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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七武王践阼的抄写特徵及文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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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七武王践阼的抄写特徵及文本构成上博七武王践阼的抄写特徵及文本构成 上博七《武王踐阼》的抄寫特徵及文本構成 () 首發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李松儒 2008上博七《武王踐阼》是年末公佈的一篇重要文獻,它的文本構成比較複雜,雖然已有一些學者進行過討論,但尚有餘蘊可尋,我們準備從此篇所顯現 的抄寫特徵及抄寫底本來源這兩個方面對其做進一步地探討。 整理者陳佩芬先生在介紹竹簡基本狀況時談到: 本篇存十五簡,竹簡設上、中、下三道編繩,契口淺斜,位於竹簡右側。簡長四十一?六至四十三?七厘米不等,各簡自上契口以上皆殘,中契口至頂端爲十八?一至二十?三厘米,中契口與下契口...
上博七武王践阼的抄写特徵及文本构成
上博七武王践阼的抄写特徵及文本构成 上博七《武王踐阼》的抄寫特徵及文本構成 () 首發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李松儒 2008上博七《武王踐阼》是年末公佈的一篇重要文獻,它的文本構成比較複雜,雖然已有一些學者進行過討論,但尚有餘蘊可尋,我們準備從此篇所顯現 的抄寫特徵及抄寫底本來源這兩個方面對其做進一步地探討。 整理者陳佩芬先生在介紹竹簡基本狀況時談到: 本篇存十五簡,竹簡設上、中、下三道編繩,契口淺斜,位於竹簡右側。簡長四十一?六至四十三?七厘米不等,各簡自上契口以上皆殘,中契口至頂端爲十八?一至二十?三厘米,中契口與下契口間距爲二十?四至二十一?三厘米,下契口至尾端爲二?五至二?七厘米……篇末有墨鈎,以示本文結束……本文簡首尾完整,自第一簡至第十簡、第十一簡至第十五簡,簡文均可連讀,唯第十簡與第十一支 1簡之間有缺失。 據陳先生所言揣測,她應該是認爲這十五支簡應合編爲一篇的。 復旦讀書會在上博七出版後對《武王踐阼》做了校讀,並指出: 簡文可分爲兩部分,第1簡到第10簡爲一部分,講師尚父以丹書之言告武王,武王因而作銘,這部分下有脫簡,并非全篇,其原貌當與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全篇近似。第11簡到第15簡爲另一部分,講太公望以丹書之言告武王,與《大戴禮記? 武王踐阼》前半段亦相近似,唯主名不同,也沒有武王作銘的記載。簡文這兩部分的抄寫風格不同,應爲不同書手所抄,因此也可以視爲甲 2乙本。 1101115劉秋瑞先生贊同復旦讀書會所言《武王踐阼》簡—,簡—分甲、 3 乙本的觀點,並列舉出其所謂的甲、乙本的字形,經過對比,以證成其說。 不过經過仔細觀察《武王踐阼》,發現復旦讀書會及劉先生對字跡的歸類還 是有問題的。如果單從字跡特徵考慮,我們認爲《武王踐阼》可以分爲三種字跡: 1 1191016251112119()、《武王踐阼》簡—、簡(—字)、簡、簡(—字) A 是一種字跡,我們稱之爲字跡,此處定爲抄手甲所抄; 212201315()、《武王踐阼》簡(字—簡末)、簡—是另一種字跡,我們稱 B 之爲字跡,此處定爲抄手乙所抄(參文末圖一); 3103C()、簡的最末的個字“知之毋”爲第三種字跡,我們稱之爲字跡 (參文末圖二)。 從上面的敘述可以看出,我們和復旦讀會、劉秋瑞先生的不同之處,是把1112119A 簡、簡(—字)這部分字跡歸到了抄手甲所抄的字跡中。 