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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老师当的好说起

2011-06-20 30页 pdf 378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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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老师当的好说起 《语言科学》7.3 (34): 225-241. (2008 五月) 从“他的老师当得好”谈起 美国哈佛大学语言学系 黄正德 提要: 汉语句法结构常呈现与语义对映失称的现象,造成了许多所谓“伪定语”的句式(伪领属 如“他静他的坐,我示我的威”,伪名量如“三次北京与两次上海都住得很舒服”与“上 了七年的访,示了三年的威”等),为形义对映理论造成困难,并引起其他附带的问题。 本文采用词义分解理论与动词核心移位的假定,说明这些现象都是动名结构下的动词核心, 因为移入上面的无声轻动词位置所造成的结果。“伪定语...
从他老师当的好说起
《语言科学》7.3 (34): 225-241. (2008 五月) 从“他的老师当得好”谈起 美国哈佛大学语言学系 黄正德 提要: 汉语句法结构常呈现与语义对映失称的现象,造成了许多所谓“伪定语”的句式(伪领属 如“他静他的坐,我示我的威”,伪名量如“三次北京与两次上海都住得很舒服”与“上 了七年的访,示了三年的威”等),为形义对映理论造成困难,并引起其他附带的问题。 本文采用词义分解理论与动词核心移位的假定,这些现象都是动名结构下的动词核心, 因为移入上面的无声轻动词位置所造成的结果。“伪定语”只是一个假象,并没有造成形 义对映的困难。依此分析,定语在语义上并不修饰紧跟其后的名词短语所指称的个体,而 是修饰跟该个体有关的事件(event)。 针对以前的分析,我们指出四大优点与三项独立证 据来支持本文的理论,幷澄清若干疑点。最后本文指出,这种所谓“伪定语”的句式的产 生可以视为现代汉语高度解析性的一个副产品。 关键词:伪定语 形义失称 词义分解 核心移位 语法解析性 英文题目: On ta de laoshi dang-de hao ‘he teaches well’ and Related Problems Abstract Modern Chinese exhibits a number of apparent syntax-semantics mismatches, giving rise to many examples with ‘fake possessives’ and ‘fake nominal quantifiers’, which pose non-trivial problems for a theory of syntax-semantics mapping and lead to other peculiar phenomena. This article assumes a lexical decomposition approach and proposes a head-movement explanation of the apparent mismatches, according to which a verb moves out of a gerundive construction into a higher performative light verb position. The proposal not only solves the apparent problems discussed, but is supported by several independent motivations and theoretical bonuses. The paper also broaches the question of linguistic variation, showing that the observed phenomena are by-products of Modern Chinese as a highly analytic language. Key words: fake nominal modifiers, syntax-semantics mismatches, lexical decomposition, head movement, syntactic analyticity 2 从“他的老师当得好”谈起 美国哈佛大学语言学系 黄正德 1. 真定语和伪定语 吕叔湘先生早年有篇短文,指出“他的老师”在例句(1)-(2)中有重要的语义差别,值 得我们注意。* (1) 他的老师教得好 (2) 他的老师当得好 例(1)的“他的老师”是一般的意义(表领属),但例(2)的“他的老师”不指他的老 师,而是说他当老师这件事。类似例(2)的句子还有(3a-d)等: (3) a. 他的蓝球打得好。 b. 你的象棋下得过他? c. 她的媒人没做成。 d. 你的牛吹得太过分了。 下面的句子有岐义: (4) a. 他的头发理得不错。 b. 她的鞋做得好看。 c. 他的马骑得很累。 • 本文初稿先于 2004 年夏在社科院语言研究所为吕先生百岁诞辰所举行的纪念会上做过口头 报告,经过修订后全文于 2005 年初定稿,随即提交纪念论文集出版小组。但时逾三年仍未闻 论文集动向,遂决定依本刊编辑部之议先行刊登。吕先生所提出的问题,笔者从开始学习语 言学之初,就极感兴趣,认为这是汉语句法最有意思的现象之一。