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比赛规则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拔河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芦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工委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一)县
2013年9月28日至30日在芦淞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1日至13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男子单人、双人,女子单人、双人,混双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单
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
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
动员10人~女运动员6人~共18人~单项比赛每队限报
2人,对,。
(二)年龄组别:18周岁至60周岁,1995年9月至1953年9
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男女混合团体赛
,、混合团体赛比赛队员为男运动员8人~女运动员4人~男
女运动员各2人为替补队员。
,、分三个大组进行比赛~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市机关组。
?、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院校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
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县、市、区小组前二名交
叉赛决出一至四名~三、四名交叉赛决出五至六名,企事
业单位院校组取小组第一名循环赛决出前四名~小组第二
名循环赛决出五至八名~市直机关组视报名情况确定竞赛
方法。
,、比赛采用积分制~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胜一场得2
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两队积分相等看相互胜
负~两队以上积分相等看相互局次~若积分、局次相等~
则看相互比赛胜场所耗时间~耗时少者~名次列前。 (二)男、女单人、双人赛、混双赛
,、分三个大组进行~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市直机
关组。
,、各组进行单淘汰赛、附加赛决出名次。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不准穿皮鞋、高跟鞋、带钉的
胶鞋和带手套参赛~每局比赛可以换人~但必须在替补队
员中替换。
(四)比赛场地为赛场中心点至两队决胜区域线各为1.5米~每
局比赛为2分钟~时间到时~赛绳中心点未能越过决胜区
域线时~则按赛绳中心点偏向一方为获胜方。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
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月
27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指
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拔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参赛项目 序 性 姓 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号 别 单人 双人 混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注:单项比赛请在参加栏中打“×”~并注明运动员序号。
拔河比赛裁判员人数和所需器材、用具
一、裁判员人数:15人(两个场地) 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记录员1人~发令员2人~
计时员2人~检录员8人。
二、所需器材、用具
1、30米长麻缆2根
2、10米长麻缆2根
3、指挥红旗2面
4、口哨2个
5、秒表2块
6、铅字笔5支
7、大白纸20张
8、夹板4块
9、记号笔,红、兰、黑,各2支 10、皮尺,50m,1把
11、石灰,50斤,1袋
12、铁瓢1个
13、障碍柱20个
14、塑料带100米
15、矿泉水4箱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登山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茶陵县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18—19日在茶陵县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4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青年组男、女个人,中年组男、女个人,青年组混合团体和
中年组混合团体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单
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青年
组男、女各3人~中年组男、女各3人~全队共14人。
(二)年龄组别:
青年组男、女均为18周岁至40周岁,1995年9月至1973
年9月之间出生,,中年男、女均为41周岁至60周岁,1974
年9月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路线:待定
(二)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路线行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三)号码布佩戴在胸前~无号码布或号码布上无参赛标志者~取
消比赛成绩。
(四)各组别混合团体排名~按照各组别个人成绩排名得出名次~
人员必须报满才能计算团体成绩。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取
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10
月18日到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指
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各代表队人数统计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赛组别 备注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
赛 规 程 竞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石峰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19日至21日在石峰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2日至13日在市体育馆,河东,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易筋经”集体:“易筋经”男、女个人:“六字诀”男、
女个人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
组别男、女各3人~集体项目不得少于8人,男运动员
不少于2人,~个人项目每项限报2人。
(二)年龄组别:
,、青年组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的适宜参赛者,1968年9
月至1995年9月之间出生,。
,、中年组46周岁至65周岁的适宜参赛者,1967年9月至
1948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时间规定以国家健身气功音乐为准~音乐大会提供。 ?、时间不够或超过规定时间按规则扣分。
,、每个代表队必须统一服装。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23日到赛区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
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报
名表
单位:,公章, 领队: 教练员: 联系电话:
集体易筋个人易筋个人六字姓 名 性别 年龄 组别 经 经 决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健身秧歌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攸县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19日至21日在攸县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7日至18日在市体育馆(河东)举行 五、竞赛项目
第五套健身秧歌规定套路~自选套路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
动员12人,其中男运动员不少于2人,~全队共14人~
