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彪佳 : 任期短促的苏松巡按
王 家 范
(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 上海 , 200241)
摘 要 : 祁彪佳就任苏松巡按 , 据查考“服役期”仅一年又三个月。《明史》“祁传”对此段经历多有
缺载与讹误 , 特为考订之。由祁氏经历可间接窥见 17 世纪的江南虽号称经济发达 , 背后的社会问
相当
繁冗复杂 , 乡村时有“民变”发生。朝廷功利短视 , 不欲正本清源。经受种种挫折 , 祁氏不得不失望隐
退 , 也折射出晚明吏治的困境。
关键词 : 晚明 ; 祁彪佳 ; 苏松巡按
晚明江南的社会基层状况 , 不说正史 , 就是本
地府县志也语焉不详 , 对敏感事件更是多有隐匿 ,
愈见古代史书各种体裁都有忌讳与局限。幸而尚有
一些官员处理事件的原始文档留存 , 其中祁彪佳、
张国维、韩世琦三人保存的官政、司法文书 , 颇可
补充这方面史实的缺漏。① 本文暂以祁氏苏松巡按
任上的遭遇为话头 , 略述一二 , 借以间接反映 17
世纪的江南虽号称经济发达 , 背后的社会问题却相
当繁冗复杂。虽说那时江南发生的“民变”, 与陕
北李自成、张献忠一类相比 , 那是毛毛雨而已 , 但
相对富庶的江南农村时有“民变”发生 , 盗匪出没
无常 , 风波不断 , 离不开当时中国的整体社会环
境 , 这很可以研究。②
苏松巡按任期小考
祁彪佳 (1602 1645) , 晚明绍兴府山阴县梅
墅村人。祁氏的先辈随北宋臣民逃亡潮由汴地南徙
浙江 , 入明卜居梅墅的一支 , 从五世祖起 , 几乎隔
代即出进士 , 受到注目。到祁彪佳父亲主持家政 ,
更是父子两人相继高中进士 , 余子多为孝廉 , 被当
地人视为出名的乡绅望族。
他父亲是 43 岁中的进士 , 随后二十余年仕途
差不多都在府、州、县一级度过。祁彪佳早年伴随
父亲身边的时候多 , 对地方官场不算陌生 , 但父亲
从不传授他做官的门道 ,“但教以持身养性”, 做人
正直 , 这对他后来人格的形成影响深远。天启二
年 , 祁彪佳少年得志 , 高中进士。天启四年正月 ,
就职福建兴化府推官 , 主管刑政 , 年仅 23 岁。临
行跪问父亲任职须知 , 其父默而不答 , 再恳请 , 就
以越地教人游泳之语开导 : 执壶而扶 , 人藉以
肘 , 终其身不能泅。舍弃壶 , 置身宦海 , 持身而
养性 , 你即可成为能吏。③
祁彪佳的宦海生涯并不比他父亲光明多少 , 四
进四出 , 明亡前官位一直不高 , 但政绩和声誉比父
亲高多了。苏松人士赞誉他为“二百年来所仅见”
43
①
②
③ [明 ] 王思任原辑、[清 ] 梁廷 等补辑 : 《祁忠敏公年谱》, 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 : 《台湾文献丛刊》 (电子版) 第 279 种收录
祁彪佳的《甲乙日历》, 书后附录此本《年谱》。
大约从明朝万历年间开始 , 江南各地风波不断。反矿监、税监的斗争属另一类 , 乡村民变留有较具体记载的 , 前为湖州“劫略”
董份、松江“民抄董宦”, 祁氏任上“宜兴民变”、“桐城之变”居其中 , 再后即有“溧阳大盗案”与吴县横金三十余村联合抗租 , 算是规模
较大的了 , 都是旋起旋灭。此处不赘。
祁彪佳 :《宜焚全稿》、《按吴檄稿》, 前者有《续修四库全书》本的 , 后者为抄本 , 由《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书》收录影印。张
国维 :《抚吴疏草》,《四库禁毁书丛刊》收录 , 韩世琦的《抚吴疏草》,《四库未收书辑刊》也收录。自然 , 这些文书也不无曲笔隐讳与遮掩
内幕的。其实 , 所有史料均有立场局限。
的巡按 , 明亡殉节让后人更是尊崇有加。① 后来清
