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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红包”应当计入月工资

2012-08-14 3页 doc 27KB 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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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红包”应当计入月工资一览路桥英才网提供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此,职工月工资基数的确定,关系到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多少,这也是劳资双方所关注的。本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计算月工资常引发争议的7种情形进行解读。 额外收入不应计入月工资 齐某在水厂找到了一份送水的工作,水厂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之余,齐某又在水厂附近早市、晚市找了一份给业主看摊的事。水厂老板每月给付他的工资是800元。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是980元。前不久因为水厂工资低...
薪水“红包”应当计入月工资
一览路桥英才网提供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向劳动者支付。”因此,职工月工资基数的确定,关系到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多少,这也是劳资双方所关注的。本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计算月工资常引发争议的7种情形进行解读。 额外收入不应计入月工资 齐某在水厂找到了一份送水的工作,水厂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之余,齐某又在水厂附近早市、晚市找了一份给业主看摊的事。水厂老板每月给付他的工资是800元。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是980元。前不久因为水厂工资低、无劳保,齐某辞职并要求厂里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工资、给补偿,可老板说他有其他收入,予以拒绝。 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第12条,齐某在另外的单位,利用工余时间工作获得的另外的劳动报酬不应记入其的最低工资之内。齐某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工资、给补偿应予支持。 提成应当计入月工资 张某是一食品保健公司的推销员。当初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有合同,每月工资1000元外加提成。张某不辞辛苦,日夜奔波,业绩突出,张某每月都有3000元左右的提成。最近公司裁人,张某被裁,经济补偿月工资基数只按1000元计算,负责人说“提成”不计算在内。 评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之规定,“提成”,属于具有奖励性质的奖金类工资,销售提成,应计入张某的经济补偿月工资基数。 提成应当计入月工资 王某前年入职南方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去年公司为扩大经营,在北方成立了分公司,任命王某为分公司总经理。为此,双方变更了劳动合同,约定王某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差旅补助和话费补贴。最近因工作中出现矛盾,总公司经与王某协商,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在领取经济补偿金时,王某发现平均工资中将差旅补助扣除。 评析: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商务有限公司支付的这类具有津贴性质的差旅费,应计入王某经济补偿的月工资的基数。 薪水“红包”应当计入月工资 为了少缴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刘某所就业的公司,对职工的工资一律采取底薪加红包的方式发给。即在岗工资口头约定每月2000元,只发1000元。其他1000元采取由老板发红包的方式发放。红包不给开工资条。工资发放两条线,隐瞒实际工资数额。 使这一招少缴了各种社会费用的数额,同时在最近的裁减人员经济补偿中也用上了,被裁人员的经济补偿金都是按每月1000元发。 评析:采取底薪加红包的方法发工薪也好,年终集中发红包也好,都改变不了红包的“工资”性质。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等规定,刘某单位被裁人员的经济补偿,应将红包纳入作为工资基数。 双倍工资不应算作月工资 邹某和韩某等几名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应聘来到某企业当了技术员,入职后用人单位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说干一段看看,如果行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这一干、就是一年多,劳动合同补签了,起始的日期为一年前的入职那天。同学们提出了倒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问题,企业却将他们解雇。 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倒签、补签劳动合同,不能规避双倍工资问题。 但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费应计入月工资 石某去年进入某公司职工食堂打杂,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其月工资为当地的最低工资980元,可每月石某到手的工资只有796元。 公司劳资科负责人说,扣除了她个人应负担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因报酬少,最近石某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以796元为每月的工资基数,给她发了经济补偿。 评析:《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12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第16条、第19条,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出自劳动者个人工资,应当计入确定经济补偿数额的月工资基数。 月工资应当是税前收入 尹某是某企业的会计师,在该企业工作多年,月工资8500元。最近公司换了新领导,新领导上任后多次违反财经纪律支付,让他做假账。他予以抵制,领导与他不和。以整合机构,精简人员为名,取消了他的岗位。经协商他同意离职,可经济补偿月工资却是按7500元计算的,说是扣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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