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德勇:北齐乐陵王及王妃斛律氏墓志与百年太子命案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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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乐陵王及王妃斛律氏墓志
与百年太子命案本末
辛 德勇
一、命案缘起
所谓“百年太子”,是指北齐肃宗孝昭皇帝高演册立的太子高百年。高演给儿子起这个
名字,显然是期望他能够安居皇位,长生久视,而这位太子非但享年不永,亦且惨遭虐杀。
事缘乃父在位仅一年有馀,忽患暴病,复因坐骑受惊,坠地折断肋骨,以至不治身亡,临终
前颁布遗诏,竟另事更张,命传位于九弟高湛,而百年太子即丧命于叔父高湛亦即所谓世祖
武成皇帝之手。
《北史·乐陵王百年传》记述相关史事云:
乐陵王百年,孝昭第二子也。孝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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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乐陵王及王妃斛律氏墓志
与百年太子命案本末
辛 德勇
一、命案缘起
所谓“百年太子”,是指北齐肃宗孝昭皇帝高演册立的太子高百年。高演给儿子起这个
名字,显然是期望他能够安居皇位,长生久视,而这位太子非但享年不永,亦且惨遭虐杀。
事缘乃父在位仅一年有馀,忽患暴病,复因坐骑受惊,坠地折断肋骨,以至不治身亡,临终
前颁布遗诏,竟另事更张,命传位于九弟高湛,而百年太子即丧命于叔父高湛亦即所谓世祖
武成皇帝之手。
《北史·乐陵王百年传》记述相关史事云:
乐陵王百年,孝昭第二子也。孝昭初即位,在晋阳,群臣请建中宫及太子,帝谦未
许。都下百僚又请,乃称太后令,立为皇太子。帝临崩,遗诏传位于武成,并有手书,
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大宁中,封乐陵王。
河清三年五月,白虹围日再重,又横贯而不达。赤星见,帝以盆水承星影而盖之,
一夜盆自破。欲以百年厌之。会博陵人贾德冑教百年书,百年尝作数“敕”字,德胄封
以奏。帝又发怒,使召百年。百年被召,自知不免,割带玦,留与妃斛律氏,见帝于玄
都苑凉风堂。使百年书“敕”字,验与德胃所奏相似,遣左右乱捶击之。又令人曳百年
绕堂,且走且打,所过处血皆遍地。气息将尽,曰:“乞命,愿与阿叔作奴。”遂斩之,
弃诸池,池水尽赤,于后园亲看埋之。
妃把玦哀号,不肯食,月馀亦死,玦犹在手,拳不可开。时年十四,其父光自擘之
乃开。
后主时,改九院为二十七院,掘得小尸,绯袍金带,一髻一解,一足有靴。诸内参
窃言,百年太子也。或以为太原王绍德。1
《北史·齐本纪》系武成帝“杀乐陵王百年”一事于河清三年六月2,应是自五月出现白虹
围日的天象,到高湛凉风堂施暴,在这当中尚存有一段间隔。盖虹光之围日与贯日,绝不能
同时出现3,赤星在天,也是在白虹迭出之后才显现的星象,而从武成帝腹议“欲以百年厌
之”,到贾德冑上书告密,再到百年太子被召进入禁苑,同样需要经历一定时间,故武成帝
本纪和乐陵王传的记载(案今本《北齐书》的《武成帝纪》和《乐陵王传》系原书缺佚后截
1 《北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五二《齐宗室诸王传》下《乐陵王百年》,页 1886~1887。案《太
平御览》(北京,中华书局,1960,影印宋本)卷三七五《人事部·血》引唐丘悦《三国典略》(页 1731)
记百年太子被害情节,与此基本相同:“齐主于凉风堂,召孝昭第二子百年,遣左右乱捶击之,又令曵以绕
堂,所行之处,血皆遍地。”
2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4。
3 案关于“白虹贯日”等各种“日晕”的科学解释,请参看何丙郁《古籍中的怪异记载今解》,据作者文集
《何丙郁中国科技史论集》(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页 1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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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北史》替补,故文字一如《北史》,不具备独立的史料价值),并没有什么矛盾,不过
是一始一终两个不同的时点而已。《通鉴》依从本纪记高百年丧命于河清三年六月1,应当
是基于同样的认识。
参合《北史》这两处记载可知,百年太子被杀,时在河清三年六月,这本来是一清二楚
的事情,历代相承,亦绝无异说。孰知至民国初年,在今河北磁县(亦即北齐国都邺城西北)
所谓曹操“七十二疑冢”之东魏北齐古墓群内,忽有歹人盗发百年太子以及太子妃斛律氏坟
茔,圹穴中各自出土志石一合,铭文所记两人丧葬时间,却与《北史》等传世文献大相径庭。
于是,有人以此为依据,对百年太子命案的发生时间提出了新的解释。
北齐乐陵王墓志拓片
百年太子墓志题作《齐故乐陵王墓志之铭》,文中记述其丧葬时日云:
以河清三年中薨以邸第。以岁次甲申三月己未朔二日庚申,安厝在于邺城之西十有
一里武城西北三里。刊石下泉,式旌馀美。2
太子妃墓志题作《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相关文字曰:
1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卷一六九陈文帝天嘉五年,页 5241~5242。
2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齐故乐陵王墓志之铭》,页 420。案“武城”之“武”字原石阙损过甚,
赵超录文作方框空缺,这里根据残存字划,并参考下文《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记述的安葬地点,
依从罗振玉《邺下冢墓遗文》二编(约民国癸亥前后刻本)之《乐陵王墓志》所迻录志文填补。又案“安
厝在于”之“于”字,赵超录文夺落,亦据赵万里《汉魏晋南北朝墓志集释》(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
所收拓片(图版三一二之二)及罗振玉录文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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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清二年八月十九日,薨于邺县永康里第,春秋十有五。岁次甲申三月己未朔二日
庚申,祔葬于武城西北三里。1
“甲申”值河清三年,是则百年太子安葬于《北史》所记死亡时间前三个月,太子妃斛律氏