朝官修《明史》, 将他选入了“列传”, 主要也是后
者的因素。②
从初任兴化府推官算起 , 二十年里 , 祁彪佳各
次任职的时间都不太长。动不动甩乌纱帽 , 在晚明
政坛上颇有一些人 , 祁氏决非个案。那时做官还有
退路 , 家有良田百亩 , 儒道互补 , 悠然见南山 , 反
显示出很有品位。祁氏一生 , 论官品 , 南明政权给
他的荣誉最高 ; 论政绩 , 却是崇祯朝前期苏松巡按
任上的名声最响 , 受到的同情也多。从《祁忠敏公
日记》也可以读出 , 他自己是非常看重苏松任上政
绩的。一反常态的是 , 他的《日记》只写从接受任
命离京至进入苏松境内 (名为“役南琐记”) , 到任
后的日记被中止 , 辩说尽忙碌公家的杂事 , 其余应
酬平淡琐碎 , 不值得
; 公事文牍则俱在 (《宜
焚全稿》即为关键文书) , “其得其失可考而知备
尔”, 故毋须自我表白。笔者初不解其举动。细细
阅读《宜焚全稿》, 终于钦佩起祁氏 : 这份公文汇
集 , 不只足以为祁氏遭遇辨正 , 且为理解他生活的
社会环境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真情实况。
祁氏的苏松巡按经历 , 许多人都相信《明史》,
却不注意它有不可靠的地方。《明史》“祁传”的交
代其实很简单 , 想写得要言不烦 , 但缺、误不一而
足 , 未必是良史之笔。兹全录于下 :
出按苏、松诸府 , 廉积猾四人杖杀之。宜
兴民发首辅周延儒祖墓 , 又焚翰林陈于鼎、于
泰庐 , 亦发其祖墓。彪佳捕治如法 , 而于延儒
无所徇 , 延儒憾之。回道考核 , 降俸 , 寻以侍
养归。家居九年 , 母服终 , 召掌河南道事。
不足百字 , 问题不少。“祁传”不注巡按任免
年月。“回道考核”, 是指祁彪佳回北京接受所在都
察院的考核 , 事在崇祯八年 , 因此一般都以为祁的
苏松巡按任期是从崇祯六年到崇祯八年。查考祁氏
留下的文档 , 发现他在任上办事仅一年又三个月 ,
未及“回道考核”, 巡按的头衔已被他人顶替 ,“服
役期”极为短促。因晚明至清诸种传记均未提及此
事 , 有必要在此揭出。③
从北京任命到赴苏州上任 , 《日记》保存有清
晰的行动轨迹 , 大致是 : (崇祯六年) 三月十三日 ,
内阁上呈题疏 , 建议差调都察院实授御史祁彪佳为
苏松巡按。十六日晚得知皇上正式任命已下。接
着 , 在京官绅、友朋陆续登门拜访 , “几于应接不
暇”。四月初六清晨出城门 , 离开京都。沿路各地
均有官员接送 , 那时官场讲究这一套礼节 , 因此走
得不快。五月初六才过浦口 , 初七归金陵 , 十二抵
湖州 , 十三抵杭州 , 十六日到萧山 , 十七日抵家。
在家省亲侍母十天 , 二十八日与老母话别 , 路经杭
州北关、崇德、嘉兴、平望 , 六月初四在王江泾有
同僚接迎 ,“报之郊会 , 是为入境”。后于苏州按院
衙门替代前巡按陈御史 (先已离去 , 由书吏办理交
代) , 正式“查收接管”。④ 他认为这是就任苏松巡
按的开始 , “役南琐记”至六月四日搁笔。一直到
北京辞职归里 , 才开始续写日记 , 新篇谓之“归南
快录”。⑤
那么 , 到底是什么时候、因何种原因 , 祁氏受
到处分以至辞职 ? 清修《明史》历时九十余年 , 算
得上是正史中的上乘作品 , 但疏漏讹误还是不少 ,
足见“国史”编纂最难为 , 必然要承受长时段的反
复检验 , 永不得“寿终正寝”。黄云眉先生煌煌八
册的《明史考证》, 校正摘出者已不胜枚计 , 仍未
能囊括而尽。从前引《明史》“祁传”内容可以看
出 , 作者认定了引发祁氏离职是因为周延儒怀恨报
复 , 背后捣鬼 , 致使回道考核遭受到难堪。这一事
实陈述 , 被袭用、传布得比较广泛 , 笔者据原始文
档磨勘 , 发现有多处情节仍须校正。
其一 , 情节谬误。周、陈二家乡宦被宜兴乱民
