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暂缓就业手续办理程序附件1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又有就业要
求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08年5月26日至6月1日通过中
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
已经签约但就业协议由个人、院系确认后但仍未收到用
人单位接收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管理系统上未经就业
指导中心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经通过正在办理解
约手续的毕业生(此类毕业生不能进行网上申请)。
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
书》,期限为二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保留在学校,党
团组织关系保留在院系,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转至省高校
毕业...
附件1
在学校上报就业
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又有就业要
求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08年5月26日至6月1日通过中
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
已经签约但就业
由个人、院系确认后但仍未收到用
人单位接收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管理系统上未经就业
指导中心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经通过正在办理解
约手续的毕业生(此类毕业生不能进行网上申请)。
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
书》,期限为二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保留在学校,党
团组织关系保留在院系,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转至省高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由其免费保管两年。
2008年我校可以进行网上申请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办理
如下:
52661
5月24日至5月30日学生通
过管理系统申请暂缓就业
630
各校区办理时间和地点:
南校区:6月2日,地点在南校区大钟楼 东校区:6月3日,地点在东校区就业工作办公室 北校区:6月4日,地点在北校区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南校区:岳 军 陶 怡 84112080
东校区:陶 怡 李宜军 84111791
北校区:岳 军 郑西琳 873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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