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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医院与刘大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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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医院与刘大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新郑市人民医院与刘大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新郑市人民院大周郑郑害郑郑郑郑一案医与刘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011,郑民二郑字第1192号 民事判郑决 上郑人;原郑被告,新郑市人民院。医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委托代理人唐郑郑。 委托代理人郑孟郑。 被上郑人;原郑原告,大周~又名大州。刘刘 法定代理人李郑娥。 委托代理人明洲。刘 委托代理人郑淑郑。 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
新郑市人民医院与刘大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新郑市人民医院与刘大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新郑市人民院大周郑郑害郑郑郑郑一案医与刘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011,郑民二郑字第1192号 民事判郑决 上郑人;原郑被告,新郑市人民院。医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委托代理人唐郑郑。 委托代理人郑孟郑。 被上郑人;原郑原告,大周~又名大州。刘刘 法定代理人李郑娥。 委托代理人明洲。刘 委托代理人郑淑郑。 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被上郑人大周郑郑害郑郑郑郑一案~大周于医与刘医刘2010年11月24日向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郑郑~郑求,1、依法判令被告郑郑原告郑郑、郑理郑、住院食郑助郑医伙、郑郑郑、交通郑、住宿郑、疾器具郑、郑郑支出的其他郑用等~共郑残1005670元;后郑更郑1268071.53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后郑郑郑;后明郑医确3901568.37元,~3、本案的郑郑郑用由被告承。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于担2011年7月21日作出;2011,新民初字第0150民事判。新郑市人民院不服郑判向本院提起上郑~本院于号决医决2011年9月1日受理后~依法郑成合郑庭~于并2011年9月30日公郑郑庭郑行了郑理~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的委托医代理人唐郑郑、郑孟郑~被上郑人大周的委托代理人明洲、郑淑郑到庭加郑郑。本案郑已郑理郑郑刘刘参。 原郑法院郑郑理郑明,2008年10月27日~原告因腹痛到被告新郑市人民院治郑~被郑郑医断 1、囊郑石囊炎~胆并胆2、前列腺癌郑后~3、多郑性神郑炎后郑症~4、冠心病心肌缺血~5、高血郑??008年11月4日~原告女春格在手郑同意郑上郑字。后被告于儿刘2008年11月5日上午郑原告郑行囊切除手郑。手郑郑郑及郑理郑郑郑明,手郑胆从10点43分郑始~于12点45分完成~手郑郑利~郑后安返病房。14点35分~原告呼吸、心跳郑停。后郑被告方郑救~14点40分~心跳恢郑~14点50分~原告口唇郑郑~15点原告被郑送到ICU郑郑治郑。2008年11月6日~被告郑原告郑行了管切郑郑。气2008年11月19日、23日~被告郑原告郑行了右郑胸腔郑式引流郑。2008年11月25日~原告家要求郑送到上郑院治郑~后郑被告方郑后~同意原告郑至中人属医会将国 民解放郑北京海郑郑院。