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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制水机行业标准

2013-07-10 22页 doc 75KB 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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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制水机行业标准电解制水机行业标准(上) (CAS 124-2007) 前 言     中国标准化协会(CAS)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中国标协标准),满足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这也是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标协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作。     本标准按《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CAS1.1-2001《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结构及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制。     中国标协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
电解制水机行业标准
电解制水机行业(上) (CAS 124-2007) 前 言     中国标准化协会(CAS)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中国标协标准),满足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这也是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标协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作。     本标准按《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CAS1.1-2001《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结构及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制。     中国标协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会议的75%以上的专家、成员的投票赞同,方可作为中国标协标准予以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保健协会首次提出、组织和制定。     本标准由中国保健协会和中国标准化协会共同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使用本协会标准的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并对技术内容负责。     本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中国标准化协会及中国保健协会不负责对任何该类专利权鉴别。     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寄给中国保健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以便修订时参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制水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隔膜电解法进行电解,供应家庭和集团饮用水的制水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625           纯硫酸标准 GB 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T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176         次氯酸钠发生器 GB/T 14710-1993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SL 94-1994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电位测定法)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解制水机     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经电解生成碱性电解水和酸性电解水的一类水处理装置。电解制水机依据工作方式分为两类: 3.1.1 连续式电解制水机:装置直接与原水相连,对连续流动的水进行电解的电解制水机。 3.1.2 贮槽式电解制水机:对装置中贮水进行电解的电解制水机。 3.2 预处理组件     安装在电解槽前,采用活性炭、膜等水处理材料,使处理后的水能够达到GB5749要求的水处理组件。 3.3 电解槽     在电解制水机内,把发生电解反应和溶液反应的装置称为电解槽。电解槽主要包含电极、隔离膜与导流材料。根据工作方式和使用上的不同要求,电解槽可以采用不同结构的槽体和不同形状的电极。 3.4 氧化还原电位     电极表面与电解质溶液界面上发生的电极反应达到平衡时,相对于氢标准电极的电位差即为氧化还原电位。     氧化还原电位(Oxidation-Reduction Potential),缩写为ORP,是水溶液氧化还原能力的测量指标,单位:mV。 3.5 电解水     以电解方式改变水的pH值与氧化还原电位,在阴极产生氧化还原电位降低、pH值≥7的水;在阳极产生氧化还原电位升高、pH值≤7的水,这两种水统称为电解水。 3.6 碱性电解水     将原水通过电解制水机预处理和电解后,由阴极室产生的水,pH值为7.0~9.5、ORP<0mV、余氯含量≤0.3mg/L,其他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的要求。 3.7 酸性电解水     将原水通过电解制水机预处理和电解后,由阳极室产生pH值<7.0、ORP>0mV的水。 3.8 净水     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通过电解制水机的预处理组件,未经电解处理,水质符合GB5749要求的水。 3.9 产水流量     在规定的进水水压条件下,电解制水机单位时间产出的电解水量,单位:L/min。 3.10 额定功率     指电解制水机在持续工作时可以提供的最大功能,单位:W。 3.11 额定电解电流     指电解制水机在额定功率状态下工作时,电解槽中流过的电解电流值称为额定电解电流,单位:A。 3.12 电解电压     把电解制水机在正常工作状态时,电解槽阴阳极之间的电压称为电解电压,单位:V。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原则     电解制水机的分类原则根据工作方式、型式、质量等级进行分类。 4.1.1 按工作方式可分为:连续式(代号X)、贮槽式(代号Z)。 4.1.2 按型式可分为:挂式(代号G)、台式(代号T)、立式(代号L)、橱柜式(代号C)等。 4.1.3 按质量等级分为:优质品(A)、一级品(B)、合格品(C)。 4.2 产品型号与标记 4.2.1 电解制水机产品记由3个部分组成,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商标名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4.2.2 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 4.2.3 产品型号由以下3个部分组成: [企业代号]-[产品技术特征代号]-[产品设计序号]型 4.2.3.1 企业代号部分为企业名称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组合。 4.2.3.2 产品技术特征代号部分由表示产品的工作方式、型式、质量等级的字母、数字等组成。 4.2.3.3 产品设计序号(00,01,02)。 4.2.4 产品名称为:电解制水机。 4.2.5 产品标记示例     例如:某XX公司生产,YY牌,连续式工作方式,挂式,设计序号为02,质量等级达到优质品的电解制水机,其产品标记为:     YY牌 XX-XGA-02型 电解制水机 4.2.6 产品标记中使用的质量等级标志及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标志,应经过国家专门机构或指定质量检测单位认可。 4.2.7 产品的具体型号允许生产厂根据本标准的要求自行确定。 5 技术要求 5.1 电解制水机应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 5.2 使用环境条件     电解制水机应符合GB/T14710-1993中气候试验Ⅱ组和机械环境试验Ⅰ组的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并在下列环境条件下,电解制水机应能正常工作。 5.2.1 环境温度:1℃~40℃ 5.2.2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90%(在相当于空气20±5℃时)。 5.2.3 进水水温:5℃~40℃。 5.2.4 连续式电解制水机进水水压要求:0.1MPa~0.4MPa。 5.2.5 输入电源:AC220±22V,50±1Hz。 5.2.6 进水水质要求     电导率范围在60μS/cm~1500μS/cm(20℃)的市政自来水及其他符合GB5749要求的集中式供水。 5.3 与水接触材料 5.3.1 所有与水接触的材料和部件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 5.3.2 预处理组件中的水处理材料应根据其标明的使用寿命与要求及时更换。 