少报1名男队员将在比赛总分中扣0.1分。 (二)年龄组别:18周岁至60周岁适宜参赛者,1995年9月
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者,。
(三)凡参加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比赛的队伍~须由同12名
运动员完成。
(四)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定的2010年版《中国健
身秧歌竞赛规则》。
(二)规定套路比赛
,、以市体育局第五套健身秧歌
班及碟片中教学动作要
求为准。
,、比赛按碟片中的队形变化、动作顺序、方向、路线进行~
不允许任何改动。
?、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三)自选套路比赛
,、自选套路编排应以传统秧歌的动律为基础~通过走、摆、
扭锻炼身体~表达情感,“扭”是健身秧歌的主要特征,~
选择秧歌中具有代表性的并适用于体育锻炼的基本步
伐~创编一套既增强体质又有观赏价值的秧歌套路~不
允许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也不允许有其它项目
特征动作,如芭蕾、健美操等,。
,、动作设计编排中必须包括:平扭步、横扭步、十字步、
三进一退步、跳扭步和踢步等六种步法~并且必须连续
或交替完成三个8拍动作。
?、自选套路编排至少有六种队形变化~队形变化应是自然、
迅速、流畅、清晰、美观~并在一个队形图案中至少完
成2个8拍动作。
,、音乐时间为4分至4分30秒~允许有超过2个8拍的
音乐前奏,不计时,~计时以运动员做表演动作开始为
计时开始~完成全套动作为计时结束~队员必须在规定
场地内~从静止姿势开始~以静止姿势结束~音乐也同
时结束~音乐必须单独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的第一曲。 ,、整套动作不允许出现违例动作,地上打滚、倒立、托举、
翻腾等动作~不允许有技巧和抛接动作~不能出现除了
双脚外~身体其它部位触地~整套动作中允许出现4拍
的静止姿势~不能超过2次~全套动作由慢到快~运动
量由小到大~最后应有整套动作。
,、可采用徒手、单手或双手持手绢、绸巾,带,、扇子、花
棍等轻器械道具~器械的大小、长短自选~但在演示中
器械不允许碰地。
(四)场地与服装
,、场地为15×15平方米~周围有5厘米宽标志带,颜色要
鲜艳,~运动员脚或器械均不能出标记外。 ,、运动员要求服装统一、美观、大方~不允许带有响声饰
物~道具、饰物掉地均要扣分。
?、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比赛得分决
定名次~但赛前各队都要进行一次走场。
(五)比赛顺序抽签决定。
(六)评分
:规定、自选套路满分各为10分。 ,、规定套路
?对完成动作的技术、姿态及秧歌动律和动作的整齐度
与正确动作要求有微小偏差~扣至0.1分。
?显著错误——明显偏差~扣至0.2分。
?严重错误——有严重偏差~则扣至0.4分。 ,、自选套路:编排5分~完成情况4分~总印象1分,具体
要求前文已述,。
?每缺少一类秧歌步法~扣0.3分。
?每缺少一种队形~扣0.2分
?不是从场地内开始或场地内结束~各扣0.2分。
?出现超过四拍或两次以上的静止姿势,开始和结束除
外,~每次扣0.2分。
?整套动作设计的科学性或艺术性差~扣至0.5分。
?出现违例动作~每次扣0.3分。
?出现手持轻器械道具的技巧动作或抛接动作~每次扣
0.3分。
?、上场参赛队员12人~少1人扣0.3分~有男队员参加~
加0.05分/人,超过2名男队员也只加2个0.05分,。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18日到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一、裁判组(5-7人)
赵舒眉、周树芳、易红芳、程军、刘雅兰、白云、王健、
黄兆沐
二、工作人员:检录、统分、记时、放音乐,4人, 三、预算
,、服装:7人×150元,人=1050元,裁判员, ,、资料:评分表格、亮分牌、纸,复印纸,等 150元 ?、交通费:株洲——攸县汽车,46×2,×5人=460元 ,、住宿费:120元×5人=600元×2天=1200元 ,、伙食费:80元×5人=400元
,、裁判补助费:
四、材料
,、场地贴线胶带15×15平方米,彩色,红、黄 ,、计算器一台
?、放音设备:播放音乐DVD机、音箱、话筒 ,、亮风夹板10块~记号笔,黑色,粗10支、细10支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醴陵市人民政府、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县、市、区组:
2013年9月16日-23在醴陵市举行日
(二)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10月11日-17在株硬集团举行日
(三)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8日-25在株硬集团举行日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
员12人~全队14人。
(二)年龄组别:18周岁—60周岁,1995年9月至1953年9
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报名在8队,含8队,以下采用单循环比赛~如超过8队则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
交叉淘汰赛,具体赛制根据报名队数多少再确定,。分组不
设种子队~由各队抽签进组。
(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并取消该队
全部成绩和继续参赛资格。其他处罚按《总则》有关规定执
行。比赛名次录取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
则》中有关名次排列办法执行。
(四)各队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颜色比赛服各1套~上衣前
后必须有明显得号码,4号—15号,~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
装颜色~运动员服装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比赛。 (五)比赛用球:使用经中国篮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球男子,7号,、
女子,6号,~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六)申诉程序:
,、各代表队如对裁判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篮球规则的申诉办
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
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轮,场,比赛结束1小时内写出书
面申诉材料~并附有
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
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
理。
?、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
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男子组和女子组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则全部录取名次。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市直机关组:男子组和女子组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则全部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报到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门球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元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6日至30日在天元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3日至16日在河西一桥下门球场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
动员8人~共10人。
(二)年龄组别: 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的适宜参赛者,1995
年9月1948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领队、教练员符合资格要求可上场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队数情况再确定竞赛方法。
(三)各队球槌、号码布自备。比赛球、教练及队长标志由大
会负责。
(四)上场比赛的运动员要求服装整洁~穿平底运动鞋。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26日到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附:门球赛报名表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门球赛
报 名 表