屡次碰到相关的问题都难 免想起吕先生这篇文章。本文第四至六节的部份讨论曾在 Huang (1994, 1997) 文中述及,此次 就当时没想到的问题做了若干增补,在此就教于中文读者。完稿之前曾听取梅广、丁邦新、 冯胜利、吴福祥诸先生的意见,幷于上海师大东方语言学网路上与黄锦章、金立鑫、陆丙甫、 邢欣与张宁等学者做过有益的讨论。付印前又承编辑部转来评审人的建议,谨在此一并致谢。 3 (4a)的“他”可以是头发的主人也可以是给别人理发的理发师,前者是“他的头发”的 一般意义,后者是与(2)-(3)相当的特殊意义。吕先生特别指出,[NP的N]单说时只 能有一般的领属意义,只有放在(2)-(4)这种句式时,才有这种特殊的意义。 (2)-(4) 这种句式对一般的语义诠释理论构成难题,因此关心的学者曾经主张这种句式应是 由“他当老师当得好、他理头发理得不错”等深层结构,经过若干变换手续而得来的表面 结构。梅广先生(1978)认为例(2)应源自(5a),先经过动词删略得到(5b),再施以 “的”字插入而得到(5c): (5) a. 他当老师当得好 (深层结构) b. 他老师当得好 (删除了第一个动词“当”) c. 他的老师当得好 (插入了“的”字) 笔者(1982)也以类似的方法来推衍(4a): (6) a. 他理头发得不错1 (深层结构) b. 他头发理得不错 (宾语“头发”提前) c. 他的头发理得不错 (“的”字插入) (5)-(6) 所代表的分析法都假设:当主语“他”紧接宾语“老师、头发”之时,两个并排的 NP 在结构上引起了重新分析(或重新组合)而形成一个名词短语,从而导致“的”字的插入: (7) NP1 NP2  [NP NP1 NP2]  [NP NP1 的 NP2] NP1原来是主语,NP2是宾语,经过结构重组后NP1变成了NP2的定语。因为重新分析与“的” 字插入都是表面的句法现象,不能改变句子的概念语义,所以“他的老师”虽在表面上有 领属短语的句法,却没有领属结构的语义。但是,如果“他的老师、我的头发、你的牛” 等不经过如此衍生,而是一开始就以名词短语置入句里,其意义便只限于一般的领属意义 了。换句话说,[NP的NP]单说或置入例(1)时,[NP的]是个一般的“真定语”。在 例(2)-(4)里,[NP的]则是一种“伪定语”(或“准定语”)。 2. 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 上述的分析把吕先生对两种定语语义的分别赋予句法上的解释。这样的分析可算是由描述 向理论踩出了第一步。 或许有人认为语法分析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只要把定语分为真定语和伪定语,幷指 出(2)-(4)里的[NP的]都是伪定语不就行了?问题是,这种看法只不过是给两种语 义贴个标签,结果仍是在描述的境界里原地踏步。“伪定语”的内涵是甚么?NP1和NP2 之间为甚么是主宾关系,而不是宾主、更不是领属关系?在甚么语境下可以有“伪定语”? 4 为何单说时就得不到“伪定语”?贴标签对这些问题没有。但对梅广(1978)或笔者 (1982)的分析来说这些问题都有相当清楚的交代。 不过这种分析也引出了若干问题。首先,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无法解释为甚么 类似例(8c)与(9c)等句子不能成立。 (8) a. 他最喜欢数学 b. 他数学最喜欢 c. *他的数学最喜欢 (9) a. 我送了一本书给李四 b. 我送了李四一本书 c. *我送了李四的一本书 例句(8a)可以经过宾语提前而得(8b),例(9a)也可以因间接宾语提前而形成双宾结 构(9b)。二者都包含一段NP1-NP2的格局,理应可以继之施以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 来衍生(8c)与(9c)。但这样的句子显然不能成立。 另一方面,汉语里还有一种常见的句式,也应视为“伪定语”结构的一种,但却无 法经由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来衍生:2 (10) a.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b. 他念他的书,我睡我的觉。 c. 你好好教你的英文吧。 d. 你静你的坐,他示他的威。 e. 你批你的林,我尚我的孔。 f. 我们同意分道扬镳,他去他的北京,我回我的上海。 (11) a. 他哭他的,我笑我的 b. 快快走你的吧! c. 你们吃你们的,别等我。 d. 去你的! 例(10)里所有的[NP1的NP2]都不指领属。“你的阳关道”不指你的阳关道而是说你 走阳关道,“他的北京”不指他坐拥北京城而是说他到北京去,其余类推。“你的坐、他 的威、你的林、我的孔”单说时简直是不知所云。NP1和NP2之间的关系不是物主之于物 件,而是主语之于宾语的关系。3 这一点和(2)-(6)中“他的老师、他的头发”等是完 全一致的。例(11)里的“我的、他的、他们的”等也一样,所不同的是这里使用的是单 元述词,所以只有主语NP1,没有宾语NP2。总之,(10)-(11)和(2)-(6)一样,都 牵涉到所谓的“伪定语”。 5 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的分析法或许能处理(2)-(6),但却与(10)-(11) 显然扯不上关系。换句话说,以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来衍生所谓的“伪定语”,其结 果是既有过之又有不及:若干不该衍生的句子衍生了,而一些该衍生的句子反而无法衍生。 这样的理论显然有待改善。 