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一.教材分析
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的同时,自觉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能力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能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使学生关注自身尊严、关注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一.
1.对教学目标的分析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的同时,自觉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能力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能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使学生关注自身尊严、关注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明确侵
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尊严和名誉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
教学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3.对教学内容的理解
本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主要围绕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而展开——首先,叙述了人格尊严的含义、平等性、与其他人格权的关系等。关于名誉权,则介绍了名誉权的含义与作用,法律确认名誉权的必要性,名誉权的内容,及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等。另外,本框还强调了在珍爱自己人格尊严权、名誉权的同时,尊重、关爱他人的人格权利。
二.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
①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老师及社会成员受封建传统思想、家长制遗风、错误教育观等影响,加之法律意识不强,常忽视未成年人的独立人格,侵犯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时有发生。
②作为未成年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人格尊严权认识不足,不能意识或分辨出一些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不懂依法维护自身人格尊严权的实现。
③另一方面,由于受来自家庭、社会的某些不良教育影响,部分学生过分强调个人中心,自我意识过度膨胀,惟我独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际交往上的障碍。
④同学交往中,由于某些学生文明意识不强、行为习惯不良、心理品质和道德素质不够高,加之易冲动,常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同学间的矛盾,说粗话脏话、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时有发生。
2.学生的需要:
①从法律角度看,学生有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需要,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懂得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②从学生个人成长的角度看,全面了解人格尊严权及人格尊严对个人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学生独立人格的完善,保证身心健康成长。
③从人际交往角度看,懂得自觉尊重并爱护他人的人格尊严、荣誉等人格权利,不仅是每个人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
三.综合
思路
●○课前准备:
教师:①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对待人格尊严问题”的问卷调查。②搜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有关维护或侵犯人格尊严的典型案例和素材。③根据调查结果和搜集的素材,请学生帮助绘制成漫画并制成
。
学生:寻找发生在自己与同学之间的有关“人格尊严”的事例。收集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四、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 。如:
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
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2、总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因为——人人都享有人格尊严权。
(设置生活中发生的事件场景,勾勒出“生活画面”,以增强学生的认同感,激发学生寻找问题、探求问题的兴趣,从而创设出良好的活动氛围。通过“乞丐有尊严吗?”的思索,引出对人格尊严权的学习与讨论。同时让学生以生活中喜欢的网络方式加入评论,可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板书: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第二步:活动:小光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对分析,使学生明白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都有受人尊重的要求。
要求:1、学生阅读
(见教材 34 页),思考并回答问题:
(1)小光父亲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2)班主任郭老师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什么权利?
(3)谈谈你对此事件的看法?
(4)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2、教师指导,总结:
尊严,通常与人格的尊重相联,以相互间的尊重为前提。尊严,是人的一种情感需要,不容冒犯。拥有尊严的人,是做人有原则的人,是有骨气的人。他不因饥饿而食嗟来之食,不因位卑而委身于权贵,不因力单而为强暴屈服。维护尊严的人,都是自尊心、自信心极强的人。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
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和权利,它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学生看“相关连接”的内容,了解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板书: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我们先学习名誉权。
多媒体显示: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概念:公民有自尊心与自信心不受伤害、个人价值不遭贬低的权利。
宪法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内容包括:公民的人身、名誉、荣誉、姓名、肖像等不被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法律保护:民法通则、刑法等。
板书: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 名誉
第三步:
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誉)
不良
(奸诈、邪恶、卑鄙等)
(坏的名誉)
总结的幻灯片
2、 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3、 名誉权
第三步: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
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
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
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101条:通过熟悉法律条文要求学生明确:什么是公民的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公民的这项权利的?
4、 名誉权的内容
5、 与侮辱、诽谤等行为作斗争
导读:P35有关信用审查制的小字资料。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
2
3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怎样对待同学之间的起绰号问题?
(1)绰号并非都具有侮辱性,但故意给别人取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
(2)起绰号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情趣,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伦理道德等问题。
(3)给人起绰号,应慎之又慎。
3. 我们应如何尊重、维护自己的名誉?
(1)一个人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名誉,首先自己要爱惜和尊重自己的名誉,还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名誉。
(2)诚信不仅是经商的道德基础,也是做人的最基本道理,还是一个民族综合素质的体现,一个人有了信誉才能获得良好的名誉。
2、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板书)
第五步:活动:“大江作弊”案的分析
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人的名誉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既违背道德。也违反法律。
要求:学生阅读P35、36页的材料,分组讨论:
(1)在老师调查前,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2)品行优良者就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3)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你该怎么办?
(4)你对大伟,小辉,小敏的观点怎么看?
(5)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为什么?
