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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理摘要(四十五)

2013-10-31 9页 doc 57KB 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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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理摘要(四十五)「神理摘要」(四十五) 蔡肇祺 (四○七) 人的心即表面意识,以常人而言,乃应该不至于欺骗到自己本人,方 才正确。如:一个人,能对别人说谎,但却不能对自己说谎,因一对 自己说谎,自己就立即晓得其为谎故。人其表面意识之所以能如此, 乃因具一般所言的「良知」所致。良知,也就是一个人其表面意识中 的奋丝。一个人其表面意识中的「奋丝」,即是其人的「良知」之体 ,而「良知」之用,即为一个人其表面意识中的「能治」,这,于前 面已述过。这里,要说的是:「想谎」,而不是「说谎」。「说谎」 ,乃大宇宙间,唯有现象...
神理摘要(四十五)
「神理摘要」(四十五) 蔡肇祺 (四○七) 人的心即表面意识,以常人而言,乃应该不至于欺骗到自己本人,方 才正确。如:一个人,能对别人说谎,但却不能对自己说谎,因一对 自己说谎,自己就立即晓得其为谎故。人其表面意识之所以能如此, 乃因具一般所言的「良知」所致。良知,也就是一个人其表面意识中 的奋丝。一个人其表面意识中的「奋丝」,即是其人的「良知」之体 ,而「良知」之用,即为一个人其表面意识中的「能治」,这,于前 面已述过。这里,要说的是:「想谎」,而不是「说谎」。「说谎」 ,乃大宇宙间,唯有现象界人会做罢了,这,也于前面说过,且很多 现象界人会做这样。然而,这里要说的「想谎」,却全大宇宙中,没 有几个人做得出来者!「说谎」,是为了欺骗别人;但,「想谎」, 却以欺骗自己,来欺骗别人,而其本人,却不仅毫不觉得在欺骗自己 ,且又不觉得在欺骗别人!此乃早已泯灭了良知之人,才发动得出的 一种极为黑暗之想念,而其根,即是「骄傲」。「骄傲」的另一面, 前面已说过,就是「自暴自弃」,然而,此乃仅为一般的「骄傲」罢 了。犯一般「骄傲」之人,多多少少还存着良知,于是,才会有「自 暴自弃」的现象发生,但,已泯灭了良知之人,却不仅不会产生「自 暴自弃」现象,且反而会使自己「想谎」起来,且又会把握住任何机 会地,表现其「想谎」内容,出来给别人晓得,以获取到其欺骗别人 的效果!现在,仅以肇祺经历到的为例,则:他,自己「想谎」自己 的修养很足够,心境高到无人可及,尚且,中国传统文化的造诣,也 比谁都高,于是,在坐市内公车时,看到寺庙、教堂,就把手伸出窗 外,平立手掌,向寺庙、教堂「加光」,听到飞机飞声,亦赶紧伸出 手掌,向飞机「加光」,而在「加光」时,还必定大声地说「葩拉· 布大!」数声,以引起同车人之注意。而其所以这么做,为的是要佛 陀、基督、飞机,能平安!他大声在喊的「葩拉·布大!」,若把它 当做古代印度话,则其意即为:「到达佛陀!」。奇怪的是:只在搭 市内公车时,他才会这么做,于其它场合,则不会之点。然而,凭此 事实即可知:他是要更多之人受其骗才甘心。否则,怎么能解释得通 呢?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造诣,其表现,乃以肇祺为其对象地在发作 。正如一点修养也没有、一点心境也没有地,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可 说亦为一窍不通,因而作诗,当然也不会。然而,因他是本会会员, 也就叫肇祺老师,也就有机会问拙著了。