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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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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金属氢化物镍电池国标-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ICS 29(220(10 K 82 a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 1 95GB,T 22084(2--2008,IEC 1-2:2003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 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 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cells and batteries alkaline other non—acid or Secondary containing sealed cells—electrolytes--Portable rechargeable single Pa...
国标-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国标-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ICS 29(220(10 K 82 a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6 1 95GB,T 22084(2--2008,IEC 1-2:2003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 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 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cells and batteries alkaline other non—acid or Secondary containing sealed cells—electrolytes--Portable rechargeable single Part 2:Nickel—metal hydride (IEC 61951—2:2003,IDT) 2008-06-1 2008-1 1-01实施8发布 宰瞀鹘紫瓣警糌赞星发布中 19 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况 GB,T 22084(2--2008,1EC 61951-2:2003 目 次 前言 ? ((( 1范围 ((( (( ( 2性引用文件 ? ?? ?? ? 3术语和定义 ??? ( (( 4参数测量公差 ? (( 5电池的型号和标志? ((( -( ??:0 ,,5(1电池的型号 ???? (( ((( 2 5(2电池的端子 ??? ??? ? (- 05(3坛t基 ?? - -?? 36尺寸 -?? --????? ?? ? ? ( (((((( (( ( - -( 4 6(1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 ?? 06(2扣式电池 ? ((( ( ( 0 7电气试验????? (( 一 67(1试验的充电程序 ?? ( 0 7(2放电性能 ((( ( (( 7(3荷电(容量)保持能力 ? ? ? 7(4耐久性? ( (( (- 7(5恒压充电接受能力 ((( (一 0,,n 7(6过充电 ?? ?? (((( (( 一 7(7安全装置动作 ??? ? ( 7(8贮存 (((((( ((( (( 7(9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的55?充电接受能力-- 7(10内阻 ? - 8机械试验 ??? n他地地地n9型式批准和批接收 9(1型式批准 ??? 9(2批接收 参考文献 n"??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1EC 前 言 GB,T 2208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分为 二个部分: ——第1部分:镉镍电池; 一一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22084的第2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1951—2:2003{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GBT 本部分为, 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一一“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1(1规定的导言; 一一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导言采用GB,T 本部分表18中7(4(1和表19中 7(4(2对应的IEC 61951—2:2003的章条号分别为7(4和 7(4(4,根据这两条检验内容判断,应是IEC 61951—2:2003规定有误,本部分对此进行了更正。 本部分 15100 2003{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密 GB,T 代替国家标准 封金属氢化物镍可充单体电池》。 