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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2018-03-12 17页 doc 37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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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矿业是云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 作用。云南矿业“走出去”是我国和云南“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我国和云南矿业乃至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影响极其深远。意义十分重大。 一、云南矿业“走出去"的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云南经济的可持 续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云南矿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能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更广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矿业是云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 作用。云南矿业“走出去”是我国和云南“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我国和云南矿业乃至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影响极其深远。意义十分重大。 一、云南矿业“走出去"的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云南经济的可持 续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云南矿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能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更广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起矿产资源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和可持续的供应体系,提高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同时,矿产资源在地域分布上的非均衡性决定了各国政府和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必须实施“走出 去”战略,充分利用各国矿产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有利于发挥云南的比较优势,获得发展先机 云南矿业经过100多年的历史积淀,形成了一支工种配套齐全、 技术力量雄厚、装备优良、丰富的矿产勘查开发队伍,初步积累 了到国外勘查开发铁矿、石油、黄金、铬铁矿的经验。长期以来,云 南矿业通过整合资源、重组资产、引进技术、鼓励创新,已经拥有了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企业。实施矿业“走出去”战略,有利于发挥云南毗邻东南亚、南亚的区位优势和企业资金、技术优势,使云南矿业企业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有利于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信任,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睦邻 友好关系 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推进步伐加快和印中孟缅区域合作 深入发展,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多层次的交往不断增多,经济技 术合作日益密切,东南亚成为云南矿业“走出去”的重点地区。通过 实施矿业‘‘走出去”战略,可以加强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相互沟通与了解,增进友谊,加深经贸联系,增强政治互信,促进各方经济发展,真正体现中国发展“机遇论”。 (四)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云南矿业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云南矿业经济发展程度低,主要停留在提供原料和初 级产品上,产品加工度低,产业链短,附加值低,结构极不合理,产业发展仍处于粗放型增长阶段。实施矿业“走出去”战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使矿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走新型矿业发展之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云南矿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二、云南矿业“走出去"面临的机遇 (--)云南矿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外部机遇 一是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为矿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世界 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世 界的主题,经济全球化有利于促进资源、技术、资本、知识等生产要素在更广范围优化配置。经济全球化为我国和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合作的先机。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 (ACFTA)动。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矿业凭借良好的区位条件,与东 南亚、南亚国家开始了合作。抓住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机遇,云南可进一步加大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达到互利双赢。三是世界多数国家推行对外开放 政策为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契机。近年来,东南亚、南亚、非洲、南美很多矿产丰富的国家积极推行对外开放政策,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外企业参与矿产开发。云南矿业要抓住 机遇,积极参与以东南亚、南亚为重点的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合作。 (二)云南矿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内部机遇 一是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客观上需要矿业实施“走出去”战 略。