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违法犯罪行为论文 涉性犯罪行为论文

2017-11-13 6页 doc 52KB 43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违法犯罪行为论文 涉性犯罪行为论文违法犯罪行为论文 涉性犯罪行为论文 违法犯罪行为论文涉性犯罪行为论文 由涉性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思考 摘 要: 从中国的发展历史来看,涉性违法犯罪行为经历了从合法化转化为非法化、从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问题的过程,这种演变显然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毋庸置疑的是其仍需完善。本文将就当前的一些涉性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论述,总结当前涉性犯罪的特点,分析其原因及对策,以期对今后的有关立法及理论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 涉性犯罪; 法制; 卖淫嫖娼 古语有云:“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在今天的社会也许依然适用。最近如上海大学的“校鸡事件”、...
违法犯罪行为论文 涉性犯罪行为论文
违法犯罪行为 涉性犯罪行为论文 违法犯罪行为论文涉性犯罪行为论文 由涉性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思考 摘 要: 从中国的发展历史来看,涉性违法犯罪行为经历了从合法化转化为非法化、从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问题的过程,这种演变显然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毋庸置疑的是其仍需完善。本文将就当前的一些涉性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论述,当前涉性犯罪的特点,其原因及对策,以期对今后的有关立法及理论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 涉性犯罪; 法制; 卖淫嫖娼 古语有云:“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在今天的社会也许依然适用。最近如上海大学的“校鸡事件”、温州的“性侵门”以及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换偶案”,频繁见诸报端,似乎性已经成为社会津津乐道的话题。但是无论怎样,亘古不变的是,这些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禁止一切涉性违法行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五十八条至三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并设立了几个独立罪名,如协助组织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强奸罪以及聚众淫乱罪等。可能也有人认为卖淫嫖娼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事实上我国没有卖淫嫖娼罪这一说法,其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与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 一、违法涉性行为的危害 涉性犯罪其侵害的法益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道德的亵渎。涉性犯罪将原本人们最为在意的隐私赤裸裸的拿到台面交易,一方面无视人格权的存在,自我践踏,另一方面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一些不法分子一心向钱看齐,做法嚣张,主动上街拉客,对未成年献媚勾引的事也是时有发生,对其心理造成阴影,甚至做出不法行为。 (三)病毒传播。涉性当事人大多数对对方一无所知,有无传染性疾病更是无从知晓,一些当事人安全意识薄弱或存在侥幸心理,甚至为钱所屈,在不法勾当中将病毒传播。 (四)破坏家庭稳定。涉性犯罪的泛滥,导致人们在诱惑面前意志越来越薄弱,一旦防线崩溃,给另一方造成重大伤害,最终导致家庭支离破碎。 (五)损害妇女权益。由于从事涉性行为的暴利,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采取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的手段,严重侵犯了妇女权益。 二、当前涉性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违法犯罪的主体年轻化 从现实的案例来看,涉性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年轻人为主,男性一般在三十至四十岁左右居多,而女性则更为低龄化,一般在二十几岁,甚至一部分是九零后的未成年人。[1]之所以造成这一现象既有家庭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因素,甚至可能还有经济、生理、审美观等因素。 (二)女性占据一定比例 女性地位的独立,一方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的繁荣安定带来了一定的威胁。女性违法犯罪在当今社会已不是什么鲜为人知的事情,但与男性相比,具有其本身的特点:一方面现在违法的女性人数较少,另一方面女性违法犯罪的案件性质主要集中在几种特殊的领域,其中涉性犯罪是女性犯罪的一个主要类别,现实中绝大多数违法涉性的案例中都有女性的参与[2]。 (三)学历有一定程度提高 随着大学的普及和外来文化的入侵,在一些高学历份子当中,性观念已经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甚至扭曲,在其眼中“贞洁”、“自爱”等词汇如同是封建思想的象征,为了追求刺激以及满足对金钱的占有欲望,不惜走上涉性犯罪的道路,甚至有些高校成了人们心知肚明的“另类色情场所”,“校鸡事件”就可以看出部分端倪。 (四)一案包含多人数罪 在我国涉性犯罪的规定较为明确,根据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同确定了不同的罪名,所以在一个涉性犯罪案件被侦破后,往往牵涉到多人,构成数个罪名。 三、涉性犯罪多发的原因 (一)法制观念不强,道德意识低下 当今中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但最为令人担忧的是人们的法制观念的改变。