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北京市 2008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pdf

北京市 2008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pdf

2012-05-28 36页 pdf 504KB 15阅读

用户头像

is_784843

暂无简介

举报
北京市 2008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pdf 北京市 2008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2 一 全市老年人口基本信息..............................................................2 二 分区县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北京市 2008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pdf
北京市 2008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2 一 全市老年人口基本信息..............................................................2 二 分区县老年人口基本信息..........................................................5 三 分功能区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10 四 老年人口抚养系数................................................................... 12 五 百岁老年人情况....................................................................... 14 六 纯老年家庭人口情况............................................................... 17 第二部分 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19 一 养老保障....................................................................................19 二 医疗保健....................................................................................25 三 为老服务....................................................................................28 四 老年文教体活动....................................................................... 31 在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老龄工作 委员会的配合下,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完成了《北 京市 2008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经报北京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审批同意,现向社会发布。 数据说明: 1、本报告中的人口数均为户籍人口数。 2、本报告中“岁”指的是周岁。 3、第一部分“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中,60-89岁老年 人口数据为市公安局户籍人口监测系统 2008年底提供的时点数 据,9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据来源于市老龄办高龄津贴发放工 作统计系统,纯老年家庭人口情况来源于 2009年北京市老龄事 业统计系统。 4、第二部分“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数据来源于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 育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市老龄委相关成员 单位。 2 第一部分 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 一 全市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2008年底,北京市户籍总人口为 1229.9万,其中 60岁及以 上老年人口为 218万,占总人口的 17.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为 162.2万,占总人口的 13.2%;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29.4 万,占总人口的 2.4%。 表 1 2008 年北京市按不同年龄划分的老年人口构成 分年龄段 合计 (万人) 占总人口 的比例(%) 男 女 人数 (万人) 占同年龄段 人口比例(%) 人数 (万人) 占同年龄段 人口比例(%) 60+ 218 17.7 104.4 47.9 113.6 52.1 65+ 162.2 13.2 77.5 47.8 84.7 52.2 80+ 29.4 2.4 13.7 46.6 15.7 53.4 注:60+是指 60岁及以上;65+是指 65岁及以上;80+是指 80岁及以上。下同。 在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老年人口为 104.4万,占 47.9%,女性老年人口为 113.6万,占 52.1%;性别比为 91.9。 表 2 2008 年北京市老年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 分年龄组 人数 (万人) 占总人口 的比例(%) 占 60+的 比例(%) 男 女 人数 (万人) 占同年龄组 人口比例(%) 人数 (万人) 占同年龄组 人口比例(%) 60-69 102.1 8.3 46.8 48.5 47.5 53.6 52.5 70-79 86.5 7 39.7 42.2 48.8 44.3 51.2 80-89 27.5 2.2 12.6 12.9 46.9 14.6 53.1 90+ 1.9 0.2 0.9 0.8 40.9 1.1 59.1 合计 218 17.7 100 104.4 47.9 113.6 52.1 3 在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69岁老年人口为 102.1万, 占 46.8%;70-79岁老年人口为 86.5万,占 39.7%;80-89岁老年 人口为27.5万,占 12.6%;9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9万,占0.9%。 