15100--2003相比,本部分的主要更改有以下几方面: 增加了扣式电池,并规定了与GB,T (本部分5(1(3)、型号与尺寸(本部分6(2)、相关性能要 求(本部分表6、表8); 圆柱其命名方法 L、M、H、x四种类型,M电池的要求与原标准相同,增加了其他三 种形电池按放电率分为 电池的要求; ——增加了T和R两种特殊类型的圆柱形电池,并规定了其特有的性能要求(本部分7(4(I(2(3、 7(4(2(3、7(6(2、7(6(3、7(9); ——增加了圆柱形电池持续充电耐久性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7(4(2); 61959规定;一一机械试验按IEC ——型式批准检验中去掉了机械试验。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佳力电源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远鸿、刘浩杰。所。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 ——GB 15100 ——一GB,T 15100 2003。 ?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 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 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1范围 GB,T 22084本部分规定了适合于任何方位下使用的便携式小方形、圆柱形和扣式密封金属氢 物镍单体蓄电池(简称电池)的型号、标志、尺寸、试验和要求。 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208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文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成 部分。 本 GB,T 7676()EIEC 60051()IDT] 所有部分直接作用的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所有部分, IEC 60050—486国际电工词汇第486部分: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IEC 60086(所有部分)原电池 IEC 60410计数检查抽样和程序 IEC 60485数字直流电压表和直流模数转换器 IEC 61959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的机械试验 3术语和定义 IEC 60050—48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22084的本部分。 3(1 cell小方形电池small prismatic 形状为长方体,宽度和厚度尺寸均不超过25 mm的电池。 3(2 cell圆柱形电池cylindrical 横截面为圆形,高度大于或等于直径的电池。 3(3 cellbutton 扣式电池 横截面为圆形,高度小于直径的电池。 3(4 cell金属氢化物镍电池nickel-metal bydride 正极为氢氧化镍和负极为金属氢化物的电池。 3(5 cell密封电池sealed 电池保持密封,当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制度和温度范围运行时既不释放气体也不泄漏液体的电池。 1 GB,T 22084(2--2008,1EC 61951-2:2003 电池可以安装安全装置以免产生高内压的危险,并设计成在其寿命期间无须补加电解质,以原始的密封 状态运行。 注: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到接近其预期寿命的末期,由于电池内部积聚有氢,仍然有可能释放气体。 3(6 标称电压nominal cell voltage V。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标称电压:1(2 3(7 cellportable 便携式电池 设计成主要用在便携式电池组内的单体电池。 3(8 rated 额定容量capacity h 制造商宣称的容量值c5 Ah(安培小时)。即单体电池按7(2(1规定的充电、搁置和放电条件,5 所能放出的电量。 4参数测量公差 参数的控制值或测量值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的准确度应在下列 公差范围内: a)电压:?1,; b) 电流:士1,; c)容 ?l,} 量: d)温度:?2?; e)时间:士O(1,。 上述测量公差由测量器具的准确度、使用的测量技术以及测量 选择测量器具时,对模拟式仪表参阅GB,T 7676标准,对数字式仪过程中其他来源的误差组成。 IEC 60485标准,在每份 表参阅 试验报告中应列出所使用测量器具的详细情况。 5电池的型号和标志 5(1电池的型号 5(1(1小方形电池 小方形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型号为字母“HF”后接用斜线分开 a)第一条斜线左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宽度,以mm为单位,向的三组数字。 上取整数; b) 中间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厚度,以mm为单位,向上取整数; c)第二条斜线右 mm为单位,向上取整数。 示例:HFl8,07,49表示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高度,以mm和最大高度为49 mm。一个小方形电池,其最大宽度为18 mm,最大厚度为7 5(1(2圆柱形电池 圆柱形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型号为字母“HR”后接字母 L、M、H或x: ——L表示低放电率; ——M表示中放电率; ——H表示高放电率{ ——x表示超高放电率。 