我国已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经济快速增长消耗 了大量的矿产资源,对矿产品的需求呈现明显增长态势。实施“走出 去”战略,开发利用国外资源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国 家支持矿业发展政策为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契机。2005年4 月,全国地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2006年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决定》)正式发布。《决定》高屋建瓴,明确要突出能源矿产勘查,加强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做好矿山地质工作等主要任务。可见,云南矿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三是云南把矿业作为支柱产业培育为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重要支撑。矿业是云南省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云南将矿业确定为支柱产业,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云南矿业的加快发展。云南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2010年使矿采选及冶炼加工的销售收入达103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295亿元以上”。 三、云南矿业“走出去"的现状 (一)云南矿业“走出去’’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云南矿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对外合作对象不断增多。云南矿业根据自身优势,积极拓展对外合作,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的合作,合作对象不断增多。 目前,云南铜业、云冶、云锡、昆钢等10多家大型矿业企业在东南亚、南亚以及东亚共10多个国家开展矿业项目的合作。二是合作方式日趋多样。结合云南矿业优势,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状况,采取灵活的合作方式,注重合作的实效,云南矿业对外合作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1)“转移式”(转移生产线)和“店厂式”(店在境外,厂在境内)、“合伙式”(与境外企业共同投资办厂)等方式。这类合作对象主要是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等国家。这是云南最主要、最现实的外经、外贸和外资市场。(2)“跳跃式”(借助当地市场把产品销往第三国家)。主要与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和文莱。这是云南走向更远更大的国际市场的理想“跳板”。走进这类地区,要见缝插针,稳扎稳打,力求打出牌子。三是合作成果丰硕。云南矿业对外合作内容不断丰富,相继取得不少大项目。云南铜业集团在老挝已投入资金1600万元,获得南塔省曼扎弯锑矿开采权和乌多姆塞省普亚卡铜矿勘探权及乌多姆塞省那莫县南坑铜矿、那刀铜矿、沙南笔铜矿、九寨铜矿、墨灯铜矿(共107KM。),丰沙里省约乌县新寨村铜矿(140KM。)六个铜矿的普查和勘探。滇黔桂石油勘探局越南河内盆地石油钻井工程项目。2004年10月至2005年上半年,滇黔桂石油勘探局成功完成了越南国家石油公司的河内盆地天然气钻井服务项目,此项目是中国第一家石油勘探队伍进入越南,打破了西方国家大公司在越南石油勘探开发的垄断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共收入约185万美元,并与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在老挝、缅甸、柬埔寨开展 了以有色金属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云南国际公司在老挝南部发 现一个大型铝土矿,获得资源量4000多万吨,并筹划3×40万吨氧化铝厂。昆明钢铁集团公司在老挝、缅甸、越南就铁矿资源勘查和冶金项目调研。云南省地矿局在老挝万象的钾盐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已 探明氯化钾资源量142亿吨,矿权转入云南中寮矿业公司进入开发阶 段,已完成了年产5万吨优质氯化钾商业性实验生产厂的项目设计和 实验的编制。 (二)云南矿业“走出去”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国家合作意识不强,持谨慎态度,影响云南矿业“走出 去”的步伐。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及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边界和领海争端等综合因素,部分国家在合作中心存疑虑,戒备心强,怕吃亏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严重阻碍了合作进程。 二是部分国家矿业进入门槛高。部分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 控制资源流向国外,对外国地质勘查和开发企业的进入设置了很高 的门槛,有的国家明文禁止原矿出口。如越南规定进入其国内的外 国公司,越方控股必须在50,以上,外方注册资本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禁止铁矿石出口。 三是基础设施落后给云南企业“走出去”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 与云南合作较多的东南亚国家交通运输多以公路和水路为主,南亚 国家多以公路为主。总体上都存在交通、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滞后的问题。企业在进行矿产开采的同时要进行公路、电力等基础 设施的建设,而有的国家,邦与邦之间交通往来要缴纳高额地方税, 这些无疑给“走出去”的企业增加了负担。 四是制度障碍严重挫伤了云南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东南 亚、南亚国家政治体制各异,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政局动荡,贸易壁垒层出不穷,企业在这种环境下展开经济活动要冒很大的风险,矿业“走出去”的积极性因此严重受挫。 五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束缚企业“走出去”手脚。目前,云南“走出去”的多为一些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还不同程 度地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形势下,已不能适应“走出去”的需要。云南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同国外不接轨,按照现行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在国外很多业务无法做帐,影响了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出入境方面,云南人员、材料、设备出入境手续审批复杂,也难以适应走出去的需要。 