除了上面两项经验事实上的缺失之外,我们还可以想到两项理论上的不足。第一, 我们所观察到的“伪定语”现象似乎只见于汉语,却不见于他种语言。果真如此,这项语 类差异应该有所解释,但从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的分析着眼却很难看出“伪定语”现 象和汉语的语言类型有甚么关系。第二,假设句子结构可以重新组合而不改变语义,在理 论上是一种负荷,除非有大量的独立证据与动机,否则不应轻易为之。在讲求理论精简的 科学方法下,缺乏独立证据的假设应尽量避免。4 3. 词义分解与核心词移位 基于上述各种理由,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的理论显然已站不住脚而应予放弃。 本文提议采用词义分解(lexical decomposition)和核心词移位(head movement)的理论来 分析上面各种“伪定语”结构。通过这种分析,上文所提到的几个经验与理论的问题都能 获得解决。 所谓词义分解,是说一般认定为单词的词项,在理论上可以“因式分解”成为两个 或更多个基本词根的结合(就如数字12可以分解为2x2x3一样)。例如英文动词kill传统上 是一个单词素的词,但依词义分解理论,可以说它是由cause + die的结合,而die又可进一 步分解为become + dead的结合。提出这种看法的语言学者早年以McCawley (1969)、Dowty (1979)为代表。Larson (1988, 1991) 研究英语的三元述词,认为give, persuade, put等都应分 解为两个部份。依Larson的看法,John gave the student a book 的分析如下图所示: (12) VP1 DP V1’ V1 VP2 NP V2’ V2 NP John [e] the student give a book 例 (12) 的结构包含VP1与VP2两层谓语,下层VP2是上层VP1的补语。下层谓语以V2为其 核心,而上层谓语的核心(V1)则是一个不带语音成份的“轻动词”。5 少了语音成份, V1不能独立成词,于是V2 经过核心词移位补入V1的位置,结果就得到John gave the student 6 a book 的表面结构。因此,表面句子听到的双宾动词 give 其实是轻动词([e])与单宾动词 词根 give 合幷的结果。 在 Larson (1988) 的同时,Huang(1988, 1992)也曾提出类似的结构来分析汉语的若 干复式谓语句(包括动补结构与“保留宾语”句式等)。6 Larson (1988, 1991) 与 Huang(1988, 1992)之后,词义分解理论又受到重视,包括 Hale and Keyser (1993, 2002), Chomsky (1995) 与Huang (1994, 1997) 等许多作者都相继采 用。所谓轻动词,在语义的层次上是指内涵单纯幷为许多动词所共有的“因子”语义。依 据动词的种类,轻动词的语义可以归纳为 CAUSE, BECOME 和 DO 三类。7 一般致动式动 词可以分解为[CAUSE + 经验(experiential)、起始(inchoative)或非宾格(unaccusative) 动词],而经验、起始或非宾格动词又可以分解为[BECOME+状态词(stative)词根]。 因此,英文动词 thin 的三种意义可以分解如下: (13) a. The soup is thin. [thin] (状态词词根) b. The soup thinned. [BECOME [thin]] c. Please thin the soup. [CAUSE [BECOME [thin]]] “丰富”的三种用法也是如此: (14) a. 他的常识很丰富。 [丰富] (状态词词根) b. 他的常识丰富了。 [BECOME [丰富]] c. 此行丰富了他的常识。 [CAUSE [BECOME [丰富]]] 至于非作格(unergative)或动作(activity)动词,词义上都属一种活动的进行或任务的执 行,其轻动词所代表的语义是 “DO”:[DO[哭]],[DO[打篮球]],等等。根 据Hale & Keyser 的理论,这类轻动词应该是以名词性结构为其宾语,如 cry 等于“do a cry, make a cry, etc.”。一般与 DO 同义的实词(进行、做、执行)也都以名词性结构为其宾语。 轻动词的语义如此,语法上的表现则像一种虚词(功能范畴 functional category)与 一般以 VP 为补语的助动词类似。在语音方面,轻动词或只有词缀的地位或根本没有语音 成份,不能独立成词,必须仰赖词根的支撑才能存在,而词根经过核心词上移就造就了句 子的表面词序。 动词移位不仅在现代汉语有不少实例,古代汉语里这种例子更是不胜枚举(详见冯 胜利 2004)。Larson 对 give 的处理等于是把 give 分解为 CAUSE + HAVE 的组合。古汉语 有大量所谓“施受同词” 的现象,见于如下这种例句: (15) 王授我牛羊三千。 (16) 我受牛羊三千。 7 若不做词义分解,这种现象或可称奇,但如能将“授”分解为“使”+“受”两个因子, 施受同词便不足为怪。施动与受动的分别,只在于前者比后者多了一个表示 CAUSE 的轻 动词成份,如下图所示: 8 (17) VP1 DP V1’ V1 VP2 NP V2’ V2 NP 王 CAUSE 我 受 牛羊三千 (17) 经过动词核心移位就得到(15)。 句子结构如少了轻动词成份VP1而只有下层VP2, 结果就得到(16)。按照这个分析,轻动词 CAUSE 在例句(15)的表现等于是一个词缀, 虽然这个词缀不一定具有语音成份。