医2008年11月26日~原告郑院至中人民解放郑海郑郑院郑行治郑~郑国医 断郑明郑明,1、缺血缺性郑病持郑植物人郑~氧状2、管切郑郑后肺部感染~气3、慢性喘性支气气管炎~4、冠心??穆郑С,郑郑?郑郑?、高血郑三郑~高危。郑理,患者病情重~意郑障碍~极 体两重郑重~郑理需求多~需要人以上同郑全程郑理。2009年6月8日的郑郑明郑明,郑郑郑,断断 缺血缺性郑病~植物郑。郑理,加强郑理~需氧状24小郑陪伴~身拍~吸痰。翻搓2009年8月26日河南省正郑法郑床司法郑定所出具豫正郑司郑所【医2009】郑郑字第124郑于大周郑郑害郑号刘医 郑的司法郑定意郑郑~郑定意郑,;一,新郑市人民院郑患者大周郑治中存在的郑重郑郑或郑失行郑医刘 与刘状医大周目前郑于植物人郑之郑有直接的因果郑系~郑此郑重郑害后果~院方郑郑全部郑任~;二,被郑定人大周的郑程度~按郑工工郑郑程度~按郑工工郑郑郑准~郑郑一郑郑~;三,刘残残残残 被郑定人大周郑后存在完全郑理依郑~需要刘残2-3人郑郑郑理人郑~郑限郑定按十年郑算~;四,被郑定人大周郑后存在特殊郑依郑~郑限可郑定按十年郑算。刘残医 原告郑郑因被告的郑重郑郑郑郑致原告郑部郑重缺血缺~郑郑多家院治郑~但已成郑植物人医氧医 状担区郑~被告却拒郑承郑任~故向法院提起郑郑~河南省郑州高新技郑郑郑郑郑人民法院依法郑郑案郑行了郑理。2010年3月12日郑院作出;2010,郑民初字第56判郑~郑郑,原告方提起郑郑号决医 害郑郑郑郑~郑郑其遭受的郑郑害郑果及其郑机之郑存在有郑郑系承郑郑郑任。郑原告已郑向郑院当医医构医担 提交了豫正郑司郑所;2009,郑郑字第124郑于大周郑郑害郑郑的司法郑定意郑郑~郑定意郑能郑郑号刘医 明新郑市人民院郑原告郑治中存在郑重郑郑或郑失行郑~大周目前郑于植物人郑之郑有直接因医与刘状 果郑系~且原告有郑据郑明其所受到的郑失~故郑院郑郑原告主郑郑郑害郑郑理由无不。被告郑郑医并当 原告所作郑定不予郑可~并医医医医申郑法院郑行郑事故郑定~但郑事故郑定郑郑是郑行政主管部郑郑郑机郑行行构医并政郑郑的主要依据~是法院郑理郑郑郑的一郑郑据~但不是唯一郑据。郑原告已郑郑郑以医并郑郑害郑郑郑郑起郑~有相郑郑据予以郑明~被告无有效郑据郑明原告所作的郑定郑郑需重新郑定~故郑院郑被告郑于郑事故郑定的医称申郑不予准郑。被告郑原告做郑定存在程序郑法~受理郑限不合法~郑定郑郑郑郑等郑多郑郑~法院不郑采信。郑院郑郑,本案系郑郑害郑郑郑郑~河南正郑法郑床司法郑定所医医是合法的郑定郑郑~具郑郑床法司法郑定郑格~郑定人医杜立新、王郑郑具郑郑郑郑定事郑的郑郑郑郑。二郑定人在2009年8月31日郑市人民法院郑庭郑出庭接受郑郑~郑郑定郑所巩并涉及的郑郑郑行了回答~郑明其在受理郑定后~及郑郑郑通知了被告~因被告不予配合~郑定郑郑郑事郑构清楚~才郑行了郑定~郑于受理郑限郑郑~被告郑称个离六月~郑郑院郑郑郑郑定郑郑作出的郑郑距原告手郑后出郑病情的郑郑已超郑六个称医当月。故郑被告的上述郑不予采信。原告因在被告郑就引起的以下郑失~被告郑予以郑郑,医伙残残郑郑、郑工郑、郑理郑、食郑助郑、郑郑郑、交通郑、疾郑郑金、精神郑慰金、郑定郑、疾器具郑、住宿郑等。郑郑郑至医2009年11月27日。郑理人郑参照郑定郑的意郑~郑理人郑酌定郑3人郑理~每人每日的郑理郑按70元/日郑算~郑至2009年12月4日。食郑助郑及郑郑郑伙均郑至2009年12月4日。故郑院依法判,被告新郑市人民院郑郑原告大周郑郑、郑工郑、郑理郑、住院食郑助郑、郑郑郑决医刘医伙、交通郑、疾郑郑残金、郑定郑、郑郑支出的其他郑用共郑一百零四万七千五百三十八元零九角一分。扣决除被告已支付原告的三十六万五千元~剩余六十八万二千五百三十八元九角一分于判生效之日起十日付。二、郑内清刘医决回原告大周的其他郑郑郑求。被告新郑市人民院不服郑判~向郑州市中郑人民法院提起上郑~郑州市中郑人民法院郑理后作出;2010,郑民一郑字第613民号事判郑~判郑决决回上郑~郑持原判。 刘大周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10年1月6日在中人民解放郑海郑郑院国医区骨科病治郑~在此期郑大周刘医花郑郑郑27904.63元。2010年1月7日至2010年6月14日大周在郑院刘住院治郑花郑郑郑医55229.8元;包含郑郑收郑及郑挂号353.22元,。2010年6月14日大周被郑送刘中人民国装医武警察部郑郑院住院治郑~2010年9月27日又被郑送郑州市中院住院治郑~大医刘周在中人民国装医医武警察部郑郑院住院治郑期郑共花郑郑郑76336.02元。大周郑刘医仍在郑州市中院郑行治郑~至2011年2月14日~大周在郑院支付郑郑刘医67161.08元。 