的死亡时间,更较《北史》提早将近一年。罗振玉最早收藏这两方志石,自然很容易注意到
在高百年死亡时间这一问题上墓志铭文与传世文献之间的重大歧异,一者云“《(乐陵王)
传》、《(武成帝)纪》所书,殆均非其实”2;再者曰:“意百年或竟被杀于二年,宫闱
事秘,次年外间始知之,此《(乐陵王妃斛律氏)志》称二年者,或得其实也。”3后人述
及此事,几乎无不承用这一揣测4;个别学者稍显审慎,亦以为如同“坠入五里雾中”,迷
离莫辨,需要“待日后新资料出现再作研究”5。
北齐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拓片
1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页 419。
2 罗振玉《雪堂类稿》(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新世纪万有文库》本)丙之二《石文跋尾·蒿里
遗文·墓志》第 193《乐陵王墓志跋》,页 200。
3 罗振玉《雪堂类稿》丙之二《石文跋尾·蒿里遗文·墓志》第 194《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跋》,页 201。
4 赵万里《汉魏晋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七“高百年墓志并盖”条,又同卷“高百年妃斛律氏墓志并盖”条,
页 170。马忠理《磁县北朝墓群——东魏北齐陵墓垗域考》,刊《文物》1994 年第 11 期,页 61~62。韩理
洲《全北齐北周文补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之《墓志》及《妻斛律氏墓志》,页 86~89。牛润珍
《东魏北齐邺京里坊
考》,刊《晋阳学刊》2009 年第 6期,页 82。
5 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台北,文津出版社,2006)第四章第四节《高演在位与勋贵政治》,页
3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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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叙述王妃出身为“左丞相咸阳王之女,司空巨鹿郡公之
女”1,而《北史·齐本纪》记载妃父斛律光出任司空一职,时为河清元年秋七月,至三年
三月庚辰,复诏命“以司空斛律光为司徒”2。本月庚辰为二十二日,也就是说,墓志记载
“三月己未朔二日庚申”安葬乐陵王和王妃的时候,斛律光确在司空任上,而且他在二十天
后即卸去这一官衔,两相参比,可谓密合无间,罗振玉的说法似乎很有道理。然而,这种推
断是否符合历史实际,实际上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北齐乐陵王墓志志盖拓片
此乐陵王及王妃斛律氏墓志所记载的内容,还有很多与《北史》、《北齐书》等史籍不
符,缪荃孙在相互比对后指摘说:
案《齐书》皇建元年庚辰十一月,立世子百年为太子,时年五岁。河清三年甲申六
月,杀乐陵王,百年止九岁焉。死时自知不免,留玦与其妃斛律氏,妃把玦哀号不食,
月馀亦卒。玦犹在手,拳不可开。时年十四,其父光自擘之乃开。是《纪》死在乐陵王
之后,《志》言死于乐陵王前一年,不合一也。
河清二年,乐陵王止八岁,妃死,《传》言十四岁,《志》言十五岁。如二年十五,
1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页 419。
2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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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三年年十六矣,不合二也。
王,《志》言葬在三月,《通鉴》言六月白虹贯日,杀百年以厌之,月亦不合,三
也。
后主时掘地得小尸,内参窃言百年太子也。使当年葬于邺城西北,刊石下泉,何人
不知?不合四也。
近来作伪甚多,此即伪品。1
繆氏所说四点不合之处,其中最为关键的疑点,是高百年卒葬时日上的歧异,另外三项出入,
可以说都是由此衍生而来,而关于乐陵王死亡时间和安葬时间的记载如此相互冲突,实乃事
出有因,容下文再做具体论述。惟此两志俱文句典雅,语辞顺畅,笔法端庄谨饬,信非碑帖
贾竖所能臆造,且罗振玉明言出自“漳滨诸陵阜世传为曹瞒疑塚者”,同时共出土有“魏齐
志十馀”,一并购入雪堂庋藏2,吾辈初不必对其真实性加以怀疑。
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石刻文字与传世纸本文献的一些重大歧异。援据碑
刻文献研治史事的金石之学,兴起于北宋中期,而朱子指出,早在南北两宋交替之际,便已
出现了“近世论者,专以石本为正”的情况,然实则“所谓石本者之难信”,“其谬可考而
知也”3。逮至清代中期以后,随着斯学之臻于全盛,这种过分偏恃新见金石文字的倾向,
愈为突出。
清末通人李慈铭,曾描述当时治学趋向云:
嘉庆以后之为学者,知经之注疏不能遍观也,于是讲《尔雅》,讲《说文》;知史
之正杂不能遍观也,于是讲金石,讲目录;志已偷矣。道光以后,其风愈下。《尔雅》、
《说文》不能读而讲宋版矣,金石、目录不能考而讲古器矣。
至于今日,则诋郭璞为不学,许君为蔑古。偶得一模糊之旧椠,亦未尝读也,瞥见
一误字,以为足补经注矣。间购一缺折之赝器,亦未尝辨也,随摸一刻画,以为足傲汉
儒矣。金石则欧、赵何所说,王、洪何所道,不暇详也,但取黄小松《小蓬莱阁金石文
字》数册,而恶《金石萃编》之繁重,以为无足观矣。目录则晁、陈何所受,焦、黄何
所承不及问也,但取钱尊王《读书敏求记》一书,而厌《四库提要》之浩博,以为不胜
诘矣。若而人者,何足抗衡公卿,傲睨人物,游谈废务,奔竞取名,然已为铁中之铮铮,
庸中之佼佼,不可痛乎?4
近人岑仲勉更进一步从学术方法角度概括此等风尚说:“大有碑志所书,绝无可疑之概,则
犹事班史者比《汉书》于麟经,中许迷者等《说文》于圣传,时风所极,无怪其然”5。时
下有些学人,在评骘古史辨学派的治学理念和研究方法的时候,常常会谈到晚清今文经学的
消极影响,殊不知清代后期金石之学的流弊,也会影响到晚近时期力持以金石证史的所谓罗、
王之学。罗振玉和王国维本人读书广博深淳,固然冠绝一世,但在着意拓展利用新见材料的
时候,间或亦不能免除这种偏颇。罗氏在解析乐陵王及王妃斛律氏墓志时,似乎即存在过分
信从出土石刻文字的问题。
北宋时期倡导石刻文献研究的学人欧阳修,有感于铭文记事之“毁誉难信”,为自己利
1 缪荃孙《艺风堂文漫存》之《乙丁稿》(约清宣统年间刻本)卷五《齐乐陵王百年及妃斛律氏双志跋》,
页 14a。
2 罗振玉《邺下冢墓遗文》二编卷首罗氏自序,页 1a。
3 宋朱熹《昌黎先生集考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朱子全书》本)卷一六《序·送李愿归
盘谷》,页 502~503。