注:这些类型的电池推荐使用(但不限于使用)以下放电率: ——L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o(5I。A; 2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M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3(5I。A; ——H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7(oI。A; A。——x推荐使用小于或等于和大于7(0L 当电池设计成可用于高温下持久充电,通常超过40。C时,在字母L、M、H、或x后面放一个字母 “T”。 当电池设计成可以快速充电,通常用1(oJ。A充电时,在字母L、M、H或x后面放一个字母“R”。 在三个(或四个)字母的后再接用斜线分开的两组数字。 a)斜线左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 mm为单位,向上取整数; b)斜线右边的两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高度,以mm为单直径,以 当电池的尺寸和公差设计成可与原电池互换时,表2中的型号也可以标在电位,向上取整数。 池上。 mm,最大高度为61(5 mm。示例1:HRL33,62表示一个具有低放电率性能的圆柱形电池,其最大直径为33 mm,最大 示例2:HRLT33,62表示一个具有低放电率性能、可在高温下持久充电的圆柱形电池,其最大直径为33 高度为61(5 mm。 mm,最大高度为示例3:HRXR23,43表示一个具有超高放电率性能、可快速充电的圆柱形电池,其最大直径为23 43 mm。 5(1(3扣式电池 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型号为字母“HB”后接用斜线分开的 lilrlrl为单位,向上取 a)斜线左边的三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直径,以0(1 两组数字。 整数; mm为单位,向上取整b)斜线右边的三位数字表示电池的最大高度,以0(1 mrfl,最大高度为5(4 mm。示例:HBll6,054表示一个扣式电池,其最大直径为11(6 数。 5(2电池的端子 本部分对电池的端 子不作规定。 53 (标志 5(3(1 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供货商应在每一个无连接件的单体电池的外套上给出至 少具有下列信息的耐久标志: ——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或Ni—MH; ——按5(1规定命名的电池型号(此外,允许制造商同时使用自己的型号); ——额定容量; ——标称电压; ——推荐的充电率和时间或高温“T”电池的恒定充电电流; ——极性; ——制造日期(也可以用代码); ——制造厂或供货商的名称或标识。 注:带有连接片的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如果是构成电池组的部件时,由于电池组本身已有上述信息,故单 体电池一般不需要标志。 5(3(2扣式电池 供货商应在每一个扣式单位电池给出至少具有下列信息 的耐久标志: ——按5(1规定命名的电池型号; ——极性; ——制造的日期(也可以用代码); ——制造厂或供货商的名称或标识。 3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6尺寸 6(1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图1 带外套的圆柱形电池 图2带外套的小方形电池 6(1(1小方形电池 表1给出了带外套的小方形电池的尺寸。 表1 带外套的小方形电池的尺寸 电池型号 宽度,mm 厚度,ram 总高度, mm HFl8,08149 HFl6,09,49 HFl8,07,36 HFl8,07,49 HFl8,09,49 翔一o。HFl8,07,68 HFl8,11,68 HFl8,18,68 HF23,11,68 HF23,15,68 寻三。褂一o。 封三。 6(1(2圆柱形电池 6(1(2(1在尺寸上可与原电池互换的电池 表2给出了在尺寸上可与原电池互 换的带外套的圆柱形电池的尺寸要求。 表2在尺寸上可与原电池互换的带外套的圆柱形电池 尺 寸电池型号„ 对应的IEC 60086原电池„ HR03 R03 所有尺寸应与IEC 60086—2一致 HR6 R6 HRl4 R14 HR20 R20 60086—1第3章规定的命名规则。 8本电池型号符合IEC b在一些国家中,这些类型的电池型号也称为AAA(R03)、AA(R6)、C(R14)、D(R20) 4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6(1(2(2在尺寸上不能与原电池互换的电池 表3给出了在尺寸上不能与原 电池互换的带外套的圆柱形电池的尺寸。 表3在尺寸上不能与原电池互换的带外套的圆柱形电池的尺寸 电池型 直径,mm 总高度,ram 号HRll,45 44(5] HRll,51 50(5l 67(0l HRll,67 HRl5,43 43(0l 0 49(0l——1(5HRl5,49 HRl551 505l ,( 28(5l HRl7,29 43(0 J HRl7,43 0HRl7,50 50(01 670j20 (一( HRl7,67 HR23,34 34(0, 0HR23,43 43(0> l15 一(47(0 HR26,47 J HR26,50 50(0] 0 HR33,36 36(3}0 l一2 61(5j HR33(,62 0HR33,91 91(01 飘一o。 J一2(5 注:适用时,字母HR后面可加L、M、H或x和T和,或R。