参赛队: 单位:,章, 称谓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备 注 领队 教练
运
动
员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3年10月11日-17日在株洲市二中乒乓球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市直机关组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 (二)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及院校组:
甲、乙组均为: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混合双打。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
组别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全队共10人。 (二)年龄组别:市直机关组,18周岁至60周岁,1995年9
月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县、市、区、企事业单位
及院校组,甲组39周岁至60周岁,1974年9月至1953
年9月之间出生,~乙组18周岁至38周岁,1995年9
月至1974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男、女团体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顺序:?A-X、
?B-Y、?C-Z、?A-Y、?B-X。男、女团体第一阶段分
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单项比赛均采
用单淘汰及附加赛。
?、每场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比赛采用“红双喜”白色三星乒乓球。
,、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如弃权~按《总则》有关
规定进行处罚。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10
月17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元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6日至29日在天元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25日-29日在日 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
动员8人~全队共10人。
(二)年龄组别: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适宜参赛者,1995
年9月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
,、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领队、教练员符合资格要求可上场比赛
八、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参赛队在8队,含8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如参赛
队在8队以上则采用分组循环制。
?、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
弃权取消全部成绩。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
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C值和Z值的方法计算成
绩。C值=总胜局数/总负局数。若C值相等则按Z值,Z
值=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若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
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上场队员的服装颜色要统一~款式要一致。上衣前后要
有明显的号码~场上队长要有明显标记。 ,、比赛用球采用“夕阳红”牌气排球作为比赛用球。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男子组和女子组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则全部录取名次。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市直机关组:男子组和女子组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则全部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10
月26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称 谓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领队
教练
男
运 子
动 组
员
领队
教练
女
运 子
动 组
员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桥牌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石峰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4日,26日在石峰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2日,15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公开组团体、双人赛。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
动员4,6人。
(二)年龄组别: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适宜参赛者,1995
年9月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桥协审定的最新《桥牌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10队以上,不含10队,采用瑞士移位。10队以
下采用大循环。
(三)双人赛采用米切尔赛制。
(四)打牌副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队,对,
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
八名~不足8队(对)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24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
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桥牌比赛报名表 参赛队: 单位:,章, 称谓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备 注 领队 教练
运
动
员
仲裁委员会
王建志、吴金辉、沈明坤
裁判长:张福利
副裁判长:梁敏、罗正全
计分长:曾志浩
裁判员:李雨岚、李金洧、吴允信、张建军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
跳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县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1日-23在株洲县举行日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20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集体,男、女个人单摇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
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全队共 8 人。单项比赛每队限
报男女各二人~混合团体2男4女。
(二)年龄组别:18周岁至60周岁,1995年9月至1953年9
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单摇:即单、双脚跳均可~绳子每摇一次跳一次~连续进行~
限时,分钟,
(二)单摇比赛采用预、决赛方法进行~预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
加决赛,
(三)预赛中如遇成绩相等~则以失败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决赛中
如遇成绩相等~则以失败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
以预赛成绩好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集体:2人摇绳、4人跳~计时比赛。
,、绕“?”字跳:4人依次绕8字轮流跳~第一人进入跳两次
出来后第二人进入~再第三人、第四人~绳子不能空摇,空
摇算失误,~共绕10次~计算时间。
,、两人跳:两人同时进入连续跳4次后出来~另两人同时进入
也连跳4次~连续进行四轮~计算时间。
?、四人集体跳:四人同时进入连跳4次?同时向左转跳,次?