4 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之《札记》,页 1288。
5 岑仲勉《金石论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之《贞石证史·总论碑志之信值》,页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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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碑志史料,订立了一项原则,即谓“余于碑志,惟取其世次、官寿、乡里为正,至于功过
善恶,未尝为据”1。罗振玉在分析北齐乐陵王以及王妃斛律氏墓志时,首先认识到《志》
文所记两人死因含混不足信据,并清醒地指出:“使《(乐陵王)传》不详载,后人读此讳
饰之文,鲜不谓乐陵得令终矣。”2似此尚能恪守欧公前规,学有渊源,洵非李慈铭、岑仲
勉所指斥末流浅学可望项背,不过,欧阳修所说世次、官寿、乡里一类内容,虽然可信度较
高,但仍然会存在一定问题。关于这一点,岑仲勉早就举述过许多例证3。乐陵王死因这一
重大关节,既然都可以曲意讳饰,墓志书写的卒葬时间若是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当然也不
会使人惊奇。解决这一问题,还是需要深入分析百年太子失国丧身的具体原委,既不宜拘泥
于此乐陵王夫妇墓志之饰终辞语,也并不一定非要坐以静待地底下再冒出来什么“新资料”
不可。
二、太子黜位
分析这一问题,首先应当确认高百年空居储位而未能入继大统的真实原因。北齐文宣帝
高洋去世之后,年仅十六岁的太子高殷,依制继登大位。但文宣帝母娄太后为操控政柄,防
止自己的权势因位至“太皇太后”而被高殷生母李氏这一新的“皇太后”阻隔,本想采用兄
终弟及的办法,另立高洋六弟高演为帝4,而高洋对高演的威势亦早有忌惮,在太子殷举行
冠礼时,就对高演讲过“夺时任汝,慎无杀也”这种无可奈何的话5,逮大渐之际,更“以
常山、长广二王位地亲逼,深以后事为念”6。高殷的帝位,显然很不稳固。
高洋所说常山王即高演,长广王是他们二人的同母弟高湛,当时这两个人手中都握有重
权。文宣帝天保末年,高演以录尚书事身份,实际处理朝廷日常事务,以至文宣帝竟谓“但
令汝在,我何为不纵乐”?高殷即位之初,复“除太傅,录尚书事”,更是朝政一皆决于其
手,高演且“居于领军府”,试图控制宫掖禁军7;高湛则以太尉领京畿大都督,掌握着京
师邺城周边地区的兵权8。两人权势之盛,致使少主高殷无以自安,于是与杨愔等近臣谋划,
着手削减其权位,决定首先外遣高湛为并州刺史(当时高殷仍居处邺城,这也就意味着削除
了高湛作为“京畿大都督”的军权),高演则在娄太后的支持下,联合高湛,抢先下手,发
动政变,废黜高殷为济南王(史称废帝),自己登基做了皇帝,娄氏亦随之恢复旧日权位,
“还称皇太后” 9。
在这次行动中,高湛预设埋伏,联络勋贵,实际主持兵变,并在入宫后迅速“以京畿军
入守门阁”,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10,而高湛之所以甘冒风险,充当这一急先锋角色,除
了解救自身的危难之外,同时还揣有更大的期望。《北史·齐宗室诸王传》有相关记事云:
初,孝昭之诛杨愔等,谓武成云:“事成,以汝为皇太弟。”及践位,乃使武成在
1 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北京,中国书店,1986,《欧阳修全集》本)卷九“唐白敏中碑”条,页 1203。
2 罗振玉《雪堂类稿》丙之二《石文跋尾·蒿里遗文·墓志》第 193《乐陵王墓志跋》,页 200。
3 岑仲勉《金石论丛》之《贞石证史·总论碑志之信值》,页 80~81。
4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6。案黄永年《论北齐的政治斗争》一文,对高洋死后娄太后与高演、
高湛合谋发动政变以废除高殷一事有详细论证,本文所述相关史事即遵用此说。黄文原刊香港中文大学《中
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第 6 期(1997 年),此据作者文集《文史探微》(北京,中华书局,2000),页 32~
68。
5 《隋书》卷二二《五行志》上,页 633。《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6。
6 《北史》卷四一《杨愔传》,页 1504。
7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6~268。
8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4,页 268。
9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8~269;又卷四一《杨愔传》,页 1504~1506。
10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8;又卷四一《杨愔传》,页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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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主兵,立子百年为皇太子,武成甚不平。1
文中孝昭是高演的谥号,武成则是高湛的谥号,从中可以看出,当初高演、高湛共同起事逼
迫高殷退位的时候,两人本来有一项交易,即得手之后先由高演称帝,高湛则以皇太弟的身
份暂居储位。了解这一背景,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前述《北史·齐宗室诸王传》谓“孝昭
初即位,在晋阳,群臣请建中宫及太子,帝谦未许”,乃是有这一密约从中作梗;而《北史·齐
宗室诸王传》复谓“都下百僚又请,乃称太后令,立(百年)为皇太子”,其“称太后令”
云云,不过是高演在弃置原订
之后复假借太后名义来压制高湛而已。
北齐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志盖拓片
高演压制高湛的举措,不止迅速册立太子一端,很快又着手削减他的兵权。当初政变时
高湛“以京畿军入守门阁”,由此控制了邺城的宫禁防卫,加上他依然兼领京畿大都督一职
2,京城内外的警卫,都在其一手掌控之中。高演即从这一最为要害的地方下手,首先调整
禁军将领。
按照《北史》所记两人卒年和享年来推算,高演仅年长于高湛两岁,故所谓“皇太弟”
者,本来对承续帝位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但这一名号标志着高演允诺给予他一个可以称之
1 《北史》卷五一《齐宗室诸王传》上《上洛王思宗》,页 1852。
2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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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皇帝”的崇高权位(后来太平天国的“九千岁”东王杨秀清大概与之相近),现在不