5.4 外观要求 5.4.1 产品外观整齐美观,显示屏、开关、指示灯、铭牌等安装端正,文字和图案清晰易见。 5.4.2 产品表面颜色均匀、整洁,且无流痕、起泡、裂纹、漏漆、剥落等现象。 5.4.3 接合缝平滑。紧固件不得松动,整体装配牢固可靠。 5.5 电气防护与安全 5.5.1 电解制水机电解电源的电介质强度、绝缘电阻、漏电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及各部件的温升要求,应符合GB9706.1-1995中的相应规定。 5.5.2 电解电压≤60V。 5.5.3 电解制水机在额定电解电流条件下持续工作时间应≥1.5h。 5.5.4 电解电源应设有电解电流调节控制装置。 5.5.5 电解电源应能在电流超过额定电解电流10%的条件下连续工作1h,无损坏。 5.5.6 电解制水机电解电源累计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2000h。 5.6 密封性 5.6.1 在连续式电解制水机未进行通水工作时,对承受供水管网压力的部分,应在0.6MPa的静止水压条件下,进行连续30min密封性测试,各水流通路及连接处无水滴渗出。 5.6.2 在连续式电解制水机未进行通水工作时,对不承受供水管网压力的部分,应在0.3MPa的静止水压条件下,进行连续30min密封性测试,各水流通路及连接处无水滴渗出。 5.6.3 对贮槽式电解制水机应在0.2MPa的静止水压条件下,进行连续30min密封性测试,各水流通路及连接处无水滴渗出。 5.7 电解槽 5.7.1 采用耐余氯、次氯酸腐蚀的材料制造。 5.7.2 连续式电解制水机的电解槽阳极室采用封闭式结构设计,防止酸、碱性水混合。 5.7.3 贮槽式电解制水机的电解槽阳极室与阴极室由隔离膜完全隔离,防止酸、碱性水混合。 5.7.4 电解槽的结构应便于电极的清洗操作。 5.7.5 电解槽采取措施防止电极结垢而影响运转,产品在无检修及不酸洗电极的状态下,保证累计运转240h以上。 5.7.6 判断清洗电极的条件参照GB12176-1990中6.9.2规定:实际电解槽电压较正常电解电压上升50%;电解电流达不到额定值;因电极间堵塞使产水流量达不到规定值;碱性与酸性电解水达不到要求的pH值;设备因电极结垢无法正常运转。 5.8 电解电极 5.8.1 电解阳极寿命:电解阳极耐腐蚀性优劣及使用寿命长短,用电极在硫酸溶液中高电流密度下进行强化寿命试验的失效时间来考核。阳极强化寿命试验的失效时间就不小于20h,不同质量等级的设备应满足本标准5.11中相应要求。 5.8.2 电解阳极必须采用贵金属或贵金属氧化物涂层的活性阳极,基材可采用纯铁、钛合金或较其更加稳定的材料。 5.9 隔离膜 5.9.1 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在质量百分比为80%的H2SO4(25℃)或饱和NaOH(25℃)溶液中浸泡≥15min,膜的使用性能不受影响。 5.9.2 使用亲水性材料,膜电阻≤2Ω/平方厘米,在水温≤80℃情况下,膜有使用性能不受影响。 5.10 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 5.10.1 电解制水机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的要求。 5.10.2 碱性电解水的pH值7.0~9.5、ORP<0mV、余氯含量≤0.3mg/L,其他指标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的要求。 5.10.3 酸性电解水pH<7.0。 5.11 质量等级主要技术指标。     在符合5.1-5.10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的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质量等级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 单位 质量等级 A B C 碱性电解水(25℃)游离余氯含量(取样后立即测定) mg/L ≤0.05 ≤0.2 ≤0.3 碱性电解水(25℃)可达到的ORP值(取样后立即测定) mV ≤-150 ≤-100 ≤-50 预处理组件总净水量 L ≥3000 ≥2000 ≥1000 除菌装置 / 有 有 无 采用滤芯寿命显示及更换提示功能 / 有 无 无 阳极强化寿命试验失效时间 h ≥40 ≥30 ≥20 6 试验方法 6.1 直观检测     本标准中5.4部分的技术要求采用直观检查方法。 6.2 电解制水机的通电操作试验 6.2.1 试验前按图纸要求检查电路和管路的装配情况,检查正常后接通水源并调整到规定产水流量,电解制水机各部分应工作正常,且无水滴渗出。 6.2.2 接通电解制水机电源线路,并调节电解电流为额定值,电解1.5h,工作应正常。 6.2.3 当输入电压在AC(220±22)V范围时,电解制水机应能正常工作。 6.3 电解制水机的电气防护与安全试验     电解制水机电解电源的电介质强度、绝缘电阻、漏电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及各部件的温升要求,按照GB9706.1-1995中的相应规定进行。 6.4 额定功率工况的连续运转试验     本试验按附录A规定的要求执行。 6.5 最小功率工况的连续运转试验     本试验按附录B规定的要求执行。 