同时向左转跳,次?同时向左转跳,次?同时向左转跳,
次后出来~计算时间。注:四人进入后方向必须一致。
以上三项时间相加~即为该项比赛成绩。比赛中如有失误~不计次数。在决定名次中如遇成绩相等~则以失误次数多少决定~少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四人集体跳的时间多少来决定~少者名次列前。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月
21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网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3年10月25日-31日在株洲市体育中心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员
8人,男、女各4人,~共计10人。
(二)年龄组别:18周岁—60周岁,1995年9月至1953年9月
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报名在5人,含5人,以下采用单循环比赛~如超过5队则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
淘汰赛,具体赛制根据报名队数多少再确定,。按以往比赛
成绩设种子队。
(三)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
(四)比赛采用四局制胜~有占先制~4:4时抢七决胜。 (五)每队每人限报两个单项。
(六)申诉程序:
,、各代表队如对裁判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网球规则的申诉办
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
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轮,场,比赛结束1小时内写出书
面申诉材料~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
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
理。
?、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
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
足6对,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
录取前八名~不足8对(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10
月25日到赛区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围棋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荷塘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3日至26日在荷塘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1日-14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男、女个人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
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1人~全队共计7人。 (二)年龄组别: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适宜参赛者,1995
年9月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棋院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计时包干制~每局每方一小时~超时判负。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方式。
,1,男子组共赛九轮。
,2,女子组视报名情况而定。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23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
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武术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炎陵县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16日至18日在炎陵县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4日至16日在市体育馆,河东,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集体42式太极拳,国家规定套路, (二)集体太极剑,国家规定套路,
(三)男、女个人42式太极拳,国家规定套路, (四)男、女个人传统太极拳,陈式、吴式、杨式、孙式、太
极太空拳任选一项,。
,、男、女个人42式太极剑,国家规定套路,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人~教练员,人~各
组别男、女各3人~共计14人。
(二)年龄组别:
,、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中年男子组、中年女子组。 ,、青年组为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的适宜参赛者,1995年
9月至1968年9月之间出生,。
?、中年组为46周岁至65周岁之间出生的适宜参赛者,1967
年9月至1948年9月之间出生,。
(三)集体项目不能少于8人,男队员不少于2人,~个人项
目不能少于1人~最多不能超过2人。
(四)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点~运动员特色、时
代特色。
(五)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 ,、集体太极拳时间为5-6分钟,集体42式太级剑时间为
3-4分钟,个人太极剑时间为3-4分钟,个人太极拳时
间为5-6分钟。
?、集体42式太极拳、剑的音乐由大会提供。 ,、各参赛队于每场比赛前半小时到赛场地检录处进行检
录~超过15分钟时间作弃权处理。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集体项目及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16日到赛区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武术比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领队: 教练员:
联系电话:
杨吴
集体集体个人式 式 孙式 陈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组别 42式42式42式太太太极太极拳 太极拳 太极剑 太极拳 极极拳
拳 拳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象棋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荷塘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在荷塘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男、女个人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