六是投入不足降低了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的能力。目前,云 南境外风险勘查基金尚未设立,地勘单位走出去的步伐缓慢,影响下 游企业“走出去”。云南矿业融资渠道单一,大部分资金来自银行贷 款,这势必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开展,需要完备的金融保险体制作支撑。在保险上,国内保险公司对境外保险业务有限,企业在境外开展活动面临巨大风险,金融保险体制不健全 限制了企业“走出去”。 七是服务体系不完善成为影响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因素。云南 公共信息服务尚不健全,企业获得项目信息成本高,行业协会没有起 到应有的作用,与“走出去”相关的审批手续、外汇政策、出入境管理有待完善。 八是人才缺乏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障碍。矿业是集勘探、开采、 冶炼、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很强的行业,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懂周边国家语言和熟悉所在国政策法规的复合型人才, 而长期以来,云南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不能适应“走出去”的需要,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云南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一大障碍。 四、实施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的总体构想 (一)总体思路 根据云南矿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实施矿业“走出去”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走出去”战略,以政府为主导, 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发挥四大优势,完善四大机制, 建立四大保障体系,处理好四大关系,根据不同国家矿产资源特点和矿业法律法规规定,努力建设有色金属、以铁矿为重点的黑色金属、以钾盐为主的化工原料非金属及金属矿产品深加工等基地,针对国家和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安全、稳定、可靠的国外矿产供应来源,增强云南矿业在国内外矿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为我国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发挥四大优势:一是区位条件极其优越。云南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窗口和门户,地处约占世界总人口一半的中国、东南 亚、南亚三大市场结合部。全省边境线长达406l公里,占中国陆上边界的五分之一,拥有国家一类口岸12个、二类口岸8个,与东盟的缅甸、越南、老挝3国接壤,与泰国和柬埔寨通过澜沧江一湄公河相连,并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孟加拉等国邻近。近年来,在加速构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形势下,随着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网络的日趋完善,云南已经初步形成了通往东南亚、南亚国家的三条较为集中的对外通道:源于“南方丝绸之路”的西路通道,沿滇缅(昆畹)公路、中印(史迪威)公路和广大铁路西进,通过多个口岸出境,可分别到达缅甸密支那、八莫、腊戍等地并直达仰光;还可经密支那到印度雷多,与印度铁路网连接后通往孟加拉国达卡港、吉大港和印度的加尔各达港。由澜沧江——湄公河航运、昆明至打洛等3条公路和西双版纳机场构成的通往老挝、缅甸、泰国并延伸至马来西 亚和新加坡的中路通道。以现有滇越铁路、昆河公路及待开发的红河水运为基础,通往越南河内、海防及其南部各地的东路通道。随着各条通道设施的进一步完备和通行条件的改善,云南优越的区位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必将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中国的发展及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技术实力强。云南是有色金属王国,有著名的铜都、锡都, 采矿历史悠久,地质勘查和采、选、冶技术先进,矿业文化积淀深厚。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云南的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工 作,有力地推动了云南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目前,云南拥 有省地矿局、省有色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调队以及云 南铜业、云南冶金集团、昆钢集团等一批技术实力强的地质矿产勘查 开采企业,可为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中国国际地位日益上升,与东南亚国家的政治关系良好。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5位,贸易额居全球 第3位。伴随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国际社会的发言权越来越多,影响力和控制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第三世界的影响力甚至超过了美英等发达国家。同时,中国与东南亚山水 相连,经济联系紧密,高层互访频繁,政治关系良好,民族、文化、宗教相互交融,为云南矿业走出去提供了政治保障。 四是包括东南亚、南亚在内的多数欠发达国家矿产资源丰富。 多数欠发达国家虽然经济基础薄弱,地质勘查工作落后,但矿产资源 十分丰富。如东南亚、南亚多数国家矿产具有点多、面广、矿种全、品味高的特点。东南亚拥有一些世界级的潜在矿产资源地带,如东南 亚锡矿带是全球最长、最重要的含锡花岗岩带;中南半岛东、西、南三面环抱的大陆架区是仅次于波斯湾的第二个重要油气带;泰、柬、缅、越是世界上最大的宝玉石产区。该地区是世界级的锡、镍、红蓝宝石、翡翠、钾盐、金、铜、钨、铬的资源富集区。南亚地区矿产资源如煤、黑色金属及部分建材原料等在亚洲乃至世界占有重要地位。印度是一个矿产资源大国,已探明储量的矿产40余种,其中煤、铁、锰、铬、钛、铝、稀土、重晶石、石墨、硅灰石等10种矿产储量位居世界前列。 ——建立完善四大机制:一是双边及多边政府合作机制。云南 矿业走出去,需要政府首先走出去为企业走出去搭建一个合作的平 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需要与相关国家政府就包括矿业合作在内的经济技术合作签定诸如相互保护投资、促进经贸往来的协定,定期 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磋商,开展多层次的交流与讨论,为企业走出去 “搭起一座桥”。 二是纠纷争端谈判解决机制。资源是战略物资,关系一个国家 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因此各国对资源勘查和开采往往有严格限制。 