电解制水机行业标准(下) (CAS 124-2007)   6.6 超载试验     超载试验在6.4额定功率工况的连续运转试验之后进行,试验时应使电解电流、电解水产水流量分别保持各自额定值的110%,超载试验时间1h,设备应工作正常,元器件无损坏。 6.7 密封性能试验 6.7.1 将电解制水机承受管网压力的部分放置于专用的测试台上,将专用进水软管与预处理组件进水口牢固连接好,开启进水阀门,调节水泵压力,使其静止压力达到0.6MPa,持续30min,观察各水流通路及连接处应无水滴渗出。 6.7.2 将电解制水机不承受管网压力的部分放置于专用的测试台上,将专用进水软管与被测试部分连接好,开启进水阀门,调节水泵压力,使其静止压力达到0.3MPa,持续30min,观察各水流通路及连接处应无水滴渗出。 6.7.3 对贮槽式电解制水机通水部分,施加0.2MPa,持续30min,观察各水流通路及连接处应无水滴渗出。 6.8 与水接触材料卫生安全评价     电解制水机中直接与水接触的成型部件与过滤材料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检验步骤与评价方法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进行。 6.9 电解制水机不清洗电极累计工作时间试验 6.9.1 使被试验电解制水机在标准A.2规定的额定功率状态下工作,试验中采用的原水应符合A.2.1要求,记录6.9.3中规定的运转参数。当电解制水机发生5.7.6条中所述的现象之一时,即为应清洗电极并结束试验,在此之前的累计工作时间为电解制水机的不清洗电极累计工作时间。 6.9.2 该试验允许间断进行,允许在用户使用试验阶段由生产厂及检验单位进行。 6.9.3 运行中,每小时或每个电解周期记录一次试验时间、累计运转时间、电解电压、电解电流等参数,每天试验测定其中1h或1个电解周期的产水流量。 6.10 电解阳极强化寿命试验     电解阳极强化寿命试验按附录C规定的要求执行。 6.11 碱性电解水水质检验 6.11.1 水质按GB5750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6.11.2 氧化还原电位的检测按SL94-1994的试验要求进行检测。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包括逐台检验和抽检,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逐台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品。 7.2.2 检验的项目、要求、试验方法见表2 表2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本标准条文 采用标准 外观 5.4 6.1   漏电流 5.5.1   GB9706.1-1995中19规定 密封性 5.6 6.7   PH 5.10.2   GB5750.4 ORP 5.10.2   SL94-1994 7.2.3 抽检项目包括感官性状、游离余氧浓度、微生物指标,抽样依照GB/T2828.1。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7.3.1.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的鉴定。 7.3.1.2 正式生产后,产品主要的材料、元器件及工艺有较大变动时。 7.3.1.3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 7.3.1.4 间隔半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7.3.1.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3.1.6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应为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7.3.3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1台用于检验,2台用于备检。 7.3.4 型式检验过程中,出现某一项不合格时,应从备检的样品中重新抽取1台,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台产品应在规定的位置上固定铭牌,铭牌的内容规定如下。 8.1.1.1 产品名称/型号 8.1.1.2 制造厂全名、地址、邮编、电话。 8.1.1.3 产品制造编号(或日期)或生产批号。 8.1.1.4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进水水压、产水流量、总净水量、电源电压、额定功率)。 8.1.1.5 产品防触电保护类型。 8.1.1.6 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文号。 8.1.1.7 采用标准编号。 8.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1019的要求。 8.2.1 包装箱应有以下各项标志。 8.2.1.1 制造厂名、厂址。 