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2人~全队共计7人。 (二)年龄组别: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适宜参赛者,1995
年9月至1953年9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男子组采用积分循环编排制比赛~共赛9轮。女子组采
用积分循环编排制比赛~比赛轮次视参赛人数多少决
定。,7至9轮,
(三)团体赛采用队员名次分制~按照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个
人赛中所取得的名次计算团体成绩。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人)则减一录取。 取前八名~不足8队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26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上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象棋比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轮次安排
-10点00分 第一轮 第四轮 第七轮 上午08:30分
上午10:40分-12点10分 第二轮 第五轮 第八轮
下午14:30分-16点00分 第三轮 第六轮 第九轮
闭幕式 二、计时与记录
采用计时钟计时~单方用时45分钟~超时判负。
可以不做记录。
三、相关裁决
,、违反行棋规定~送将或不应将~或帅,将,直接对面~判负。 ,、其他违反行棋规定~同一局棋中~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双方均无取胜之可能,无攻子,~一方时间占优~另一方提
和~则判和~不再续奕。
,、出现公认之和棋~一方运动员提出限着~判决限着30回合。
提出方将军最多计8着。
,、实行40回合自然限着之规定~但必须有记录可查~否则不
受理。
,、迟到15分钟判弃权。
四、抽签编排
,、公开抽签:按报名先后排序~编成上、下两区~抽签配对~
先后手确定。,同号大先~异号小先,台次确定为上半区。
,、第二轮起~按积分编排~同分,或近分,相对。 ?、除第一轮外~其他轮次~同单位运动员相遇不回避。 五、成绩计算、名次确定
,、每局棋结果胜方记2分~负方记0分~和棋各记1分。 ,、个人名次:按积分多少区分名次。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以下
顺序区分:累进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仍无法区分~
则去除第一轮得分比较~如仍相等~则再去除第二轮的积分~
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团体名次:以每队所有队员的名次分相加~少者列前~如遇
相同~则比较该队中的个人名次~个人名次高者~团体名次
列前。
六、其它规定
赛场禁止抽烟~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象棋比赛裁判组
长:罗忠才,国家一级, 裁 判
副裁判长:李学群,国家一级,
裁 判 员:俞 坤 张 兴 郭学超 万永胜 冯金城
彭 元 谢 贵 刘光辉 谭春华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3年10月18日-24在株洲市体育中心举行日 五、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
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共10人。
,、单打比赛每队限报4人,对,。每队限报男、女各四人参加。 ,、双打比赛每队限报男女各两对。
?、团体赛运动员不能兼项~每盘比赛各参赛单位人数不少
于四人。
(二)年龄组别:18周岁—60周岁,1995年9月至1953年9
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
则》。
(二)团体赛采用三盘两胜制~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
打。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
(三)比赛用球:待定
(四)申诉程序:
,、各代表队如对裁判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羽毛球规则的
申诉办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
会处理。
,、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
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轮,场,比赛结束1小时
内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
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
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
?、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
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10
月18日到市区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附:报名表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参加单位:
领 队: 联系电话: 教 练: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团体,?, 单项,?,
注:,、团体赛每个单位报男、女各一队~领队一人~教练两人~男、
女运动员不少于四人。
,、单项:每队限报男、女各四人参加单打~每队限报男女各两
对双打。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自行车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株洲县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9月22日至23日在株洲县松西子社区举行 (二)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9日在市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子组,中年男子组、青年男子,、女子组
个人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
运动员10人~女运动员3人~共15人。 (二)年龄组别:
,、青年男子组18周岁至39周岁,1995年9月至1974年
9月之间出生,。
,、中年男子组40周岁至60周岁,1973年9月至1953年
9月之间出生,。
?、女子组18周岁至60周岁,1995年9月至1953年之间
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混合团体赛
,、采用绕圈接力赛~每圈骑行距离8公里。 ,、各代表队由3名男选手及2名女选手组成~其中必须有
一名男选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68年9月31日以前
出生,。
?、比赛采用绕圈接力进行。第一位选手骑行完成一圈后~
第二位选手出发继续骑行~其余选手依次进行~至最后
一位选手完成比赛。
,、出发顺序为:男—女—男,必须为本队45岁以上选手,
—女—男。
,、比赛出发方式为各队第一位选手集体出发~出发位臵按
检录顺序排定。
,、比赛成绩以各队最后一位选手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确
定比赛名次。
(二)个人赛
,、个人赛采取大组个人绕圈争先赛方法进行比赛。赛道绕
行两圈~骑行距离16公里。各代表队至少3名最多5
名选手报名参赛。