仅没有如约兑现,还施展这样明显的约束举措,自然会引起高湛的警觉和愤怒。因此,高湛
不仅抗命不从,惊恐之下,甚至还筹划再一次举兵发动政变,《北史·上洛王思宗传》记述
其应对举措曰:
先是,恒留济南于邺,除领军库狄伏连为幽州刺史,以斛律丰乐为领军,以分武成
之权。武成留伏连而不听丰乐视事,乃与河南王孝瑜伪猎,谋于野,暗乃归。
先是童谣云:“中兴寺内白凫翁,四方侧听声雍雍,道人闻之夜打钟。”时丞相府
在北城中,即旧中兴寺也;凫翁谓雄鸡,盖指武成小字步落稽也;道人,济南王小名也;
打钟,言将被击也。既而太史奏言:“北城有天子气。”昭帝以为济南应之,乃使平秦
王归彦之邺,迎济南赴并州。
武成先告元海,并问自安之计。元海曰:“皇太后万福,至尊孝性非常,殿下不须
别虑。”武成曰:“此岂我推诚之意邪?”元海乞还省一夜思之,武成即留元海后堂。
元海达旦不眠,唯绕床徐步。夜漏未尽,武成遽出曰:“神算如何?”答云:“夜中得
三策,恐不堪用耳。”因说梁孝王惧诛入关事,请乘数骑入晋阳,先见太后求哀,后见
主上请去兵权,以死为限,求不干朝政,必保太山之安,此上策也。若不然,当具表云
威权大盛,恐取谤众口,请青、齐二州刺史,沉靖自居,必不招物议,此中策也。更问
下策,曰:“发言即恐族诛。”因逼之,答曰:“济南世嫡,主上假太后令而夺之,今
集文武示以此敕,执丰乐、斩归彦、尊济南,号令天下,以顺讨逆,此万世一时也。”
武成大悦,狐疑竟未能用。乃使郑道谦卜之,皆曰:“不利举事,静则吉。”又召曹魏
祖问之国事,对曰:“当有大凶。”又时有林虑令姓潘,知占候,密谓武成曰:“宫车
当晏驾,殿下为天下主。”武成拘之于内以候之。又令巫觋卜之,多云不须举兵,自有
大庆。武成乃奉诏,令数百骑送济南于晋阳。
及孝昭崩,武成即位,除元海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太子詹事。河清二年,元海为
和士开谮,被马鞭六十,责云:“尔在邺城说我以弟反兄,几许不义!以邺城兵马抗并
州,几许无智!不义无智,若为可使?”出为兖州刺史。1
上述记载说明几点重要问题:第一,在旁观者看来,高演并没有杀害高湛的意图;第二,娄
太后也不会允许高演杀害高湛;第三,当时高湛在邺城所能控制的兵力,还不足以颠覆高演
的统治。不过,高演不敢轻易加害于高湛,反过来也证明高湛势力强大,并不能像他对待废
为济南王的高殷那样,生杀可以随意处置。
如《北史·上洛王思宗传》所记,高演、高湛兄弟二人,当时是分别据有陪都并州(治
晋阳城)和京师邺城,两相对峙2,关系紧绷若此,犹如箭在弦上,鸣镝相向似乎只是时间
早晚的问题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高演在位仅仅一年有馀,真的就出现了曹、潘一辈巫觋
所说宫车晏驾的事情。
高演患病,起初只是苦于内热,情况并不十分严重,尚且“无缺听览”,后来病情也是
渐趋危笃,所以仍能清醒安排后事,乃命颁布遗诏云:
朕婴此暴疾,奄忽无逮。今嗣子沖眇,未闲政术,社稷业重,理归上德。右丞相、
长广王湛,研机测化,体道居宗,人雄之望,海内瞻仰,同胞共气,家国所凭。可遣尚
1 《北史》卷五一《齐宗室诸王传》上《上洛王思宗》,页 1852~1854。
2 案关于并州晋阳城的陪都地位,请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之《北齐
书札记》“各立一省”条,页 406~408。
9
书左仆射、赵郡王叡喻旨,征王统兹大宝。1
为防止极度警觉的高湛因疑虑有诈而发兵犯难,高演还特地预先嘱托从小被高欢收养而与他
们兄弟一同长大的高叡,在他去世后前往邺城,传达遗命,迎接高湛入主大位2。不知出于
什么原因,高叡并没有亲身前往,而是“先使黄门侍郎王松年驰至邺,宣肃宗遗命”,高湛
果然“犹疑其诈,使所亲先诣殡所,发而视之”,待使者
情况属实之后,始“喜驰赴晋
阳,使河南王孝瑜先入宫,改易禁卫”3。高湛继位改元时颁布的诏书,叙述其继位原委曰:
“继立之义,理属储两。深顾沖弱,弘此远图。近捨周典,上循商制。爰命寡薄,入纂洪基。”
4讲述的情况,与所谓高演遗诏完全符合。
高演对待高湛的态度,陡然逆转,竟然舍弃自己的儿子而禅位于政敌,从表面上看,似
乎有些费解,甚至有可能让人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亦即揣测高湛的帝位,或许如
同高演一样,是以武力攘夺而来,如元人曾先之撰《十八史略》,便径行书作高湛“废演子
百年而自立”5,今亦有人以为“高湛的继统在当时人看来,仍是一场政变,只是没有流血
而已”6,而按照这样的思路,所谓“遗诏”也就应该是高湛篡位以后编造的谎言。
案今本《北齐书》之《武成帝纪》系剪取《北史·齐本纪》填补,而《北史》记述高湛
之败行劣迹,乃略无讳饰,作者李延寿评论武成帝功过得失,更直接了当地指斥他“爱狎庸
竖,委以朝权,帏薄之间,淫侈过度,灭亡之兆,其在是乎”?并指出“河南、河间、乐陵
等诸王,或以时嫌,或以猜忌,皆无罪而陨,非所谓知命任天体大道之义也”7。南北朝时
期华夷列国,其万乘之位无不有如传驿,雄强者胁持攫取,或篡或弑,本来是很平常的事情,
此即王船山所云“江东、河北视弑君父如猎麕鹿,篡国如掇蜩蝉,无有名此为贼而惊心动魄
者”8。假如高湛的帝位是从百年太子手中硬行夺得,何不直书其事?若谓年深日久,诸如
李延寿辈在唐初已经无由获知其中隐微曲折,则尚有北齐旧臣卢思道,在文宣帝天保年间即
“以文章著名”入朝值中书省,至后主武平末年出任黄门侍郎,待诏文林馆9,由于像这样
的政变,绝非徒恃一二心腹可得暗中成事,作为当时的朝臣,他总会知悉高湛的行径,而卢
氏于亡国后所撰《北齐兴亡论》,论列诸帝功过,虽然对武成帝的品行痛加贬斥,一无恕辞,
乃至判之曰“少禀凶德,不孝不仁”,可是在述及其即位原委时,却谓孝昭帝“降年不永,
期岁而崩,大渐维几,黜其元子,武成母弟之亲,入主宗祐”10,亦即高演主动安排高湛来
继承帝位,足证《北史》等书所记自属信史。
今检此《齐故乐陵王墓志之铭》,其述及百年太子退位与高湛入承大统一事,语曰:
始以常山王世子,起家散骑常侍。文剑横要,清蝉曜首。赤墀俟而增映,翠帐佇以
1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71~273。
2 《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卷一三《赵郡王琛附子叡传》,页 170~172。
3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六八陈文帝天嘉二年十一月,页 5217。
4 唐许敬宗《文馆词林》(北京,中华书局,2001)卷六六八北齐魏收《北齐武成帝即位改元大赦诏》,页
345。
5 元曾先之《十八史略》(日本明治三年京都三书堂刻《立斋先生标题解注音释十八史略》本)卷四“陈文
皇帝”下,31b。
6 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第四章第四节《高演在位与勋贵政治》,页 309。
7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302。