矿业企业走出去后,在对象国进行地质勘查和资源开发,很可能面所在国政府更迭、法律法规修订、经济政策调整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造 成的巨大风险,加之不少欠发达国家法律不够健全,往往会因合同不 能履行而产生各种纠纷和争端,这就需要双方政府进行协商解决。 只有合作双方的政府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纠纷和争端磋商机制,才 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 三是国内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我国与矿业管理和矿业企 业“走出去”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发改、国土资源和商务等,通过采取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或及时信息交换等多种方式,建立起部门之间有 效的协调机制,既可防止部门间相互制掣,又能共同研究解决企业 “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矿业企 业“走出去”。 四是勘查与采选冶之间利益分配机制。目前,地质勘查部门按 管理,经费由财政支出,而采、选、冶环节属于企业管理。现行管理体制使多数地质勘查单位因资金来源缺乏,即使有“走出去”的愿望,也没有“走出去”的实力。而开采、冶炼企业资金比较雄厚。却由于没有地质勘查部门的前期基础工作,对相关国家矿产资源分 布情况不了解,投资风险极大,即使想“走出去”,也不敢轻易“走出去”。因此,加强地质勘查部门与采选冶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构建利益共享机制,才能既快又好地 “走出去”。 ——建立完善四大保障体系:一是勘查资金保障体系。云南地质勘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少,往往需要地质勘查单位自筹一部分资金。由于地质勘查风险大,国际通行做法是地质勘查资金由政府财政承担。云南地质勘查单位要率先“走出去”,必须通过争取中央更多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云南省境外风险勘查专项资金、转让矿权、采选冶企业资助以及地质勘查单位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勘查资金,构建起强有力的风险勘查资金保障体系。 二是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在中央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决定精神 的指导下,根据中央和云南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法规,制定鼓励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体系。 三是服务保障体系。政府部门要主动搞好部门与部门、政府与 企业、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指导企业规避“走出去” 的风险。同时,通过建立数据库、矿业发展研究中心等搞好信息服 务,并编制外国矿业政策指南、加大对第三世界矿产资源部门的人员 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情况,提供支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是风险防范体系。目前,矿业企业“走出去”的目的地大多是 政局相对不稳、法制不健全、“人治”成份多、基础设施落后、地质资料缺乏的国家,企业“走出去”面临投资、经营以及人身安全等多种风险。因此,必须从国家层面加强与对象国的交往,建立良好的政治关系,签定相关协定,并从资金支持、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和金融保险服务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处理好四大关系。一是国内与国外的关系。随着经济发展 对资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必须实行“两条腿”走路,在鼓励企业“走出去”寻找开辟新资源的同时,还必须立足国内,进一步加强国内地质找矿工作。因此,在地质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及矿产品深加工等多个环节既要鼓励企业“走出去”,也要支持企业做好国内工作,处理好国内与国外的关系。 二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矿业“走出去”的指导思想是政府为主 导,企业为主体,用开放的思路引导企业“走出去”。因此,政府要通过编制规划、制定政策、补助资金、加强监管和搞好服务等具体措施,支持和引导企业“走出去”;企业是“走出去”的主体,企业要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要根据政府的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选取进入障碍较少、风险相对较小的国家,最大限度地确保企业收益。 三是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 “走出去”战略有序推进。克服急功近利思想,按照中央和云南省“走 出去”战略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条件成熟的国家先进人,条件不成熟的国家暂时不进入。同时,“走出去”的企业要着眼长远,循序渐进地进行开发和建设,避免破坏性开发和不恰当的做法,防止发生为了眼前利益而影响长远发展的不良现象,特别是要处理好资源 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保护好环境,争取所在国居民的欢迎和 支持。 四是“走出去”企业与所在国政府间的关系。“走出去”的企业要 制定长远规划,从给予一定经济援助、帮助当地发展社会事业、进行 生态建设投资、改善当地居民生存环境等方面着手,与所在国政府、企业和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地质先行、协调推进原则。针对云南“走出去”的国家地质 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基础资料缺乏,地质找矿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 地质勘查单位必须走在前面,进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加大勘探等前 期基础工作力度,为探明储量和指导开发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勘 查、开采、选矿和冶炼几个环节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搞好协调,形成合力,推动“走出去”战略稳步实施。 ——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原则。要着眼长远,采取符合国际惯例 和所在国法律、风俗习惯的方式开展合作,无论大国小国地位一律平 等,要主动摒弃大国情结,在合作中加强沟通,平等协商,构建利益共同体,促进经济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积极稳妥、规范操作原则。矿业“走出去”是一个长期的过 程。