我们可以说,施受同词的现象的确为词义分解与核心 移位理论提供了一项有力的证据。8 比起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的施受同词比较少见,这是因为自汉魏六朝以来,汉语已 经丧失了大部分的合成(synthetic)特质,而演变成一个高度的解析性(analytic)语言了。 高度解析性语言的特质之一是每一个语义单位都以独立的词项来表达。轻动词不再是空语 类或词缀,而是像“使、弄、搞、做、打”等实词。因为核心词不能移入轻动词位置,所 以就没有施受同词的情况。 现代汉语的高度解析性使得核心词移位在构词的层次上几乎无用武之地。但在句法 层次上,核心词移位仍然相当活跃。我们认为“伪定语”结构的形成,主要是核心词移位 在句法层次上操作所得到的结果。 4. 核心词移位与伪定语结构 首先考虑例(10)之类的句子。依据词义分解的办法,我们假设例(10b)里“你教 你的英文”源自于下面的深层结构: 9 (18) VP1 NP V’ 你 V1 GP DO Spec G’ 你的 G VP2 [e] V2 NP 教 英文 依照图(18)所示,谓语“教英文”(=VP2)首先经过动名化,因此其主语作为动名短语 GP (Gerundive Phrase) 的定语,以“你的”形式出现,得到“你的教英文”。 动名短语上 面还有个轻动词,其语义属“执行、进行、做、搞、弄”之类,是个双元述词(以“你” 为其主语,指涉事件的 GP 为其宾语)。因为缺乏语音成份,我们以 DO 来标示它。因此, 依照图(18)的分析,“你教你的英文吧”在深层结构里相当于“你执行(做、搞、弄) 你的教英文(的事)吧”,所不同的是核心词V1和G都不含语音成份。因为没有语音成份 不能独立成词,必须将下面的 V2 一步一步移上来补位,于是造成了“你教你的英文吧” 这种表面结构。9 例(11)里的句子也都可用同样的方式来生成。(11)与(10)相似,主要的分别 在于动词是否带有宾语。“你哭你的”可以分析如下: (19) a. 你 DO 你的 哭 (深层结构) b. 你 哭i 你的 ti (动词核心移位) c. 你哭你的。 (表面结构) 解决了(10)-(11)等句子,让我们回到吕先生那句“他的老师当得好”与(3)-(4) 等相关句式。不难发现,这些句式也都牵涉到动名短语与核心词移位。例(2)的生成过程 可如下述: (20) a. 他 DO 他的 当 老师 (得好)。 (深层结构) b. 他 当i 他的 ti 老师 (得好)。 (动词核心移位) 10 c. [e] 当i 他的 ti 老师 (得好)。 (受事主语句步骤一:主语删略) d. [他的 t 老师]j 当 tj (得好)。 (受事主语句步骤二:宾语提前) e. 他的老师当得好。 (表面结构) (20a)-(20b)的转换与(18)-(19)所示无异:“他DO他的当老师”转换成“他当他 的老师”。 这个结果经过主语删略与宾语提前成为一个受事主语句(与“手帕弄湿了”与 “衣服还没洗好”等同类),加上情状补语,就得到整句的表面结构。10 换句话说,(2)-(4)所有的句子首先都得像(10)-(11)一样经过核心词移位 把动词词根移入轻动词的位置,然后再进一步转换成受事主语句。这样的分析显然比“重 新分析与的字插入”的办法更为恰当。上文指出,“重新分析与的字插入”在经验事实上 有过与不及的缺点,在理论层次上也亟待改善。这些问题在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的架构下, 都不成问题。 首先,重新分析与的字插入无法防范(8b)-(9b)转换成(8c)-(9c)。这是它 的“过”处: (8) a. 他最喜欢数学 b. 他数学最喜欢 c. *他的数学最喜欢 (9) a. 我送了一本书给李四 b. 我送了李四一本书 c. *我送了李四的一本书 根据本文理论,(8c)-(9c)不成问题。因为我们不采纳重新分析,没有理由把(9b)的 “李四一本书”或 (8b)的“他数学”视为一个名词短语,所以也没理由插入‘的’字。 另外(8c)也不可能藉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来生成。下面例句里,“他的”、“我的”都 只有真定语,没有伪定语的解释: (21) 他喜欢他的书包,我喜欢我的笔筒 与(10)-(11)等伪定语句式不同之处是,(21)里“他的书包”指他所拥有的书包,不 是说他喜欢书包。11(21)的表面结构与(10)-(11)大致一样,但使用的动词不属同类: (10)-(11)的“走阳关道、过独木桥、念书、睡觉、哭、笑”等谓语描述的是一种动作, (21)的“喜欢”则指涉一种状态(类似的动词还有“讨厌、了解、认识”等等)。动作 谓语句可以形成伪定语结构,但状态谓语句不能,为甚么呢?按照本文所提的理论,答案 很简单。大多数词义分解论者都主张,动作动词可以分解为[DO + 动词或名词词根], 但状态动词已经是词根了,因此不需(也不能)进一步分解。换句话说,状态动词不附属 于任何轻动词之下,因此没有机会透过核心移位来形成任何伪定语结构。 11 其次,重新分析与“的”字插入不能把(2)-(4)与(10)-(11)统一起来处理, 这是它的“不及”之处。即使重新分析与的字插入可以正确地生成(2)-(4),但同样的 机制却与(10)-(11)完全无关。相反地,依照本文的理论,这些句式引起的问题(连同 (8c)和(21)引起的问题)都能以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来一次解决。 第三点,依照本文的分析,所谓的伪定语其实都不是伪定语,而是一般常见的真定 语。众所周知,动名短语的定语一般都可指涉其主语,如他的跋扈、你的坚持、人民的期 待改革、政府的无能与连续漠视人权,等等。