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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1

2014-03-24 50页 ppt 428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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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1null第二章 增值税第二章 增值税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产生: 1、增值税的概念1917年美国耶鲁大学亚当斯(T.Adams)首先提出营业毛利税的概念,营业毛利就是销货额减进货额,与增值税的概念接近。 2、1921年,在政府担任政府顾问德国商人西蒙斯(C.F.V.Siemens)博士正式提出增值税的名称,并详细阐述它的内容。 3、1956年增值税的实践活动从法国开始 null法国的流转税的实施的历程: 1、全额流转税阶段: 从产制---加工—批发---销售各个环节按流通的次数,按其销售的全额征税。 弊端(1...
增值税1
null第二章 增值税第二章 增值税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产生: 1、增值税的概念1917年美国耶鲁大学亚当斯(T.Adams)首先提出营业毛利税的概念,营业毛利就是销货额减进货额,与增值税的概念接近。 2、1921年,在政府担任政府顾问德国商人西蒙斯(C.F.V.Siemens)博士正式提出增值税的名称,并详细阐述它的内容。 3、1956年增值税的实践活动从法国开始 null法国的流转税的实施的历程: 1、全额流转税阶段: 从产制---加工—批发---销售各个环节按流通的次数,按其销售的全额征税。 弊端(1)商品从生产到销售经历的环节越多,商品的税负就越重 如某商品10—20—30,假设税率10% (2)中间环节重复征税 思考:纳税人在实行全额流转税时,如何避税?null答案:企业生产产品到销售时尽可能的减少中间环节。各个企业实行纵向联合的形式。 2、探索和改革阶段: (1)从税负公平角度:针对纵向联合和未进行纵向联合的单独的企业税负的不公平性。采用无论是否纵向联合与否,凡是中间产品的转移都征税。 (2)中间产品一律免税,只是对最终产品征税。 主要的问题应该是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1954—1955年在以上改革的基础上,该全额征税为增值额征税。即对厂商购入产品中所包含的前阶段的税收抵扣。 null二、增值税的性质与类型: (一)增值税的性质(增值额) 1)单位增值额。从某一生产经营单位看,增值额是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扣除为生产经营而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价款后的余款。 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 例如:销售额5000,购进价3000 2)货物增值额。从某一货物看,增值额是该货物在生产和流通全过程各个环节上追加的价值之和,其总额就是该货物的最终销售额。 nullnull3)法定增值额 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增值税中规定的增值额。 例、某企业期货物销售额为160万元,从外单位购入的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价款88万元,购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款24万元,当期计提折旧费4万元,则当期增值额?表2-2 某企业报告期增值额对比表 单位:万元null(二)增值税的基本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不作任何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税: 对外购固定资产允许扣除当期计提的折旧费 3、消费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允许当期一次性扣除全部价款 。 这种增值额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null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那么在计税时我们怎么征税? 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税率 方法一 加法:就是将在生产过程中所有增值的项目加总起来。 如: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人工费1000、其他增值项目2000、利润3000 1000+2000+3000=6000 方法二 减法:最终产品的价值,减去非增值项目的价值。售价10000元、外购的价值4000.增值额,10000-4000=6000 null(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间接减法 1 直接法:有两种计算基本方法 (1) 加法 就是将所有的增值项目全加起来。确定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税率 应纳税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税率 (2)减法 应纳税额=(销售全额-非增值项目金额)×税率 null2、间接法 加法:应纳税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税率 =工资×税率+利息×税率+租金×税率+利润×税率+其他增值项目×税率 减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null增值税税率 17% 应纳增值税额=6000×17% 应纳增值税额=(10000-4000)×17% =10000 ×17% -4000 ×17% 销项税(销售) 进项税(购进) =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法,就是销项税抵扣进项税 在增值税的实际应用中各国普遍采用,抵扣法。 为什么采用抵扣法? nullnull三、增值税的原理和特殊作用: (一)增值税的原理:商品的最终销售收入额等于商品在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对商品最终销售额征税等于对商品在各个生产环节的增值额征税。 (1)商品最终的销售额一致时,商品的最终税负是相同的 (2)销售额一致时,中间流通环节的多少不会影响商品的税负。null(二)增值税的特殊作用 有利于避免重叠征税 有利于消除逃税 有利于实施出口退税 四、我国增值税的特点: 1、消费型的增值税 2、有限的全面型增值税 3、专用发票扣税制度 4、价内税与价外税并存: 5、两档税率 6、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null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1)销售货物征税:销售的形式:生产销售、批发销售、零售销售 原料、半成品、产品销售。null(2)货物:有形的动产、电力、热力、气体。 (4)进口货物。 例:根据现行税制,下列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1、汽车租赁2、桥梁修理3房屋装潢4、委托加工白酒null(二)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兼营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80天)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经营者 null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或股东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例:下列属于视同销售的是: 1、将自己生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 2、自产货物用于委托加工 3、购买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4、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2、混和销售行为 (1)混和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并且二者是从属关系,密不可分。 (2)处理的方法:null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或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看主业,如果主业是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一并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其他行业一并交营业税。 