政府部门要编制长期规划,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企业“走出去” 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超前搞好研究,搜集拟前往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外交以及与地质矿产资源相关的大量信息,确保“走得出、扎得下、有收获”。同时要按程序进行规范操作,防止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切忌盲目跟风,搞恶性竞争,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突出重点、合理开发原则。以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资源 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急需紧缺矿种,如石油、钾盐、铬铁矿和有色金属 等矿产为重点,开发过程中要加强新方法、新技术运用,提高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和采选冶综合回收率,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 (三)目标及步骤 云南矿业“走出去”可分为两个阶段,各阶段主要目标如下: 第一阶段(2006—20lO年):本阶段按照“地质先行,,原则,把东南亚国家作为走出去的重点地区;设立云南省境外风险地质勘查基 金和专项资金,加大对地质勘查单位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采取 经济援助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已经“走 出去”企业的指导,初步建成全球矿产资源信息数据库,推动走出去 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到2010年,有实力的地质勘查单位全部走出去, 采、选、冶企业走出去达到10家以上,取得探矿权50个以上,取得采矿权30个以上。 第二阶段(2010—2020年):本阶段逐步把勘查重点向南亚、西 亚、南美及非洲的第三世界国家延伸;进一步加大对地质勘查单位政 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同时鼓励采、选、冶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在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基地;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建成全球矿产资源信息数据库。力争到2020年,采选冶企业走出去达到10家以上,取得探矿权250个以上,取得采矿权100个以上,并建成3—5个矿产品加工基地。 五、云南矿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 (一)合作勘查与开发 今后,云南矿业“走出去”要以“勘查做起,地质先行”的理念为指导,积极参与东南亚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地质勘探比较完备的国家,矿权已基本分割完毕,进入难度很大。而东南亚地质勘探水 平低,这为云南矿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会。从地质勘查做起,既有利于我国掌握更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为开采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又有利于合作中赢得对方信任,更容易得到矿产资源开采权。在具体的工作中,省地质部门要配合中国地质调查局积极开展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地质勘探援助工作,省内大企业、大集团要积极参与,与地勘部门合作共同出资完成,争取在勘探过程中掌握更多的信息和赢得更多的开采权。 (二)对外贸易 东南亚与云南在油气、富铁矿、富锰矿、锡、铜、镍、铝、钾盐、煤、磷等多种矿产品存在很强的互补,技术水平也存在梯度互补。云南矿业“走出去”要依托现有的贸易合作基础,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带动矿业企业走出国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开拓市场,同时开采企业也要针对国内外的需要加大进出口力度,为对外投资和技术转 让创造自己的品牌,更好地“走出去”占领市场。 (三)直接投资 按照矿业对外投资性质,可以将直接投资划分为高风险和低风 险类。高风险由国家以援助的形式对东南亚、非洲等落后国家进行 地质普查,建立地质数据库,便于企业有目标的“走出去”;低风险 由地勘单位和有资金、技术实力的大企业、集团组成战略同盟,实现强强联合的对外商业性地质风险勘探、开采;发现可开发的资源后,由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对外以资金、技术等形式独资或合资形式开发矿 区,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 (四)技术转让 云南地勘、冶金及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加工企业要发挥自身的技 术优势,看准东南亚技术与我方的差异,加大技术产品的出口力度, 不失时机地“走出去”。一方面通过出口和技术有偿转让创立自己的 品牌空间;另一方面对有贸易壁垒和资源优势的国家投资建厂,以技 术入股的形式合作建立自己“走出去”的实体企业,巧借对方的资源 做大做强自己的国际产业。 (五)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承包工程是对自身的技术、资金实力要求较高的项目,目前 也是一种比较受其他发展中国家欢迎的国际合作方式。云南在基础 地质调查、矿山勘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冶金等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可以“走出去”承包相关重大项目,促进云南矿山机械成套出口,加快“走出去”步伐。 六、加快实施云南矿业“走出去”战略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消耗持续增长,资源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 要领域,中央把“走出去”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层面给予高度重视。建 议云南省建立矿业走出去定期会议制度推动企业走出去。会议由省 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以及省内外地勘、冶金、投资公司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参加,每年召开l一2次。研究制定政策、交流经验,针对走出去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同探讨解决办法,搭建一个政企沟通、信息互换的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 (二)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企业申请国家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有关支持 企业走出去的各项扶持资金,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等。 