我们的分析就是把(2)-(4)与(10)-(11) 分别看成动名短语句式来处理,不需要巧立名目更不需要重新分析。上文指出,重新分析 是说句子结构可以改变而语义不变,这在理论上是一种负荷,不应轻易为之。就理论的精 简度而言,我们的分析显然也略胜一筹。 最后,从普遍语法和语类学的观点来看,“伪定语”现象似乎只见于现代汉语,却 不见于他种语言或古代汉语,这是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从结构重析与的字插入的分析着 眼很难看出“伪定语”现象和汉语的语言类型有甚么关系,似乎只能看成一种偶然的巧合。 或许,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能提供一项初步的解释。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汉语、英语的 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高解析性质。比较起来,古汉语与英语的构词性(合成性)比现代汉 语高,解析性比现代汉语低。12 因此古汉语许多词语兼类、多义的例子在现代汉语已很少 见。一般说来,合成性语言的词汇部门比较活络、旺盛,许多语言现象都可视为词汇规律 运作的结果;解析性语言的句法部门比较旺盛,大多数的现象都是句法运作的表现。依据 Hale & Keyser(1993)与若干当代学者的看法,语言有两种句法:词汇部门的句法(L-Syntax = Lexical Syntax) 与句法部门的句法 (S-Syntax = Syntactic Syntax)。上文第二节已经提到一 些英语与古汉语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的实例,现在应该说这些有关的分解与移位都属于 L-Syntax部门。现代汉语的词汇部门自两汉以来早已式微,所以类似的例子比较少见。但 是“伪定语”结构如何产生呢?那是因为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在现代汉语还是属于S-Syntax 的部门。本文认为相关的句式是因核心动词移入动名短语的核心词位置后,再继续移至轻 动词DO的结果。这种运作牵涉到动名短语,必然受到 S-Syntax 的管辖,因为动名短语是 一种功能范畴 (functional category),而词汇部门专司词汇范畴 (lexical category) 的生成运 作。换句话说,现代汉语“伪定语”结构的现象可以归因于它的高度解析性。解析性低的 语言其 S-Syntax 相对地比较受限,因此无法发展出这种结构。 5. 轻动词补位与熟语分布 除了上述四大优点之外,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还有若干直接或间接的独立证据。首先,下 面的例句显示轻动词也可以具有语音成份(a),但当轻动词不具语音成份之时(b),词 根的核心便得移上去补位(c): (22) a. 他搞他的革新 ,你搞你的复古 (轻动词 ﹦搞) b. *他__他的革新 ,你__你的复古 (轻动词无语音成份) c. 他革他的新,你复你的古 (词根补入轻动词位置) 12 另外,核心移位还可以解释若干熟语分布的‘异常’现象。我们知道,熟语与一般短语有 一项重大的不同,在于熟语的成份不能有所指涉。因此英语熟语 take advantage of 中的 advantage 不能与定冠词合用,不能做特指问,也不能加以主题化: (23) a. John took advantage of Bill. b. *John took this advantage of Bill. c. *Which advantage did John take of Bill? d. *Advantage, John took of Bill. “幽默、吹牛”算是汉语常见的熟语例子。“默”和“牛”在这里都没有自己的指涉能力, 离开了熟语就只能有它原来的词汇意义了。有趣的是这些熟语成份都可以与“这、那”合 用,也可以出现在句首做为全句的主题: (24) a. 你怎么老是跟他幽这个默? b. 你这个默幽得真不是时候。 c. 牛,他倒是不吹的。 d. 这个牛,我觉得你是吹得太过火了。 为甚么无所指涉的“默、牛”可以加上指示代词也可以主题化呢?原因很简单。根据核心 移位的分析,(24a)的“幽这个默”其实是“DO这个幽默”经过核心词移位而得来的。 因此“这个默”是说“这个幽默(的行为、动作)”。同理,(24c)其实是说“吹牛(的 行为),他倒是不做的”。行为与动作都属一种事件,当然有所指涉,也可以主题化。请 比较:“这个牛,我不能吹”可以成立但“*这头牛,我不能吹”则不能成立。这也证明量 词“个”所修饰的是“吹牛”这个动作或事件,不是在表面结构紧跟其后的“牛”。这种 形义失称的问题经过核心移位的分析就不再是问题了。 汉英两语言所见于(23)-(24)的不同,一样可以视为解析性与合成性语言之区别 的另一个体现。解析性语言可以在句法层次(S-Syntax)执行核心移位把动词移入动名短 语,再从动名短语中移入上层的轻动词位置。合成性语言的词汇句法 L-Syntax 比较旺盛, 一般核心词移位都在构词层次上执行,所以没有类似(24)这种疑似熟语成份有所指或主 题化的现象。 最后,汉语名词短语还有一个异常现象,与数量结构有关,也可以从词义分解与核 心移位获得解释。以下另辟一节说明。 6. 名量与动量 汉语语法研究传统上有个重要的看法,认为所有的主要词汇范畴都可以受到数量词 的修饰,即名词有名量、动词有动量、形容词有形量之说:13 13 (25) a. 