8.2.1.2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规格和数量。 8.2.1.3 箱体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cm)]。 8.2.1.4 净重与毛重(kg)。 8.2.1.5 生产日期或生产编号。 8.2.1.6 产品采用标准编号。 8.2.1.7 “小心轻放”、“防潮”、“向上”、“堆码极限”等警示性字样或符号、图案等,并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 8.2.1.8 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国内发运不需要此标志)。 8.2.2 外包装应采用瓦楞纸板箱,应防潮、防尘、防震。包装箱外型、尺寸应符合国际运输方面的有关要求。 8.2.3 随机文件包括: 8.2.3.1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1的要求。 8.2.3.2 产品合格证书。 8.2.3.3 装箱单。 8.2.3.4 产品保修单。 8.2.3.5 随机备附件清单。 8.2.3.6 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注:分离包装时,随机文件一般放在主机箱内。 8.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摔跌,避免机械碰撞,避免重压与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混合运输。如运输过程中温度低于0℃,应在室温环境中存放12h以上后再进行使用。 8.4 贮运 包装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洁净仓库中,相对湿度不超过95%。大包装箱堆高不超过六层。远离热源,库温应保持在0℃-40℃。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混合储存。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额定功率工况的连续运转试验 A.1 试验方法:被试电解制水机在A.2规定的额定功率状态下连续工作,记录运转过程中如A.4所示的各项运转参数。 A.2 连续运转试验额定功率工作状态。 A.2.1 试验所使用的原水符合下述要求。 a.配制电导率1500µS/cm(20℃)的试验用水。其中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为450mg/L, 其余使用氯化钠(NaCl)调制成电导率为1500µS/cm(20℃)的水溶液。 b.试验中进入电解槽的原水温度为(40±1)ºC。 c.试验中产水率应维持0.1MPa进水水压条件下的额定值。连续式运转的电解制水机,流量变化应小于额定值±5%;贮槽式的电解制水机,应使电解液注入量和电解时间维持额定值。 A.2.2 试验中电解电流应选择最强档并维持稳定值,偏差范围为±2.5%。允许在电源输入端增加稳压设备或调压设备。 A.3 连续式电解槽运转试验时间为设备的槽电压稳定后4h,贮槽式电解槽应工作4个电解周期。 A.4 运转数据的记录:连续式电解在运转中每0.5h,贮槽式电解每个电解周期的开始和结束,应如实记录:电解时间、输入电源电压、输入电源电流、电解电压、电解电流、碱性与酸性电解水产水率、pH、ORP、TDS、电导率、游离余氯浓度、电解电源各部件温度、进出水温度、环境温度、实验人员签名等。在记录设备本身仪表显示数据时,应同时记录试验中安装的实验室仪表显示数据。 A.5 试验用仪表:试验中使用的实验室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0.5级,温度计的分辨率为0.2ºC。 A.6 试验中连续式电解制水机碱性与酸性电解水产水流量,采用量筒及秒表,用体积除以时间的方法计算得出,每个产水率参数取样应在3次以上,每次取样时间不少于1min,求出几次测量平均值。 A.7 整机输入功率(Pi)     在额定功率工作状态下电度表测量的用电量除以电解时间计算得出,单位:瓦特(W)。 A.8 电解水温升     对于连续式运转电解槽,在室温(25±2)ºC环境下,电解水温升用连续运转试验终了时的碱性电解水或酸性电解水(取其中流量较小的)出口温度减去原水在电解槽进口处温度,温升不得大于20,单位:K(开尔文)。     对于贮槽式运转电解槽,在室温(25±2)ºC环境下,用一个电解周期的电解终了时碱性电解水或酸性电解水(取其中流量较小的)温度减去电解开始时的原水温度,温升不得大于20,单位:K(开尔文)。 A.9 电气接点温升     在电解制水机稳态工作中,当被检测点的温度变化小于1ºC/h时,接点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为该点的温升,电气接点温度的测量采用半导体点温计,被测试样机周围环境温度测量采用二支以上干湿球水银温度计,放置在距检测样机1m,高度1m的位置。温升试验中周围环境温度在(25±2)ºC范围内,试验环境中不应有对温升测试有影响的光照、热辐射和气流侵袭。 A.10 试验中电解制水机如有记录数据显示,其显示值与0.5级仪表显示值的误差应<2.