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舞考级
全国体育舞蹈等级标准
铜牌级:
一、测定技术内容: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订的《体育舞蹈技术等级培训大纲》铜牌级动作。
二、动作要求:可以单独
演或与舞伴共舞,表演出每个舞项各两种舞的每个动作的正确节奏,动作基本正确,有一定的协调性。
三、达标成绩:60分-70分为达标,70分以上-85 分为中等,85分以上为优秀。 银牌级:
一、测定技术内容: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订的《体育舞蹈技术等级培训大纲》银牌级动作。
二、动作要求:可以单独表演或与舞伴共舞,表演出每个舞项各三种舞的每个动作的正确节奏,并对每个动作要领能规范清晰地表现出来,身体姿态与协调性较好。 三、达标成绩:60分-70分为达标,70分以上-85分为中等,85分以上为优秀。 金牌级:
一、测定技术内容: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订的《体育舞蹈技术等级培训大纲》金牌级动作。
二、动作要求:要求与舞伴共舞,表演出每个舞种的每个动作的正确节奏, 有正确的引导和跟随技术,对每个动作要领能规范清晰地表现出来,身体姿态与协调性较好,表现出一定的身体能力。
三、达标成绩:60分-70分为达标,70分以上一部分为中等,85分以上为优秀。 金星一级:
一、测定技术内容:
1、随机抽考金牌级动作。
2、规定的金星一级组合。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订的《体育舞蹈技术等级培训大纲》金星一级动作。
二、动作要求:要求与舞伴共舞,能表现出正确的引导与跟随方法,表现出每个动作的正确节奏,身体姿态好,动作规范到位、并且轻松协调,能较好地体现出各舞种的风格,并具备一定的表现力。
三、达标成绩:60分-70分为达标,70分以上-85分为中等 ,85分以上为优秀。 金星二级:
一、测定内容:
1、随机抽考金牌级、金星一级动作。
2、最新规定的金星二级动作。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订的《体育舞蹈技术等级培训大纲》金星二级动作。
二、动作要求:要求与舞伴共舞,能协调默契进行两人的配合,身体姿态优美,动作规范到位、并且协调轻松,能很好地表现出各舞种的独特风格、并具有个人风格,具有很好的舞蹈表现力。
三、达标成绩:60分-70分为达标,70分以上-85 分为中等,85分以上为优秀 。
关于《全国体育舞蹈等级标准》的说明
一、制定《等级标准》的依据:
(一)体育舞蹈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室内运动之一,在我国也已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二)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体育舞蹈在我国已蓬勃开展起来,为了与国际并轨,对技术训练做到规范要求,从而促进我国体育舞蹈运动健康发展。 (三)体育舞蹈运动等级的技术动作针对不同技术级别的人群,做到循序渐进,易于掌握,利于提高,且易于开展,易于普及,易于测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依据国际各体育舞蹈协会的考级大纲,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满足广大体育舞蹈参与者的需求,制定出本《等级办法》。
二、制定《等级办法》的原则:
体育舞蹈运动是以健身娱乐和学习技能为目的,以不同水平的个体条件为基础,注重培养参与者的参与意识,便于参与者自我检测和自我提高,提高体育舞蹈运动的技术水平。
三、《等级标准》创编原则:
(一)循序渐进原则:各等级之间是一个逐级递进的统一体,舞种由少到多,动作由简到繁,对身体能力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技术要求也渐趋完善。 (二)锻炼人体原则:根据不同等级的任务与技术要求,通过对各级别不同动作的教学与练习,提高人体的力量、速度、柔韧、协调、灵敏等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意识。
(三)运动因素与艺术因素相结合原则:各等级动作均有对动作技术的运动要素的考核,还有艺术性方面的考核,能很好的促进二者的结合,并在参与者身上得以体现。
(四)实用性原则:针对目前现状,《等级标准》的制定能更好地满足各级体育舞蹈教师和锻炼者的需求,使教学与锻炼能有的放矢,并提供了统一的检测标准。 四、《等级标准》的级别、层次与对象:
共分为三层次五个级别。
(一)等级水平由低至高分别为:铜牌、银牌、金牌、金星一、金星二级 (二)层次:铜牌、银牌级为基础级
金牌、金星一级为提高级
金星二级为最高级
(三)对象:铜牌级、银牌级面向大众健身和有意参加体育舞蹈的锻炼者
金牌、金星一级体育舞蹈的爱好者
金星二级面向有意于体育舞蹈深造者
五、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参看《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等级考试实施办法说明
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03年2月11日正式施行(社体字[2003]29号文)。为进一步做好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实施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
予以说明。
一、关于IDTA(国际舞蹈教师协会)考级
国际舞蹈教师协会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目前唯一承认的国际体育舞蹈技术等级考核组织。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所推行的全国体育舞蹈等级考试
均遵照其规则和教材进行开展。因此,在推行中国体育舞蹈等级考核活动的同时,也将进行IDTA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全国体育舞蹈现状并结合IDTA的规定,凡申报考试官资格需通过IDTA双项院士(FELLOWSHIP)资格;凡国家级裁判员须通过IDTA双项会员(MEMBERSHIP)资格;凡职业组选手需通过IDTA单项准会员(ASSOCIATE)资格。
根据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与IDTA所达成的共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对本文件下发之日前全国体育舞蹈爱好者已获得的IDTA各级别会员资格予以正式承认,并希望将级别材料报联合会正式备案注册。
二、关于CDSF(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考级
1、收费说明:CDSF考级收费包括联合会、组织单位、考官三部分。
CDSF收费一项包含运动员卡式等级证