图 1 2008 年北京市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年龄构成 80-89岁 12.6% 90岁及以上 0.9% 70-79岁 39.7% 60-69岁 46.8% 表 3 2006-2008 年北京市分年龄段老年人口状况 分年 龄段 2006年 2007 年 2008 年 人数 (万人) 占总人 口比例 (%) 占 60+人 口比例 (%) 人数 (万人) 占总人 口比例 (%) 占 60+人 口比例 (%) 人数 (万人) 占总人 口比例 (%) 占 60+人 口比例 (%) 总人口 1197.6 100 — 1213.3 100 — 1229.9 100 — 60+ 202.4 16.9 100 210.2 17.3 100 218 17.7 100 65+ 152.9 12.8 75.5 158.8 13.1 75.6 162.2 13.2 74.4 70+ 105.1 8.8 51.9 110.5 9.1 52.6 115.9 9.4 53.2 75+ 57 4.8 28.2 60.5 5 28.8 65.2 5.3 29.9 80+ 25.8 2.2 12.7 27.7 2.3 13.2 29.4 2.4 13.5 90+ 3 0.3 1.5 3.1 0.3 1.5 1.9 0.2 0.9 100+ 311(人) — — 354(人) — — 396(人) — — 从 2007年底至 2008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 7.8万, 增长 3.7%,占总人口比例从 17.3%增至 17.7 %;65岁及以上老 年人口增加3.4万,增长2.1%,占总人口比例从13.1%增至13.2%; 4 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 5.4万,增长 4.9%,占总人口比例从 9.1%增至 9.4%;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 1.7万,增长 6.1%, 占总人口比例从 2.3%增至 2.4 %;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 42 人,增长 11.9%。 图 2 2006-2008 年北京市分年龄段老年人口数(万人) 152.9 3 3.1 25.8 57 105.1 202.4 27.7 60.5 110.5 158.8 210.2 218 162.2 115.9 65.2 29.4 1.9 0 50 100 150 200 250 60+ 65+ 70+ 75+ 80+ 90+ 年龄 万人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5 二 分区县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2008年底,北京市 18个区县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排在 前三位的是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分别为 36.9万、33.4万 和 21万。老年人口比上年增幅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海淀区 和丰台区,分别增加了 1.4万、1.1万和 1万。 18个区县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排在前三 位的是宣武区、崇文区和朝阳区,分别为 21.3%、20.7%和 20.3%。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比上年增幅排在前三位的是房山区、 通州区和石景山区,均分别增加了 0.7%。 18个区县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 海淀区和西城区,分别为 4.4万、4.1万和 2.9万。高龄老年人口 比上年增幅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均分别增 加了 0.3万。 18个区县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比例排在前 三位的是崇文区、西城区和东城区,分别为 20%、19%和 18.5%。 高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比例比上年增幅排在前三位的是门头 沟区、石景山区和延庆县,分别增加了 1.4%、1.2%和 1%。 6 表 4 2007-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老年人口变动情况 2007 年 2008 年 60 岁及以 上人口 (万人) 60+占总人 口的比例 (%) 80+占总人 口比例 (%) 60岁及以 上人口 (万人) 60+占总人 口的比例 (%) 80+占总人 口的比例 (%) 北京市 210.2210.2210.2210.2 17.317.317.317.3 2.32.32.32.3 218218218218 17.717.717.717.7 2.42.42.42.4 首都功能核心区 44.744.744.744.7 19.719.719.719.7 3.73.73.73.7 45.745.745.745.7 20.120.120.120.1 3.83.83.83.8 东城区 11.7 18.9 3.6 11.9 19.3 3.6 西城区 15.1 19.5 3.7 15.3 19.7 3.7 崇文区 6.8 20.2 4 7 20.7 4 宣武区 11.1 20.7 3.8 11.5 21.3 3.9 城市功能拓展区 94.594.594.594.5 18.218.218.218.2 2.12.12.12.1 98.498.498.498.4 18.518.518.518.5 2.32.32.32.3 朝阳区 35.5 19.9 2.3 36.9 20.3 2.4 丰台区 20 19.7 2.4 21 20.2 2.6 石景山区 6.7 18.9 2.2 7.1 19.6 2.4 海淀区 32.3 15.8 1.9 33.4 15.9 2 城市发展新区 45.845.845.845.8 15151515 1.71.71.71.7 48484848 15.615.615.615.6 1.81.81.81.8 房山区 10.9 14.3 1.3 11.4 15.0 1.4 通州区 10.3 16 2 10.8 16.7 2 顺义区 8.7 15.4 1.8 9.2 16.0 1.9 昌平区 7.5 14.9 1.8 7.9 15.3 1.9 大兴区 8.4 14.5 1.6 8.7 15.0 1.7 生态涵养发展区 25.225.225.225.2 15.615.615.615.6 1.91.91.91.9 25.925.925.925.9 16.016.016.016.0 2222 门头沟区 4.3 17.8 2.2 4.4 