一个人、两枝笔、三台计算机 b. 一杯水、两袋米、三斤五花肉 (26) a. 吃了一次、睡了两回、跑上海跑了四五趟 b. 睡了一天、等了两年、静坐了四五个钟头 (27) a. 八尺高、长六丈 b. 两个人高、三根棍子(那么)长 当代学者一般都认识到名词数量结构可以依名词的可数与否分成类目词 (classifier) 与度量 词 (measure word) 两种: 前者如个、枝、台、枚等,或称个体量词;后者如杯、袋、斤、 碗等)。两者的区别表现在:度量词能与“的”字合用,本身也可以受到修饰,但类目词不 能:14 (28) a. *两枝的笔、*一大个人、*三个的学生 b. 一大杯(的)水、两小袋的米、一大班的学生 动量词也可以分成可数、不可数两种:回数补语“一次、两回”是计数事件的次数,而期 间补语“一天、两个钟头”可说是度量事件的大小。 一般说来,名量词与名词合用,处于定语的位置;动量词与动词合用,处于状语的 位置。有时候动量词也能出限于定语的位置,例如: (29) 我们无法忍受他们的多次骚扰。 (30) 经过三年的刻苦耐劳,家境终于好了起来。 这种情况没有问题,因为“骚扰、刻苦耐劳”显然已经名物化。虽然其语义指涉属于动作 类,但句法体现则是一个名词短语,因此“多次、三年”作为定语是理所当然的。 有趣的是,动量词也可以与指涉人或物的个体名词合用,似乎也处于定语位置: (31) 他看了三天书。 (32) 他唱了两次歌。 句(31)里的“三天书”也可以说成“三天的书”,但(32)的“两次歌”却不能说成“两 次的歌”: (33) 他看了三天的书。 (34) ?*他唱了两次的歌。 (33)-(34) 的分别似与(28a-b)两相对称:即度量词可以加“的”,但类目词不能。 14 现在我们要问的问题是:(a)“三天书、两次歌、三天的书”等词串是不是短语?(b) 若是短语,是哪一类短语?我们的答案是:这些词串都可以构成短语,“三天的书”应是 名词短语,而“三天书、两次歌”可以是名词性短语,也可以是个动词性的短语。初步的 证据如下。首先,因为有了定语标记“的”,“三天的书”视为名词短语应是无可置疑的。 这也可以从并列与移动等测试法则得到佐证: (35) 他连一分钟的书都没看过。 (36) 他们批了两年的林、三年的孔。 (37) 他两年的英文跟三年的数学都教得很愉快。 一般句法学教科书都指出,只有构成一个句法单位的词串才能移位或与其他词串幷列。因 此在(35-37)里的“一分钟的书、两年的林、三年的数学”等都应自成短语。同理,“两 次钢琴、两年北京、三次上海”等词串在下列的例句中也应视为短语: (38) 我昨天弹了两次钢琴、三次吉他。 (39) 他连一次北京都没去过。 (40) 他住了两年北京、三年上海。 (41) 他两次北京和三次上海都去了很久。 这些短语属于哪一个词类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下文将进一步讨论。但至少例(41)里 的“两次北京、三次上海”因为借着连词“和”形成并列结构,应可判断为名词性的短语。 既然(35-41)的[动量+名词]都是短语,(31-33)的“三天书、两次歌、三天 的书”也都有可能自成短语。如此一来,原来的状语却成了个体名词的定语,动量却成了 名量了。当然,就语义而言,我们都晓得“三天、两次”还是指涉动量,只不过在句法上 处于定语、名量的位置罢了。换句话说,这些定语、名量其实都是伪定语、伪名量,与上 文所讨论的伪定语结构相似。15 在词义分解与核心移位的分析之下,这些结构都是核心动词上移所得到的表面结构。 以(33)为例,我们的分析有如下述: 15 (42) VP NP V’ 他 V GP DO Spec G’ 三天的 G VP [e] V NP 看 书 谓语“看书”因为动名化置于动名短语GP之下,因此动量词“三天的”处于定语位置。动 词词根经过核心移位就得到了(33)的表面词序。依此分析,(42)的原义是说他进行了 三天的看书(的事),“三天的”是动名短语的真定语,不是伪定语;虽然在句法上以名 量的形式出现,在语义上仍是描述动名短语的动量。 (31-32)与(33)不同之处是没有定语标记“的”。我们认为“三天书、两次歌” 应该有两种分析法。第一种分析法与(33)相同,以“三天、两次”作为动名短语的定语。 上文已指出名词的数量词可以分为类目词与度量词,其中类目词不能加“的”。动量词亦 同,表示次数的“三次”不能加“的”,表示度量的“三天”可以。因此,把“三天、两 次”当作动名短语的定语并无不可。事实上,当“三天书、两次歌”被移置于句首之时(如 39与41),或与名词性的连词合用之时(41),这种动名结构的分析法也是不能避免的。 但我们也得承认(31-32)还有另一个结构。这里我们沿用Kung (1993)、Tang (1990) 的说法将(31-32)分析如下: 16 (43) VP NP V’ 他 V VP DO Spec V’ D/FP V’ 三天 V NP 两次 看 书 唱 歌 图(43)与(42)不同之处在于少了动名短语GP,只保留了上下两层VP与Larson的“VP 壳”结构(12)相似。期间与回数短语“三天、两次”作为下层VP的状语,加接于 V’ 之 上。16 词根经过核心移位就得到了(31-32)的表面结构。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已经有证据可以把“三天书、两次歌”视为名词性的 GP 短语, 又何必说它们也可能是动词性的V’短语,这岂不是违反了方法论上的经济原则吗?我们认 为(43)之所以有必要,主要是基于理论与经验两方面的考量。在理论上,我们所知的一 切语法通则与运作程序都不能排除这个结构。既然不违法,就是合法。若要专立条款来排 除(43),反而会使得整个理论更为复杂。从经验事实方面,也有证据显示(43)与(42) 的结构都不能避免。