8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长沙,岳麓书社,1996,《船山全书》本)卷一八《陈文帝》之“王晞不贪翼戴
之赏仍行弑逆”条,页 676~677。
9 《北齐书》卷四二《卢潜传》,页 557,又卷四五《文苑传》,页 603。《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
卷五七《卢思道传》,页 1397~1398。
10 宋李昉等《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1966,集配影印宋、明刻本)卷七五一隋卢思道《北齐兴亡
论》,页 3927~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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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光。及肃宗大渐,导扬末命,移宝图于元子,奉神器于唐侯。1
文中“赤墀俟而增映”是以“赤墀”(亦即常语所云“丹墀”)代指皇宫,其赤墀俟登者当
然是指太子。“宝图”本来象征天命攸归,“元子”是用《诗·鲁颂·閟宫》的典故,即周
成王册封叔父周公旦之长子伯禽于鲁:“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
室辅。”“唐侯”是指周成王弟叔虞,受封于唐。因此,“肃宗大渐,导扬末命,移宝图于
元子,奉神器于唐侯”云云,乃谓孝昭帝遗命将高百年的地位,由因应宝图的太子降为一方
诸侯,犹如周公“元子”伯禽东封于鲁,并指定由胞弟高湛(即所谓“唐侯”)继承帝位,
所说与旧史完全吻合。罗振玉尝谓与《乐陵王百年传》相较,百年太子墓志中这段话“语颇
隐约,盖不敢昌言之也”2,实不知这位雪堂先生对上述志墓铭文究竟做何理解。
卢思道对依循礼制入继大统的高湛,挞伐不遗馀力,可是对武力夺取权位的高演,不仅
曲为之开脱,还推崇有加,谓“齐自天保受终,迄于武平丧国,孝昭之外,竟无令主”3。
高演能够赢得臣民如此拥戴,自是基于其具有良善政治素养。在施政韬略方面,史称高演其
人“雄勇有谋”,复谓其待人处事“聪敏有度,深沉能断,不可窥测”4。以这一行为特征
为背景,我们便很容易理解,他骤然放弃子嗣百年而禅位于高湛,应该是基于双方实力对比
而做出的一种明智选择。
首先,太子百年还过于幼小。据《资治通鉴》记载,皇建元年始立太子时,高百年只有
五岁5,高演去世时亦不过六岁幼童而已。赵万里氏因“《齐书》、《北史》俱无此文”,
对这一记载深表怀疑,以致放言诘问曰:“未知涑水何据?”6先于赵氏,清人钱保塘亦尝
臆测高百年在河清三年遇害时“年十四”7,所以,对此还需要加以辨析。
今案《通鉴》本来就参据有诸多今已失传的南北朝史料(例如唐人丘悦撰著的《三国典
略》,以关中、邺都、江南为三国,记南北朝后期史事,《太平御览》尝屡有征引),高百
年入居储位的年龄仅见于此,丝毫不足为怪。百年初为太子时就傅受业,高演敕太子中庶子
崔瞻曰:“东宫弱小,未陶训义,……劳卿朝夕相处,开发幼蒙。”8又高演遗诏所说“嗣
子沖眇,未闲(娴)政术”、高湛即位诏书所谓“深顾沖弱”以及乐陵王墓志所云“小年不
永”,这些文辞适可与之互证9。还有更为重要的证据,即如前所述,百年太子本传记云后
主时尝“掘得小尸,绯袍金带,一髻一解,一足有靴。诸内参窃言,百年太子也”。这一“小
尸”足以证实百年太子被害时确实还没有成年10,司马光的记述自属实情。清人赵翼总结说,
北朝元魏诸帝多幼年即位,如道武帝与孝明帝登基都年仅六岁,孝文帝更早至五岁11,而高
百年只是入居东宫,更不必为之诧异。就北齐本朝的情况而言,前此文宣帝在天保元年甫一
即位,便立高殷为太子,“时年六岁”;后来武成帝立高纬为太子,同样也是在六七岁的年
1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齐故乐陵王墓志之铭》,页 420。案“末命”赵氏录文讹作“未命”,据
赵万里《汉魏晋南北朝墓志集释》所收拓片改正。
2 罗振玉《雪堂类稿》丙之二《石文跋尾·蒿里遗文·墓志》第 193《乐陵王墓志跋》,页 200。
3 宋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五一隋卢思道《后周兴亡论》,页 3931。
4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71~272。
5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六八陈文帝天嘉元年十一月,页 5209。
6 赵万里《汉魏晋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七“高百年妃斛律氏墓志并盖”条,页 170。
7 清钱保塘《历代名人生卒录》(民国海宁钱氏清风室排印本)卷二,页 45a。
8 《北史》卷二四《崔逞传附六世孙瞻传》,页 875。
9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齐故乐陵王墓志之铭》,页 420。
10 案如前文所述,《北史》卷五二《齐宗室诸王传》下《乐陵王百年》(页 1887)谓这一“小尸”被挖出来
后,“或以为太原王绍德”,但据《北史》卷五二《齐宗室诸王传》下《太原王绍德》(页 1884)记载,高
绍德在文宣帝高洋天保末年“为开府仪同三司”,已经成年,死后不会成为什么“小尸”,应属传言有误。
11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4,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本)卷一五“魏诸帝多幼
年即位”条,页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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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1,与高百年的情况,更完全一致。只是孝昭帝遗诏所说政术尚未娴熟,其实并不十分重
要,关键是小小孩提,根本不是高湛的对手。当初高演和高湛能够轻易废除高殷,在很大程
度上就是欺负他少小无力,高百年比高殷还要小十岁,自然更无以自立。
清嘉庆胡克家仿元刻本《资治通鉴》有关高百年即位年岁的记载
其次,在去世之前,因为杀害废帝高殷,高演惹恼了对朝政具有很大影响的母后娄氏。
《北史·齐本纪》记云:
初,帝与济南约,不相害。及舆驾在晋阳,武成镇邺,望气者云“邺城有天子气”。
帝恐济南复兴,乃密行鸩毒。济南不从,乃扼而杀之。后颇愧悔。初苦内热,频进汤散。
时有尚书令史姓赵,于邺见文宣从杨愔、燕子献等西行,言相与复仇。帝在晋阳宫,与
毛夫人亦见焉。遂渐危笃,备禳厌之事,或煮油四洒,或持炬烧逐。诸厉方出殿梁,山
骑栋上,歌呼自若,了无惧容。时有天狗下,乃于其所讲武以厌之,有兔惊马,帝坠而
绝肋。太后视疾,问济南所在者三,帝不对。太后怒曰:“杀去邪!不用吾言,死其宜