18.2 2.3 怀柔区 4.2 15.1 1.7 4.2 15.5 1.9 平谷区 6.1 15.5 2 6.3 15.9 2.1 密云县 6.4 14.9 1.7 6.7 15.3 1.9 延庆县 4.2 15.2 2 4.3 15.6 2.1 7 表 5 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分年龄段老年人口情况 万人,% 60 岁及 以上人数 60-69 岁 70-79 岁 80 岁及以上 人数 占 60+ 比例 人数 占 60+ 比例 人数 占 60+ 比例 北京市 218218218218 102.1102.1102.1102.1 46.846.846.846.8 86.586.586.586.5 39.739.739.739.7 29.429.429.429.4 13.513.513.513.5 首都功能核心区 45.745.745.745.7 18.218.218.218.2 39.839.839.839.8 18.918.918.918.9 41.441.441.441.4 8.68.68.68.6 18.818.818.818.8 东城区 11.9 4.9 41.2 4.8 40.3 2.2 18.5 西城区 15.3 6.1 39.9 6.3 41.2 2.9 19.0 崇文区 7 2.6 37.1 3 42.9 1.4 20.0 宣武区 11.5 4.6 40.0 4.8 41.7 2.1 18.3 城市功能拓展区 98.498.498.498.4 45454545 45.745.745.745.7 41.341.341.341.3 42.042.042.042.0 12.112.112.112.1 12.312.312.312.3 朝阳区 36.9 17.3 46.9 15.2 41.2 4.4 11.9 丰台区 21 9.5 45.2 8.8 41.9 2.7 12.9 石景山区 7.1 3.2 45.1 3 42.3 0.9 12.7 海淀区 33.4 15 44.9 14.3 42.8 4.1 12.3 城市发展新区 48484848 26.326.326.326.3 54.854.854.854.8 16.316.316.316.3 34.034.034.034.0 5.45.45.45.4 11.311.311.311.3 房山区 11.4 6.6 57.9 3.8 33.3 1 8.8 通州区 10.8 5.9 54.6 3.6 33.3 1.3 12.0 顺义区 9.2 5 54.3 3.1 33.7 1.1 12.0 昌平区 7.9 4.1 51.9 2.8 35.4 1 12.7 大兴区 8.7 4.7 54.0 3 34.5 1 11.5 生态涵养发展区 25.925.925.925.9 12.612.612.612.6 48.648.648.648.6 10101010 38.638.638.638.6 3.33.33.33.3 12.712.712.712.7 门头沟区 4.4 2.1 47.7 1.7 38.6 0.6 13.6 怀柔区 4.2 2 47.6 1.7 40.5 0.5 11.9 平谷区 6.3 3.1 49.2 2.4 38.1 0.8 12.7 密云县 6.7 3.3 49.3 2.6 38.8 0.8 11.9 延庆县 4.3 2.1 48.8 1.6 37.2 0.6 14.0 8 在全市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 166.1万, 占 76.2%;农业人口为 51.9万,占 23.8%。 图 3 2008 年北京市非农业老年人口分功能区分布图 首都功能核心区 27.5%城市发展新区 11.4% 生态涵养发展区 5.5% 城市功能拓展区 55.6% 图 4 2008 年北京市农业老年人口分功能区分布图 城市发展新区 56% 城市功能拓展区 11.6%生态涵养发展区 32.4% 9 表 6 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老年人口的户籍情况 合计 (万人) 非农业 农业 人数(万人) 比例(%) 人数(万人) 比例(%) 北京市 218218218218 166.1166.1166.1166.1 76.276.276.276.2 51.951.951.951.9 23.823.823.823.8 首都功能核心区 45.745.745.745.7 45.745.745.745.7 100.0100.0100.0100.0 0000 0.00.00.00.0 东城区 11.9 11.9 100.0 0 0.0 西城区 15.3 15.3 100.0 0 0.0 崇文区 7 7 100.0 0 0.0 宣武区 11.5 11.5 100.0 0 0.0 城市功能拓展区 98.498.498.498.4 92.492.492.492.4 93.993.993.993.9 6666 6.16.16.16.1 朝阳区 36.9 34.5 93.5 2.4 6.5 丰台区 21 19.1 91.0 1.9 9.0 石景山区 7.1 7.1 100.0 0 0.0 海淀区 33.4 31.7 94.9 1.7 5.1 城市发展新区 48484848 18.918.918.918.9 39.439.439.439.4 29.129.129.129.1 60.660.660.660.6 房山区 11.4 4.5 39.5 6.9 60.5 通州区 10.8 4.2 38.9 6.6 61.1 顺义区 9.2 2.8 30.4 6.4 69.6 昌平区 7.9 3.8 48.1 4.1 51.9 大兴区 8.7 3.6 41.4 5.1 58.6 生态涵养发展区 25.925.925.925.9 9.19.19.19.1 35.135.135.135.1 16.816.816.816.8 64.964.964.964.9 门头沟区 4.4 3.2 72.7 1.2 27.3 怀柔区 4.2 1.1 26.2 3.1 73.8 平谷区 6.3 2.1 33.3 4.2 66.7 密云县 6.7 1.8 26.9 4.9 73.1 延庆县 4.3 1 23.3 3.3 76.7 10 三 分功能区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2008年底,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 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 45.7万、98.4 万、48万和 25.9万,分别占全市老年人口的 21%、45.1%、22% 和 11.9%。 图 5 2008 年北京市老年人口分功能区分布图 城市功能拓展区 45.1% 首都功能核心区 21% 生态涵养发展区 11.9% 城市发展新区 22%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的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即 老龄化程度)分别为 20.1%、18.5%、15.6%和 16%,分别比上年 增加了 0.4、0.3、0.6和 0.4个百分点。四个功能区的 80岁及以 上老年人口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即高龄化程度)分别为 3.8%、2.3%、1.8%和 2%,分别比上年增加了 0.1、0.2、0.1和 0.1 个百分点。 