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最小功率工况的连续运转试验 B.1 试验方法:被试电解制水机在B.2规定的最小功率状态下连续工作,记录运转过程中如B.4所示的各项运转参数。 B.2 连续运转试验最小功率工作状态。 B.2.1 试验所使用的原水符合下述要求。 a.配制电导率值60µS/cm(20℃)的试验用水。 b.试验中进入电解槽的原水温度为(5±1)ºC。 c.试验中产水率应维持0.4MPa进水水压条件下的额定值。连续式运转的电解制水机,流量变化应在额定值±5%范围;贮槽式的电解制水机,应使电解液注入量和电解时间维持额定值。 B.2.2 试验中电解电流应选择最弱档并维持稳定值,偏差应小于±2.5%。允许在电源输入端增加稳压设备或调压设备。 B.3 连续式电解槽运转试验时间为设备的槽电压稳定后4h ,贮槽式电解槽应工作4个电解周期。 B.4 运转数据的记录:连续式电解在运转中每0.5h,贮槽式电解每个电解周期的开始和结束,应如实记录:电解时间、输入电源电压、输入电源电流、电解电压、电解电流、碱性与酸性电解水产水率、pH、ORP、TDS、电导率、游离余氯浓度、电解电源各部件温度、进出水温度、环境温度、实验人员签名等。在记录设备本身仪表显示数据时,应同时记录试验中安装的实验室仪表显示数据。 B.5 试验用仪表:试验中使用的实验室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0.5级,温度计的分辨率为0.2ºC。 B.6 试验中连续式电解制水机碱性与酸性电解水产水流量,采用量筒及秒表,用体积除以时间的方法计算得出,每个产水率参数取样应在3次以上,每次取样时间不少于1min,求出几次测量平均值。 B.7 整机输入功率(Pi)     用电度表测量的用电量除以电解时间计算得出,单位:瓦特(W)。 B.8 电解水温升     对于连续式运转电解槽,在室温(25±2)ºC环境下,电解水温升用连续运转试验终了时的碱性电解水或酸性电解水(取其中流量较小的)出口温度减去原水在电解槽进口处温度,温升不得大于20,单位:K(开尔文)。     对于贮槽式运转电解槽,在室温(25±2)ºC环境下,用一个电解周期的电解终了时碱性电解水或酸性电解水(取其中流量较小的)温度减去电解开始时的原水温度,温升不得大于20,单位:K(开尔文)。 B.9 电气接点温升     在电解制水机最小功率状态工作中,当被检测点的温度变化小于1ºC/h时,接点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为该点的温升,电气接点温度的测量采用半导体点温计,被测试样机周围环境温度测量采用二支以上干湿球水银温度计,放置在距检测样机1m,高度1m的位置。温升试验中周围环境温度在(25±2)ºC范围内,试验环境中不应有对温升测试有影响的光照、热辐射和气流侵袭。 B.10 试验中电解制水机如有记录数据显示,其显示值与0.5级仪表显示值的误差应<2.5%。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电解阳极强化寿命试验 C.1 试验原理 采用阳极在硫酸溶液中高电流密度下电解的快速寿命试验法,通过测试不同被试阳极在相同浓度、温度的硫酸溶液中,检测相同的高电流密度下工作的阳极强化寿命试验的失效时间,比较不同电极的使用寿命。 C.2 试验装置 C.2.1 500mL烧杯; C.2.2 被试阳极:试验用阳极应直接取自被试设备电极并经加工处理,将试验阳极表面的活性涂层保留1.0cm2±5%的有效反应面积(投影面积); C.2.3 阴极:采用1Cr18Ni9Ti不锈钢材质,当被试阳极为平板状时,阴极为板状;当被试阳极为管状时,阴极采用圆环状,阴极有效导电面积应远大于有效阳极反应面积,阴阳极距离不小于1cm; C.2.4 试验用电解电源应采用额定电流大于3A的直流恒流电源; C.2.5 试验用直流电流表和直流电压表精度为0.5级; C.2.6 精度恒温水浴箱,水温控制精度应小于±1ºC。 C.3 试验条件 C.3.1 电解液:0.5molH2SO4(GB 625); C.3.2 电解液温度:(40±1)ºC; C.3.3 阳极电流密度:2A/cm2。 C.4 操作步骤 C.4.1 将0.5mol H2SO4溶液倒入烧杯,固定安装电解阴阳极并完全淹没阳极有效工作部位; C.4.2 待电解液温度上升到40ºC后,接通电源并调节电解电流为规定值,并在试验过程中维持其恒定,电解过程中不定期地添加一定量的蒸馏水及H2SO4,以维持电解液液位及浓度; C.4.3 每0.5h记录一次电解时间、电解电流、电解槽电压值; C.4.4 电解槽电压开始迅速上升5V时停止试验; C.4.5 从开始试验到电解槽电压开始迅速上升5V时所累计的电解时间称作被试电极的强化寿命试验失效时间。 注:参照GB 12176-1990 中 6.10 参考文献 [1] EU’s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Council Directive 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Adopted by the Council, on 3 November 1998 [2] 日本JIS. T 2004:2005《家庭用电解水生成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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