(见5(1) 6(2扣式电池 扣式电池的结构如图样I 或图样?。 图样I 图样? 辱冒 注:图样I的极性还没有标准化。 图3扣式电池 表4列出了扣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尺寸。 表4扣式电池的尺寸 最大直径d,mm总高度h,mm 电池型号 5(41HB079,054 7(9一:。 HBll6,054 5(4l 6(4HBl56,064 4(8|0HB222,048 6(1I——0(6 HB252,061 6(5l HB252,065 HB252,078 6(0 7(8l HB347,060 J 5||;|}三。 GB,T 22084(2--2008,IEC 61951-2:2003 7电气试验 按照本章和第5章进行的各项试验,其充电和放电电流均以额定容量(cs Ah)为基准。试验电流以 j。A的倍数表示,J。A—c5 Ah,1 h。 除另有规定外,在所有试验中电池都不应出现漏液现象。 7(1试验的充电程序 除本部分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的充电程序应在环境温度20?土5?下,电池以 o(1I。A充电 恒流 16 h。 充电之前,电池应先在环境温度20?士5?下,以恒流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_o V。 7(2放电性能 按顺序进行下列 放电试验。 7(2(1 h,4 h。 20?放电性能 电池按7(1充电后,在环境温度20?士5?下搁置1 然后电池在环境 20?士5?下,按表5或表6的规定放电。电池持续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5 温度 或表6的规定。 用0(2I。A放电试验检查电池的 额定容量。 表5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20?放电性能 放电条件 最短持续放电时间 电池型号 恒流放电率,A 终止电压,VL,LT H,HTX HF、M,MT 5 h 5 h 5 h 1(o O(2I。„ —— 1(oI。 o(9 42min 48rain 54rain —— 5(oi。6 o(8 9 min —— 4rain10(OI。。 o(7 a该项试验允许进行5次循环。当第一个满足要求的循环结束时,试验即可停止。 b在进行5I。A和10L A放电率试验之前,必要时可先进行一次练习循环。练习循环包括按7(t以0(1I;A充 电和按7(2(1在环境温度20?土5?下以0(2I。A放电。 表6扣式电池20?放电性能 放电条件 最短放电持续时间 恒流放电率,A 终止电压,V 0(2L„ I(0 5 h 0(9 35 rain 1(0I。 8该项试验允许进行5次循环。当第一个满足要求的循环结束时,试验即可停止。 7(2(2 O?放电性能 电池按7(1充电后,在环境温度o?土2? h,z4 h。16 下搁置6 GB,T 22084(2--2008,IEC 61951-2:2003 然后,电池在环境温度0?士2?下按表7或表8的规定放电。持续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7或表8 的规定。 表7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0?放电性能 放电条件 最短持续放电时间 电池型号终止电压,V恒流放电率,A XL,I(T HF、M,MTH,HT 4 h 4 h 4 h 30rain 0(2f。 1_0 2 h —— Hin48 1(OI( 0(9 36min 42rain —— 21 rain 0(8 15rain2(0I。4 I o(8 12rain3(ol。„ 8在进行2LA和3,,A放电率试验前,必要时可先进行一次练习循环。练习循环包括按7(1以0(1I,A充电 按7(2(1在环境温度20?士5?下以0(21。A放电。 和 表8扣式电池0?放电性能 放电条件 最短放电持续时间 恒流放电率,A 终止电压,V 4 h 1(0 0(2I。 2'7rain 0(9 1(0I。 7(2(3快充电池(R电池)放电性能 R圆柱形电池以恒流1(oJ。A充电1(2 h,或按制造商推荐的其他适当的充电方式快充电后,继续 h。然后按7(2(1和7(2(2的规定进行搁置和放电。 在环境温度20??5?下以0(?。A充电2 在环境温度20??5?下R圆柱形电池的持续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5的规定,在环境温度0?士 2?下R圆柱形电池的持续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7的规定。 7(3荷电(容量)保持能力 电池的荷电保持能力用下面的试验进行检验。电池按7(1充电后,在平均 20?士2?下环境温度 开路搁置28天。在搁置期间,允许短时间内环境温度在20?土5?内变化。 搁置后的电池按7(2(1的规定以放电率0(2I。A放电。 20?下搁置28 d后的电池的持续放电时间应为: ——小方形电池和圆柱形电池不少于3 h; h 45 ——扣式电池不少于3 rain。 7(4耐久性 V。 7(4(1循环寿命 进行循环寿命试验之前,电池先以恒流0(2J。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所有型号的 20??5?下进行循环寿命试验。充电和放电按表9、表10、表11、 电池都在环境温度 表12规定的条件始终以恒流进行。试验期间应防止电池壳的温度超过35?,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措施。 注:决定电池性能的是电池的实际温度,而不是环境温度。 22084(2--2008,IEC 61951—2:2003 GB,T 7(4(1(1小方形电池、扣式电池和圆柱形电池 表9小方形电池、扣式电池和 圆柱形电池的循环寿命 循环次数 充 电 荷电态搁置 放 电 20 h 1 16 20rain„ h无 o(1LA 0(25I,A 2,48 3 h10mir, 2 h 20min" o(25I。