳定性较好,同时又可以耐受湿热灭菌,则使用于开发成小容量注射剂或大容量注射剂;其采用的灭菌方式的无菌保证值应在6以上(终端灭菌) 2、如果主药在水溶液中稳定,但不能耐受湿热灭菌,则不宜开发成大容量注射剂,可以开发成小容量注射剂;采用无菌生产工艺,其无菌保证值通常不超过3 3、如果主药在水溶液中不稳定,则不宜开发成小容量注射剂和大容量注射剂,可以开发成粉针剂;其无菌保证值通常不超过3 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粉针剂 开发注射剂不但要遵循上述原则,还要考虑制剂的无菌保证水平。换句话说:如果确定注射途径,应优先选择无菌,保证水平高的剂型。 如果某主药可以制成无菌保证水平高的剂型,而选择无菌保证水平低的剂型,则应视为剂型选择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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