如:他在请教拙诗中其不明 白处,则于像从前的金山街寓所或现在的本会会馆等小场合,则并不 发生,但,如在本会实践班之较大场合,他就会发动其「想谎」黑暗 想念来。于是,他对一首拙诗的问法,就成为:诗句中的某字,为甚 么不用他认为那才正确的另一个字啦!这,又与其坐市内公车时才会 发作般地,也只在人较多的场合,才会发生。更可怕的是:这种「想 谎」的作为其表现,却会由夫妻灵子线系统,而感染其配偶,以至其 配偶,也就会有如同发动「想谎」黑暗想念之人所表现出的作为;但 ,其配偶所表现出的,却只是其作为罢了,并无「想谎」其事实。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八) 一个现象界人,倘从小就甚么都比别人差,通常,就会产生出自卑感 来。但,这个时候,倘其周遭,因而就时常显出对他的讥、骂声,则 他就会对其环境中的任何人,都产生出逞强抵抗之心来。如此,则他 就不仅不会产生自卑感,且反而会觉得:他,原本比别人都行,但, 其所以会表现出比别人差的结果来,是因周遭的人人都对他一味地产 生偏见,讥、骂他不争气、无能甚至低能等,才使他受到了其影响, 而变成那样的!其实,他,还是一个比谁都行之人。就这么地时常在 觉得的他,随其年龄的增加,而到了足八岁,它也就会形成为其表面 意识的一种观念了。于是,随着其成长,而愈会觉得他实在是比任何 人都行,以至愈会抹杀、否定掉展现于其眼前的不如人事实,且于其 同时,对从小常在讥、骂他其周遭人人的逞强抵抗,也会逐渐淡忘掉 。其所以会淡忘那不愉快的讥、骂,是因为他逐渐地觉得:他,其实 ,是比谁都行,所以,修养也应该比谁都够,君子,怎么需要和那些 小人计较?就是于其表面意识,又产生出此观念之故,他也才淡忘得 了其曾常被讥、骂过来之事实的。于是,当他到了足十八岁,他就泯 灭了其良知,而变成一个「想谎」之人!存于一个人其表面意识的良 知,乃使其人能承认事实的唯一本钱。于是,当一个人颠倒了因果, 而又建立起与事实相反之非事实观念时,他的良知,也就当然地,必 泯灭掉啦!这,是环境使然的吗?不!绝不!这,乃是其人本身,甘 愿且自动地输给环境使然的!这种人,乃是一个十足的弱者!而其「 十足」,乃以其自动地加速、加深了其成为弱者的事实,来形容者! 这种「想谎」,倘依人其表面意识而言,则究竟是甚么样的状况呢? 现在,来说这一点。但,这,却需要从「骄傲」说起。有其真才实力 ,而就觉得了不起,而就看不起人,此乃真正的「骄傲」;只有一分 真才实力,而就觉得二分以上的了不起,而就看不起人,此乃所谓「 增上慢」其「骄傲」;不具真才实力,而就觉得最了不起,而就把握 机会表现其乌有真才实力,来抬高自己身价,而使人人觉得他最行, 此乃「想谎」其「骄傲」。凡是「骄傲」,其根,乃皆以一个人其表 面意识想念带十三种惯性原态中的「害怕」原态其惯性为主,这 ,上述其前面两种「骄傲」,乃确实如此,但,最后一种「骄傲」即 「想谎」,却以其人表面意识想念带十三种记录惯性原态中的「放纵 」原态其惯性为主。因为,会使一个人其表面意识的良知泯灭,乃唯 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其表面意识想念带十三种记录惯性原态中的「 放纵」原态其惯性,达三○○○级以上,否则,绝对不可能!「想谎 」者其表面意识,就是由于其想念带十三种记录惯性原态中的「放纵 」原态其惯性上了万级,才会发作的。这种人,实在很可怜!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九) 于其一趟现象界人生当中,一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虐待别人的表 现产生。这,于一个人其读小学到读国中期间,最为厉害。