制作费、数据库开发及运营费、培训工作日常管理费;地方组织单位收费一项包括人员组织和场地租用费;考官收费一项包括往返旅费和考试期间食宿交通费用。为加强对各地考核工作的管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决定,在CDSF收费中再每人次拨出10元人民币给省级体育舞蹈业务主管单位或体育舞蹈协会(不重复。国家级俱乐部、培训中心享受同等待遇)作为日常管理费用。
,、IDTA考牌资格与CDSF考牌资格的衔接处理
对以往全国体育舞蹈爱好者所获取的IDTA级别资格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均予以正式承认。在参加CDSF级别考试过程中可依照原获得的IDTA级别直接报考CDSF同级或高一级资格,但必须向联合会交纳前几个低等级资格的认证费,认证费为考级收费表中的CDSF收费一项。考生考试前应出示IDTA证书原件。其IDTA资格应同时报联合会备案注册。
由于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目前实行的等级考试工作与即将施行的《体育舞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相互匹配,望各地体育舞蹈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体育舞蹈协会、国家级体育舞蹈俱乐部、国家级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认真做好等级考试工作,确保全国体育舞蹈等
级考试工作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全国体育舞蹈比赛设项
划分职业、业余及专业院校三大组别。在三大组别中 , 根据国际通行设项办法,主要以年龄分组设项。具体设项如下:
职业组类别:
1、职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所有职业选手)
2、职业 B 组标准舞、拉丁舞 ( 除上届锦标赛职业 A 组前 6 名选手外)
3、职业十项舞组(职业及专业选手共同参与)
参赛选手自愿报名进入职业组比赛,除参加职业十项比赛的专业院校选手外,一旦进入,将不能再行退出,今后只能参加职业组各相关项目的比赛。此新规定颁布以前已进入职业组的在校专业院校选手继续保留在职业组中。已毕业且从未进入职业组比赛的原专业院校选手,可进入专业组或进入职业组。不能参加业余组比赛。专业院校组类别:
参赛人员为各设置体育舞蹈或国标舞专业及专项招生的院校在校生及特招生。
1、专业精英组标准舞、拉丁舞(所有组别均可参加)
2、专业成人组标准舞、拉丁舞(19岁及以上)
3、专业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16-18 岁)
、专业少年A组标准舞飞拉丁舞(14-15岁,此组别以上均跳5支舞, 4
动作服装无限制,但女士服装不能为肉色)
5、专业少年 B 组标准舞、拉丁舞(12-13岁,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A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6、专业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11岁以下,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 A 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业余组类别:
业余组所有组别选手可按年龄自动进入各组参赛。不做强制升组。
1、业余精英组标准舞、拉丁舞(自由进入)
2、成人A组标准舞、拉丁舞(31-35岁)
3、成人B组标准舞、拉丁舞(22-30岁)
4、成人C组标准舞、拉丁舞(19-21岁)
5、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16-18岁)
6、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14-15岁。此组别以上均跳5支舞)
7、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12-13岁,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A级以下,服按规定)
8、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10一11岁,3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B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9、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8-9岁,2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B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10、少年E组标准舞、拉丁舞(7岁以下,2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服装按规定)
11、壮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35岁以上,5支舞)
12、壮年B纽标准舞、拉丁舞(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4支舞)
13、壮 C组标准舞、拉丁舞(男50岁以,女45岁以上,3支舞)
14、常青A组标准舞、拉丁舞(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3支舞,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出腰部)
15、常青B组标准舞、拉丁舞(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3支舞,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出腰部)
16、业余十项舞组( 所有业余组别各项选手均可参加)
舞种:
5支舞:W、T、VW、F、Q;S、C、R、P、J
4支舞:W、T、VW、Q;S、C、R、J
3支舞:W、T、VW ;C、R、J
2支舞:W、T;C、R
表演舞:SHOWDANCE
以摩登舞或拉丁舞动作为载体,结合其他类别舞蹈表现形式的双人创作舞蹈。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表演过程中男女舞伴间的托举动作不能超过3次,分手舞蹈时间不能超过30秒。
团体舞(队型舞):略
关于《全国体育舞蹈等级考试实施办
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地体育舞蹈业务主管部门、各地方体育舞蹈协会、国家级体育舞蹈
俱乐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培训中心:
《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03年2月11日正式施行(社体字[2003]29号文)。为进一步做好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实施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予以说明。