11 图 6 2008 年北京市分功能区人口老龄化情况 45.7 98.4 48 25.9 1615.6 18.5 20.1 0 20 40 60 80 100 120 首都功能核心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发展新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0 5 10 15 20 25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占总人口的比例(%) 45.745.745.745.7 25.925.925.925.9 48484848 98.498.498.498.4 1616161615.615.615.615.618.518.518.518.5 20.120.120.120.1 0 20 40 60 80 100 首都功能核心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发展新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万人 0 5 10 15 20 25 % 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占总人口的比例(%) 图 7 2008 年北京市分功能区人口高龄化情况 3.33.33.33.3 5.45.45.45.4 12.112.112.112.1 8.68.68.68.6 3.83.83.83.8 22221.81.81.81.8 2.32.32.32.3 0 2 4 6 8 10 12 14 首都功能核心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发展新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万人 0 0.5 1 1.5 2 2.5 3 3.5 4 % 8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占总人口的比例(%) 12 四 老年人口抚养系数 2008年底,按 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 60岁及以上人口 计算,北京市老年抚养系数为 24.3%,比上年增加 0.7个百分点; 按 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 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 系数为 17.1%,比上年增加 0.3个百分点。 表 7 2006-2008 年北京市人口抚养系数比较 % 不同年龄段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少儿抚 养系数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养系 数 少儿抚养 系数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养系 数 少儿抚养 系数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养系 数 (0-14,60+) 12.3 23.3 35.6 12.3 23.6 35.9 12.4 24.3 36.7 (0-14,65+) 11.6 16.7 28.3 11.6 16.8 28.4 11.7 17.1 28.8 注:少儿抚养系数为少年儿童人口数除以劳动年龄人口数;老年抚养系数为老年人 口数除以劳动年龄人口数;总抚养系数为少儿抚养系数加老年抚养系数。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按 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 60岁及以上人口计算, 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 28.1%、25.5%、20.9%和 22%;按 15-64岁 劳动年龄人口抚养 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 20.8%、18.4%、13.5%和 15%。 18个区县中,按 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 60岁及以上人 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区、崇文区和朝阳区, 分别为 29.5%、28.7%和 28.4%;按 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 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区、 崇文区和西城区,分别为 21.8%、21.8%和 20.7%。 13 表 8 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人口抚养系数 % (0-14,60+) (0-14,65+) 少儿抚养 系数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 养比 少儿抚养 系数 老年抚养 系数 总抚养 比 北京市 12.412.412.412.4 24.324.324.324.3 36.736.736.736.7 11.711.711.711.7 17.117.117.117.1 28.828.828.828.8 首都功能核心区 10.710.710.710.7 28.128.128.128.1 38.838.838.838.8 10.110.110.110.1 20.820.820.820.8 30.930.930.930.9 东城区 11.4 26.8 38.2 10.8 19.8 30.6 西城区 11.8 27.8 39.6 11.1 20.7 31.8 崇文区 9.6 28.7 38.3 9.1 21.8 30.9 宣武区 9.2 29.6 38.8 8.6 21.9 30.5 城市功能拓展区 11.611.611.611.6 25.525.525.525.5 37.137.137.137.1 11111111 18.418.418.418.4 29.429.429.429.4 朝阳区 11 28.4 39.4 10.3 20.2 30.5 丰台区 11.2 28.2 39.4 10.5 20.2 30.7 石景山区 10.9 26.7 37.6 10.3 19.7 30 海淀区 12.5 21.5 34 11.9 16 27.9 城市发展新区 13.613.613.613.6 20.920.920.920.9 34.534.534.534.5 12.712.712.712.7 13.513.513.513.5 26.226.226.226.2 房山区 14 20 34 13.2 12.7 25.9 通州区 13 22.5 35.5 12.2 14.4 26.6 顺义区 12.4 21.1 33.5 11.6 13.8 25.4 昌平区 13.9 20.7 34.6 13.1 13.7 26.8 大兴区 14.5 20.3 34.8 13.7 13.1 26.8 生态涵养发展区 15151515 22222222 37373737 14.114.114.114.1 15151515 29.129.129.129.1 门头沟区 13.4 25.5 38.9 12.6 17.8 30.4 怀柔区 15.4 21.2 36.6 14.5 14.6 29.1 平谷区 14.1 21.8 35.9 13.2 14.6 27.8 密云县 16.1 21.1 37.2 15.2 14.4 29.6 延庆县 15.4 21.5 36.9 14.6 14.6 29.2 14 五 百岁老年人情况① 截至 2008年底,北京市百岁老人共计 396人,比上年增加 了 42人,其中男性 109人,女性 28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 10 人和 32人。