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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卫发电[2013]2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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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卫发电[2013]28号[1] — 1 — 湖北省卫生厅发电 等级 鄂卫发电〔2013〕28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 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疫 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湖 北省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现印发 共 26 页 — 2 ...
鄂卫发电[2013]28号[1]
— 1 — 湖北省卫生厅发电 等级 鄂卫发电〔2013〕28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 疫情防控(第一版)》的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疫 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湖 北省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现印发 共 26 页 — 2 —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卫生厅 2013年 4月 4日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 4月 4日印发 — 3 — 湖北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 (第一版)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早期发现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例。 (二)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 密切接触者管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指导各地开展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目前对该疾病的感染来源、感染发病的危险因素、传播途径、 潜伏期、传染期、临床特点以及该病毒人际传播能力尚不清楚。 本方案将根据对该疾病科学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 新。 三、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 4 —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 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2.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湖北 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 年第 1 版)》(卫发明电 〔2013〕5号)。(请医政修改) (二)发现与报告 1.监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成立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领导小组和专 家小组,加强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医 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监测病例的 认知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启动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监测病例的每日 巡查和排查制度,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经各级专家组会 诊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 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监测病例”。尚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 24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 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 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 行网络直报。 — 5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日上午 9 时前,将前一日院内人感染 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巡查和排查情况(附件 1)报送同级卫生行 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于 11 时前逐级上报到省卫生厅应急 办。 2.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 病例后,应当于 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 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 者确诊病例”。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 2 小 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 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的会诊与排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监测病例后,应 于 24 小时内组织县级专家组进行会诊。不能明确排除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监测病例的,立即报告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市专家组进行会诊;市级专家组会诊后,不能排除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立即报告省卫生厅组织省级专家 组会诊。 — 6 — 全省首例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确诊病例必须由卫生部组织专 家组确认;各市(地)首例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疑似病例必须由 省卫生厅组织省级专家组确认(湖北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预防 控制专家组见附件 2);市(地)后续的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疑 似和确诊病例,有条件的市(地)可以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确认。 各级专家组在会诊结束后应提出书面会诊意见,如诊断为其 它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将专家组 会诊意见逐级通知到原报告单位,由原报告单位订正报告。 四、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 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疑似病例 或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人感染 H7N9 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 案》(附件 1)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 发病前 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 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 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原始调查表的 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逐级上报到省 CDC,统一报国家 CDC。 (二)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应当 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 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 — 7 — 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 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 道标本)和发病 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 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如病人死亡,应当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 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 H7N9 禽 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附件 2)进行。 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病例收治 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 于24 小时内送当地国家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各地流感监测网 络实验室应开展核酸检测,具备相应生物安全条件的网络实验室 可开展病毒分离,并将分离的病毒按要求及时送省疾控中心复核 后送国家流感中心,未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需将核酸检测 阳性的病例原始标本按要求及时送省疾控中心复核后送国家流 感中心。 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地市,常规流感样病例监测哨 点医院采集流感样病例标本数每周不低于15份,并将H7核酸检测 纳入常规检测项目。 五、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人感染 H7N9 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 8 — (2013 年版)》(卫发明电〔2013〕6 号),落实消毒、院内感染 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 六、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一)定义 (1)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 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 (2)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有过共同 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 (3)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追踪和管理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 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 晚各 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一旦出现 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 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应当采 集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的双份血清标本(开始实施医学观察时 和间隔 2-4周后),当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时还要采 集咽拭子,送当地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 — 9 — 后 7天。 七、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的疫情形 势、病原学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 研判,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启 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终止响应。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以及对该疾病认识的进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 通,指导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促进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 防行为。尤其要加强禽畜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批发及交易 市场等的禽畜饲养、捕捉、屠宰、储藏、运输、交易和经营人员 以及宠物禽畜养殖人员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九、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与督导检查 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病例的发 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与 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 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10 — 附件:1. 人感染 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统计表 2. 湖北省人感染 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 3.人感染 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4.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 略 — 11 — 附件 1 市(州)人感染 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统计表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填报) 填报日期: 填报人: 医院名称 监测病例数 疑似病例数 确诊病例数 — 12 — 附件 2 湖北省人感染 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 为加强我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科学、规范、 有效地处置我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疫情,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 省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现将组成成员名单通知 如下: 组长:刘家发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成员:詹发先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聂绍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吴建国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 李十月 武汉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官旭华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 吕桂阳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江永忠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 徐军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 邢学森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李国明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 白亦兵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 胡 权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 13 — 严 立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专家组在省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会商、制定有关人 感染 H7N9 禽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负责全省重大疫情处置, 指导基层开展防控工作。