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2016南通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2017-04-25 3页 doc 6KB 48阅读

用户头像

is_830073

暂无简介

举报
2016南通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2016南通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本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度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3089元,这是江苏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下限标准。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提供的最新消息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据悉,江苏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的社保基数都参考的同一个基数,即养老保险基数,下限标准不变,意味着一些低收入者的月社保缴费负担也可能不会变,到手的工资不减少。   怎样调整?上限标准增加1354元,下限标准不变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
2016南通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2016南通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本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度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3089元,这是江苏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下限。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提供的最新消息,快来阅读看看吧。   据悉,江苏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的社保基数都参考的同一个基数,即养老保险基数,下限标准不变,意味着一些低收入者的月社保缴费负担也可能不会变,到手的工资不减少。   怎样调整?上限标准增加1354元,下限标准不变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比去年度增加1354元,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和去年一样,不变。   此外,对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51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对低收入者职工,尤其是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人来说,如果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江苏人社厅没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这意味着,低收入者的每月缴纳的社保费不变,到手的工资也有望不减少了。   但要提醒的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并不是坏事,虽然眼前到手的现钱变少了,但未来享受的社保待遇会增加。   南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要调整   除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外,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7月1日起调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位:元/人·月)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620元,各县(市)59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位:元/人·月)   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20元,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530元,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480元。   关于发布2016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度我市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   (一)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6800元执行,下限不作调整仍按2550元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2650元和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5600元。   三、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不作调整,仍为4273元/月,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社会保险基数政策规定,不得突破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规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 2. 3. 4. 5. 6. 7. 8. 9. 10.
/
本文档为【2016南通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