每十万户籍人口中百岁老人数从 2007年底的 2.9人 增加到 3.2人。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百岁老年人数分别为 121人、190人、58人和 27人, 每十万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数分别为 5.3人、3.6人、1.9人和 1.7人。 表 9 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百岁老年人情况 合计 (人) 男性 (人) 女性 (人) 每十万户籍人口中 百岁老年人数(人) 北京市 396396396396 109109109109 287287287287 3.23.23.23.2 首都功能核心区 121121121121 43434343 78787878 5.35.35.35.3 东城区 43 14 29 6.9 西城区 33 10 23 4.2 崇文区 18 11 7 5.4 宣武区 27 8 19 5 城市功能拓展区 190190190190 53535353 137137137137 3.63.63.63.6 朝阳区 70 16 54 3.9 丰台区 35 14 21 3.4 石景山区 10 1 9 2.8 海淀区 75 22 53 3.6 城市发展新区 58585858 12121212 46464646 1.91.91.91.9 房山区 11 3 8 1.4 ① 数据来源:2008 年北京市老龄事业统计。 15 合计 (人) 男性 (人) 女性 (人) 每十万户籍人口中 百岁老年人数(人) 通州区 17 2 15 2.6 顺义区 4 1 3 0.7 昌平区 14 1 13 2.7 大兴区 12 5 7 2 生态涵养发展区 27272727 1111 26262626 1.71.71.71.7 门头沟区 3 0 3 1.2 怀柔区 3 0 3 1.1 平谷区 13 0 13 3.3 密云县 5 1 4 1.2 延庆县 3 0 3 1.1 18个区县中,百岁老年人数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海淀区、 朝阳区和东城区,分别为 75人、70人和 43人。每十万户籍人 口中百岁老年人数排在前三位的是东城区、崇文区和西城区,分 别为 6.9人、5.4人和 5人。 图 8 2008 年北京市各区县每十万户籍人口中百岁老年人数排序 6.96.96.96.9 5.45.45.45.4 5.05.05.05.0 4.24.24.24.2 3.93.93.93.9 3.63.63.63.6 3.43.43.43.4 3.33.33.33.3 2.82.82.82.8 2.72.72.72.7 2.62.62.62.6 2.02.02.02.0 1.41.41.41.4 1.21.21.21.2 1.21.21.21.2 1.11.11.11.1 1.11.11.11.1 0.70.70.70.7 0.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东 城 区 崇 文 区 宣 武 区 西 城 区 朝 阳 区 海 淀 区 丰 台 区 平 谷 区 石 景 山 区 昌 平 区 通 州 区 大 兴 区 房 山 区 门 头 沟 区 密 云 县 怀 柔 区 延 庆 县 顺 义 区 人 16 从 2007年底至 2008年底,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 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百岁老年人数分别增加 7 人、8人、21人和 6人。18个区县中,百岁老年人数比上年增 幅排在前三位的是通州区、东城区和大兴区,分别增加了 9人、 7人和 7人。 表 10 2007-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百岁老年人情况 百岁老年人数(人) 2007 年 2008 年 变动情况 北京市 354354354354 396396396396 42424242 首都功能核心区 114114114114 121121121121 7777 东城区 36 43 7 西城区 36 33 -3 崇文区 18 18 0 宣武区 24 27 3 城市功能拓展区 182182182182 190190190190 8888 朝阳区 66 70 4 丰台区 30 35 5 石景山区 10 10 0 海淀区 76 75 -1 城市发展新区 37373737 58585858 21212121 房山区 8 11 3 通州区 8 17 9 顺义区 6 4 -2 昌平区 10 14 4 大兴区 5 2 7 生态涵养发展区 21212121 27272727 6666 门头沟区 4 3 -1 怀柔区 2 3 1 平谷区 8 13 5 密云县 4 5 1 延庆县 3 3 0 17 六 纯老年家庭②人口情况 截至 2008年底,北京市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 38.2万,占老 年人口总数的 17.5%,比上年增加 0.1万。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 养发展区纯老年家庭人口数分别为 5.8万、17.9万、7.5万和 7 万,占该功能区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2.7%、18.2%、15.6% 和 27%。 18个区县中,纯老年家庭人口数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区、 海淀区和丰台区,分别为 6.5万、6.4万和 3.4万。纯老年家庭人 口数占该区(县)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延庆县、 门头沟区和密云县,分别为 37.2%、31.8%和 26.9%。 ② 纯老年家庭是指家庭全部人口的年龄都在 60 岁及以上的家庭,包括:①独居老年人家庭;②夫妇都在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家庭;③与父母或其它老年亲戚同住的老年人家庭。 