各市、州也要相应成立专家组,指导当 地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防控工作。 — 14 — 附件 3 人感染 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发现、追踪和管理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 (二)开展流行病学研究,为阐明疾病的特征和规律、评估 人际传播和流行风险积累证据。 (三)为制订疾病干预措施和评估措施的有效性提供依据。 二、组织与实施 (一)县级卫生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疫情调 查的组织及领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在接到疫情报告后 2小时内开展具体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控 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报告。 (二)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遣调查组前往疫情发生地进行调查;市级 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应邀或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派遣指 导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调查准备。调查单位应当迅速成立现场调查组,制订 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调查组人员组成,确定成员 的任务及职责。调查组成员至少应当包括流行病学与实验室专业 人员、临床医生和专业消毒人员。 — 15 —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经过和就诊情况、 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 情况、个人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专项调查方案另行制定。 (一)临床资料。通过查阅病历及化验记录、询问诊治医生 等方法,详细了解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进展 及转归等情况。 (二)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通过询问及现场调查了解 病例家庭人员情况,家庭居住位置,家居环境,家禽、家畜饲养 情况,病死家禽、家畜情况。 (三)病例发病前活动范围及暴露史。 1.发病前 7天内与禽畜接触及防护情况:饲养、贩卖、屠宰、 捕杀、加工、处理禽畜,直接接触禽畜类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 尤其是与病死禽畜的上述接触情况及防护情况。 2.发病前 7天内与疑似或确诊的 H7N9禽流感病例接触情况: 接触时间、方式、频率、地点、接触时采取防护措施情况等。 3.发病前 7天内有无接触其他不明原因严重急性呼吸道感 染病例的情况。 4.若病例无上述三项接触史时,重点调查其发病前 7天内的 活动情况,以了解其可能的环境暴露情况,如是否到过禽流感疫 — 16 — 区或曾出现病、死禽畜的地区旅行,是否到过农贸市场及动物养 殖场所等。 (四)病例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及密切接触者。确定病例发病 后的详细活动范围,追踪密切接触者。 四、调查资料的分析与上报 (一)应当及时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流行 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 (二)各地完成个案调查后 1 周内将原始调查表(见附表 1-1、1-2和 1-3)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形式上报给省级疾控中心传染病所急传部(传真:027-87874620, E-Mail:29237155@qq.com, 联系人:邢学森)。 — 17 — 附表 3-1 人感染 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 一、病例一般情况 1.病例姓名: 家长姓名(若是儿童,请填写): 2.性别: □男 □女 3.民族: 4.出生日期:□□□□年/□□月/□□日 (如出生日期不详,则实足年龄:□□岁或□□月) 5.身份证号码:□□□□□□□□□□□□□□□□□□(或家长身份证号码) 6.户籍: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栋) 组() 号 7.现住址: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栋) 组(单元) 号 8.学习或工作单位: 9.联系电话: (1)手机: (2)家庭电话: (3)其他联系人电话: 10.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 □教师 □保育保姆 □餐饮业 □商业服务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民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 □待业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其他 二、 病例的发病与就诊经过 1.发病日期:□□□□年/□□月/□□日 2.请填写以下就诊情况: 就诊 次数 就诊单位 就诊 日期 治疗 天数 诊断结果 是否 隔离 入住院 时间 门诊/住院病历号 转 归 1 2 3 4 — 18 — 三、病例的临床表现 1.首发症状(描述): 2.临床表现: □发热:体温(范围) 入院时 ℃,最高 ℃ ; □咳嗽 □咳痰 □咽痛 □头痛 □流涕 □胸闷 □气促 □呼吸困难 □寒战 □乏力 □肌肉酸痛 □关节酸痛 □结膜炎 □恶心 □呕吐 □腹泻 □脑膜刺激征 3.其他临床表现(描述): 四、病例居住环境及暴露情况 1.病例居住地点(村庄/居民楼)周围环境描述: 2. 病例居住地是否能见到候鸟或野禽: □经常见到 □偶然见到 □从未见过 □不知道 □其他 3. 病例居住地周围最近一月是否有死亡候鸟或野禽: □是 □否 □不知道 4.病例居住地点(村庄/居民区)动物饲养或病死情况: 有□ 无□ 养殖场/ 户名称 动物种类 饲养 数量 病/死 数量 病/ 死时 间 处理方式 处理时间 参与处理人员数量 5.是否证实禽畜 H7N9 型禽流感感染或相关环境中检出病毒: □是 □否 □证实中 □不知道 — 19 — 五、病例家禽饲养情况 1.家中禽畜饲养情况: 动物种类 饲养数量 饲养方式(①圈养、②散养、③养殖场) 备注 2.近期内病例家中病死动物情况: 动物种类 饲养数量 病死数量 发病/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 处理方式 3.是否证实禽畜 H7N9 型禽流感感染或相关环境中检出病毒: □是 □否 □证实中 □不知道 3.1 环境/病死禽畜采样情况: 采样种类 采样时间 采样地点 采样份数 检测结果 检测单位 4.病例家庭成员与禽畜接触方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发病 与否 接触禽 畜种类 接触方式 1 □饲养□打扫禽畜舍□宰杀□烹饪 □食用□无 2 □饲养□打扫禽畜舍□宰杀□烹饪 □食用□无 3 □饲养□打扫禽畜舍□宰杀□烹饪 □食用□无 六、病例生活习惯、既往健康史 1.