发掘祖墓事 , 非是同一年发生 , 而且陈家在前 ,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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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范 : 祁彪佳 : 任期短促的苏松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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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③
④
⑤ 祁彪佳 :《祁忠敏公日记》第 4 篇“役南琐记附巡吴省录”, 附注 : 癸酉 (崇祯六年) 至六月初四日止。甲戍 (崇祯七年) 不书。
小序曰 : “琐记者 , 记癸酉年事 , 迄于季夏之初。予自季春受巡吴之命 , 孟夏出都 , 及入吴而止 , 故曰役南也。入吴后何以不书 ? 非第以簿
书之冗卒卒无间也 , 并闻之上者有章疏 , 行之下者有檄示 , 谳狱有牒 , 试士有文 , 其得其失可考而知备尔 , 故不复言。”《北京图书馆古籍
珍本丛刊》史部传记类第 20 册 , 北京 : 书目文献出版社 , 1997 年。
参《宜焚全稿》卷 17“行过事迹”, 对勘不误。《续修四库全书》第 492 卷 , 诏令奏议类 , 上海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2002 年 , 第
773 —807 页。末署崇祯七年九月初二日具题。以下仅注书名、卷数、页数 , 余从略。
考证见后。据笔者所知 , 日本滨岛敦俊是注意到了这一问题。他考证祁彪佳是于崇祯六年三月十三日被任命为苏松巡按 , 六月四
日至苏州 , 崇祯七年冬天奉敕抵京 (实际是八年正月到京) 。参《中国史研究》, 1996 年第 1 期所载滨岛氏《明代之判牍》。
清修《明史》卷 275、列传第 163 , 与张慎言、徐石麒等“北都旧臣”同传 , 都是表彰“名节”的 , 位列最后。另王鸿绪《明史稿》
列传 150 , 与徐石麒等同传 , 文字差异不多。
据前引《年谱》崇祯七年条 : “吴中文公震孟谓先生巡吴为二百年来所仅见。”文氏语出何处 , 待查。另 , 不著撰人 :《研堂见闻杂
记》载有当地人士类似
, 此处不赘。
家在后 ,《明史》却把次序颠倒 , 搅混作了一锅煮。
“祁传”说的“焚庐发墓”, 即指轰动一时的崇
祯六年“宜兴民变”。① 祁彪佳离京前还未曾得讯 ,
四月初九在德州停站赴宴 , 席间方听说宜兴乡民骚
乱 , 被告知圣旨已促其“星驰赴任 , 不必依限”,
但他依然按原
悠悠南下 , 返回山阴省亲后才至
苏州就任。
宜兴发生的骚乱 , 源起于乡宦陈一教、徐廷锡
两家豪奴周文 、张瑞等恶徒 , 在南刘、河桥一带
收租勒耗 , 翻债取盈 , 逼献田地 , 吞占子女 , 闹得
“人怨鬼怒”, 因激而生变。崇祯六年正月初七祸
起 , “一夫发难 , 诸村响应”, 连续多次焚庄掳抢 ,
首尾闹了三个月才被遏止。最烈者 , 则是乱民杨元
珊等因“禁头”陈轼被官府抓捕 , “纠众掘发陈宦
祖坟 , 发棺起尸”, 由此远近震骇。待到祁彪佳六
月初四上任 , 时局已被完全控制 , 因此祁氏在第一
份报告里 , 即向中央表示 : “东乡焚掘之变从此息
矣”。②
周延儒 , 此前曾任内阁首辅 , 与温体仁斗法失
败后被罢官 , 崇祯六年六月才回到老家做起“乡
绅”大佬。可见周是与祁氏同月到达宜兴 , 事变初
始至基本平息 , 人在北京。祁彪佳到任后连续向上
级提交了二份细致的调查处理报告 , 4 个月后 , 正
式提交了名为“宜变始末”的结题报告。三份报告
均不见有涉于周延儒家的事端。要论有关系 , 就是
乱民重点打击对象“陈宦”陈一教是周的姻亲。陈