矣。”临终之际,唯扶服床枕,叩头求哀。2
1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63;又卷八《齐本纪》下,页 282。
2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7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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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高百年依制正常继位,如同当年的高殷一样,这本来就会影响娄太后操控权柄,高演又
因妄自杀害高殷而令母后如此愤怒,在他病故之后,高湛若是举兵逼宫,娄氏恐怕就更不会
出力护佑百年太子了。
值得注意的是,高演这次一病不起,与他杀害无辜的侄儿高殷以后内心深感愧疚具有直
接关系,正因为如此,便更为担心儿子百年在自己身后遭受同样的命运。本文开篇引述的《北
史·乐陵王百年传》,谓高演在主动让位的同时,给高湛写有手书曰:“百年无罪,汝可以
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北史·齐本纪》摘录此语,书作:“宜将吾妻儿置一好处,勿学
前人也。”1 所说“前人”,其实正是指他本人对待高殷的不义行径,而考虑到高演这一深
切忧虑,就会更容易理解他主动禅让帝位给高湛,正是想换取对方的宽容,以求保全高百年
的性命。
三、祸从天降
高湛在这种情况下入主大位,无凶无险,百年太子既已废黜为王,并且年纪幼小,无能
有所作为,假若没有特殊缘故,根本不必杀而去之。通检《北齐书》、《北史》以及《资治
通鉴》等相关史籍,在《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所记王妃忌辰“河清二年八月十九日”
之前,武成帝诛杀之亲王重臣有三:一为河清元年,平秦王高归彦以谋反被诛2;二是同年
为报复其母孕有自己的女儿却生而不举,筑杀太原王高绍德3;三系河清二年六月,河南王
高孝瑜因触犯权贵,遭人诬告挑拨而被酖杀4。以上三王被杀,都有特定的偶然性因素,至
少在当时,还看不到高湛着意以杀戮来清除威胁的安排,更看不到任何足以促使高湛对废太
子百年萌生杀机的迹象。因此,罗振玉谓“百年或竟被杀于(河清)二年”的说法,恐怕未
必能够成立。
从当时的客观形势来看,高湛不仅没有必要无缘无故地加害于已经废黜为乐陵王的高百
年,而且还需要小心对待才是,这是因为王妃斛律氏的家族,累世大将,在北齐具有强大势
力。妃父斛律光(字明月)、叔父斛律羡(字丰乐)以及祖父斛律金等,不仅都是北齐军中
声威显赫的战将,而且出将入相,在政治上也有相当高地位。正是因为如此,皇室才频频与
之联姻,一门之内,先后出有一皇后、二太子妃,而公主满门,举家荣贵,史称其“尊崇之
盛,当时莫比”,以至斛律光在后主武平元年“以合门贵盛,深以为忧,乃上书推让,乞解
所职”。《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描述其家世云“惟国之栋,实朝之薮,世功世禄,
可大可久,且功且王,拜前拜后”5,俱属从实而书,非敷衍虚语也。
在乐陵王妃这位生父斛律光身上,能够更为具体地显示出斛律氏家族对整个北齐朝廷都
具有强劲支撑作用。由于斛律光爱护士卒,三军将士乐于为之效命,且指挥作战出神入化,
“战术兵权,暗同韬略,临敌制胜,变化无方”,周军无法对付,于是将军韦孝宽蓄意散布
谣言,使用反间计,挑动北齐后主在武平三年秋诛除斛律光并“尽灭其族”,周武帝闻之大
喜,数年后很快吞并齐国,乃谓“此人若在,朕岂能至邺?” 6北齐亡国后,旧臣颜之推撰
著《颜氏家训》,亦云:“斛律明月,齐朝折冲之臣,无罪被诛,将士解体,周人始有吞齐
之志,关中至今誉之。此人用兵,岂止万夫之望而已也!国之存亡,系其生死。”7可证周
1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页 273。
2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2~283;又卷五一《齐宗室诸王传》上《平秦王归彦》,页 1857~1858。
3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3;又卷一四《后妃传》下《齐文宣皇后李氏》,页 521。
4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3;又卷五二《齐宗室诸王传》下《河南王孝瑜》,页 1876。
5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之《齐故乐陵王妃斛律氏墓志铭》,页 419。
6 《北齐书》卷一七《斛律金传》,页 219~230。宋官修《太平御览》卷二八一《兵部·抚士》下引唐丘悦
《三国典略》,页 1308。案《北史》卷八〇《外戚传》(页 2670)云“斛律光以地势被戮”,即谓斛律氏一
家之所以会遭遇灭族之灾,仍是缘于势力过盛所致。
7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慕贤》,据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3)卷二,页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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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所说,乃是周、齐两方通行的看法。
如前引《北史·上洛王思宗传》所记,高演在即位之初,便“以斛律丰乐为领军,以分
武成之权”,就是要借助斛律氏的势力来抑制高湛,而高湛受禅之后,斛律羡不仅没有遭到
贬抑,反而还加官进爵,倍受倚重,同时“命纳(斛律光)第二女为太子妃”,正反映出斛
律氏家族的支持,对高湛至关重要。其实,当初高演在限制高湛兵权的时候,之所以会选择
斛律羡作领军,本是缘于皇建元年冬甫一册立百年为太子,便“以(斛律)光世载醇谨,兼
著勋王室,纳其长女为太子妃”1,已经将斛律氏家族与其父子两代紧密结合为一体,这当
然更是要笼络斛律氏来稳固盗劫而来的皇位,包括用以威慑虎视眈眈的高湛。
高湛登基后,虽然通过迎纳斛律光次女为太子妃,为其长女失去后宫储位而做了相应的
补偿,但若是再毫无缘由地杀掉乐陵王,令王妃失去家庭;特别是由前引《北史·乐陵王百
年传》所记百年死后王妃把玦哀号以至不食而死的情况可以看出,十四五岁的王妃和这位年
幼于自己五六岁的小丈夫情感深挚,因而这样的做法必然会招致斛律氏强烈不满。试看后来
武平三年正月后主斛律氏生女,后主高纬为讨斛律光欢心,竟然“诈称生男,为之大赦”2,
便很容易理解,高湛父子行事,不能不顾虑斛律氏家族的心愿。所以,“河清二年八月十九
日”或是在此之前,高湛既不会妄杀乐陵王,更绝不可能单独加害于斛律光这位长女。
那么,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会促使高湛非要干犯大忌来除掉这位年仅九岁的
黜位太子哥呢?