18 表 11 2008 年北京市分区县纯老年家庭人口情况 纯老年家庭人口数 (万人)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 (万人) 占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的比例(%) 北京市 38.238.238.238.2 218218218218 17.517.517.517.5 首都功能核心区 5.85.85.85.8 45.745.745.745.7 12.712.712.712.7 东城区 1.6 11.9 13.4 西城区 2.2 15.3 14.4 崇文区 0.5 7 7.1 宣武区 1.5 11.5 13.0 城市功能拓展区 17.917.917.917.9 98.498.498.498.4 18.218.218.218.2 朝阳区 6.5 36.9 17.6 丰台区 3.4 21 16.2 石景山区 1.6 7.1 22.5 海淀区 6.4 33.4 19.2 城市发展新区 7.57.57.57.5 48484848 15.615.615.615.6 房山区 2.1 11.4 18.4 通州区 1.6 10.8 14.8 顺义区 1.5 9.2 16.3 昌平区 1 7.9 12.7 大兴区 1.3 8.7 14.9 生态涵养发展区 7777 25.925.925.925.9 27.027.027.027.0 门头沟区 1.4 4.4 31.8 怀柔区 1 4.2 23.8 平谷区 1.2 6.3 19.0 密云县 1.8 6.7 26.9 延庆县 1.6 4.3 37.2 19 第二部分 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一 养老保障 (一)城镇社会养老保障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08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 758.07万人,同比增长 12.9%,其中, 在职职工 577万人,离退休人员 181.07万人。继续加大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力度,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 1633元,比 2007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增加 229元。企业退休人 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有 26.2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 区管理,比上年末增加 6.14万人。已实现为 167.5万人提供社区 服务。 2222.征地超转人员.征地超转人员.征地超转人员.征地超转人员③保障保障保障保障 市政府在 2007年调整征地超转人员保障政策,规定征地超 转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高限由参照本市最低退养费标准,提 高至参照本市最低养老金标准。截至 2008年底,全市共有征地 ③ 征地超转人员,是指市政府批准征用农村土地后由农民户转为居民户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的人员(男 60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上),和劳动年龄范围内丧失劳动能力不宜转工安置的病残人员。 20 超转人员37016人,比上年增加2075人,其中一般超转人员35324 人,超转病残人员 1568人,超转孤老 124人,人均月领生活补 助 802元,看病按规定比例报销。征地超转人员保障水平已接近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水平。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1111....新型新型新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截至 2008年底,本市农村地区累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的人员为 128.14万。新农保政策实施后,参保率由 2007年 底的 36.6%提高到 85%。建立了个人帐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制度规定,享受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待遇的人员从 2008年 1月起每月增加 280元的基础养老金。 2008年,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有 7.25万人,人均养老 金水平由 2007年底的 100元左右提高到 400元左右。 222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鼓励农民自觉实行 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 要举措。截至 2008年底,全市共有 11152名计划生育老年奖励 扶助对象④领到奖励扶助金,市政府奖励标准从 2007年的每人每 年 6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1200元,比上年增加 570元,比国 ④ 奖励扶助对象,指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人: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②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 生,年满 60 周岁;③1973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 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④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亡现无子女。 21 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一倍。部分区(县)、乡(镇)政府及村 委会在市政府奖励扶助基础上又分别对计划生育老年人进行了 奖励扶助。 (三)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 2008年,本市在福利性养老保障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制度性 突破,出台了《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该办法规定,城乡无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每月可享受 200元的福 利养老金。这是全国第一个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 障制度。截至 2008年底,全市共有 56.27万名城乡无社会养老 保障老年人享受了福利养老金,其中农村老年人为 41.97万名。 