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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公证书

2017-09-20 20页 doc 39KB 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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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公证书婴儿出生公证书 篇一: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 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 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
婴儿出生公证书
婴儿出生公证书 篇一: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 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 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 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 1 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 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 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retype/zoom/2eb321bf83d049649b6658d8?pn=2x=0y=1275r aww=168rawh=44o=png_6_0 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 5sum=aad16a2350ed4c3186ef 1eb0071f657csign=2f8797e80bzoom=png=10972-jpg=0-0targ et="_blank">点此查看 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 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 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 2 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 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 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 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 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 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 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 3 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医院出生 证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处暂不受理);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如办理到美(转载于: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国、泰国、法国、奥地利、新加坡使用的 出生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粘贴在公证书上,根据申 请人要求公证书的份数决定,如申请人要求三份公证书,则要提供四张相片(公证档案须一 张相片留底)。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 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注明: 1、 居(村)委会,证明上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及父母 的情 4 况。 2、 因办理适用于美国的出生公证书须附加中英文相符公证书一并使用,故实际为两份公证, 收费为(137.5x2=)275元一式三份,如当事人需要增加副本,另外加收20元/本。 参考: 根据[86]司公字第66号《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送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需证明译文与原 文相符事的通知》的要求,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的译文页后,须另页出具译 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书并符相应的英译文。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适用 (91)司公字第96号《关于出生公证书加贴照片的补充通知》的要求,须在公证书上加贴照 片。 有关制发涉外公证书副本的问题,公证处按照司复[2006]16号《关于制发涉外、涉港澳 台民事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应当事人的申请而制发公证书副本。篇三:申 办出生公证的证明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 年 月 日 篇四:出生证明如何办理 出生证明如何办理,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 5 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 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 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 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 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6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篇二:出生公证书怎么办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 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 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 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 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 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 7 明或出生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retype/zoom/2eb321bf83d049649b6658d8?pn=2x=0y=1275r aww=168rawh=44o=png_6_0 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 5sum=aad16a2350ed4c3186ef 1eb0071f657csign=36702406d7zoom=png=10972-jpg=0-0tar get="_blank">点此查看 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 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 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 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 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 8 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 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 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 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 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 年 月 日 篇三:出生公证书范本(有急用的请下载) 出生公证书(范本) (有急用的请下载) ,(格式 出生公证书( )××字第××号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 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亲(或者养父)是×××,母亲(或者养母)是× 9 ××(如果是养父母关系应注明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说明 出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它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出生最 重要的是出生日期。出生公证就是公证 机关对公民出生的日期所进行的证明。办理出生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身份证件;?出生证明,包括医院的出生证 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应准备好。 (,)如果该公证文书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 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 认证的除外。篇四: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 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 10 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 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 (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 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 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11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 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 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 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 12 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 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 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 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 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 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篇五: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出生公证办理材料及流程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 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 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13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出生地的公证处。 注意: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及其复印件。 篇三:出生公证书认证 360教育集团介绍,首先去荷兰留学需要做出生公证,然后做完出生公证后还要做出生公证 的双认证。那为什么要做双认证呢,什么是双认证呢,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你在荷兰 办理vvr居住许可的时候要用到你在国内做的出生公证,那么国内做的出生公证如何能在另 外一个国度使用呢,这就需要办理中国对这份公证书的认证和荷兰对这份公证书的认证,简 言之就是双认证。 中国的哪个机构可以做这个认证呢,如果是直辖市,那就是该市的外事办,例如上海, 那就是上海外事办,如果是其他地方,则在该市的省外办,一般在省会城市,例如宁波那就 是在浙江省外事办,在杭州。