二是省财政设立云南实施矿业“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或矿业专 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勘查部门境外勘查的补助。设立矿业发展资 金,省财政每年安排l亿元,用于支持重大矿业建设或技改项目。三 是矿业科技开发资金,每年1000万元,专项用于矿业科技创新项目攻关和产业化前期试验。筹集到的资金重点支持省内企业到境外进行 风险勘探和资源开发。四是发行矿业支柱产业建设债券,吸引社会 资金投入矿业,争取每年发行20亿元,5年筹资100亿元,债券利 息高出银行利息的部分由财政补贴。五是建立健全矿业信贷支持体 系,对境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提供优惠贷款,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 信贷支持。六是提供境外投资保险服务,降低走出去企业的风险。 (三)减免税费(减轻走出去企业的负担 税收政策要体现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要研究 制定促进矿业产业发展特别是对国家安全有影响的矿业企业的税收 和贴息政策,以及到东南亚投资开发我国急需紧缺矿产资源的税收 和贴息政策。对矿业企业到境外投资经营中分得的税后利润,自境 外投资企业获利年度起,5年或8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 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省政府对走出去的 统一陈述)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用以技术改造和科技研发的资金,可以在税前提取,对不成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核销。 对矿业企业在周边国家开展矿业开发和投资的项目项下带出的设备、材料和散(配)件、物资等实行人民币出口退税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对云南境外矿业投资开发企业进出口一律按下限收取费用。 (四)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为主导,构建各 矿业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多渠道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向企业提 供投资贸易对象国(地区)有关地质基础数据、矿业法律法规、投资环 境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特别是通过东南亚矿产资源动态数据库建 设,设立矿业信息服务系统,为投资者分析、整理、提供国内及周边国家矿业市场动态信息,及时提供世界主要矿业生产、贸易国家的投资环境、进行风险勘查和开发的咨询服务。二是发展涉外中介机构。 加快发展并积极引进一批专门针对矿产业的涉外中介机构,为矿业 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投资合作项目信息传递、勘探风险评估、贸 易纠纷协调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开展境外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立 矿业营销窗口,在重点矿业开发区、矿产品营销区,如泰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等国,设立矿业办理机构,疏通企业与当地政府和矿业集团 的关系,代理企业部分业务,为省内企业走出国门提供高效服务。四是编制全球矿业投资指南。鉴于目前云南绝大多数地勘单位和矿业 集团缺少对东南亚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规模及开发利用现状,尤其 是可供开发的矿产资源,以及相关的矿业政策的了解,政府应加紧完 成东南亚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尽快编制东南 亚“矿业投资指南”。积极引导投资者对国家急需紧缺矿产资源的投 资行为,合理引导外资投向和有序进入东南亚矿业开发市场。 (五)全方位加强与各国的关系,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合作氛 围 矿业企业“走出去”需要政府作强有力的后盾。因此,政府必须 首先“走出去”,采取增加高层互访、给予经济援助、开展文化体育交流、帮助发展社会事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消除对方的戒备心理,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加强与有关 国家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急需紧缺矿种的勘查开 发,政府应从多方面进行协调,并通过外交途径支持企业的风险勘探 和资源开发。对经企业和专家论证,认为确有潜力的矿产资源区块, 在企业商谈有困难时,政府应及时出面协调,帮助企业获得勘查权和 开发权。 (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云南矿业“走出去’’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矿业“走出去”的风险防范意识,才能促进矿业更快更稳发 展。矿业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见效慢,必须建立预警应急 机制,健全境外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矿业企 业,要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人事制度、审计制度、定期汇报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境 内投资主体责任制和境外项目法人责任制,切实落实项目前期工作、 资金筹措、投资实施、经营管理、债务偿还、风险防范等各方面的责任。 (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适应云南矿业“走出去”需要 的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走出去重要的支撑条件。要围绕加快企业走出去的 目标,大力培养经营管理、科技、外语等方面的人才,形成结构合理、 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云南省内有关院校要发挥优势,加大地质人 力资源开发力度,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能力,懂东南亚、南亚国家的语言、熟悉这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情 况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大政府职能部门从事涉外矿业工作的人 员、企业经营者和外派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系统学习外经贸理论知 识、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提高指导企业走去的能力。 专题研究组 组长:李坚 李连举 王俊强 成员:聂元飞 颜希权 王陶 李炬 肖泽军 陈福勇 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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