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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办法

2017-10-07 4页 doc 15KB 6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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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办法农民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维护用工单位、劳备队伍、农民工三方的合法权益~及时掌握农民工状况~创造和谐文明的施工环境~也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对XX高速公路项目所辖合同段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协调和查处~更好的撑握承包人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农民工管理机构。,附表, 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情况表 企业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 分管 管理 机构负责机构负联系电日常联 名称 人 联系电话 责人 话 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办公室 手机 手机 二、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农民...
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维护用工单位、劳备队伍、农民工三方的合法权益~及时掌握农民工状况~创造和谐文明的施工环境~也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对XX高速公路项目所辖段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协调和查处~更好的撑握承包人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农民工管理机构。,附表, 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情况表 企业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 分管 管理 机构负责机构负联系电日常联 名称 人 联系电话 责人 话 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办公室 手机 手机 二、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农民工的法律、法规 2、各合同段合同文件及招标文件 3、项目办《项目管理大纲》的规定 4、项目总经理部《规章制度汇编,最新,》 5、项目办《农民工管理检查考评标准》 6、项目办《关于做好农民工管理事宜的通知》 三、农民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督促各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规~与劳动班组及农民工在进场时及时签订规范的用工面合同~合同中应详尽载明用工形式及工资结算形式、结算单位及支付期限~并按合同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工本人。 第二条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计量时间、数额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三条 各承包人如实填报《湖北中交XX高速办字[2011] 号》文《农民工增减动态月报表》~月报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总监办、XX高速公路项目、承包人各执一份~并建档立卷~每月15日前及时更新上报。 第四条 要求各承包人在申请计量支付或申请预付款时~必须附上当月所有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和《农民工增减动态月报表》~如实记录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支付期间、支付金额等事项~须有当事人的签字或指纹,如为银行卡发放的~则将当月银行发放凭据附上即可,和项目经理部公章~工资发放时~须纪检员、现场监理在场签字认可~如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甚至拖欠农 民工工资的~XX高速公路项目将暂停计量支付。 第五条 XX高速公路项目将不定时在现场明察暗访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在承包人每一期的计量款中~按照2%的比例暂扣计量款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连扣3期后~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将在第4期计量支付时返还前3期的保证金~但同时按2%的比例暂扣当期计量款~以此类推。 第六条 所有进场劳务队伍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要规范。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总监办、XX高速公路项目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承包人雇佣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第七条 要求承包人及时与雇佣人员本人签订单独的~劳动合同使用劳动保障部门的规范文本~劳动合同应由雇佣农民工本人签订~不得代签~所有分包人纸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合同等相关资质文件及项目经理委托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整套提交XX高速公路 项目存档备案~派遣人员必须有总公司劳动合同或总公司派遣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派遣人员、雇佣人员定义见《湖北中交XX高速有限公司办字[2011] 号》文。 第八条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完成进场、离场人员信息的更新录入工作~网上信息填报要齐全、准确、及时~填报完毕后及时通知各级单位审批。 第十条 在农民工驻地的显著位置建立农民工维权公示栏~并公布举报电话。在重要节日、农忙、开学等情形前~各承包人应按特殊情况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支付~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四、罚 则 XX高速公路项目农民工资管理专职人员每月将对各承包人农民工资发放及农民工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制定了惩罚标准: 第十一条 发现未按规定如期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及建立公告等制度的承包人~每发现一项次处以3000元的罚款。对发现有在现场作业的劳务队伍未备案的情况处以5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 承包人不如实编报所有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的~每次处以100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 发现或举报并经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将对承包人发出限期解决指令~期满仍未解决的~XX高速公路项目告知发包人将无条件代承包人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农民民工~并处拖欠工 资金额的1倍的罚款。连续3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由发包人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直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 第十四条 如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上访、信访或闹事等事件~经核查属实后~XX高速公路项目有权在承包人暂扣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每发生一起前述事件~XX高速公路项目将逐次从计量款中按1%的比例增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递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份额。 中交股份总承包XX项目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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