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女老板’红线’抛给卖淫女’红玫瑰’女老板’红线’抛给卖淫女
?’红玫瑰’女老板’红线’抛给卖淫女
发布时间: 2005-11-03 15:17:18
江苏省丰县一“红娘”为卖淫女与嫖客牵线搭桥,并为卖淫嫖娼提供场所,从中获利20元,结果被丰县人民法院以介绍、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1岁的孙荷娟,系江苏省铜山县棠张镇农民。2004年6月,孙荷娟在丰县与他人共同经营“红玫瑰休闲中心”。期间,孙荷娟在明知本店女服务员孔某是卖淫女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与孔女约定为其介绍嫖客,并按一定比例收取嫖资。
6月25日中...
’红玫瑰’女老板’红线’抛给卖淫女
?’红玫瑰’女老板’红线’抛给卖淫女
发布时间: 2005-11-03 15:17:18
江苏省丰县一“红娘”为卖淫女与嫖客牵线搭桥,并为卖淫嫖娼提供场所,从中获利20元,结果被丰县人民法院以介绍、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1岁的孙荷娟,系江苏省铜山县棠张镇农民。2004年6月,孙荷娟在丰县与他人共同经营“红玫瑰休闲中心”。期间,孙荷娟在明知本店女服务员孔某是卖淫女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与孔女约定为其介绍嫖客,并按一定比例收取嫖资。
6月25日中午,孙荷娟劝说嫖客苏某上楼做按摩,在其经营的红玫瑰休闲中心二楼,苏某与孔女发生了两性关系,孙荷娟获取嫖资10元钱。
6月26日晚上,孙荷娟又介绍孔女与嫖客赵某在其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事后,孙荷娟收了赵某50元钱,给孔女40元钱,自己留了10元钱。
本文档为【’红玫瑰’女老板’红线’抛给卖淫女】,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