特例交通运输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null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1)兼营: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2)处理的方法: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的税务部门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NOTE:当纳税人发生征税范围内的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增值税。null二、纳税义务人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单位:包括一切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null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为了管理的需要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加以管理。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原则:会计核算健全 ®量化具体标准为: 生产性企业,或以生产性业务为主,兼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null(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原则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 ®具体包括: ®年应税销售额低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满足以上任何一条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null(二)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区别: ®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制度计算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即使确需开具专用发票,也只能申请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代开。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null特殊规定: 1、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null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B.动力设备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 null第三节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的特点: 设税率10% ,设税率10%售价1000 购入价900,应纳税额是10元,那么税率是10÷1000=1%对否 ? 税率应该是 税率=(本阶段应纳税额+以前阶段已纳税)÷销售额 不是某一环节税率的体现 税率体现在整体的税负上,反映消费者对其所购买商品的税负。null二、税率:两档 (1)基本税率:17%适用一般货物 (2)低税率:13% 适用范围: 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热水、居民用煤炭制品。(水、气、煤); 图书、报纸、杂志;(销售渠道?)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机不包括农机的零配件)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null(1)(初级)农产品。 种植、养殖、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null有关农产品税率的问题: 农业生产者销售免税,销售后的情况有所不同 (1)未加工经营者再出售。13% (2)初加工(挑选整理)13% (3)深加工有工业加工过程的痕迹。17% 果农销售给批发商水果 批发商销售给果汁生产商水果 果汁生产商生产果汁对外销售null例:下列项目中13%税率: 1、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2、苗圃销售花卉 3、食品厂加工速冻饺子 深加工 17% 4、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13% 17% 免税 17% 13% null三、征税率:3%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法纳税 反映了征收率是应纳税额与应税销售额的比率,它反映的是本环节的实际税负。 征收率不是税率,它只是一种临时计税措施。 3%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null四、零税率 增值税的零税率是指对出口商品全额退税,使其整体税负为零。null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的方法:购进抵扣法 应纳增值税=当期的销项税-当期的进项税 销项税=销售额×税率-当期销项税。 销项税=计税销售额×税率-当期销项税。 null(二)计税销售额: 1、销售额的规定: ①一般规定:当期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即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null价外费用:指随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在价格以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一切费用 。 凡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null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商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1)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2)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的。 null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null③计税销售额是不含税价格。 价外费用一般都是含税价格。 含税价与不含税价格的换算=含税价÷(1+税率) 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 (二)特殊销售形式的销售额的确定: (1)打折销售的情况:分三种不同的类型 ①折扣销售。由于销售数量较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凡将折扣额在同一发票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税。否则,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null折扣销售是一种价格折扣。注意与实物折扣区别。实物折扣是卖了100件,又送了2件。 ②销售折扣。为了及时收回价款给予销售方的价格折扣。如2/10 1/10 n/10.会计上称为现金折扣。处理: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③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之后,由于质量、规格或其他原因等引起对方不满。为了保证销售的正常完成,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的价格折扣。处理:允许从销售额中减除。null例: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标价20元,批发1000件,给予对方7折优惠,同时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发票上。同时为了及时回笼资金给予对方2/10现金折扣政策。对方在十天内付款。试计算计税销售额。 :①折扣形式②批发价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③税率 1000×20÷(1+13%)×0.7×13%=1610.6null(2)以旧换新。旧货折价购买新货。 处理:以全额计税 (3)还本销售 处理方法: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处理的方法: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各自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各自核算购进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某卷烟厂销售200箱卷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80万元,又以20箱卷烟换取建设厂房所需的钢材10吨。