A 无 0(25I,A h10 rain 49 无 0(25I,A放电至1(oV 0(251,A 3 50 16 1 h--4 h vbA h0(1L o(2I。A放电至1(o 8如果电池电压下降到1(o V以下,放电可以停止。 b电池在第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允许有足够的开路搁置时间,以便在一个方便的时间开始第51次循环。在第 i00、150、200、250、300、350、400次和4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可采用同样的程序。 重复i,50次循环,直至任一个第50次循环的放电时间少于3 h为止。这时,按照第50次循环的 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 当连续两个这样的第50次循环的放电时间都少于3 h时,寿命试验终止。试验结束时,获得的电 池总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 ——L,LR、M,MR、H,HR或X,XR圆柱形电池为500次;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为50次; ——小方形电池和扣式电池为500次。 7(4(1(2圆柱形电池(加速试验程序) 为了加速试验,或使用近似于实际应用的循环条件进行试验,可 选择下列两个试验方法之一,以代 替7(4(1(1的试验程序。 7(4(1(2(1 H或x电池 表10 H或x圆柱形电池的循环寿命 放 电 循环次数 充电 荷电态搁置 条件 含后来搁置的总时间 1 16 h 30rain o(1I(A 1I。A放电至1(0V 90min( 4 h 2,48 30 rain 90rain„ 0(3I。A 1LA放电至1(0V 90rain24 49 0(3I(A 4 h h ?。A放电至1(0V 50 16 1 h--4 o(1I(A hh 0(2I。A放电至1(0V 8或者使用制造商推荐的适当的充电终止方法。 b电池在第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允许有足够的开路搁置时间,以便在一个方便的时间开始第51次循环。在第 100、150、200、250、300、350、400和4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可采用同样的程序。 V的时间少于30 rain,或 重复进行1,50次循环,直至任一个第49次循环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 V的时间少于3 h为止。这时,按照第50次循环的规 任一个第50次循环持续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 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时间仍然少于3 h时试验终止。 试验结束时,获得的电池总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500次。 8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7(4(1(2(2 x电池 表11 x圆柱形电池的循环寿命 放 电 充电 荷电态搁置循环次数 条件 含后来搁置的总时间 16 h 30rain V 42rain1 o(1j。A 5J:A放电至0(8 V 42min2,48 1f(A 1” 30rain5LA放电至0(8 42rain49 1I(A 1 24 h 5I。A放电至0(8 HV 50 16 1 h,4 hh 0(2I。A放电至1(0V0(1I,A 8或者使用制造商推荐的适当的充电终止方法。 b电池在第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允许有足够的开路搁置时间,以便在一个方便的时间开始第51次循环。在第 i00、150、200、250、300和3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可采用同样的程序。 rain, 重复进行1次,50次循环,直至任一个第49次循环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 V的时间少于5 V的时间少于3 h为止。这时,按照第50次循环或任一个第50次循环持续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 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时间仍然少于3 h时试验终止。 的 试验结束时,获得的电池总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500次。 7(4(1(2(3 HR或XR电池 表12 FIRXR 或圆柱形电池的循环寿命 放 电 循环次数 充电 荷电态搁置条件 含后来搁置的总时间 16 h 30rain90rainl 0(1LA 1(OI。A放电至1(0V 30rain 90rainV2,48 1(0I(A? 1(oI。A放电至1_0 24 h 90rain49 1(0I(A5 1(Of。A放电至1(0V 1(0I。A„再以0(150 1 h,4 h 0(21。A放电至1(0Vh LA充电2 8按制造商推荐的适当的充电终止条件,例如使用一AV或?T,出控制方法。 b电池在第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允许有足够的开路搁置时间,以便在一个方便的时间开始第51次循环。在第 100、150、200、250、300、350、400和450次循环放电完毕后,可采用同样的程序。 min, 重复进行1次,50次循环,直至任一个第49次循环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 V的时间少于30 V的时间少于3 h为止。