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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株洲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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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株洲中心医院招聘公告2016年湖南株洲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简介   见用人单位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016年湖南株洲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2016年湖南株洲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简介   见用人单位网站。   三、招聘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此次招聘岗位分为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才引进岗位两类。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供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考生,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卫计委网(http://www.hnzzwsjs.gov.cn/)、株洲卫生人才网 (http://www.zzwsrcw.com)上公告,同时在其他媒体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1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6张到株洲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报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成绩和招聘资格。   年龄及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10月31日(例:≤35岁即为1980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人才引进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具体岗位见岗位计划的备注栏)。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八、考试   (一)公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分值比例为4∶2∶4。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并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人选(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业务技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4、成绩合成   全部考试环节结束后,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成绩按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情况时,依次以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仅有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人员到场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人才引进岗位   人才引进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分值比例为4∶6。人才引进岗位的面试与业务技能考核的其它要求与公开招聘岗位相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十、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市卫计委和人社部门审定,必要时,市卫计委和人社部门也可直接进行调查核实。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中心医院人教科:28561077(咨询)、28561076(监督)   市卫计委:28682180(监督)   市人社局: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株洲市中心医院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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