全年累计发放福利养老金 13.7亿元。 (四)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 111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截至 2008年底,北京市共有 11.9万多户、22.8万人享受城 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其中 60岁及以上低保对 象 40190人,占全市低保对象总数的 17.6%,占全市老年人口总 数的 1.85%。 在全市 60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中,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有 10395人,占 25.9%;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有 29795人(含 3044 名五保老年人),占 74.1%。60岁及以上城市低保对象占全市城 22 市低保对象总数的 7.2%,农村低保对象占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总 数的 35.9%。 2008年,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 390元。按 照本市城市低保实行的分类救助制度,有 7500多名 70岁以下(男 60岁及以上、女 50岁及以上)人员按照 1.05系数差额享受 409.5 元的低保待遇;有 3600名 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 1688名传统 救济对象,按照 1.1系数差额享受 429元的低保待遇;有 3084 名城市“三无”老年人、5名“老归侨”、70名因公致残返城知 青,按照 1.15系数全额享受 448.5元的低保待遇。对于享受城市 低保待遇的重残老年人,按照 1.1系数全额享受 429元的低保待 遇,其中,法定抚养人达到退休年龄的重残人家庭,核定其家庭 收入时,对法定抚养人先扣除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 80%,再 计算家庭收入。以上人员还享受每月 40元的粮油帮困补助。 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区县自行制定,2008年农村低保标 准最高的区县是已实施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的朝阳区、海淀区、丰 台区,年人均为 4680元,最低的是怀柔区,年人均 1780元。 2222.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截至 2008年底,本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4288名, 其 中 60岁及以上五保老年人 3044名,占五保供养总数的 70.9 %。 23 平均供养标准每人每年 6961.54元,标准最高的为朝阳区,年人 均 9872元,最低为延庆县,年人均 5003元。 3333.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 2008年,本市继续完善城乡老年人医疗救助制度。城市无 医疗保障的低保老年人可由区县财政资助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患大病或住院的医疗费用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报销 60%,每年最高报销 7万元。农村低保老年人可由区县财 政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城乡低保老年人患大病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等报销后,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额度按个人 负担医疗费用的 60%支付,全年累计不超过 3万元。城市低保 老年人患慢性病或门诊就医的,可到户籍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 助,医疗救助额度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 60%支付,年度报 销的封顶线为 2000元。农村低保老年人患慢性病或门诊就医的, 诊疗和医药费用按 40%比例支付,其余 60%由医疗机构垫付并定 期与民政部门结账,医疗机构每年垫付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 元。城乡低保老年人就医时可以享受普通住院床位费 50%的优 惠、基本手术费以及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费 20%的优惠。 24 此外,本市继续实施“携手助老送健康—慈善医疗卡”救助 项目,全市 60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每年可享受 500元的慈善医 疗卡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免挂号费、诊疗费。目前,全市共 有 341所一级医疗机构(含 1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205所乡 镇卫生院)为定点慈善医疗门诊。 4444.贫困老年人的住房保障.贫困老年人的住房保障.贫困老年人的住房保障.贫困老年人的住房保障 在城市,2008年,本市出台《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家 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老年人可 以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成员中有 60周岁以上(含 60周岁)老人 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在农村,本市继续加大农村优抚社救 对象危房翻建维修力度。 25 二 医疗保健 (一)医疗保障 1111.城镇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 截至 2008年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 达 870.9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 688.53万人,离退休人员 182.44 万人。选择社会化报销医疗费的退休人员为 151.28万人,在社 保所申报 201.15万人次,报销金额 36.49亿元。 针对老年人收入少、发病率高、医疗费负担重的问,通过 完善制度予以保障。