原郑法院郑郑~就本案涉及的郑郑害郑郑郑郑~河南省郑州高新技郑郑郑郑郑人民法院医区就事故郑任的承已作出判~郑郑新郑市人民院郑原告郑治中存在郑重郑郑或郑失行郑~大周目前郑于植担决医与刘 物人郑的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郑系~新郑市人民院郑郑大周承郑郑郑任。郑郑判已状医刘担决生效~生效的判具有法决刘医医律效力~故大周因此次郑郑害所受到郑害而郑生的郑失新郑市人民院郑于郑郑。本次郑郑中大周要求郑郑其郑郑、郑理郑、住院食郑助郑、郑郑郑、交通郑、住宿郑、郑郑支出的郑用刘医伙 等于法有据~郑其合理部分郑院予以支持。被告郑此前郑于此事故的判称决基本事郑郑定郑郑、程序郑法、判所依据的郑定郑郑郑郑~郑院郑郑决当决异如果事人郑法院生效判有郑~可以申郑法院再郑~非郑再郑程序~任何机或人构个决确决担均无郑否郑生效判所郑的事郑~无郑更改生效判郑于郑任承的郑~故郑被告的此主郑郑院不确称决予支持。被告郑原判依据的郑定郑郑郑郑~因此郑定郑郑已郑生效判所郑~故郑被告的此主郑郑院不决确刘数确予支持。郑于大周在本次郑郑中郑郑得的郑郑郑目及郑郑郑如下, 医郑郑,2009年11月27日之前的郑郑已于前医医次郑郑作出郑理~本案中涉及的郑郑郑2009年11月27日至2011年2月14日期郑的郑郑。在此医刘医医期郑~大周在三家院支付郑郑用郑郑郑226633.53元~因郑院而支付的郑用郑共郑郑数8633元~以上郑用合郑郑235266.53元。被告新郑市人民院主郑大周的郑郑用中医刘医它包含了郑事故郑害所郑致的疾病外其疾病郑行治郑的郑用~此部分郑用新郑市人民院不郑承~郑院郑郑~原告大周医担刘医状自郑郑郑害郑生以后至今郑于植物人郑~ 且器官切郑~一直在院接受治郑~因病情重且郑医体并期郑床不能活郑~身机能下降~多郑郑症也可能因此而郑生。且中人民解放郑海郑郑院第国医8次入院郑郑中郑明“右肩郑郑,郑片示肱骨外科郑骨折~可郑密度降低区并与状~不能除外病理性骨折”。故郑症的郑生原告郑期植物人郑有因果郑系~被告新郑市人民院的郑郑有因果郑系。中人民解放郑海郑郑院、中人民与医国医国装武警察部郑郑院、郑州市中院郑大周的医医刘医当各郑治郑措施郑郑持原告生命所需~被告新郑市人民院郑郑此郑用作出郑郑。故郑被告此郑郑用不郑郑郑的主郑~郑院不予支持。新郑市人民院要求郑治郑中的其医 他疾病是否郑郑症、并与是否郑原有疾病郑行了治郑郑行郑定~案件郑理无郑郑意郑~郑院不予准郑。 郑理郑,2009年12月4日之前的郑理郑在第一次郑郑中已作郑理~本案涉及的郑理郑郑2009年12月4日以后的郑理郑。豫正郑司郑所;2009,郑郑字第124郑定意郑郑郑定意郑郑理号期限郑定10年~故郑理郑期限郑按10年郑~自郑定意郑郑作出之日的次日起即2009年8月27日起郑始郑算。因2009年8月27日至2009年12月4日之郑的郑理郑前期判已作出郑理~此决扣期郑的郑理郑郑予除。依据郑定意郑及前期判中郑于郑理人的定意郑~郑合大周的病情~郑理人按决数确刘数3人郑。参决确照前期判中定的郑理郑郑算郑准~每人每日的郑理郑用按70元郑算。以此可郑大周的郑理郑刘郑745710元。原告要求从2011年4月6日郑算郑理郑于法无据~郑院不予支持。 住院食郑助郑、郑郑郑,住院食郑助郑、郑郑郑伙伙从均2009年12月4日起郑算至原告主郑的2011年4月6日~共488天。住院食郑助郑按伙30元/天郑算~郑郑郑按15元/天郑算~可郑住院伙食郑助郑郑14640元~郑郑郑郑7320元。 交通郑、住宿郑,因原告郑期在北京住院~考郑其家需属来往看望必然郑生交通郑及住宿郑的郑郑情~郑院郑交通郑况酌定郑10000元~住宿郑酌定郑800元。 其他郑用,郑合大周郑于植物人郑的病情~郑郑刘状湿尿不、成人郑理郑等郑病人生活所需~故由此而郑生郑用新郑市人民院郑医刘予郑郑~郑合大周的病情及提供的郑据~郑院郑其他郑用酌定郑2600元。 上述郑用共郑郑1016336.53元。原告要求郑郑其后期治郑郑~因郑郑用尚确未郑生~不能定~郑院不予支持~原告可待郑郑用郑郑郑生后行起郑。另 原郑法院依照《中郑人民共和侵国条郑郑任法》第五十四、最高人民法院《郑于郑理人身郑害郑郑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郑郑的解郑》第十七条条条条、第十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之郑定~郑郑院郑判委郑郑郑定~判,一、被告新郑市人民院郑于判郑条条会决决医决生效之日起十日郑郑原告大周郑郑、郑理郑、住院食郑助郑、郑郑郑、交通郑、住宿郑、郑郑支出的内刘医伙 其他郑用~共郑1016336.53元。二、郑回原告大周的其他郑郑郑求。刘决如未按照本判指定的期郑履行郑付金郑郑郑~郑按当国条照《中郑人民共和民事郑郑法》第二百二十九之郑定~加倍支付郑延履行期郑的郑郑利息。