这时,按照第50次循环或任一个第50次循环持续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 h时试验终止。 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时间仍然少于3 的试验结束时,获得的电池总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500次。 7(4(2持续充电耐久性 7(4(2(1小方形电池和扣式电池 本部分未要求对小方电池和扣式电池进行持续充电耐久性试验。 7(4(2(2 V。 L、M、H或x圆柱形电池 试验前,电池先以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然后,在环境 20?士5?下进行以下持续充电耐久性试验。电池充电和放电按照表13规定 温度 的条件始终以恒流进行。 g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表13 L、M、H或x圆柱形电池的持续充电耐久 性 电 充 循环次数 放 电1 1 o05IA 91 (,d 0(2I:A放电至1(0V2 o05fA 91 (。d 0(2f。A放电至1(0V 3 91 d O(oSLA 0(2^A放电至1(0V4 91 d o(05LA 0(2LA放电至1(0V 8充电完成后立即进行放电。 试验期间,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池外壳温度超过25?。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电池第4次循环的放电时间应不少于3 h。 7(4(2(3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 电池按表14规定的条件进行 这些步骤是: 三个步骤的持续充电耐久性试验。 ——40?下电池充电接受能力试验; ——70?下电池6个月老化周期试验; ——最后的电池充电接受能力试验,以检查电池老化周期试验后的性能。 注:选择70?下电池6个 40?下电弛4年的持续充电运作。 试验前,电池先在环境温度20?士5?下以月老化周期试验是模拟 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V,并在环境温度 h,24 40??2?下搁置16 h。 然后电池按表14规定的条件,分别在环境温度40??2?和70?土2?下进行恒流充电和放电。 表14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的持续充电耐久性 循环次数 环境温度 充电 放电A或B„ 最短放电时间 48 h 1 o(05I,A A:0(2I:A放电至1(0 V或 无要求 B:1(0I。A放电至1(0 V 2 o(05I+A 24 h 3 h 45rain A021A10V :(。放电至(或 40?士2?42rain V B:1(0I:A放电至1(0 3 h 45 rain3 0(051(A 24 h A:0(2I。A放电至1(0 V或 42rainV B:1(Of。A放电至1(0 60 d 4 0(051(A A:0(21。A放电至1(0V 或 B:1(0I。A放电至1(0 V 5 60 0(05J,A dA:0(21。A放电至1(0 V或 70?士2? 无要求 B:1(oL V A放电至1(0 6 0(05J(A 60 d A:0(21。A放电至1(0 V或 VB:1(OI。A放电至1(0 7 48 h A:0(2LA放电至I(0 V或 0(05LA 无要求 B:1(0I。A放电至1(0V 24 A:0(2I。A放电至1(0 8 0(05j(A hV或 2 h 30rain 40?士2?24 rainV B:1(OI。A放电至1(0 2 h 24 h 9 30rainA:0(21。A放电至1(0 0(05f。A V或 24rain VB:1(OI。A放电至1(0 8A:适用于LT、MT或HT电池; B:仅适用于MT或HT电池。 10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放电条件A或B可按用户的要求进行选择,电池充电完成后立即进行放电。 在环境温度40?下 3次循环后,电池应在环境温度70??2?完成第一次充电接受能力试验的h24 ,h。下搁置16 电池在70?下进行6个月的老化试验期间,应防止电池外壳温度超过75?,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 风措施。 注:实际上决定电池性能的是电池的温度,而不是环境温度。 记录电池在70?下3次循环的放电时间,试验 在完成老化周期试验后,电池应在环境温度40?士2?下搁置16 期间电池不应发生漏液现象。h,24 h。然后电池在环境温度 40?下按表14规定的条件重复进行充电接受能力试验的3次循环。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14的 规定。 7(5恒压充电接受能力 本部分对恒压充电接受 也不推荐使用恒压充能力试验不作规定。 电。 7(6过充电 7(6(1 L、M、H或x圆柱形电池、小方形电池和扣式电池 电池的耐过充电能力通过以下试验进行检 V。 试验之前,电池先在环境温度20??5?下以恒流0(21。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电池在测。 20?士5?下以恒流0(1I。A充电48 h。充电后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搁置 环境温度 1 h,4 h。 然后电池在环境温度20?士5?下以恒流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 h。V。 1(0 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少于5 7(6(2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 电池的耐过充电能力应在0?