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地址:西城区阜外大街北营房东里13号xxxxx,身份证号码:110102xxxxxxxxx,电话:1381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电话:1350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地址:海淀区永定路57号xxxxx,身份证号码:110108xxxxxxxx,电话:1367xxxxxxxx,1381xxxxxxxx。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定金xxx万元人民币、一审诉讼费xxxxx元;...
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人: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地址:西城区阜外大街北营房东里13号xxxxx,身份证号码:110102xxxxxxxxx,电话:1381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电话:1350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地址:海淀区永定路57号xxxxx,身份证号码:110108xxxxxxxx,电话:1367xxxxxxxx,1381xxxxxxxx。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定金xxx万元人民币、一审诉讼费xxxxx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申请人承担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
纠纷一案,贵院于2009年10月22日做出(2009)朝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申请人定金xxx万元及一审诉讼费xxxx元。
被申请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做出(2010)二中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两审判决,被申请人应于2010年3月26日前支付申请人定金xxx万元及一审诉讼费xxxxx元。虽经申请人多次督促,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申请人除应支付原告定金及诉讼费外,还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10年3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
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212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
2010年8月5日
2
本文档为【强制执行申请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