试计算销项税 正常销售:680×17%=115.6 换出货物:680÷200×20×17%=11.56null三、包装物押金: 有两类一类是租金,部分时期的使用权的收费--如何处理:作为价外费用。 其二是押金,特点是最终要返还,所以需要单独的核算 ①一般规定: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1年)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特殊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null特别说明:租金和包装物押金计税时其金额为含税价,税率选择适用销售产品的税率。 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售价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的押金3400元,租金1700元。该企业要求其20天偿还包装物,该企业逾期未偿还押金,该企业将押金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试计算该企业的销项税。 100000×17%+1700÷(1+17%)×17%+3400÷(1+17%)×17%=17510null例:某酒厂销售一批白酒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 分析:普通发票的含税性。押金是含税收入。 销项税=93600÷(1+17%)×17%=13890元 null四、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分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如果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以前抵扣过,则按照适用的税率征收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以前从未抵扣,则按照简易法4%减半征收 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则按照适用的税率征收 2、小规模纳税人 null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按照2%征收 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则按照3%征收 五、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法4%征税率减半征收 注意都是简易法:即售价是含税价,因此计算应交增值税是换算成不含税价 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以9200元将盘盈的账外设备出售,已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9000元,于2007年购入。 9200÷(1+4%)×4%= null四、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不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null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null成本利润率,一般货物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10%,但是征收消费税的货物按照消费税种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月生产一批新产品,发给本企业职工450件作为福利。已知该产品无同类产品的售价、成本为380元每件。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71000元。试计算销项税 (1)非应税消费品 450×3800×(1+10%)×17%= (2)应税消费品,成本利润率为8%,消费税税率8% 组成计税价格=450×380 × (1+8%)÷(1- 8% )= null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问题: (1)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转化 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税率) (2)在实务中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如何判定: ①看发票:专用发票的价款必然是不含税价,普通发票的价款必然是含税价 ②看销售所在的行业:零售业,销售价是含税价 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或批发价一般是不含税价格 ③凭借经验和职业判断 null例: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税务检查时发现,11月份隐瞒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被罚少交增值税2倍的罚款。问:罚款应该是多少? 30÷1.17×17%=3.59万元nullnull五、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如果购进的货物不是用于销售的项目,进项如何处理? (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1、以票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口时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扣:从账面计算也称为无票抵扣 null(1)购入的免税农产品的抵扣: 1、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允许按买价×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支付的价款。收购凭证 买价×13%扣除率 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未经过流通的环节。 null2、扣除率和低税率 低税率是经营农产品的单位按照13%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扣除率是购入时对方未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按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即买价中13%部分是进项税,87%的是成本。 例: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从某农场购入免税玉米价款是65830元,从供销社购入玉米专用发票的价款是30万元。试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null从农场购买的玉米抵扣进项税=65830×13%=8557.9元 从供销社购入玉米以票抵扣。 进项税=300000×13%=39000 8557.9元 ,39000一个是税款还需支付,一个是不需再支付 各自的成本? (2)运费的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销售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运费结算单据所列金额×7%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null 掌握几个要点: ①什么情况可以抵扣:只是卖货和买货的运费 ②计算抵扣的基数和方法: 基数=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一起支付的杂费。) 可以抵扣进项税=运费×7% null例:某企业外购材料一批取得外购单位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进项税17000元,另外支付运杂费800元,其中运费600元、保险费120元,建设基金80元。试计算可抵扣运费的进项税。 加法(600+80)×7%=47.6 减法(800-120)×7%=47.6 ③前提条件:必须是支付给运输企业,取得对方的运输发票。 抵扣时间的限制:开票之日起的90天内抵扣,超过期限不允许抵扣。 null(二)不予抵扣的进项税: 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 不得抵扣的情况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具体处理 1、不得抵扣的情况: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 null(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固定资产。 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1-4所含的运费 【例题2·单选题】(2007年)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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