然而,这 种虐待别人的行为,大部分,乃双方都不明确地认为:在虐待或在被 虐待。小学生与国中生的逃学、吸毒、变成太保、太妹之小流氓学生 、离家出走等,就是其虐待别人的表现。而其虐待别人的具体内容, 乃使其家人、学校当局担心、烦恼、不知所措。于是,被其虐待者, 即为其家人或该学校当局啦!试想:谁不晓得当一个学生,就必须好 好地读书呢?谁不晓得吸毒、嗑药,对自己的心身都很不好呢?谁不 晓得当了小流氓,而在外面乱混,在屋里乱搞,都会有不堪设想的后 果产生呢?谁不晓得离家出走,绝对比在家里,不好活得多呢?这, 当然都知道啊!倘连这么简单之理也不晓得,则其智力,又怎么能上 得了小学、国中?而在此实况下,一个人怎么还会那么做?其理由, 则除了要使其家人、学校当局为他们操心外,还有其它理由吗?没有 !如此,则非为了虐待其家人、学校当局而何?当然是啦!其目的, 乃只在于要使其家人痛苦,要使其学校当局难堪,如此而已!这不是 虐待,是甚么?而这种虐待,乃占地球上之人的虐待别人之例其最多 数。这,绝对比在虐待人之肉身者,更为恶劣,因其目的,乃在于使 一个人其主体的心即表面意识损伤甚至毁坏!其实,这种学生所表现 的虐待,乃不仅在虐待别人而已,且在虐待其本人的人生。为甚么? 因为,人而犯了这种虐待,则等于使其人生的那一段,变成了空档! 这,怎么不是虐待其人生?的确是!一般所谓的「问题青少年」,说 穿了,无非也只是因对其家庭、学校的逞强抵抗,而表现了虐待其家 人、学校当局之行为者罢了。然而,这种虐待行为,却也必然地会扰 乱到社会。这里,说的,只是人其虐待行为,并不追究到其责任问题 。因为,说到这种虐待行为所以会发生的原由,则包括其本人,又有 谁能说没有责任呢?一个人所需要的,并非追究其责任,而是把其责 任都担当在自己身上,只有这样,人才能顶天立地,人才能成为大丈 夫,此乃肇祺的浅见。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一○) 现象界人的虐待别人行为,除前项所述者外,一般最容易犯的例子, 即为:其儿女已成家立业后的老年人,所装扮出来的「假老人痴呆症 」。事实上,地球上之人所谓的「老人痴呆症」,其百分之六十一· 九,乃皆为假扮者!而其目的,又是只为了虐待其儿子与媳妇,如此 而已!奇怪的是,犯这种「假老人痴呆症」者,乃百分之九十九·七 ,都是好过其日子之人!这种罪孽,表面上看起来,仿佛是由于孤独 、寂寞,以至希望忙碌于事业、家务、学校功课的儿、媳、孙,能多 拨点时间出来陪伴他,但,事实却非如此!因为,他只在「不甘心」 ,不甘心他与其配偶所建立的他们这一代的家、事业、名利权势,眼 看着在转移到其儿、媳身上,这,他绝对不甘心!然而,他却很清楚 ,展开在他眼前的事实,乃是于人伦上所理所当然者,所以,他不能 表示丝毫反对,因为,一反对,他就立不住脚,而会栽在人伦、道德 之下,而跌得很惨!于是,就想到:好好地利用曾听说过的老人特有 病状「老人痴呆症」,来虐待后辈了。于是,其后辈,就被他虐待得 精疲力竭,团团转,而不敢显出怒色,不敢吐出怨言,只因他是上辈 ,因社会、人伦、道德,都一概站在他那边!这种「假老人痴呆症」 ,乃其配偶已过世之人,最会发生。因为,尚存配偶,则由于配偶间 所具那永不消灭的逞强抵抗之力,必定会看穿对方在假装其事实来所 致。试想:现象界的为人父母者,当其儿女成家立业,而有了成就甚 至获取到相当名利权势之力时,真的,丝毫不至于发动:「那是因为 有我」这种想念吗?那,不可能罢?或多或少会罢?而这,当然又是 为人之父者,比为人之母者更加会啦!就是因为会如此,所以,老年 人,也才会做出「假老人痴呆症」之恶,且其中,男的,也才会比女 的多。现象界人其虐待别人行为,却不仅上述两大类而已,属零零碎 碎的,却还很多。如:不守时、不守信、造谣、制造赝品、不实广告 、恐吓等,乃皆属人其虐待别人行为,只是一般人都没仔细地把它分 类出罢了。