一教为早已致仕返乡的前山西参政 , 人品声誉俱不
佳 , 纵容豪奴横暴不法 ,“小民衔怨已深”, 掘坟开
棺之变是种报应。事件发生时 , 陈一教已病故 , 二
子于鼎、于泰俱为进士 , 当时还在翰林院供职 (事
发后遭崇祯帝罢黜) , 其中陈于泰为周延儒的联襟 ,
被人怀疑是走周的路子谋得进士 , 视为“周党”。
“祁传”所述“焚翰林陈于鼎、于泰庐”, 也有
违事实真相。庭审查实 , 乱民焚毁的只是陈宦两恶
奴在乡间的住所 , 以及亳村、河桥、涧北、伏岭等
处陈宦的庄房产业 , 而非县治宜兴城镇的“陈
庐”。③ 是时乱民未曾对周家动手 , 更是铁的事实。
周延儒家祖坟遭乱民盗掘乃是次年的事 , 两事相隔
一年有余 , 且因官兵及时赶到 , 掘墓被阻止 , “未
及开棺”。这些均有《宜焚全稿》作证 , 现今已不
难覆案。
这里必须指出 , 崇祯七年四月乱民再起风波 ,
对周延儒家实行“焚掘”, 完全是周氏不听祁彪佳
事先警告、引火烧身的结果。早在崇祯六年十月祁
氏写结题报告时 , 已经对周氏一类乡宦发出过严重
警告。该报告约计 22000 字左右 , 以古文而论真是
难得的长篇大论。祁氏的公文稿历来都是亲手撰
写 , 不假他人 , ④ 而对“宜变”的总结尤经祁公精
心构思 , 诸多弦外之音 , 周氏却置若罔闻 :
臣与抚臣惟情是平 , 惟法是视也。而臣更
有请者 , 则以前此豪奴横而小民之冤实深 , 后
此民冤申而诸奴之怨遂甚。臣等今日之处乱民
者 , 乃乱民自作之孽 , 而恐诸奴辄借为翻案之
机。若藉口于禁党乱徒 , 快其报复 , 则无乃一
波未平、一波又起。臣等以数月之苦心所抚戢
而不足者 , 人奴以向来之故态一决裂而有余。
夫于此之时而不肯反躬自艾 , 尚思泄忿尤人 ,
则恐天道概盈 , 众 怒 难 犯 , 诸 人 奴当慎思
之也。⑤
鉴于晚明政治格局 (其实也不止晚明) , 官宦
特权根深蒂固 , 上下联结 , 牵一发动全身 , 祁氏及
其僚属的调查报告都刻意回避直指乡宦本人 , 仅止
敲山震虎。判词夹带“详观列款 , (豪奴) 非奸妻
占子 , 即逼租析产 , 真所谓敛怨为德者 , 无奈其主
之朦而不悟”等等语句 , 已经算是指桑骂槐了。
祁氏的头脑十分清醒 , 先把丑话挑明于前 , 当
然也一定掌握了若干资讯 , 有点预感。祁氏本不愿
见而不幸言中 , 周延儒真的飞蛾扑火 , 风波再起。
但与前不同 , 只能算是“宜兴民变”的余波 , 十日
即止。于是 , 就有祁氏向中央提交的第四份报告 :
《再报宜情》。大致内容是 : 崇祯七年四月初七夜 ,
在干塘头 , 袁文正纠合蒋墅荡等村 57 人 , 突然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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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年第 6 期
①
②
③
④
⑤ 《宜焚全稿》卷 3“宜变始末”, 第 283 —386 页。末署崇祯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具题。
祁彪佳 :《按吴檄稿》“按吴牌示稿”: “本院向为刑官 , 阅历五载 , 一切案牍并经手裁。兹职任巡方 , 关防必慎。不许院役禀一语 ,
不委院役访一事 , 其有夤缘打点、指称诓骗 , 总巡各官务要严拿解究 , 阿纵并坐。”此牌示揭于按院门前。《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
48 册 , 第 656 页。
据当地人说 , 陈于泰中状元后 , 在宜城蛟桥南堍东珠巷住宅内建“永世坊”, 又名“状元坊”。