首先,高湛的统治,开始面临现实的挑战。河清三年三月,“群盗田子礼等数十人”起
事,劫迫彭城王高涤为主。虽然高涤不从遇害,并没有给高湛造成什么威胁,但所谓“群盗”
绝非土匪草寇,田子礼等人显然是想拥立彭城王自成一统,并进而取代高湛。高涤为高欢五
子,兄弟排行在高湛之前(高湛为高欢第九子),遇难时三十二岁,正值壮年,而且“明练
世物,果于决断,事无大小,咸悉以情”,在高氏诸王当中颇负声望,所以被害后“朝野痛
惜”3。这一事件,很容易让高湛联想到当年自己面临武成帝高演威逼时,高元海为之谋划
的所谓“下策”,亦即拥戴济南王高殷以号令天下,而这时高百年的地位,正与当年的高殷
相当。高百年黜位为王,在形式上是由武成帝高演一手安排,这也是高湛继位的必备条件,
但如前所述,高演禅位于高湛,本来就是在高湛强大势力逼迫下不得已的选择,个中原委,
路人皆知,故元人刘友益乃径谓“废之者湛志也”4。因此,假若有人挟持乐陵王百年为君
主,其象征性和号召力自然远在彭城王高涤之上,局面恐怕不堪设想,高湛不能不心怀忧虑。
其次是在如此微妙的政治局势下,如前引《北史·乐陵王百年传》所记,两个月后的河
清三年五月,天空中恰好又出现了“白虹围日再重”的凶象。按照东汉顺帝时人郎顗的解释,
所谓白虹系“日傍气色白而纯者”5。曹魏如淳谓这种白虹属于“兵象”,而“日为君”6。
在伺望云气的占候家眼中,这种昭示兵革的“妖气”,本是“百殃之本,众乱所基”7,而
它所预兆的具体事项,则是“白虹所出,必有暴兵流血” 8,更明确的说法,还有“白虹气
1 《北齐书》卷一七《斛律金传》,页 223~226。
2 《北史》卷一四《后妃传》下《齐后主皇后斛律氏》,页 523~524。
3 《北史》卷五一《齐宗室诸王传》上《彭城王涤》,页 1861~1863。案“田子礼”一名原本书作“白子礼”,
但迻录自《北史》的今本《北齐书》(页 135)以及司马光《资治通鉴》(页 5240)俱书作“田子礼”,究竟
哪一种写法正确,似已无从稽考。“三占从二”,今姑且随众。
4 清玄烨《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三四录元
刘友益《通鉴纲目书法》,页 44a。
5 《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卷三〇下《郎顗传》,页 1064。案古人对所谓“白虹”并不是一直
没有从科学的角度做过诠释,如明清之际人揭暄在所著《昊书》(清咸丰己未濠塘补刊本)中即专门列有“白
虹”一条(页 17a—17b)释之云:“气上于天,静而无风,则久而不移,如带如环,随其形以立名,或在
日前,或在日后,其气白,故曰白虹。”
6 《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八三《鲁仲连邹阳列传》刘宋裴骃《集解》,页 2470。
7 《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一二《天文志》中,页 334。《隋书》卷二一《天文志》下,页 590。
8 唐释瞿昙悉达《唐开元占经》(北京,中国书店,1989,影印清官修《四库全书》文渊阁写本)卷九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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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其年兵起”等1。大乱将作,已经足够凶险,更为严重的是,如古语所云,妖由人兴,
白虹还有“诸侯起兵”这一层象征意义2。假如仅仅是白虹在天,或许还可以做出一些不同
的解释,但太阳既然是君王的标志,而这次出现的白虹又是“围日再重”,于是它所表征的
意义,就只剩有诸侯犯上作乱这一种可能。实际上,按照南北朝时期通行的说法,虹蜺不拘
是白是红,本身就都寓有“主臣谋君”的这一层涵义3。
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中的白虹形象
凶险的天象,还不止于此,紧接着又有白虹“横贯而不达”。结合上文“白虹围日再重”
的语句,这显然是指白虹冲向太阳而未能伸入日中。所谓“白虹贯日”,是古代占候家常常
提到的天象,《唐开元占经》中专门列有“白虹贯日”一节,阐释其象征意义:
《感精符》曰:“宰相之谋欲有国,则白虹贯日,毁灭息。”《摘亡辟》曰:“白
虹贯日,四夷为祸,主恐见伐。”《感精符》曰:“白虹贯日,天子将排。”《荆州占》
曰:“白虹贯日,臣杀主。”《甘氏占》曰:“日旁有白虹冲日,在东方,东方反;在
西方,西方反;在四方皆然。期不出五年,中有臣倍(背)其主者。白,大将死色;赤,
大夫出,一曰有反城。白虹贯日,近臣为乱,诸侯有欲反者。”4
虽然有个别词句,不太好懂,容有文字错讹,其中“近臣为乱,诸侯有欲反者”一项内容,
尚别见于《宋书·五行志》,文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
一说王者有兵围之象。”5唐高宗麟德元年李凤撰著的《天文要录》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气杂占》,页 687。
1 唐李淳风《乙巳占》(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丛书集成》初编排印《夷门广牍》本)卷九《吉凶气
象占》,页 160。
2 题唐李淳风《观象玩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续修四库全书术数类丛书》影印清华大学图
书馆藏明抄本)卷四一《虹蜺·杂占》,页 532。
3 《隋书》卷二〇《天文志》中,页 576。
4 唐释瞿昙悉达《唐开元占经》卷九八《蜺虹占·白虹贯日》,页 712。
5 《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三四《五行志》五,页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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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白虹贯日,苍黄晕五里〔原文旁批:重欤?〕,近臣为乱,天下有兵,国破亡”1。这
与上文所论“白虹围日”,大致相当,按原样重复一次,还不至于让高湛过度惊慌,要命的