是否有慢性疾病,若有(医生已经诊断,可多选) — 20 — □哮喘 □慢性支气管炎 □其他慢性肺部疾病 □冠心病 □糖尿病 □肾病 □免疫缺陷 □其他慢性疾病: 2.一年内是否接种流感疫苗: □是 □否 2.1 如有,最后一次接种日期:□□□□年/□□月/□□日 3.是否曾注射免疫球蛋白: □是 □否 □记不清 3.1 如有,最后一次接种日期:□□□□年/□□月/□□日 七、病例发病前的暴露情况 1.病前 2周内是否接触禽畜类及其他动物: □是 □否 □不知道 1.1 若接触,则接触动物种类: 动物名称为: (可填多种动物) 1.2 接触方式: □饲养 □打扫、清洗禽畜舍 □接触动物分泌物 □购买加工生鲜禽畜肉 □职业运输 □收集或运输禽畜类粪便 □收集或卖鸡蛋 □清洗禽畜毛 □买卖活禽、活畜 □宰杀禽畜类 □食用 □处理/掩埋禽畜类 1.3 接触时间: 1.4 接触禽畜后是否洗手:□每次均洗 □偶尔洗一次 □从不洗手 1.5 若未接触过禽畜类,是否在病前 2周内到过: □饲养场 □农贸市场 □河/湖/塘边 □湿地 □公园 □其他 2.病前 2周内是否接触病死禽畜类: □是 □否 □不知道 2.1 若接触,则接触种类: 动物名称为: (可填多种动物) □未接触 □不清楚 □其他 2.2 若接触,则接触方式(可多选): □宰杀、加工病死动物 □接触病死禽畜排泄物 □接触病死禽畜分泌物 □直接接触病死禽畜 □食用病死禽畜肉 □其他 2.3 累计接触时间: 小时 2.4 若食用病死禽畜肉,则所食用时是否熟透: — 21 — □是 □否 □不知道 3.病前 2周内,若参与宰杀、加工病死禽畜类,则主要方式(可多选): □捕捉或固定病死禽畜类 □烫洗死禽畜 □拔除禽畜毛□接触死禽畜血液 □清洗/接触死禽畜内脏 □刀切病死禽畜肉 □清洗、处理禽畜肉 3.1 接触病死禽畜期间,手部伤口情况: □无伤口 □未愈合旧伤口 □处理过程造成伤口 3.2 处理病死禽畜类时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及其他预防措施(可多选): □带手套 □穿防护鞋 □带口罩 □服用抗病毒药物 □无任何防护措施 3.3 处理病死禽畜后是否洗手: □每次均洗 □偶尔洗一次 □从不洗手 □其他 八、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 第 1次检查:□□月□□日,WBC: ×109/L;N %;L % 检测单位: 第 2 次检查:□□月□□日,WBC: ×109/L;N %;L % 检测单位: 第 3 次检查:□□月□□日,WBC: ×109/L;N %;L % 检测单位: 2.X线检查: 第 1次检查:□□月□□日 结果: 检测单位: 第 2 次检查:□□月□□日 结果: 检测单位: 第 3 次检查:□□月□□日 结果: 检测单位: 3.CT 检查 第 1次检查:□□月□□日 结果: 检测单位: 第 2 次检查:□□月□□日 结果: 检测单位: — 22 — 4.其他检查: 5.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 标本类型 采集时间 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检测单位/检测时间 九、 转归与最终诊断情况 1.病例出院诊断:1. 2. 3. 4. 2.最终诊断: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排除(病名: ) 3.转归: □痊愈 □死亡 □其他 3.1 若痊愈,出院日期: □□□□年/□□月/□□日 3.2 若死亡,死亡日期: □□□□年/□□月/□□日 3.3 死亡原因: 十、调查小结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调查者签名: — 23 — 附表 3-2 省 市 县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一览表 调查单位 调查人员 、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接触病例类型:⑴疑似病例 ⑵确诊病例 2、接触地点:包括⑴家中 ⑵医疗机构 ⑶工作单位 ⑷饭店 ⑸公园 ⑹其他 3、接触频率:分为⑴每天 ⑵数次(写明日期或日期范围) ⑶仅一次 4、接触方式(多选): ⑴共餐 ⑵同室 ⑶同病区 ⑷共用生活用品 ⑸分泌物、排泄物等 ⑹诊治、护理 ⑺探视 ⑻陪护 ⑼其他 姓名 性别 年 龄 职业 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接触病例 类型 接触病例 时间 最后接 触时间 接触 频度 接触 地点 接触 方式 备注 — 24 — 附表 3-3 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健康随访记录表 医学观察记录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 龄 住址 最后 暴露 时间 医学观 察地点 暴 露 类 型 医学观 察开始 日期 体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医学观察解 除日期 注:暴露类型:1 接触患者 2 接触病死禽畜 3 接触患者+接触病死禽畜 症 状:指咳嗽或咽痛等 医学观察地点:包括⑴家中 ⑵医疗机构 ⑶其他 医学观察实施责任人 、 、 — 25 — 附件 4 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 及实验室检测策略 一、标本采集、转送和检测 (一)标本采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 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 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 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 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 7天内 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 2-4 周的恢复期血清。如病人死亡,应当 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 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为避免标本反复冻融,保证标 本检测质量,采集的呼吸道标本每份分为 3 管,每管不少于 1ml。 血清标本每份分为 2 管,每管不少于 0.5ml。并填写不明原因肺 炎病例/聚集性病例标本送检表。 (二)标本转送和检测。 1.H7N9 禽流感病毒实验室活动和样本运输按照《人间传染 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进行管理。病例的临 床标本采集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病例收治的医疗机构要 密切配合,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在 24 小时内送 到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 26 — 2.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标本后 24 小时内,立即对 呼吸道标本开展甲、乙型流感病毒通用引物 H5、H7 亚型的检测。 若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检测结果为 H5、H7 核酸检测阳性时, 应当于 24 小时内将其中 2 管呼吸道相关原始标本分别送省级疾 控中心流感网络实验室和国家流感中心。 具备相应生物安全条件的网络实验室可开展病毒分离,并将分离 的毒株按要求及时送国家流感中心。 3.若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检测结果为甲型流感和乙型 流感通用引物均阴性时,应当立即将 1 管原始呼吸道标本送省级 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收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对其中 1 管进行 SARS 、新型冠状病毒等相关病原体的检测,另 1 管送国家流感 中心。 4.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将采集的血清标本分别送省级 疾控中心和国家流感中心开展病原体的抗体检测。 二、标本检测结果反馈和报告 开展实验室检测的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标本信息和检测结果 信息报送国家流感中心,并在 24 小时内由网络实验室所在疾控 中心逐级反馈到病例所在医院。 当标本为 SARS、禽流感(H5、H7)、新型冠状病毒或其他 新型病原体检测阳性时,检测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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