荷兰的哪个机构可以做这个认证呢,荷兰驻中国的使领馆, 14 根据区域管辖来分,一般是在北京的荷兰大使馆,或者上海,广州的荷兰领事馆。 程序上做这个出生双认证一共需要:公证处公证+中国外交部认证+荷兰驻大使馆认证。但是根据荷兰驻中国大使馆2012年6月1日起新政策,要做出生公证双认证不能仅提供 出生公证书。还需要提供佐证这份出生公证书的相关材料一起认证。简单的说就是学生本人 到荷兰需要使用到的只是出生公证双认证。但是想要荷兰驻中国大使馆给做这个出生公证的 双认证,还必须同时做佐证材料的双认证。凡是1996年3月1日前出生的申请者需提供 下列三项公证文件: 1、出生公证双认证:由当地公证处做好公证件,再到当地省外办做单认证,再到使馆做 双认证。关于出生公证书,出生公证的内容需要注明本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 以及父母的姓名等详细情况。以下方法均可办理出生公证,但牵涉到不同的公证处会有不同要求,具体可以向当地公 证处咨询。a单位档案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适用于因父母 职业特殊情况,而不能登记同一户籍上的情况) b由户 15 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出生证明(原件),需要本人和父母信息在同一户籍本。c出生医院开具的证明,并明确注明可用于登记办理户口。 2、户口本双认证:如学生和家长是在不同的户口本里,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都要进行公 证,然后再到当地省外办做单认证,再到使馆做双认证。 3、申请者出生医院所签发的证明并明确证明该证明是可办理户口的出生登记或者当地公 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关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1b情况)。都需要做公证再做双认证。 到使馆做双认证时要求以上材料齐全,使馆才会给学生做双认证。如第三项无法办理, 可以用第一和第二项材料去做双认证,但是很可能会被再要求,所以 建议学生尽量准备齐全 去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凡是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者需提供下列两项公证文件: 1、出生医学证明原本 2、出生医学证明副本公证件的双认证。 对于已经办理完成出生证明双认证和已经递交并且正在办理中的申请者还需再补充上诉 第二,三项公证文件,如有新学生申请则必须按照上诉新规定执行。b获得公证处的出生公证后先到当地的外办办理 16 外交部认证。 c再到领事馆办理认证,领事馆只要求外交部认证过的公证书和你得认证目的佐证材料 (即户籍本公证和医学出生证明公证)。需要注意的是使馆认证受理范围根据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所在领事区,所有公证书必须 是同属一个领事区才能在同一个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如果一份出生公证书属于广州领事 区,户籍公证书属于北京领事区,那这两个使馆都不能给予办理双认证。 另外认证证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但出生公证比较特殊,可能时效相对会长些,具体 还要看国外当地政府机构的规定。所以建议学生最好在开始办理留学申请时就做好相关的公 证书,再获得学校录取的同时开始办理认证的程序。篇二:出生公证书中英文样板_15311 出生公证书中英文样板 公证书 兹证明xxx(名字),男(女 性别),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市出生。公民身 份证号:公证事项:出生 xxx(名字)的父亲是xx(名字),公民身份证号: xxx(名字)的母亲是xx(名字),公民身份证号: notarial certicicate applicant: xxxx(姓名), (性别 male 男/ female 女) 17 subject of notarization: birth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xxxx(姓名),xxxx(性别 male 男/ female 女),was born on xx(月份),xx(日期),xxxx(年)in xxxx(城市名),xxxx(省)。his /her(她或他) father is xxxx(名字) citizen id no.: ,and his /her(她或他)mother is xxxx。 citizen id no.: 此公正翻译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证处翻译为准~篇三:外国出生证明公证认证 外国出生证明公证认证 小孩在外国出生,取得外国出生证明,现在要在国内办理签证延期,需要提供外国出生 证明公证及中国领事馆认证。国外出生证明在拿到中国使用之前,要对其进行中国驻出生证明发出国的使馆认证,办 理国外出生证认证流程如下: 1、由律师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出生证的核证副本; 2、经核证的出生证送交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3、中国驻当地使馆认证。经过以上三步,国外的出生证才能拿到中国有效使用。 (一)国外出生证公证认证程序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国外注册的出生证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出生证送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18 3、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的出生证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出生证公证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出生证公证认证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 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目前尚无明 确要求。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 作者: 01 录入时间:2010-11-2 来源:济源司法局 阅读144次 领事认证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 ?什么是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 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 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 19 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 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 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 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 向各地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 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 相应的领事认证。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 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 领事认证直接拿到西班牙使用,西班牙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 西班牙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确认。而西班牙驻华使(领)馆 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 20 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 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外事办公室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然后西班牙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西主管 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中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 其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公证书或商业文书中出证 单位的印章及主管官员的签字属实,而后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确 认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香港特区出具的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香港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确认并签发上述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在上述国家使用。香港特 区发往英联邦国家使用的文书免办领事认证,由香港高等法院确认公证人的签字属实即可。香港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由香港国际公证 21 人公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港无领事机构,由香港特区 高等法院和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办理认证后,通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向该国驻华使 馆申办认证。 ?澳门特区出具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澳门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 特区政府指定部门确认并出具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 澳门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在经澳门公证机 构公证后,如使用国要求对文书进行认证,由中国外交部驻澳公署认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澳 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澳无领事机构,可送兼管澳门领事事务或其领区含澳门 的该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该国在港澳均无领事机构的,可向该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外国文书送往中国(含香港、澳门特区)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该国外 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 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该国外交部或 22 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 馆的认证。《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出具的、送往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文书 无需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如香港、澳门特区要求认证的,中国驻该国使(领) 馆也可办理认证。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香港特区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应由中国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由中国法 律服务(香港)公司盖章和转递,方可在内地使用。 ?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往来的文书是否需办理确认手续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的民事和商业文书,可篇五:日本出生证公证认证 日本出生证公证认证 日本,香港,英国等国家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即凡在其领土上出生的 婴儿都自动成为该国公民,享受当地的福利,这就是出生公民权。 因此到一些发达国家 生孩子目前已经成了一些中国家庭的选择,日本、香港、英国、美国是最吸引中国孕妇的几 个国家。 23 孩子在日本出生,取得日本出生证明,要拿到中国办理孩子入学,上户口等事宜,首先 必须先办理日本出生证公证认证手续,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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