至于一般所言虐待,则仅为虐待人其肉身者,这,当然也 会影响到被虐待者之心即表面意识,不错!但,这一类,却并非占地 球上的人类大多数,而它,且又有国法在控制,以至受其虐待者,自 然地就不至于比这里所述者多。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一一) 一趟现象界人生,其实,很少有人,把它仔细地思考过。一个人,从 小到大而到老,就这么地过去了。即使一个大家认为是很自私之人, 他,有没有自私到:对他自己在走的一步、一步人生,都以其算盘打 得很精确后,才走呢?没有!并没有!那么,他的自私,又究竟自私 到那方面去了呢?「自私」,应该是都在为自己打算才对啊!如此一 来,他,为他自己所打算的,究竟是甚么?一个被人认为很自私之人 ,事实上,却也没有在为他自己的一步一步人生打算!这,不是人间 的一件很讽刺之事吗?那么,于现象界之中,究竟甚么样之人,才在 为自己的人生打算呢?学生吗?上了小学后就上国中,上了国中后就 考高中,上了高中后就考大学,上了大学后就考硕士班,上了硕士班 后就考博士班,上了博士班后就留在学校当助理教授,当了助理教授 后就当副教授,当了副教授后就当教授,当了教授后就等退休,退休 后就等死,就这样,是吗?而这,又几个学生能真的做到呢?而即使 做到了,则这么一条人生之路,又真的是由其人自己精确地打过算盘 之后,走成的吗?不见得罢?不是罢?大部分之人,岂非都如碰巧般 地走成的?而这,又,就是成功之人生了吗?难说罢?至于其它行行 呢?又是怎么走出来的?恐怕也都不是其人自己精打细算过了,而走 出来的罢?然而,这,却就是人生啊!又如:走成「塞翁失马焉知非 福」者之人生呢?那不可以说是:其人精打细算而走出来的罢?其实 ,并不必说到一趟人生那么大之事了?只说行商中的一次交易如何? 不也有人因而就破产了吗?他,没精打细算过吗?有罢?可是,还是 输得很惨啊!这,又要怎么说呢?那么,一个人走其一趟现象界人生 ,究竟都在如何地走呢?说都在精打细算,但,其精确度,却又是很 有限;说毫在无打算,则又等于在骗人,在此实况下,究竟要怎么说 才恰当呢?就这么说罢!要考学校时,有过一点打算,但,这打算, 却其人自己能占的分量,只是一小部分,其大部分,却都是他父亲的 ;而于其后,就是要就职或作事业时,有过一点打算,而这打算,其 人自己也顶多占了一半分量而已,另外一半以上的分量,还是他父亲 的;尔后,就到死再也没做过甚么打算了。此乃:以一般活在小康、 中康家庭之人为例者。倘其人活的是有办法的家庭,则当然,还有出 国、移民,或竞选甚么民意代表、甚么官的打算等啦!然而,不管怎 么说,于一趟漫长而又短暂的现象界人生里,一个人,其实,对其人 生,却也没多大地打算过,且即使打算过了,其能成真的百分比,却 也不见得能超过百分之五十多少!这,该是事实。不知读者的高见如 何?又如「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呢?这,人人都逢得着、做 得到吗?而这,即使逢得着了,则做得到的把握,人,又究竟有多少 呢?且做得成的,一千年之间,又曾有过几人?能轮到自己的机会, 是否很渺茫?是啊!的确如此。于是,就抛开上述的不谈,则一个人 其一趟现象界人生,就完蛋了吗?就没了吗?不!不!不仅还是有, 且还是很完善、很幸福,只要其人坐得稳、行得正!且一个人要坐得 稳、行得正,却绝对不需要预谋、计算!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一二) 正如前一项所述,一个人其一趟现象界人生,其实,并没有几个人在 思考:其一趟人生,要如何地好好活。这,即使在其一生的某时段里 曾有过,但却还是以不了了之结束的为多。而其在思考、打算的内容 ,通常,无非也只是前一项所述者罢了。