请考虑下面的例子:17 (44) a. 他已经看了三天那本书了。 b. 她一共唱了两次那首歌。 c 她送给了张三两次那些照片。 这些例句与(31-32)的主要不同在于动量词后面名词短语的复杂度。“三天书、两次歌” 里的名词是个光干名词(bare NP),但例(44)里,动量词后面却有个完整的名词短语(包 含自己的指示代词、名量词等)。现代句法理论认为包含指示词、冠词、数量词等的名词 短语应是一种“限定词短语”(Determiner Phrase, 简称 DP),而光干名词才是名词短语(NP) 本身,属于 DP 结构的一个成份。也就是说,(31-32)里面的动后成份是[动量+NP], (44)的动后成份则是[动量+DP]。这两种结构另有两项分别。第一,[动量+NP] 可以提前,但[动量+DP]都不能提前: 17 (45) a. 她一天书都没念过。 b. 他两次歌都没唱成功。 c. 他三次美国都住了很久。 e. 他五趟上海都去得很辛苦。 (46) a. *他一天那本书都没看过。 b. *他两次那首歌都唱得很精彩。 c. *她一次那些照片都没送给我过。 第二,只有[动量+NP]可以插入定语标记“的”: (47) a. 她看了两个钟头的书。 b. 他一共住了五年的上海。 (48) a. *他看了两个钟头的那本书。18 b. *他一共住了五年的那个大都市。 为甚么[动量+NP]与[动量+DP]有这两项区别?我们认为主要关键在于(42)与(43) 的分别,以及移位理论上的一条重要规定:只有最大投射(maximal projection, XP)的短 语与最小投射的核心词(X0)能移位,中间投射的短语(X’)不能移位: (49) α 可移位,唯若 α = XP 或 X0 换句话说,只有 XP-movement 与 X0-movement,没有X’-movement。虽然所有的短语都可 以并列,但并非所有的短语都可移位。19 先考虑(42)与(43)。根据图(42),“三天的书”构成动名短语GP,属最大投 射。这是因为GP之上属于VP范畴,GP已无法继续往上扩充。但根据图(43),“三天书、 两次歌”只构成了下层的V’或VP,但VP继续往上投射至上层的VP壳,所以下层VP不算是 个最大投射的短语。因此,依照条件(49)的规定,虽然“三天书、两次歌”都可以进入 (42)的格局作为GP,也可以进入(43)的格局作为下层的V’/VP,但是只有当它们处于 (42)格局之时,这些[动量+NP]的短语才能前移。换句话说,例(45)各句的[动量 +NP]都是动名短语结构GP。 现在来考虑[动量+NP]与[动量+DP]的两项区别。我们认为这两项区别可以 归于一句话:[动量+NP]可以当作动名短语,[动量+DP]不能。也就是说: (50) GP  [动量 + VPx] 唯若 VPx  [V + NP] 18 依(50)的规定,若要以[动量+VP]构成动名短语,VP必须以NP为其宾语,不能以 DP 为其宾语。当动词移出[动量 +VP]之后,剩下来的部份必须是[动量+NP],不是[动 量+DP]。 现在我们来推导(45-48)所显示的两项区别。首先,因为“一天书、两次歌”等是 [动量+NP],根据(50)可以是动词移出后所剩的动名结构(GP)。既是GP,根据(49) 就可以移位,因此(45)各句都合语法。其次,“一天那本书、两次那首歌”等属[动量 +DP],不可能构成GP也不能提前,所以(46)各句都无法接受。同理,(47)属[动 量+NP]类,可以形成名词性的 GP 所以也可以插入“的”字。(48)属[动量+DP]类, 不能形成动名短语所以也无法插入“的”字。 现在再回到(44)。这些句子都属于[动量+DP]类,而且都是合法的。这说明虽 然“三天那本书、两次那首歌、两次那些照片”这类词串不能造成动名短语,不能提前, 也不能插入“的”字,但却可以置于动词之后。原因无他:这些短语虽然不能进入(42) 的格局,但还是可以进入(43)的格局。这就证明了(43)所示的结构不只是一种可能, 而且是不能避免的。 上述的论证如果正确的话,也同时证明了“一天书、两次歌、三次美国、五年上海” 等在动词之前都应视为名词性短语。本文也认为这些词串在动词之后也可以自成短语,虽 然不一定是名词性的短语。 7. 复式述语与解析性句法 上文说明,汉语许多表面上形义失称的现象可以经由动词核心从动名结构移出的分析而获 得解释。而汉语的动名结构必须受到条件(50)的限制。显然条件(50)不应该作为公设 原则,而应该由其他更基本的原则演绎而来。首先,将 GP 以下的 VP 限制于 V+NP 而不 是 V+DP 在理论上有什么意义?第二,为什么汉语可以有这种 GP 得以造成这些伪定语句 式? 我们认为, NP 与 DP 的主要分别,和它们的语义类型(semantic type)有关。形式 语义学认为 DP 可以指涉人事时地物等,其语义类型是实体(entity),但光干 NP 所指涉 的是一种属性(property),其语义类型属一种函应(function),与谓语类似。因此 DP 一 般可做论元(argument),但 NP 只能作为述语(predicate),如NP“老师”= λx[老师[x]]。 动词述语加上名词述语就得到一个“复式述语”(complex predicate)。因此,“买书”的 “书”相当于英文 book-buying 里面那个光干名词 book,在句法上不算一个论元。 请注意, 我们这里所说的光干 NP 包含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专有名词可以当论元也可以作为述语。 英文 They criticized Bush 中的 Bush 是个论元,但动名词 Bush-bashing 中的 Bush 应算是复 式述语的一部份。