,、比赛出发方式为集体出发~按检录顺序排队出发。参赛
选手必须绕赛道骑行两圈至终点冲刺完成比赛~个人成
绩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判定名次。 (三)竞赛要求
,、车辆:参赛车辆为26型专业山地自行车~车辆不能有
与比赛安全有关的任何装臵~如:边撑、货架、泥板、
灯架、音响等装臵。车辆的轮胎规格最低为26X1.95 的
齿胎~不得使用光头胎。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参赛选手:参赛选手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
有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手套~穿
着骑行服装~必须正确佩带号码布/牌。竞赛过程中所
有参赛选手应本着“安全第一 比赛第二 ”的原则 参
赛。
?、比赛过程中禁止选手之间恶意碰撞~队与队之间的恶意
阻挡~选手之间的恶意谩骂。必须在安全的情况下超车。
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
骑行姿势参加比赛。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
行为。所有参赛者都必须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
好~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大
赛组委会概不负责。
,、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
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
他选手的比赛,
,、裁判有权警告、制止甚至取消选手的比赛成绩。终点前
冲刺~每位选手按照原路线骑行~故意影响对手比赛者
取消比赛成绩。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人,则减一录取。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及市直机关组:混合团体和个人均录
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则减一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2013年9
月22日到株洲县指定宾馆报到。
(三)联席会议:
,、县、市、区组、企事业单位院校组于报到当晚8:00在
指定宾馆召开。
,、市直机关组于比赛前晚8:00在指定地点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
竞 赛 规 则
1、执行规则
本次竞赛规则参照最新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自行车运动竞赛规则。
2、比赛检录
每项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比赛,
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证、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检录时~裁判将确认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牌、号码布是否安装/佩带在指定位臵~号码布应缝订在身体后背~号码牌应安装在车头位臵,
检录后离开起点~未按时出发者即被取消比赛资格,
出发位臵按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
3、比赛出发
出发信号为鸣枪~运动员集体出发。
4、违例与事故处理
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裁判有权警告、制止甚至取消选手的比赛成绩。终点前冲刺~每位选手按照原路线骑行~故意影响对手比赛者取消比赛成绩。
5、裁判员
比赛裁判长、裁判员、赛事技术代表由株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指派。
株洲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足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芦淞区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县、市、区组:
2013年9月20日--28日芦淞区举行 (二)企事业单位院校组:
2013年10月11日--17日 举行 (三)市直机关组:
2013年10月18日--25日 举行 五、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院校、市直机关各部门为
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
动员20人~队医1人~共计24人。
(二)年龄组别:18周岁至50周岁,1995年9月至1963年9
月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执行《总则》有关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如本次比赛队伍少于8队~则采用单循环的比赛赛制,8个
队以上,含,采用分组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
分组循环制进行~按积分决出每个组的前四名。第二阶段采
用交叉淘汰制~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胜者决冠亚军~负者
争三四名。其他队伍采用同名次赛~即两个小组的第三名争
夺五六名~两个小组的第四名争夺七八名。
(三)红、黄牌在全部比赛中累计。
(四)排列名次方法:
,、循环赛的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比赛结果为平局则点球决定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积分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顺序决定
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循环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循环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7)交叉赛的比赛结果为平局则点球决定胜负。
(五)比赛使用五号球。
(六)比赛中场上队长必须佩带袖标。
(七)每队、每场比赛可替换3名队员。
(八)运动员参赛器具由各队统一自备~必须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规
定的要求。每队必须有两套不同颜色的队服。上场队员穿布
面胶底足球鞋、护腿板~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加比赛。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县、市、区组:男子组和女子组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
队则全部录取名次。
,、企事业单位院校组、市直机关组:男子组录取前八名~
不足8队则全部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运动队按照比赛时间提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三)联席会议:于报到当晚8:00召开~地点待定。其他组
于赛前晚8:00召开~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经费
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