然而,却有一种例外,这种 例外,则人人都会步步为营,一步、一步地精打细算后,才付诸行为 。那就是:如抢银行、偷宝物,或谋财害命、绑架等诸恶行。此乃人 之最可恶之点!对自己的人生,一点也不理,而只在随波逐浪,懵懂 地过活,但,要为恶,就必会去深谋远虑!这,怎么不可恶?原本是 大宇宙间最高级生命个体之人,来到了现象界,就变成其我执的奴隶 、贪婪的团块,而只对为恶,才会用心地去对待他那一段人生,这, 实在堕落得太彻底!不要说步步为营、精打细算了,一个现象界人, 于其一趟现象界人生当中,真的认真地活在正经人生的时间,究竟有 多少呢?在做其该做之事时的认真度,有没有他在打电动玩具或赌博 时的认真度呢?不一定有罢?而于其日常生活当中,在和其家人或同 学、同事说话时的热忱,又有没有像他在与人家争论是非时的热忱呢 ?这,恐怕没有罢?试想:一个人倘于其活正常人生时的认真度与热 忱,都不如其活病态人生时那么高,则怎么能说他在爱其人生呢?自 己的人生自己不爱,那要怎么办?叫别人来替他爱吗?而当别人真的 要替他爱时,他又真的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吗?连父母的话都不听之人 ,又有谁能替他爱他的人生呢?而在一个人连其自己的人生都不在爱 的实况下,若还自以为他在爱谁,这,有可能吗?大宇宙间的神理骨 干是秩序啊!「由近而远,由亲而疏」,连自己的人生都不爱之人, 怎么会有爱别人之可能呢?那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况且,连一般的 家庭经济,谁也晓得要「量入为出」,如此,则收支才能平衡,家庭 才能稳住,人也才能安稳过活,此乃天经地义,不容否定,所以,如 此做,也才算是在认真活。因为,这样,才算得上「实际」,而人活 的,即是实际人生啦!于是,人生不就可以说:要认真地活在该,才 说得上活得实际了吗?是啊!确实如此。这么说来,一个人于其一趟 现象界人生里,若「量入为出」的家庭经济正确,则就不该去做:其 所具真才实力担当不起之工作才对罢?是的!于是,由此而就能揣摩 出「认真」其限度来。即:一个人要认真地做其该做之事,就需要其 所具真才实力,够担当方行,否则,就谈不上认真。试想:不会做, 又怎么能认真地做?不可能罢?是啊!那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啦 !事实虽如此,但,一个人于其一趟人生里,这种事,却会逢着。怪 的是:有的人,不仅不怕逢到这种事,且还会自动去争取!如此一来 ,其人生,究竟要如何地认真活呢?担当不起啊!可是,这种事情, 却早已司空见惯而被当然化了呀!就让它去无可奈何罢!那么,人生 该怎么爱呢?是:认真地充实真才实力,而认真地活在匹配其真 才实力的该。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一三) 现象界人的「认真」,乃仅对一件事,任何人都必会做到。可是,这 种「认真」,却属黑暗想念!那是甚么?答案即是:「认真地要知道 某事的结果」。而这,又怎么能晓得其人是「认真」的呢?理由很简 单,倘其人没把它当做一回事,或仅稍当做一回事而已,则他绝对不 会紧张、焦虑的缘故。于是,倘一个人于未知某事之结果时,在紧张 、焦虑,即可断言:他在认真地要知道那件事之结果。否则,他怎么 会紧张、焦虑?如:与他具密切关系之人,正在开刀房被医师开刀, 而他却只能在开刀房外面的走廊等,这个时候,他如果不想知道其被 开刀的结果如何,则他会焦虑吗?不会罢?如此说来,他岂非认真地 要知道:其与他具密切关系之人,被开刀的结果?是啊!又如:一个 人为了谋职去应征,而尚未轮到他,还在外面等,这个时候,倘他若 非对想知道、要知道能否被录用之结果认真,则他又怎么会愈靠近轮 到他须进去面谈,就会愈紧张呢?于一趟现象界人生当中,像这种例 子,却多得不胜枚举。