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身分证字号

2017-09-20 6页 doc 18KB 23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身分证字号身分证字号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園場所開放使用申請表 使 用 者 簽章 電話 身分證字號 地址 參加對象 活動名稱 參加人數 使用場所 使用設備 場所使用費 萬 仟 佰 拾 元 ,新台幣, 經收人 保 證 金 萬 仟 佰 拾 元 ,新台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日 時 分至 時 分 使用時間 ?每週 時 分至 時 分 承 辦 人 主任 校長 頁 1 / 7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園場所開放使用管理契約書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甲方)為推廣教育,落實社會資源共用,開...
身分证字号
身分证字号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園場所開放使用申請表 使 用 者 簽章 電話 身分證字號 地址 參加對象 活動名稱 參加人數 使用場所 使用設備 場所使用費 萬 仟 佰 拾 元 ,新台幣, 經收人 保 證 金 萬 仟 佰 拾 元 ,新台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日 時 分至 時 分 使用時間 ?每週 時 分至 時 分 承 辦 人 主任 校長 頁 1 / 7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園場所開放使用管理契約書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甲方)為推廣教育,落實社會資源共用,開放 校園場所供 君(以下簡稱乙方)使用,雙方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使用期間,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 (每日 時 分至 時 分),乙方願遵照約定日期辦理活動。 第二條,場所使用費共計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場地保證金共計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二項費用應由乙方於開始使用前向甲方一次繳清,期滿如無違約或賠償 情事,保證金無息退還。 第三條, 甲方因公務需要變更使用場所或因活動要求延期或停止辦理,乙方應遵照甲 方安排,不得異議。 第四條, 乙方除應遵守本契約之約定外,並應確實遵守「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 園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 第五條, 乙方不得變更既有設施,若因活動需要加置設備,應於使用後立即拆除,回 復原狀,以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違者由學校僱工代為拆除,所需費用由乙 方負擔,或由保證金扣除,如有不足,應予追償,並終止契約。 第六條, 乙方使用場所之秩序及週邊環境衛生應自行負責,並派員督導處理。 第七條, 乙方應製作識別證供參加活動人員佩帶,以維護校園安全。 第八條, 乙方未履行契約約定,或損毀使用設施,應負完全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第九條, 本契約正本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甲方,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校長,王國生 頁 2 / 7 住址,新竹市北區東大路2段386號 乙方, 負責人, 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園場所開放使用管理契約書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甲方)為推廣教育,落實社會資源共用,開放 校園場所供 君(以下簡稱乙方)使用,雙方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使用期間,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 (每日 時 分至 時 分),乙方願遵照約定日期辦理活動。 第二條,場所使用費共計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場地保證金共計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二項費用應由乙方於開始使用前向甲方一次繳清,期滿如無違約或賠償 情事,保證金無息退還。 第三條, 甲方因公務需要變更使用場所或因活動要求延期或停止辦理,乙方應遵照甲 方安排,不得異議。 第四條, 乙方除應遵守本契約之約定外,並應確實遵守「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 園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 第五條, 乙方不得變更既有設施,若因活動需要加置設備,應於使用後立即拆除,回 復原狀,以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違者由學校僱工代為拆除,所需費用由乙 方負擔,或由保證金扣除,如有不足,應予追償,並終止契約。 第六條, 乙方使用場所之秩序及週邊環境衛生應自行負責,並派員督導處理。 第七條, 乙方應製作識別證供參加活動人員佩帶,以維護校園安全。 第八條, 乙方未履行契約約定,或損毀使用設施,應負完全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頁 3 / 7 第九條, 本契約正本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甲方,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校長,王國生 住址,新竹市北區東大路2段386號 乙方, 負責人, 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校園場所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頁 4 / 7 場地類別 收費標準〈新台幣〉 備 註 體育館 ,、視聽教室400元,照明電費100一、使用收費以單位時段四小時為 元,空調使用費加收1000元。 活動中心 計算單位,使用未足一單位時 ,、信義樓地下室1000元,照明電禮堂 段者,以一單位時段計算。空 費250元,空調使用費加收,指球場及舞調使用費另計,地下室設活動 2500元。 臺部分, 中心者,比照收費。 ※備註,本校視聽教室約為2間教 二、舉辦體育活動出售門票者, 室 1、國內性比賽加收門票總收入 金額之百分之十。 2、國際性比賽加收門票總收 入金額之百分之五。 運動場 三、凡使用場所需預演或預先練習每時段新台幣3000元,使用照明加收電 者,依第一點規定辦理。 費2000元。 四、依據「新竹市市立各級學校校 園開放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 室外綜合每面球場500元,使用照明加收電 6條規定,使用運動場免繳場 球場 費 1000元至2000元。 地費,但需繳水費1500元 ※備註,本校綜合球場使用高瓦數 探照燈,與操場共構,依使用盞數整,夜間加收電費2000元整。 收費。 五、依據「新竹市市立各級學校校 網球場 每面球場 600元,使用照明加收電園開放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 費200元。 13條規定,如使用者未即時 教室 1. 每間教室 200元,使用照明加收 清潔,將自保證金扣除新台幣 電費50元,空調使用費加收500 2000元整,作為僱工清潔費 元。 用,如有不足,本校將予追 償。 六、保證金依場所使用費二倍收取。 頁 5 / 7 頁 6 / 7 頁 7 / 7
/
本文档为【身分证字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