教师小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一个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而名人又有“名人”的烦恼。小明的侵害了大江的名誉权,小明应公开道歉,求得大江的谅解。而大江的看法独具一格,宽容大肚,但他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
(3)名誉权的内容(板书)
提问:什么是名誉权?它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根据课本P38页的回答,教师指导学生划书。
活动:辩一辩
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给同学起歧视性、侮辱性外号的行为的危害及应承担的后果,它也是一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要求:
(1)学生分成正反两方,自由发言。
(2)正方:起外号很正常,无可指责。反方:起外号是不道德的,应该谴责。
(3)教师注意引导:外号有善意的、褒奖的,也有歧视性的、侮辱性的,我们谴责的是后者。为了收到好的效果,教师可以课前个别指导。
教师指导总结:给同学起善意的、褒奖的外号,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给同学起具有歧视性的、侮辱性的外号,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教材 38 页的表格中。
第N步:课堂小结: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即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不可辱,我们在维护自身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同时,不得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行为,轻则违反道德受舆论的谴责,重则触犯法律,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巩固练习:
某班一学生在课室里不见了mp3,反复寻找也没找到。班长让同学们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可能偷藏mp3的人。
1、班长“民主选贼”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假如你是班长,事发后你会怎样处理?
3、假如你是该同学,你会怎么做?
课后练习:
1、 单项选择题
1、 有些同学,利用他人的缺陷给他人起外号,这种行为实际上侵犯了他人的( B )
A. 荣誉权 B.名誉权 C.姓名权 D.生命健康权
2、 某学校一学生寝室丢失了物品,老师怀疑是本学校的学生所为,经过调查在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让同学在班级投票“选小偷”。这种做发( C )
A. 保护了同学的财产所有权
B. 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C. 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D. 是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手段
2006年5月30日,杨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充斥着侮辱、谩骂和恐吓,给杨某造成可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刺激。通过调查发现短信发送人后,一些亲戚朋友建议杨某实施报复,而杨某则主张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后来,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其结果是短信发送人向杨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回答3—4题:
3、 该短信发送人的行为( A )
(1)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2)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不道德的行为 (3)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 (4)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A.(1)(2)
B.(3)(4)
C.(1)(2)(3)
D.(2)(3)(4)
4、 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D )
A..法律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手段
B.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制裁他人
C.法律意识强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就多
D.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某校初二学生张某和李某星期天去乒乓球馆打乒乓球,玩了三个小时后,他们付了钱,交回乒乓球拍后准备回家。但是出门时被报案人员拦住,以两副昂贵的乒乓球拍丢失为理由,强行将二人脱去外衣,对其身体和背包进行搜查。你认为两位中学生应该( D )
A. 忍气吞声
B. 纠集朋友到乒乓球馆大吵大闹,使其无法正常营业
C. 对报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使其付出代价
D. 寻求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某中学为了方便管理,规定交费多的同学与交费少的同学穿着不同颜色的校服,以区分“贫富”学生。对于学校的这一做法,你认为这一规定( D )
A. 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B. 体现了学生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
C. 属于正当的学校保护
D. 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7、 某村村民张某因为个人恩怨,购置高音喇叭、扩音器等广播器材,自命为“人民广播站”,在村中以广播的形式,散布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某贪污受贿、盗窃及村霸等“十大罪状”的谣言。对张某行为的评价,你认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A. 张某的行为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B. 张某的行为是在打击贪污等犯罪活动的有效方式
C.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D.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8、 某校班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最好”和“最差”学生的评选。热按后把表现最好的同学安排在前排,而最差的则安排在最后的墙角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D )
(1)该做法有利于加强课堂管理 (2)该做法有损学生人格尊严,应坚决制止 (3)该做法不科学,但也不违法,不提倡,也不必禁止 (4)该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A.(1)(2) B.(3)(4) C.(1)(4) D.(2)(4)
9、 下列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有( C )
A. 王林和李明由于一件小事产生分歧,王林就对李明不满,故意在同学中造谣说李明曾在书店偷窃书籍
B. 王某由于考试不及格,老师在班级队会上批评王某时说“你真笨,像蠢猪”
C. 法院对犯罪分子公开审理
D. 某校一学生寝室丢了东西,老师怀疑是本校师生所为,在查无结果的情况下,让同学们投票“选小偷”
10、 某班级班主任想组织一次“民主测评会”,让学生不记名投票,在全班选出“最不受欢迎的同学”。若你是班级中的一员,面对这种情况,你应该( D )
A. 按照班主任的要求认真填写选票
B. 在选票上写上自己不喜欢的或者认为有许多缺点和毛病的同学的名字,这样还可以帮助他改正自身的缺点和毛病
C. 向法院耆宿,请求法院给予刑罚处罚
D. 即使劝阻班主任的做法,因为这样做有损班级同学的人格尊严,是一种违法行为
11、某人到公司去应聘被拒绝,因为在他的档案中有一次考试作弊的记录。这件事告诉我们( D )
A. 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B. 肖像权对我们很重要
C. 姓名权不能乱用
D. 要珍惜自己的名誉
二、问答题
初二学生小李和小郑逛超市被怀疑偷东西而遭到保安人员非法搜身。请问保安人员的做法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商场的东西失窃,保安人员是否有权进行搜查?为什么?如果你遇到上述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
答案:(1)保安人员的做法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2)无权进行搜查。因为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任何搜查、拘禁和逮捕。司法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搜查公民的身体,必须出事搜查证,并只能是为了收集证据或查获犯罪嫌疑人。保安并非执法人员。
(3)对保安人员的非法行为进行告诫,阻止其侵权行为的发生;可要求其赔偿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PAGE
- 1 -
本文档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