士z?的循环空气中通过以下试验进行。 试验之前,电池在环 20?士5?下以恒流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V,并在o?士2? 境温度 h,24 h。下搁置16 然后电池按表15规定的条件始终以恒流进行充电和放电,放电条件A或B按用户的要求进行 选择。 表15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的0?过充电 放电” 放电P 充 电LT、MT、HT电池 MT、HT电 池 1(01。A放电至0(9 o(05I。A 28 d o(2I,A放电至1(0VV 8充电后立即进行放电。 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7的规定。 7(6(3 R圆柱形电池 电池的耐过充电能力通过以下试验进行检测。 试验之前,电池在环境温度20? V。 5?下以恒流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电池在环境温度20??5?下以恒流1(oI。A充士 1-2 h,或者以其他适当的方法终止充电,例如电 h。充电后在 ,?y或由制造商推荐的其他方法。然后在同一环境温度下以恒流0(1I。A继续充电48 h,4 环境温度20??5?下搁置l h。 V。最后电池在环境温度20??5?下以恒流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h。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少于5 11 61951-2:2003GB,T 22084(2--2008,IEC 7(7安全装置动作 警告:进行本项试验时应十分小心!电池应单独进行试验,并且应注意,不符合要 求的电池,即 使在切断电流后也可能发生爆炸。 因此本 项试验应在保护装置内进行。 对装有安全装置的电池应进行以下试验,以证实当电池内压超过安全装置动作的临界值时,电池的 安全装置会动作,使积聚在电池内部的气体能够释放出来。 注:对没有安装安全装置的扣式电池,不进行本项试验。 电池在环境温度20??5? V。 0(21。A强制放电至终止电压0(0 然后,将电流提高到下以恒流rain。 1(0f。A,并在相同环境温度下继续强制放电60 在放电期间及放电结束 后,电池不应破裂或爆炸,但允许漏液和变形。 7(8贮存 电池应依照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贮存。 试验之前,电池在环境温度20?士5?下以恒流0(21。 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V。再用相应的程 序充电: ——扣式电池、小方形电池和L、M、H、X、LT、MT、HT或HT圆柱形电池按7(1; ——R圆柱形电池按7(2(3。 然后电池在平均温度zo?士5?和相对湿度65,-E20,的条件下开路贮存12个月。 贮存期间, 20?土10"C的范围。 贮存期满后,电池在环境温度20?士5?下以任何时候环境温度都不应超出 V,再用相应的程0(21。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恒流 序充电: ——扣式电池、小方形电池和L、M、H、x、LT、MT、HT或HT圆柱形电池按7(1; ——R圆柱形电池按7(2(3。 然后,电池按7(2(1的规定以各个相应的恒流放电率进行放电。以恒流放电率0(21。A进行的 电试验允许进行5次循环,当第一个满足要求的循环结束时,试验即可停止。 放 电池各个恒流放电率的最少持续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5或表6规定值的80,。 注:在电池贮存期间进行的质量检验中,未获得贮存后电池放电的满意结果之前,可暂时认可电池的性能。7(9 LT、MT或,IT圆柱形电池的55?充电接受能力 本试验不是一个必要的要求。它仅涉及 LTMTHT 电池在环境温度20??5?下以恒流0(21。A放电、或圆柱形电池的性能和适用性。 1(0 V,放电后在环境温度55?士 至终止电压h,24 h。216 ?下搁置 然后,电池在环境温度55??2?下进行充电接受能力试验。电池按表16规定的条件进行恒流 充电和放电。放电条件A或B按用户的要求进行选择。 表16 LT、MT或HT圆柱形电池的55?充电和放电 循环次数 充 电 放电A或BI o(05LA 48 h A 0 A O B O A OV V 24 h A 0 A O V B 0 A 0 Vo(05LA 24 h A 0 盯盯盯 A 0 B O; A iO Vo(05I,A 放放放 电电电 至至至 或或或 放放放 电电电 至至至 V 8放电A适用于LT、MT或HT电池;放电B适用于MT或HT电池。 b第2次和第3次循环的放电持续时间应记录,并且在结果报告中提供。 7(10 内阻 小方形或者圆柱形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内阻可用交流(a(c)方法或用直流(d(c)方法进 行测试。 12 GB,T 22084(2--2008,IEC 61951-2:2003 若在同一个电池上同时使用交流和直流两种方法测量内阻时,应先用交流法,然后再用直流法。在 此情况下,交流法测量和直流法测量之间无须对电池进行充电和放电。 测量前,电池先以0(2I。A放电至终止电压1(0 V。然后再按7(1充电。充电后电池在环境温度 h,4 20??5?下搁置l h。 电池内阻的测量应在环境温度20?土5?下进行。 7(10(1 交流(a(c)内阻的测量 s--5 s,测量此时间内的交流电压kHz?0(1 kHz的交流电流I。(r(m(s()1 对电池施加频率为1(0 U。(r(m(s()。 电池的交流内阻R。。按下式计算: r r R。。一半n』„ 式中: u。——交流电压有效值,单位为伏(V); I。— —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安(A)。 