11121191下面先列舉一下簡至簡(—字)的字跡,並與抄手甲所抄的簡9122015至簡及抄手乙所抄的簡(字—簡末)至簡的字跡作對比,以證實我們 AB 對字跡、字跡的歸類: 一 武之道則而大不 19 簡—2 5 1 4 2 9 7 A 字跡 11121簡—(11 12 12 12 11 12 11 19 —字) 1220簡(—簡 12 12 12 14 20 13 14 15 末)— B 字跡 1112119從表中可以看出,簡至簡(—字)的字跡特徵與抄手甲所抄的字A19B1220跡(簡—)的字跡特徵完全一樣,而與抄手乙所抄字跡(簡第字 151112119起至簡)的字跡特徵全然不同,故簡至簡(—字)無疑亦爲抄手甲 4 所抄。 10簡的字跡要比《武王踐阼》其他簡更爲複雜,這也許是復旦讀書會把簡 111210115、簡誤入另一抄手的原因。爲方便說明,這裡我們將簡中—字稱爲A′ 字跡,并列表如下: 表二 而“又”符曰“止”符明於惕 19 簡—2 5 9 9 5 ——A 字跡 2 10 簡 1625 第—字——————A 字跡 10 簡 115 第—字 A′ 字跡 1220簡(第 15 15 13 15 15 字起)至簡——————B 字跡 AA′從表二看,字跡與字跡是有一定差異的,它們的線條存在粗細之分, AA′但從總體特徵來看,字跡與字跡的書寫方式還是具有同一性,這兩種字跡 應爲同一抄手所書。它們之所以出現差異,我們猜測,是因爲同一抄手(即抄手 A′甲)使用不同筆具,其書寫力度有所不同而造成的。另外,字跡中、等 A字出現了不同於字跡的翹筆現象(圖中加圈的地方),這也是由於抄手在抄寫 5A′ 字跡時所使用的毛筆較細(或筆豪較硬)而出現的用筆差異。 10C10此外,簡最末的三個字“知之毋”(字跡)又與我們已敍述的簡中 的兩種字跡特徵均不相同。如下表: 3 表三 毋之智 简1—9、简11—简12(1—19字) 6 5 1 A 字跡 简12第20字—简15 15 ————B 字跡 简10第26—28字 字跡C C10字跡的出現是怎样的原因呢,我們觀察原簡,發現簡的後半部文字十分漶漫,唯有“知之毋”這三個字字跡乾淨整潔,且其上有刮削之痕(參文末圖 C三)。由此我們推測,字跡所産生的原因應該是某個不同於抄手甲的抄手對簡10原有的三個字刮削後,重新抄寫而造成的。也就是說,《武王踐阼》這篇文獻 CB是存在校改的。但是由“之”字看,字跡和抄手乙所抄的字跡有一定的相 C似性,那麽,字跡也有可能是抄手乙所校改,不過由於字例太少,我們現在 還難以證實這個猜測。 再從《武王踐阼》的內容看,它的文本構成也值得研究。 110復旦讀書會、劉秋瑞先生之所以認爲簡至簡爲一部分(後面我們把它 1115稱之爲?部分),簡至簡爲另一部分(後面我們把它稱之爲?部分),是從竹簡內容考慮的。從內容看,此篇的確應該如此劃分。上博七《武王踐阼》原文不是很長,爲方便起見,我們把?部分和?部分的全文釋寫出來。下面的釋文, 我們吸收了時下各家的幾種考釋成果,但爲了避免繁瑣,我們就不一一注出了: 110 簡至簡部分(即?部分): 武王問師尚父曰,“不知黃帝、顓頊、堯、舜之道存乎,意微茫不可得而睹乎,”師尚父曰,【1】“在丹書,王如欲觀之,盍齋乎,將以書示。”武王齋三日,端服、,冕,,逾堂階,南面而立,師尚父【2】曰,“夫先王之書,不與北面。”武王西面而行,柜,矩,折而南,東面而立。師尚父奉書,道書之言曰,“怠【3】勝義則喪,義勝怠則長,義勝欲則近<從>,欲勝義則兇。仁以得之,仁以守之,其運百世,【4】不仁以得之,仁以守之,其運十世,不仁以得之,不仁以守之,及於身。”武王聞之恐懼,爲【5】銘於席之四端曰,“安樂必戒。”右端曰,“毋行可悔。”席後左端曰,“民之反側,亦不可不志。”後右端曰,【6】“所鑒不遠,視而所代。”爲 4 几曰,“皇皇惟謹口,口生敬,口生詬,慎之口{口}。”鑒銘曰,“見其前,必慮其後。”【7】盥銘曰,“與其溺於人,寧溺於淵,溺於淵猶可游,溺於人不可救。”楹銘唯曰,“毋曰何傷,禍將長。【8】毋曰胡害,禍將大。毋曰何殘,禍將言,延,。”枳銘唯曰,“惡危,危於忿連,戾,。惡失道,失於嗜欲。惡【9】相忘,相忘於貴富。”戶銘唯曰,“位難得而易失,士難得而易間,無謹弗志,曰余知之。毋【10】 1115簡至簡部分(即?部分): 武王問於太公望曰,“亦有不盈於十言而百世不失之道,有之乎,”太公望答曰,“有。”武王曰,“其道可得【11】而聞乎,”太公望答曰,“身則君之臣,道則聖人之道。君齋,將道之,君不齋,則弗道。”武王齋七日,太【12】公望奉丹書以朝。太公南面,武王北面而復問。太公答曰,“丹書之言有之曰,志勝欲則【13】昌,欲勝志則喪,志勝欲則從,欲勝志則兇。