一、关于IDTA考级
国际舞蹈教师协会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目前唯一承认的国际体育舞蹈技术等级考核组织。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所推行的全国体育舞蹈等级考试制度均遵照其规则和教材进行开展。因此,在推行中国体育舞蹈等级考核活动的同时,也将进行IDTA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全国体育舞蹈现状并结合IDTA的规定,凡申报考试官资格需通过IDTA双项院士(FELLOWSHIP)资格;凡国家级裁判员须通过IDTA双项会员(MEMBERSHIP)资格;凡职业组选手需通过IDTA单项准会员(ASSOCIATE)资格。
根据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与IDTA所达成的共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对本文件下发之日前全国体育舞蹈爱好者已获得的IDTA各级别会员资格予以正式承认,并希望将级别材料报联合会正式备案注册。
二、关于CDSF考级
1、收费说明:CDSF考级收费包括联合会、组织单位、考官三部分。CDSF收费一项包含运动员卡式等级证书制作费、数据库开发及运营费、培训工作日常管理费;地方组织单位收费一项包括人员组织和场地租用
费;考官收费一项包括往返旅费和考试期间食宿交通费用。为加强对各地考核工作的管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决定,在CDSF收费中再每人次拨出10元人民币给省级体育舞蹈业务主管单位或体育舞蹈协会(不重复。国家级俱乐部、培训中心享受同等待遇)作为日常管理费用。
2、IDTA考牌资格与CDSF考牌资格的衔接处理
对以往全国体育舞蹈爱好者所获取的IDTA级别资格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均予以正式承认。在参加CDSF级别考试过程中可依照原获得的IDTA级别直接报考CDSF同级或高一级资格,但必须向联合会交纳前几个低等级资格的认证费,认证费为考级收费表中的CDSF收费一项。考生考试前应出示IDTA证书原件。其IDTA资格应同时报联合会备案注册。
由于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目前实行的等级考试工作与即将施行的《体育舞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相互匹配,望各地体育舞蹈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体育舞蹈协会、国家级体育舞蹈俱乐部、国家级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认真做好等级考试工作,确保全国体育舞蹈等级考试工作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体育舞蹈运动在我国健康开展,提高体育舞蹈运动的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注重普及与提高的单项体育运动项目的技术等级标准,适用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农村以及各级体育舞蹈俱乐部。《办法》的实施对象是我国所有体育舞蹈练习者,重点是青少年。
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负责技术等级标准的制定、修改,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具体实施。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各行业体协、体育舞蹈协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举办达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报当地体育舞蹈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达标活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也可指定体育舞蹈练习场馆 (中心),组织专门的定期的达标活动。
第五条 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水平由低至高分别为:铜牌级、银牌级、金牌级、金星一级、金星二级。
第六条 达标者应逐级达标,取得铜牌级证书方可申请晋升银牌级,依此类推。凡在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进入5支舞组别前12名的选手可越过铜牌、银牌级申请高级别。
第七条 技术等级证书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制作;各颁证单位除向达标者收取统一规定的证书工本费及考核费外,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参与达标测定的裁判组应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裁判长一人。裁判资格为体育舞蹈等级裁判员或等级教师。如有国际考官资格的裁判,则只需其本人一人担任技术考宫。
第九条 各等级考核,考官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选派。
第十条 标准舞、拉丁舞铜牌考试应从对应的舞项中选取两种舞进行达标,标准舞、拉丁舞银牌考试应从对应的舞项中选取三种舞进行达标,标准舞、拉丁舞金牌(含)以上考试应对标准舞或拉丁舞的五支舞达标。 第十一条 各级别的达标成绩经考官以及达标主办单位(省市体育舞蹈协会) 或指定场馆(中心)联合加盖公章后,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审批并颁发相应级别证书。
第十二条 选手参加全国体育舞蹈比赛,均需具有相应技术等级。具体等级要求在竞赛规程中做出具体说明。
第十三条 各地体育舞蹈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本地区的达标情况(包括各级别达标人数、性别、年龄结构、达标级别或达标场馆等),每年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备案。
第十四条 对推行技术等级标准成绩突出的单位,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由体育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依据章程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因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印发的《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社体字〔2003〕29号)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