《宜焚全稿》卷 1“初报宜情”, 第 175 —183 页 , 末署崇祯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具题。民变过程与处理细节 , 拙文《明清史料感知录
(八)》中有较详的史料交代 , 将刊于近期《历史教学问题》, 此处不多重复 , 请读者参阅。
拙文《祁彪佳与宜兴民变》略述民变事实 , 可参《东方早报》, 2008 年 9 月 14 日“上海书评”。
击 , 焚毁周延儒在亳村的庄房三进、约 15 间有余 ,
当即逃散。十五日夜 , 又乘知县公出 , 前往周宦祖
坟 , 暗行盗掘 , 官兵迅速到达 , 未及开棺 , 当场捕
获乱民三人。不费多少力气 , 为首者以及嫌疑各犯
几天内就纷纷落网 , 审讯即刻进行。经严审核实 ,
激变的导火线 , 是周家“佃人”胡才逃后复归 , 前
往“旧辅” (前任首相) 周延儒处 , 欲告发蒋墅荡
村人与袁文正 , 报复去年对胡代管的池塘产业和住
房的焚抢。深层的原因 , 是这些乱民“怀疑”周延
儒在幕后指使知县穷追猛打“乱党”, 支蔓不已 ,
此等涉案嫌疑人原已个个自危 , 既有人挑动 , 就群
起一搏。①
很显然 , 周、陈两家的“焚掘”并非同时发
生 , 周事在后 , 且为本可避免的余波。《明史》“祁
传”作者依据何种史料致误 , 不得而知。但可以注
意 , 此前已有张岱《石匮书后集》与温睿临《南疆
绎史》所作“祁传”, 后者成书于康熙年间 , 而更
早的张岱 , 还是祁氏的至亲好友 , 往来甚密 , 最悉
内情。两书所作“祁传”陈述宜兴焚掘事件 , 均无
此类错误 , 足证《明史》“祁传”写作时严重地失
检核对史料 , 作为“国史”实在不应该。②
其二 , 有重大缺漏。《明史》“祁传”对祁彪佳
“降俸”与辞官过程的交代 , 语词含糊而致疏漏重
要关节。实则远在“回道考核”之前 , 中央职能部
门已经至少二次给了祁氏“降级”处分 , 而“降
俸”则是回到北京 , 皇帝最后以降俸圆场以示宽大
而已。更关键的是 , 祁氏的巡按岗位不待他回京考
核 , 早有别人顶替 ,《明史》只字未提。
祁彪佳何时受到行政处分 ? 张岱“祁传”也未
作交代 , 他本是最该知道内情的一个。以后诸家的
说法 , 多与《明史》大同小异 , 严谨的说得稍为精
确 , 由“降级”改为“降俸”, 时间都在回京后。
此事自然祁彪佳本人清楚 , 日记空白 , 或有当时不
便明说的隐情 (晚明官场的人际关系非常紧张 , 稍
不慎便被人指为此党或彼党 , 祁不想趟混水) 。但
祁氏还是很用心 , 在《宜焚全稿》留下了强烈的印
记 , 现揭出权为祁传补缺。
查阅《宜焚全稿》, 在该书收录的祁彪佳所有
题奏公文里 , 最早出现“降级”字样的是卷 10
“导河夫银”, 具题时间为崇祯七年七月十六日。奏
文题头为“巡按苏松等处监察御史题为河银派征浙
直徽地方额解淮兖镇三库 , 完欠向无参考 , 免编通
无与闻 , 乞 工部立法责成 , 以便清原节流事”,
共 15 页 , 文末却突兀地首次书写“巡按苏松等处
监察御史、今降职三级臣祁题”。③ 在此之前 , 直
到六月初六呈交的 8 份报告 , 都正常地书写为“苏
松等处监察御史臣祁题”。至于七月十六日同天具
题的前二份“二次助饷”、“委报钱粮”报告没有写
明“降三级”, 不知何故 , 而后绝大部分报告上都
写明“降三级”, 少有漏写的。从闰八月初七“严
选练兵”起 , 则由“降三级”变为了“降五级”;
从九月初二“靖泰沙田”起 , 又改为“降 □级”,
多少级不填 , 猜测意思是等待回京后 , 你们看着办
吧。九月初二具题的报告数量多至惊人 , 从卷 10
至终卷 18 , 为全书卷数的一半 , 总计 24 份 , 均于
同一天呈交 , 祁彪佳憋足一口气 , 做出全部“收
摊”的架式 , 这是最明白不过的。
还有出人意外的 , 在返京“回道考核”的三四
个月前 , 祁氏的职务实际已经被人替代。《宜焚全
稿》卷 17“行过事迹”, 是祁氏向中央提交的任期
总结交代 , 篇幅极长 , 列目细致 , 要探究他的辞职