经过多年的政策调整,使得本市退休人员医 疗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本市退休人员门诊 1300元以下的 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超过 1300元以上的部分,70岁以下的 报销 85%,70岁以上的报销 90%,住院费用 1300元起付线以下 的由个人自付,1300元至 7万元的费用可报销 95%以上,7万元 至 17万元的费用可报销 85%。 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08 年底,“一老”参保人数 18.64万人,政府为老年人大病医疗补 助投入 2.05亿元。解决“一老”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在不 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在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 26 逐步解决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报销起付标准为 200元,起付 标准以上报销 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 为 500元。 222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截至 2008年底,本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 272.48万人,净增 4.02万人,参合率为 92.89%,比上年增加 3.89 个百分点。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60岁及以上老年人 数为 522339人。全市参合农民年人均筹资提高到 320元,筹资 总额达 9.16亿元。全年参合农民累计补偿约 274.96万人次,基 金支出总额达 8.12亿元,其中门诊补偿人数 254.25万人次,补 偿金额 2.02亿元,住院补偿 16.82万人次,补偿金额 6.09亿元。 (二)老年医疗服务 截至 2008年底,本市有市级老年病医院 1所,床位 500张; 18个区县各有一所区级老年医院,共有老年床位 2259张。全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1753个。2008年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 2493张,为老年人建立 健康档案 109余万份。 2008年底,首期标准化设备配置已完成政府招标采购和设 备配送工作,涉及 1.9亿元、140余个种类的设备已基本送到城 八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对社区常用药 27 品零差率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将 312个品种 923个品规扩大到 328个品种 1024个品规,增加了 16个品种、101个品规的社区 常用药品,受到社区老年人欢迎。 积极推进社区首诊工作,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继续推广建 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组建以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 员为主要成员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分片包户,对居民进行健康 管理。截至 2008年底,全市已建立 2394个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覆盖 1200多万人口。 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老年医学知识与技能的 培训,全年共有 200余名基层医务人员接受了老年卫生政策和国 际前沿的老年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在 2007年培养 1200名社 区慢性病管理骨干和 10000名家庭保健员的基础上,2008年再 次培养 2000名社区慢性病管理骨干和 20000名家庭保健员。 针对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和冠心病等制定 了 11个社区综合防治技术,指导社区医务人员开展社区常 见慢性病规范管理工作。拓展“知己健康管理项目”,量化慢性 病人各项健康指标,调动老年慢病患者主动参与慢性病自我健康 管理。 28 三 为老服务 (一)养老福利服务设施 截至 2008年底,北京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 336所,其中, 按举办单位性质分,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 214所,社会力量办养 老服务机构 122所;按投资人类型分,市属养老服务机构 4所, 区属 11所,乡镇办 160所,街道办 39所,单位、企业或社会团 体办 24所,个人办 89所,合资、合作办 6所,村委会(居委会) 办 3所。 图 9 2008 年北京市按举办单位性质分养老服务机构构成 社会办 36%36%36%36% 政府办 64%64%64%64% 全市共有养老服务床位 39994张,比上年增加了 1914张, 占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 1.8%。其中,市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 数 1610张,区属机构床位数 2169张,乡镇办机构床位数 13149 张,街道办机构床位数 2017张,单位、企业或社团办机构床位 数 3931张,个人办机构床位数 15226张,合资、合作办机构床 29 位数 1404张,村、居委会办机构床位数 488张。全市全年养老 服务床位使用数为 25166张,平均床位使用率 62.9%。 图 10 2008 年按投资人类型分北京市养老服务床位数 488 1404 15226 3931 2017 13149 2169 1610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村、居委会办 合资、合作办 个人办 单位、企业或社团办 街道办 乡镇办 区属 市属 张 18个区县中,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排在前三位的是海淀区、 朝阳区和昌平区,分别为 6009张、5154张和 51
/
本文档为【北京市 2008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 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pdf】,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