案件受理郑46800元~由原告承担33185元~由被告承担13615元。 宣判后~新郑市人民院不服原郑判向本院提起上郑,医决称1、河南省郑州高新技郑郑郑郑郑区人民法院;2010,郑民初字第56民事判郑、河南省郑州市中郑人民法院;号决2010,郑民一郑字第613民事判郑~不能作郑本案判的依据。号决决2、2009年8月26日由河南正郑法郑床医司法郑定所出具的“豫正郑司郑所【2009】郑郑字第124司法郑定意郑郑号”不能作郑郑据使用~因郑它个构是一非法的郑定郑~是郑定机郑造的。3、郑于大周刘自2009年11月27日至2011年2月14日~在三家院接受治郑所郑医生的郑用~郑于用于治郑大郑促醒的以外的其他疾病的治郑郑用~不郑承。当担4、郑大周所主郑的郑理郑、交通郑~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不郑刘决予以支持~郑本次判十年郑理郑745710元~无事郑依据和法律依据。故郑求,1、依法撤郑;2011,新民初字0150号决并民事判~依法改判~2、上郑郑用由被上郑人承。同郑~新郑市人民院提出司法郑定担医申郑~郑求事郑郑,1、郑大周的刘状并骨折、心郑病等其他疾病是否郑植物人郑郑郑症郑行郑定~2、郑郑院郑郑郑郑程度郑行郑定~3、郑大周刘医是否存在郑依郑郑行郑定~4、郑大周刘数每天所需郑理人郑行郑定。 被上郑人大周刘称答郑,1、;2010,郑民初字第56民事判;号决与2010,郑民一郑字第613民事判号决决均郑法院生效的判~依法郑作郑郑案的判案依据~2、豫正郑司郑所【2009】郑郑字第124司法郑定意郑郑郑作郑本案的定案依据~号3、被上郑人从2009年11月27日至2011年2月14日住院期郑所郑生的治郑郑用及郑理郑~上郑人郑依法全部承。郑上~原郑判郑定事郑担决清楚~适用法律正~郑求郑确回上郑人的上郑~郑持原判。 双当方事人在二郑郑理郑程中均未提供新的郑据。 本院二郑郑郑理郑明的事郑同原郑。 本院郑郑~患者在郑郑活郑中受到郑害~郑机及其郑人郑有郑郑的~由郑机承郑郑郑任医构医医构担。本案方事人之郑的郑郑害郑郑郑郑~已郑双当医决医刘生效判郑定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郑被上郑人大周郑治中存在郑重郑郑或郑失行郑~被上郑人大周目前郑于植物人郑的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郑系~故与刘状 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郑郑被上郑人大周承郑郑郑任。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郑医刘担医亦未郑出有力郑据推翻决刘医生效判的郑任郑定。被上郑人大周因本案所涉郑郑害而郑生的新的合理郑用~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依法郑医医称决与医予郑郑。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上郑一郑判的相郑郑用其郑行郑无因果郑系、不合理等~因未有反郑予以郑明~故本院不能郑定。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提出的司法郑定医申郑~因郑骨折、心郑病等其他疾病是否郑植物人郑郑症郑行郑定的状并内申郑未在一郑郑郑期限郑提出~故依法不予准郑~郑其他郑定申郑的事郑~因已郑郑司法郑定~且不符合重新郑定的法定条件~依法不予准郑。郑上所述~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的上郑理由因缺医乏事郑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其上郑郑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郑人民共和国条民事郑郑法》第一百五十三第一款第;一,郑之郑定~判决如下, 郑回上郑~郑持原判。 二郑案件受理郑13615元~由上郑人新郑市人民院郑。医担 本判郑郑郑判。决决 郑 判 郑 郑郑郑 郑 判 郑 郑 燕 代理郑判郑 宋江涛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郑 郑 郑 姬会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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