而在人其家常里,这种「认真」,发生得最多 的,即为家人的迟归啦!尤其是还在当学生的儿女的迟归,其父母倘 不是认真地要知道其儿女几点钟才会归来之结果,则又怎么会焦虑着 等呢?由于现象界人其表面意识的感知力,不能感知未来事事,也不 能感知五官能及而外之空间种种,于是,应考学生,由于「认真」地 要知道其考试结果,因而愈靠近发榜日期,愈靠近发榜地点,他,也 就愈为紧张起来。像这样,当一个人,真的把一件事当做一回事时, 他就会认真地要知道该事之结果,因而就会紧张、焦虑。这,相信读 者,都有过经验。然而,这种仅足以证明一个人其「认真」的紧张、 焦虑,却是一个人其无谓而有害其心即表面意识的勾当。因这「认真 」,乃属人生其病态状况者。而这种「认真」,又是从一个人其「不 自量力」引起。因为,这种「认真」,表面上是在显示其人想知道、 要知道某事之结果,但,既然会紧张、焦虑,则又能证明:其实,他 已老早把其结果,想成坏那方去了!否则,他又怎么会紧张、焦虑呢 ?试想:已把某事之结果,断它为坏方面,但,事实上,他却尚不知 其结果,这,不是「不自量力」,是甚么?而这,亦可这么说:一个 现象界人,其所以会这么「认真」,乃只为了使其表面意识难受!这 ,即是所谓的「烦恼」;于是,人的「烦恼」,也就到死不断啦!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一四) 现象界人,于参加比赛时,则「期待赢」比「担心输」,占的分量多 ;这,由如奥运会等体能、体态之比赛时,就能明白。而这,即使是 围棋比赛、书法比赛、绘画比赛、摄影比赛等,却也都如此。这也就 是说:现象界人于参加比赛时,都抱着一种心,即其表面意识都会显 现一种状况,而这种心即这种表面意识状况,即是「期待赢」的分量 比「担心输」的分量大。上举诸种比赛,乃属一个人其该做范围之事 。但,于同样地被认为属一个人该做范围之事的参加入学考试场合, 而这,却也如同在参加一种比赛,一个人其表面意识所显现的状况, 却是「担心输」即「担心考不上」的分量,总是比「期待赢」即「期 待考得上」的分量大。这,相信读者,亦有过体验。同样是人其该做 范围之事,且其事又同类于在与别人比高低,在此实况下,一个人于 其表面意识所显现之状况,怎么就会有此不同现象产生呢?这,已非 与前一项所述「认真」,拉得上关系的罢?是的,这已与「认真」无 关。此乃其结果,对一个人个人而言,具「有所得」或「有所失」, 其差别所导致者。参加诸项比赛,则于一个人个人而言,倘赢了,则 必「有所得」,输了,则如同没参加过那比赛似地「无所失」;但, 参加入学考试,却不一样!倘赢了即考上了,则那是已被其家人当然 化了的结果罢了,对他个人来说,却还须非忍住不耐烦地读数年书不 可,且读了,毕业了,要就职,却反而更加困难,这,对他个人等是 「无所得」;然而,输了,那就惨了,他就必「有所失」,因他自那 天起,就不好活于其家庭,不好活于其九族之间,不好活于其同学、 朋友之间!所以,一个人参加比赛,也就「期待赢」的分量,比「担 心输」的分量大;而参加入学考试,就「担心输」的分量,比「期待 赢」的分量大啦!那么,对一般以为不该做之事的赌博而言呢?这, 相信读者都清楚,其「期待赢」的分量,绝对比「担心输」的分量, 于其心即表面意识占得多的。而事实上,赌博,却也可说是一个人与 其赌伴间的一种比赛啦!试想:倘于赌徒其表面意识,不显现出「期 待赢」的分量比「担心输」的分量多得多,则那里会有:为了戒赌而 把其手指斩掉了之人,却还是戒不了赌之事发生呢?那么,这种状况 ,是否也是为了「有所得」呢?他已经「有所失」得太多、太多了呀 !是的!但,倘一个人参与了赌博,而其表面意识却「担心输」的分 量比「期待赢」的分量大,则可说:其人,乃只在赌着玩罢了,这种 人,乃当不成一个赌徒。于是,够格当得了赌徒之称之人,其参与赌 时,其表面意识,已只有「期待赢」之状况罢了,那里还会有「担心 输」其状况呢?