深层原因 , 此篇报告是必读的。具题于崇祯七年九
月二日的大堆报告中 , 正是这一篇报告揭示了至今
尚为治晚明史者忽略的一件史实 : 祁彪佳的苏松巡
按职位在崇祯七年九月初二前已经被王一鹗替代 ,
只是尚未就任而已。原文如下 :
今已一年差满 , 例应命除 , 将一应文卷已
完者送回本院照刷 , 未完者送付续差御史王一
鹗接管外 , 为此今将钦遵宪纲《行过事迹》理
合具本 , 专差承差黄之贞赍捧进交。④
比勘江南巡抚张国维《抚吴疏草》, 在崇祯七年九
月十一日具题的“回奏沙田疏”里 , 仍有张与祁抚
按“会同看得”字样 , 而至十月十六日具题的“地
震疏”, 巡按苏松等处监察御史的名字已换成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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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范 : 祁彪佳 : 任期短促的苏松巡按
①
②
③
④ 《宜焚全稿》卷 17“行过事迹”, 第 773 —774 页。官员王一鹗 , 晚明有二个 : 一位万历时官至兵部尚书 , 曾任顺天巡抚 ; 另一位即
是祁的后任者 , 经历不详。
《宜焚全稿》卷 10“导河夫银”, 第 559 —566 页。以下所涉篇名请参原书 , 不再烦注页数。
张岱 :《石匮书后集》卷 36“刘宗周、祁彪佳列传”; 温睿临 :《南疆绎史》勘本卷 14“抚按列传第八”。两书分别为《台湾文献丛
刊》第 282 种、132 种。
《宜焚全稿》卷 8“再报宜情”, 第 499 —507 页 , 末署崇祯七年五月十二日具题。
鹗 , 这说明王氏至晚在十月十六日前已接任。①
受处分与辞职的深层原因
关于辞职返乡的原因 , 祁彪佳在《日记》“归
南快录”前书写有“小引”, 这算是他对此事的一
次自我表白 , 以后罕有再涉及的。抄录于下 :
予谫陋甚无用世才 , 乞归养母之志 , 萌于
初入西台时 , 迨巡吴之后意益决。两疏未荷圣
允 , 不得已 , 循故事北上报命。然昼之所思 ,
夜之所梦 , 一饮一食无非是者。后台长为予代
题 , 始奉俞旨 , 半肩行李 , 翩然就道。数年来
怀恩积虑 , 翘首企足以望者 , 而旦得之 , 可谓
快矣。然予本侍从 , 奉命周咨 , 疏凡百十 , 上
辄报可 , 即狂戆 , 亦荷优容。及考核时 , 以荆
溪民变 , 时宰方督予过 , 因发改票拟降级 , 而
上改为降俸 , 圣恩深厚 , 无以加矣。小臣无涓
埃报 , 而自便身图 , 如臣谊何 ? 以故出都之
顷 , 遥望阙廷 , 感而涕下 , 益增惭悚。②
二百多字的自我表白 , 包含的意思很复杂 , 今
人读来不少隔阂 , 但它是了解祁彪佳此前与此后心
迹不可多得的线索。我想先从“予本侍从 , 奉命周
咨 , 疏凡百十 , 上辄报可 , 即狂戆 , 亦荷优容”说
起 , 由远及近 , 一步步回到本小节主题上来。
23 岁首任兴化府推官 , 表现出人意外 , 得到
了当地的认可。初出茅庐的他 , 当时可说是踌躇满
志。任上第五年忽遭父丧 , 循例丁忧三年。守制
满 , 崇祯四年八月赴京 , 考授福建道御史 , 崇祯五
年得旨履职西台 (即都察院) , 侍内外班。待实授
御史不久 , 即差调苏松巡按。统计包括侯选、虚授
在内 , 在京前后横跨三年 , 实不足两年。
祁彪佳履职西台、充任言官的崇祯五年 , 也正
当崇祯皇帝即位后精神比较正常的时期。种种迹象
表明大明已行至末世 , 可朱由检不甘心坠落 , 努力
逆势而上。他广开言路 , 竭力虚心听谏 , 寄臣僚于
莫大希望 , 要求他们忠诚不贰 , 辅佐开出大明“中
兴之世”。祁彪佳受此鼓舞 , 又加年富力强 , 未曾
受过挫折 , 雄心与幻想交织一起 , 真以为幸逢中兴
之主 , 臣子敢不效驽马之劳 ?