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不敬則不定,弗【14】強則枉。枉者敗,而敬者萬世。吏民不逆而順成,百姓之爲經,,,。丹書之言有之。”【15】 615?部分篇首完整,篇尾雖殘,但殘佚的竹簡應該不會很多。?部分的簡爲最末一簡,簡尾有篇章結束符,是首尾完具的完整內容。從竹簡內容可以看出, 14?部分也就相當於?部分文章起始的一部份(也就是?部分的簡至簡),並 7 且二者內容有一些重合,這些重合的內容,我们可以举出以下兩條: 1+21?部分簡“師尚父曰:【】‘在丹書,王如欲觀之,盍齋乎,將以書示。’” 12與?部分簡“太公望答曰:‘身則君之臣,道則聖人之道。君齋,將道之;君 不齋,則弗道。’”文義相類; 3+43?部分簡“師尚父奉書,道書之言曰:‘怠【】勝義則喪,義勝怠則長, 13+14義勝欲則從,欲勝義則凶。’”對比?部分簡“太公答曰:‘丹書之言有之 13曰:志勝欲則【】昌,欲勝志則喪;志勝欲則從,欲勝志則凶。’”文字極爲相 近。 不過總的來看,?部分、?部分的更多的内容则是有差异的,这從對相同的一個人的稱謂,即?部分稱之爲“師尚父”,?部分稱之爲“太公望”也可以看 出。 還可以進一步指出的是,學者們都已談及?部分的內容和傳世文獻《大戴禮 5 記?武王踐阼》一篇相合。?部分的絕大部分文字雖然不見於《大戴禮記》,但在傳世文獻中卻也有蹤跡可尋,郝士宏先生已指出,?部分其實又見於《禮記?學 8 記》鄭玄注所引: 《禮記?學記》,“大學之禮,雖詔于天子,無北面,所以尊師也。”鄭注,“武王踐阼,召師尚父而問焉,曰,‘昔黃帝顓頊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見與,’師尚父曰,‘在《丹書》。王欲聞之,則齊矣。’王齊三日,端冕。師尚父亦端冕,奉書而入,負屏而立。王下堂,南面而立。師尚父曰,‘先王之道,不北面。’王行西,折而南,東面而立。師尚父西面道書之言。” 看來,在漢代,人們還可以看到和今存《大戴禮記》中的《武王踐阼》不相 同的内容。 那麽,?部分和?部分是否如復旦讀書會及劉秋瑞先生所言的甲、乙本的關係呢,我們認爲他們的觀點雖然不能算錯,但尚未能揭示出?部分和?部分文本構成的真正內涵,如果我們對這兩部分做深入探討的話,?部分和?部分的關係 有以下三點值得注意: 1()、從《禮記?學記》鄭注所引佚文來看,?部分確實與《武王踐阼》有 14 關,但它只相當於?部分的最前面(即?部分的簡—)。 2()、從竹簡形制看,甲、乙兩抄手所使用的竹簡的形制完全相同(參上文 所引陳佩芬先生對竹簡形制的描述)。 310()、我們在前面已經論證,抄手甲不僅抄寫了?部分(?部分的簡字 1112跡情況特殊,這裏姑且歸入抄手甲所抄),還接續抄寫了?部分的簡及簡 的前半部分。 我們由上文所述的論據出發,試對甲、乙兩抄手抄寫《武王踐阼》時的場景 進行復原: 抄手甲先抄寫了《武王踐阼》的?部分,他在抄寫前或抄寫後得知當時流傳的《武王踐阼》還存在不同於自己抄寫《武王踐阼》(?部分)的別本。這個別本,既有可能是首尾完具的、內容等同於?部分的那一段文字;也有可能是類似於?部分的更長的一大篇文字,但篇首與?部分存在異文。於是抄手甲又把別本《武王踐阼》的異文(也就是?部分)再抄了一遍,以起到存異的作用。不過抄手甲由於某種原因沒有把抄寫別本《武王踐阼》異文的工作做完,他只抄寫了? 111211部分的簡及簡的前半部分。剩下的抄寫工作(也就是?部分除“簡及 12簡的前半部分”之外的其餘部分)由抄手乙接替完成。當抄手乙抄完?部分 後,人們再把?部分和?部分合編在一起。 6 此外,據李零先生所說,從竹簡形制及字跡特徵看,與《武王踐阼》合抄在 9一起的,還有上博二《民之父母》及其他二種未發表的上博竹書。劉洪濤先生又認爲《民之父母》應該是和《武王踐阼》是合編在一起的。若依劉先生所言,那麽《武王踐阼》合編的情況就更爲複雜了,即人們先是把由抄手甲抄寫的《武王踐阼》的?部分與甲、乙兩抄手共同抄寫的《武王踐阼》?部分合編在一起,然後再把同爲抄手甲抄寫的、竹簡形制也相同的上博二《民之父母》及其他二種未發表的上博竹書合編在一起。不過這四篇是否能真正合編,還需上博簡全部發表之後才能下結論。 由此可以看出,不僅《武王踐阼》這篇的抄寫情況及文本構成情況異常複雜,整個上博簡的分篇及合編方式也是十分複雜的,我們要考察上博簡單篇的文本構成,或對所有上博簡進行分篇與合編,不僅要從竹簡形制、內容上著眼,也要從抄寫特徵、抄寫所據底本的方面考慮。