注1:应选择适当的 20 mV以下。 交流电流,使峰值电压保持在注2: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测量电池的阻抗;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其值约等于内阻。 注3:在电池端子上测量电压的触点应与传导电流的触点分开。 7(10(2直流(d(c)内阻的测量 电池以表17规定的恒定电流值J。放电,测量和记录放电至10 S末时的负载电压u,。然后立即将 放电电流增加到表17规定的恒定电流值I。,并测量和记录放电至3 s末时相应的负载电压u:。 测量电压时在电池端子上的触点应与传导电流的触点分开。 电池的直流内阻Rm按下式计算: Rd。一毕二兽n1 2一』1 式中: J:、L——恒流放电电流,单位为安(A); uu——(V) ,、。一放电末测得的负载条件下的实际电压值,单位为伏。表17 用于测量电池直流内阻的恒定放电电流 电池型号 电流HRX FH、HRpHR~P、HRH4 rl 0(2I(A 0(5I。A 1(0I。A 5(oI。A10(0f(A12 2(of。A 8包括相应的高温“T”圆柱形电池和快充“R”圆柱形电池。 8机械试验 电池机械试验按IEC 61959进行,并作为批准和接收的条件之一。 9 型式批准和批接收 9(1型式批准 9(1(1小方形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型式批准 型式批准检验的顺序和样本的大小按表18的规定。样品电 A、B、c、D、E和F共六组,分别 池分为 进行试验。所需样品总数为27只,其中包括一只备用电池,以便在发生供应方责任以外的故障时,可以 重新进行检验。 】3 6195I-2:2003GB,T 22084(2--200811EC 各组电池按组内顺序进行各项检验。所有电池先进行A组检验,然后按表18规定的样本大小将 样品随机分为五组。 表18规定了每组允许的不合格电池数和允许的不合格电池总数。如果一只电池不符合一组中的 全部或部分检验项目的要求,则认为该电池不合格。 表18小方形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型式批准检验程序 允许不合格电池数 分组 样本大小 章条号 试验方法 每组 总数 5(3 标志 6 尺寸 27 OA 7(2(1 20?下以o(2I。A放电7(2(1 20?下以1I:A放电 7(2(2 0?下以0(2L A放电 5 1B 7(2(2 0?下以?。A放电 37(6 过充电 C 5 07 7 安全装置动作 D 5 7(4(1 1 循环寿命 7(3 1E 6() 荷电容量保持能力 7(8 贮存 F 5 12(1 7 20?下以0(2I:A放电 9(1(2 圆柱形电池的型式批准 型式批准检验的顺序和样本的大小按表19的规定。样品电池分为A、 B、C、D、E、F和G共七组, 分别进行检验。所需样品总数为32只,其中包括一只备用电池,以便在发生供应方责任以外的故障时,可以重新进行检验。 各组电池按组内顺序进行各项检验。所有电池先进行A组检验。然后按表19规 定的样本大小将 样品随机分为六组。 表19中规定了每组允许的不合格电池数和允许的不合格电池总数。如果一只电 池不符合一组中 的全部或部分检验项目的要求,则认为该电池不合格。 表19 圆柱形电池的型式批准检验程序 允许不合格电池数 分组 样本大小 章条号 试验方法总数 每组 5(3 标志 尺寸6(1 7(2(1 ?下以(。放电 20o2IA 32 7(2(1 20?下以: AO 1(0I,A放电(M、H和X电池)„ (,放电和电池 5OIA(HX)„ 3 10(OI。A放电(x电池) 7(2(2 0?下以0(2L A放电 0?下以: 7(2(2 B 5 1(0L 1A放电(M、H和X电池)。 2(OLA放电(H和x电池)„ 3(oI,A放电(X电池) 14 61951-2:200322084(2--2008,IEC GBIT 表19(续) 允许不合格电池数 分组 样本大小 章条号 试验方法 每组 总数 7(6 过充电0 5 C7(7 安全装置动作 1D 5 7(4(1 循环寿命 17(4(2 持续充电耐久性 5E7(7 O 安全装置动作 7(3 1F 6() 充电容量保持能力3 7(8 贮存 7(2(1 ?下以(。放电 20o21A 7(2(1 20?下以: 1 5 G 1(of。A放电(M、H和x电池)„ (。放电和电池 501A(HX)„ 10、OI。A放电(X电池) 。包括相应的高温“T”圆柱形电池和快充“R”圆柱形电池。 92 这些检验适用于单独一批电池(批接收 的交付。 抽样方案按IEC 60410标准确定。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协议,各项检查和试验采用表20推荐的检 水平和AQL(接收质量限)。 验 表20推荐的批接收检验程序 推 荐 分组 章条号 检查,试验 检验水平 AQL,, 外观检查: 4? ——无机械损伤 A 4——外壳和极柱无锈蚀 ? s一3 1按协议 ——连接片数量、安装位置和牢固度 o(65? ——外壳和极端上无电解质 物理检查:6 S一3 1 ——尺寸 BS一3 1按协议 ——质量 l5(3 S 3 ——标志 电气检查: ? 0(65按协议 ——开路电压和极性 C7(2(1 S一3 1 ——20?下以o(21。A放电 S一3 17(2(1 ——20?下以1(0L A放电(M、MT和MR电池) 注:同一只电池上的两项或多项缺陷不进行累计,只将其计为对应最小AQL值的一项缺陷。 15 GB,T 61951-2:200322084(2--2008,IEC 参考文献 IEc 6143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在碱性单体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标准中电流的表示方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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