同理,“反布、拥柯、批孔”中的专有名词也可以不是句法层次上的论 元。专有名词若在 N 的支配之下,是一种述词,若移入D之下,就是论元了。有关汉语DP 与NP的结构请参看 Li(1999)与 Huang, Li & Li(2008)第八章。 条件(50)允许现代汉语可以用[V+NP]作为一个复式述语幷加以动名化成为一 个小 GP, 然后再把动词移入上面的轻动词位置。因为现代汉语允许这种包含复式述语的小 19 GP 所以才能产生以上所见的各种伪定语结构,但其他语言如英语或古代汉语一般不使用 这种复式述语,所以没有伪定语结构。 下一个问题是:为何现代汉语大量使用复式述语,因而有符合(50)的小 GP 而能 产生伪定语结构,而英语与古代汉语不能?我们认为答案来自于现代汉语的高度解析性。 相对于现代汉语,英语与古代汉语有相当丰富的 L-Syntax, 许多动词可以在词汇部门派生而 成(如 phone, fish, joke 和“电、渔、戏”等都可以做动词用,其来源是词法派生),但现 代汉语缺少相应的派生词法,所以用“打电话、捕鱼、开玩笑”这类复式述语来表达同样 的概念。所谓复式述语(complex predicate, complex verb) 就是以短语的手段来表达相当于 一个简单动词的概念。(Massam 2001 把这种结构称为 pseudo-incorporation “准幷入结构”)。 因为是短语,其核心动词可以单独移出来,而造就了大量的伪定语结构。 我们在上文(注 9)指出,虽然“他教他的英文”可以成立,但“*他的教英文”则 不能。下面的例子也都不能成立: (51) a. *他搞了三年的教英文。 b. *他的走阳关道(不太合适)。 c. *他的当老师(当的很好)。 但在古代汉语,相应的“主之谓”结构是完全合法的: (52) 孤之事君在今日,不得事君亦在今日。(吴语) (53) 寡人之有五子,犹心之有四支。(晏子内篇谏上) 英文也大量允许“主之谓”动名词结构。例(53)可以直接说成(54): (54) My having five sons is like the heart’s having four supports. 这种结构牵涉到比现代汉语更为丰富且健全的“大 GP”,不同于受限于条件 (50) 的“小 VP”,因为动词之后的宾语可以是整个 DP: (55) Your having reported all those 5 funny stories to John surprised me. 为何现代汉语不能使用这种健全的“主之谓”结构呢?我们认为这也是源于现代汉语的高 解析性。英语的动名词结构包含一个曲折词缀 -ing, 依其语法需要吸纳由VP 移出来的动词, 加以名词化幷就地留置。因为动词已经曲折化(inflected)便无法移到上面轻动词位置再派 生为动词。古汉语“主之谓”结构应可视为原始汉语与原始汉藏语粘着性的延续,可能还 保留相当的曲折成分,因此而有“大 GP”。但自中古以来曲折化成分已经彻底消失,所 以现代汉语没有“大 GP”也没有“主之谓”结构。至于现代汉语所新产生的“小 GP”则 只是在复式述语上的一个小空壳,无法留住移上来的动词,因而产生了伪定语的句式。20 20 总之:汉语曲折形态的消失导致“主之谓”结构的衰退,而派生形态的衰弱则引起 轻动词结构与准幷入结构的兴起,幷辗转导致伪定语结构的滋长。虽然“主之谓”的消退 与伪定语的滋长表面上看不出来任何因果关系,但从本文的观点来看,这些都可以归因于 汉语高度解析性变化的具体表现。 在结束本文之前,还有三点或有疑虑之处必须交代。21 第一点,有人觉得(56)的 “一天上海”或许不须视为短语: (56) 他连一天上海都没住过。 这是因为“一天”与“上海”都能个别提前: (57) 他连一天都没住过上海。 (58) 他连上海都没住过一天(更何况是国外)。 假如“一天”与“上海”可以分别加接到动词之前来构成(56),就没有理由说“一天上 海”一定是个短语。首先我们必须澄清的是,本文的各项论点不需要说“一天上海”一定 非属短语不可。如果有可能分别提前得到(56),那么“一天上海”不成短语,就没有动 量当作名量的问题,也就不属本文的讨论范围。但是即使有这个可能,并不能说“一天上 海”就一定不可能是个短语。上文已经从并列与连词“和”的使用证明“一天上海”自成 短语是有可能的(见例(41))。既有可能,就有了表面上动量当作名量的问题需要处理。 其次,我们也怀疑(56)有可能是由“一天”与“上海”分别提前得到的结果。分别提前 有可能造成下列句式,但“上海”必须置于“一天”之前: (59) 上海他连一天都没住过。 (60) 他上海连一天都没住过。 (61) *连一天他上海都没住过。 (62) *一天他连上海都没住过。 这是因为“(连)一天”是句子的焦点,“上海”是主题。当主题和焦点都前置时,应该 是主题在前焦点在后,这是一般标准的看法。因此(56)不可能由“一天”与“上海”分 别提前所得。但如果“一天上海”自成短语,作为(56)的焦点则不违背主题在前焦点在 后的大原则。 另外,也有人指出,在“他去了两次纽约”中的“两次纽约”也不一定非看成短语 不可,因为这个例子可以断句如下: (63) 他去了两次,纽约。 在实际交谈的情况下,“纽约”可能是说完了“他去了两次”后再补上去的。22 此外即使 不如此断句,或许也能分析“纽约”为复式述语“去了两次”的宾语。我们认为这两种情 21 况都不无可能。但这些情况都不造成动量当作名量的问题,所以也不是本文的旨趣所在。 重要的是,有时候“两次纽约”也不免自成短语: (64) 他去了两次纽约,三次台北。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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