我們這篇小文,只是揭露出上博簡單篇抄寫、文本構成及上博簡分篇、合編方式的冰山一角,更多的情況,還有待上博簡全部發表後才能進行更细致地考察與研究。 此文的寫作得到馮勝君師的指導和幫助,特此致謝~ 1 陳佩芬:《武王踐阼釋文考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49-150頁。 2 參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0日, 。 3 劉秋瑞:《再論〈武王踐阼〉是兩個版本》,“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1月8日,。 4 11122015劉秋瑞先生已注意到了簡和我們分出的“簡(从第字起)至简”這部分字跡 111的不一致性,但他說:“至於乙本第簡(即簡)‘不’作,‘而’作的寫法與甲本相同,我們認爲可能是乙本抄手開始抄寫時受甲本的影響,後來就恢復到原有風格。”這 12 肯定是不符合實際的,並且,他也沒有意識到簡中存在兩種字跡的情況。5 如果仔細觀察,我們還可以發現簡1-3的字跡與簡4-9的字跡也有一定差異,但簡1-3的字跡和簡4-9的字跡具有的同一性更爲明顯,所以這裏我們沒有把簡1-3的字跡單獨列出,而把簡1-9統稱爲字跡A(抄手甲所抄)。我們猜測,簡1-3出現字跡差異的原因,或許也是由於書寫工具的不同而造成的。另外,簡1“得”後補加的“而”和字跡A中的其他“而”字形不同,不过,这是由於空間限制造成的,所以我們不能據此判定它爲另一抄手所書。 6 參看陳偉:《〈武王踐阼〉“應曰”試說》,“簡帛”網,2009年1月4日,。 7 ?部分和?部分內容重復之處,劉洪濤先生已舉出,參看劉洪濤:《用簡本校讀傳本〈武王踐阼〉》,“簡帛”網,2009年3月3日,。 8 郝士宏:《再讀〈武王踐阼〉小記二則》,2009年1月16日,“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 9 李零:《喪家狗:我讀〈論語〉》,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第46頁;劉洪濤:《〈民之父母〉、《〈武王踐阼〉合編一卷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5日,。李零先生認爲除上博二《民 7 之父母》與上博七《武王踐阼》合抄外,還和其他種未發表的竹書合抄。他說:“《民之父母》„„也是與另外三種合抄。一種與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有關,另外兩種與顔淵、子路有關,都未發表,也被割裂。”案,《武王踐阼》已發表於上博七,參看李零:《喪家狗:我讀〈論語〉》,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第46頁。又,劉洪濤先生認爲的書體一致是指《武王踐阼》簡1至簡12和《民之父母》的書體一致,其言如下:“其次說書體上的一致。《武王踐阼》1號簡至12號簡‘之道’以上爲一人書寫,12號簡‘君齋’以下爲另一人書寫,有兩個書手。《民之父母》只有一個書手,即書寫《武王踐阼》簡的前一個書手。從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已經發表的資料來看,這個書手再沒有書寫其他竹書。《武王踐阼》的另一個書手也一樣。也就是說,《民之父母》和《武王踐阼》可能由專人書寫,成一獨立系統。” 圖一 圖二 (簡12的字跡分類) 圖三(簡10的字跡分類)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5月1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5月18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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