目不识丁的人如果不懂法情有可原,但是如果那些受过 所谓高等教育的人面对法律仍是一脸茫然的话,我们就不得不提高警惕。什么是民事责任什么是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干什么,检察机关干什么,法院又干什么,对于这些基本的法律问题,好多所谓的上层人士恐怕也是哑口无言。另外,道德素质低下也是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法制观念淡薄的人便敢为,一个道德低下的人便敢欲,二者兼并便是为所欲为,犯罪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 (二)家庭教育失败,社会歪风渲染 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外界的因素。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很多人都会迁怒于实施违法行为者的家庭教育和所处环境,这是具有一定道理的。中国古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已经传承几千年了,虽然我们见过“出淤泥而不染”的圣者,但这也只是个例。拿违法涉性来说,一般参与卖淫的当事人的家庭关系都不是很健康,不是单亲就是家教不当,甚至还有遭遇家庭性侵犯的,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的人,走上社会后很容易产生不健康的心理,价值观发生扭曲,整天和一些游手好闲之辈荒废在一起,相互感染,愈陷愈深。当然,现实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出于孝心或其它善意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三)好吃懒惰成性,难拒暴利诱惑 涉性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无外乎是获取暴利、寻求刺激以及报复心理,就我区目前办理的案件来看,主要目的还是为获取暴利,这也是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普遍存在的原因。可能有人确实是因为没有 谋生能力,而不得不带着侥幸心理,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谋生,但是正常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微乎其微,更多的还是属于好吃懒做类型,觊觎涉性非法犯罪中暴利,不愿通过自己正常的劳动来换取回报,而是以身试法走捷径。 四、打击涉性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 (一)部分涉性罪名重新界定,明确卖淫嫖娼的概念 涉性犯罪的罪名很多,个人觉得,对于在卖淫活动仅仅起次要作用,负责收银等工作的人员,如果其收入没有与卖淫行为挂钩,而是从组织者那里获取极少的一份固定工资的话,则可以纳入治安管理的行列,予以行政处罚。相反而对于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当事人则应当严厉打击,因为更多的涉性犯罪的最终诱因还是嫖客和卖淫女太多,要想做到立竿见影,最有效的方法还是从源头下手。 为此,个人建议应当将卖淫嫖娼纳入犯罪,同时对其概念重新界定,如可以明晰地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与多个不特定对象发生类性行为,并获取超过一定限额财物的,视为卖淫嫖娼。其中具体的财物限额应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来确定。如果要进一步打击色情行业,可以附加说明:对于已婚人士不受不特定对象的限制,合法配偶除外。那么对于“二奶”这个逃离于重婚与卖淫之外的行为也纳入了违法犯罪之列。 (二)扩大涉性犯罪的打击范围 社会在发展,色情犯罪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从八十年代的歌 舞厅,到二十一世纪的桑拿按摩,是涉性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密集地。从现实案例分析,一些规模较大的有组织的涉性犯罪主要是还是大型娱乐场所,包括一些星级酒店。这些娱乐场所为获取暴利,往往心思用尽地打涉性犯罪的擦边球,通过提供特殊服务、出租经营权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勾当。虽然有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已经被法办,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往往被处置的都是一些直接责任人而不一定是主要负责人。为此,笔者建议,对于发生在一些娱乐场所内部的涉性犯罪,应当追究该场所所有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而不是某一部门负责人甚至是场所租赁人,这样经营主体才有可能在商业活动中自律。 (三)取消涉性犯罪中的性别区分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刑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完善,并出台了许多相关解释,但是在涉性犯罪中,性别区分这一规定始终没有被抹弃,虽然很多学者也提出过建议,可是反应不是很强烈。就拿强奸罪来说,受害方在我国只承认是女性,同时女性也不能单独成为强奸行为的实施者。这在以往人们性观念比较保守时,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是功不可没的,但是随着外来思想文化的冲击,这种传统的性观念与现在社会的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差别,因为现实中男性也可能成为性权利的被侵犯者,也可能沦为卖淫者,虽然这种情况不多见,却的确存在着。对于这一问题,法律界应当正视,一味的回避只会造成法律真空地带的出现,带来无法可依的尴尬。 注释: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春因涉嫌组织或参与聚众淫乱活动18起被提起公诉. 参考文献: [1] 吴雪玲.未成年人涉性犯罪不断上升[EB\OL]. [2] 尹斌.关于女性犯罪的调查报告[J].法制与经济,2010(4). [3] 王锴.论卖淫嫖娼的认定[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01).
/
本文档为【违法犯罪行为论文 涉性犯罪行为论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