于是,当一个人参与一项与别人之竞争时,倘其表面 意识之状况为:只「期待赢」,而不存丝毫的「担心输」,则其人, 乃已昏了头,而接近废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谓的「背水之战 」!「背水之战」,是显现最大决心;而这里所说的只在「期待赢」 ,而不「担心输」,却是其表面意识,已变成了失控之废物!这,请 读者分辨清楚。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四一五) 由于大宇宙间,唯有现象界人活得不实际,于是,一个人其「敢做敢 当」之表现,到了现象界人,就增加了「敢做不敢当」与「没做敢当 」这两种怪表现来。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其「敢做不敢当」与「没做 敢当」之表现,乃全大宇宙中,只有现象界人,才做得出来,原因是 :全大宇宙间,唯有现象界人才活得不实际!敢为恶犯法,却不敢受 国法之制裁,而又敢杀人灭口,来罪上加罪,而还是不敢受国法之制 裁,而逃,而躲,而变成通缉犯,而更逃,而更躲!这种现象,实在 太奇怪啦!国法都敢犯了,而又敢罪上加上罪地去杀人灭口了,在这 种实况下,人,怎么还不敢自首,来受国法之制裁呢?一会儿不怕, 一会儿怕,一会儿又不怕,一会儿又怕,这,究竟是不怕呢?或者怕 ?明知会犯法,还是去犯法,如此,则应该是不怕国法才对罢?怎么 又会怕起国法,而做出表现得更不怕国法的杀人灭口来呢?而既然表 现得如此了,为甚么还会更逃、更躲呢?像是不怕,又像是怕,这, 究竟是怕?还是不怕?再说,当其人变成了通缉犯,而在逃亡时,倘 逃躲进了人家,则怕的是他呢?或是那一户人家的成员?恐怕是那一 户人家的成员的害怕度,比他大罢?这,相信读者也想象得到。他也 怕不错,怕那一户人家的成员,去通报警方;但,那一户人家的成员 ,却怕被他伤害啊!于是,以害怕度来说,当然,是那一户人家的成 员较大啦!其实,一个现象界人,其「敢做不敢当」之表现,乃确实 是「又怕又不怕」!于是,倘那一户人家的成员,能表现得绝对不通 报警方,且又不加害他,来打消其「怀疑」,则他也就绝对不会做出 不利于该户人家的成员之事来的。为甚么能如此断言?此乃由于一个 人其「敢做不敢当」之表现,是以其表面意识想念带十三种记录惯性 原态中的「怀疑」与「害怕」两种原态其惯性,发动想念所成的行为 所致。因此,倘能将其「怀疑」打消,则只剩下「害怕」罢了,如此 ,则他也就不会再伤人的缘故。至于「没做敢当」,则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顶别人之罪,一种是抢别人之功。有关顶别人之罪,这,或许 连顶别人之罪其人,也会以为那是爱行,但,那却是十足的黑暗想念 !因为,爱的起点,乃是止恶。既然止恶才是爱,则放纵人家去为恶 ,而自己来替他顶罪,这,怎么会是爱呢?或以为他在爱为该恶之人 ,所以,就出来替他顶罪,这,更荒唐!因这样,是在害那个人啊! 怎么会是在爱那个人呢?如果,为该恶之人,真的值得一个人去爱他 到顶其罪,则其人应该尚具良知才对罢?如此,则岂非害他一辈子都 为此事而非受其良知的责备不可?是啊!这么说,则那又怎么会是在 爱其人的表现呢?这不荒唐,是甚么?而有关抢别人之功,那当然大 错特错啦!何足挂齿!「没做敢当」的表现,乃一个人以其表面意识 想念带十三种记录惯性原态中的「占有」原态其惯性,发动想念所成 的行为!     「光华杂志」103期 2000冬季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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