是这种天象还是“臣杀主”的征兆(郎顗谓“贯日中者,侵太阳也”2,应即此说依循的理
据),并且在占筮家眼中,较近的历史上确实有过类似的应验。如《宋书·五行志》记述晋
废帝“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又“晋安帝元兴元
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明年,桓玄篡位”3,等等。
事态升级,性命攸关,高湛不能不更为恐惧。其实,在西汉初年有些占候书里,还记述
说“白虹出,邦君死之”4,君主夺命,又不仅限于横贯日中。好在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
诛杀帝王的白虹,不仅要冲向红日,即非贯日而出,亦同样不能奏效。其中最为著名的事例,
就是荆轲刺秦王时,燕太子丹自相云气,见白虹贯日未彻而预知事不可成5。河清三年这一
次,白虹也是“横贯而不达”,大概多少可以缓解一点高湛的心理压力,不至于当下就失去
控制。
明蓝格写本《步玄经》中有关白虹的部分内容
这类有关白虹的象征意义,在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定层面里,有着长期的传承,在明写本
1 唐李凤《天文要录》(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稀见唐代天文史料三种》影印日本昭和时期写
本)卷四,页 67。
2 《后汉书》卷三〇下《郎顗传》,页 1064。
3 《宋书》卷三四《五行志》五,页 1019。
4 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续修四库全书术数类丛书》影
印《中国天文史文集》本),页 16。
5 《史记》卷八三《鲁仲连邹阳列传》并刘宋裴骃《集解》,页 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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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玄经》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同类记载。总的来说,书中以为蜺虹均属“北斗之乱精,
斗失度则生之物,若见无时,则生内乱,臣谋君,太子诎,后妃受殃,女子不一之兆也”。
其具体寓意如:
白虹见,诸侯相攻,国有女乱。
昼雾、白虹,臣谋君。
白虹昼出,国易君。
白虹、赤虹如气起者,所见之方兵起。
虹贯日或贯月,近臣为乱。1
溯源及流,尤可见所谓“白虹”这一天象在古代占筮体系中当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
孰知凶象并未就此终结,接下来,大概在进入六月前后,天上又出现了所谓“赤星”。
这种“赤星”因所在位置的差异,往往会有不同的象征意义。由于《北史》等书没有具体记
载它这次出现的方位,我们只能选录一些相关的记述,来加以分析。李淳风《乙巳占》有记
载云:
有赤星从东壁入西壁,臣杀其主。2
同样是题作李淳风撰述的《观象玩占》,另有类似记述曰:
赤星出玄,宫庙中兵起。……赤星出室,宫庙中有死伤。
白星出入天,庙中有兵;赤星出入,臣谋主。3
赤星入勾陈,有劫主者,若犯之,宫中有大变,臣为逆,王者忧。4
赤星出司命,天子病困。5
具体情况虽然略有出入,却都是危及宫室人主的凶险兆应。《晋书》记载苻坚时“有赤星见
于西南,太史令魏延言于坚曰:‘于占,西南国亡,明年必当平蜀汉。’坚大悦,命秦、梁
密严戎备”6,正是当赤星照临者必遭覆灭厄运的占验实例。
俗语云“事不过三”。面对接二连三的凶兆,武成帝高湛不能再继续听天由命坐以待毙
了。破解的办法,先是“以盆水承星影而盖之”。不料一夜之间,水盆无故自破,根本无法
镇住这颗妖星,于是便需要寻找其他手段来破除眼前的灾难。
为保全身家性命和高氏江山社稷,武成帝想到了杀人,“欲以百年厌之”。大致在此前
后,从六月十三日到六月十七日,北齐境内主要地区连续五天降下大雨,“昼夜不息”,造
成“山东大水,人多饿死”;晋阳城里复“讹言有鬼兵,百姓竞击铜铁以捍之”7。这些异
常情况,自然会进一步加剧高湛的忧虑8。正好在这个时候,教授乐陵王写字的贾德冑,又
1 佚名《步玄经》(寒斋藏明蓝格写本)卷上《蜺虹》(案此本无页码)。
2 唐李淳风《乙巳占》卷七《客星干犯列宿占》,页 127。
3 题唐李淳风《观象玩占》卷一三《室宿·客星流星彗孛干犯占》,页 302。
4 题唐李淳风《观象玩占》卷二三《勾陈·杂干犯占》,页 387。
5 题唐李淳风《观象玩占》卷二三《文昌·杂干犯占》,页 396。
6 《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一一三《苻坚载记》,页 2895。
7 《北史》卷八《齐本纪》下,页 284。《隋书》卷二二《五行志》上,页 626。
8 案《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二七上《五行志》上(页 1346)载“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昼夜
不絶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馀家。汉水出,坏民室八千馀所,杀三百馀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
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岁馀惧诛,谋为逆,发觉,要(腰)斩,
夷三族”。可见普降大雨酿成灾害,也是一种人臣谋逆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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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检举这位废太子竟然热衷于习练皇帝才会经常使用的“敕”字。这件事更容易让高湛把
高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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