两年内 , 他不断地草拟奏章 , 递交一道后 , 焦
灼地等待着圣上批旨 ; 得旨后兴致更浓 , 又上另一
道奏疏 ⋯⋯这样的循环 , 在《日记》“涉北程言”、
“栖北冗言”上、下三卷里都有淋漓尽致的体现。
《明史》“祁传”在征引祁疏上是下了工夫的 , 选择
比较精当 , 读者可以覆看。统而言之 , 他的奏章直
砭时弊 , 不忌大臣时宰 , 揭露问题往往犀利见血 ,
故自嘲为“狂戆”。由于在推官任上巡历过不少乡
村基层 , 更有痛陈“民间十四大苦”的著名奏疏 ,
逐条形容 , 耸动朝廷上下。其子目有里甲、虚粮、
行户、搜赃、钦提、隔提、讦讼、窝访、私税、私
铸、解运、马户、盐丁、难民 14 项 , 是对突出的
晚明基层社会问题的一次认真盘点。
然而 , 过完崇祯五年 , 杀青《日记》“栖北冗
言”篇时 ,“小引”里显示情绪低落 , 写道 :
予是记 , 记壬申一岁事 , 虽三春伏豹 , 未
登鸩鹭之班 , 而寄迹长安 , 竟成瓠系。迨孟夏
而后 , 漫厕西台 , 惟日不给。盖一刻而忧喜环
生 , 一日而荣辱之迭现。百相尝 , 百相摇 , 百
相变也 , 不可谓不冗矣。而所以为之尝 , 为之
摇 , 为之变者 , 岂系于冗也哉 ? 我固无所以君
其动 , 而 言恶动 , 是止沸而扬其汤也。
写这话时 , 在他的头脑里 , 庄子盖过了孔子 , 开始
责怪起不悟老庄动静之理 , 为什么管不住自己的世
俗欲念 , 不能以静制动 ?③
尽信书不如无书。日记是真的 , 但所说未必尽
是“真言”, 其间委婉曲折 , 若不细细揣摩当时的
语境、心境 , 非常容易误读。就如前引祁氏日记
“疏凡百十 , 上辄报可 , 即狂戆 , 亦荷优容” (此处
总数实包括苏松任) , 故意隐去了一些不愉快的情
节 , 而以“优容”一词含混过去。《明史稿》“祁
传”较之《明史》, 保存了一些后来被删掉的文字。
涉及崇祯五至六年奏疏的 , 《明史稿》“祁传”说 :
上疏批评中官监督抚按 , 直指其“开水火之端 , 启
交结之患”, 遭到了“忤旨谯责”; 而“十四民忧
83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年第 6 期
①
②
③ 《祁忠敏公日记》卷 2“栖北冗言”, 第 578 页。“瓠系”即出于《庄子·逍遥游》。
《祁忠敏公日记》卷 5“归南快录”, 第 560 页。“小引”自署书于乙亥除夕 , 从其崇祯八年正月初旬入都 , 四月初九离京南归。以
“出都之顷 , 遥望阙廷”看 ,“小引”应写定于八年四月后。
张国维 :《抚吴疏草》,《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 39 册 , 北京 : 北京出版社 , 2000 年 , 第 68 —79 页。另据《祁忠敏公日记》“归南
快录”,“冬报入都”, 自八年正月起即以疾请假 , 直到四月初八圣旨下 , 次日即出京城。前引《年谱》云“既得代 , 乘间归省”, 日记没有
交代 , 或许是在王一鹗到任后 , 祁氏曾一度回山阴省亲。
疏”,“帝善其言 ,下之所司 ,亦不能尽用”。① 再看
《年谱》, 又补充一件史实 , 崇祯五年七月 , 为宣云
总督沈 冤狱辩解疏救 , 此时正值宣民“赴京诉者
千人”, 同僚为之担忧 , 还好仅仅“奉旨夺俸”。②
那时的官员 , 特别是地方官员 , 动辄被“降级”、
“夺俸”, 几成了晚明吏治过去甚少注意到的“特写
镜头”, 稍后再议。祁氏呕心沥血写就的奏疏 , 究
竟还有哪些被斥、被责且不去说它了 , 更可怜的这
些奏疏在朝廷、内宫之间旅游一圈之后 , 最好的结
果也就是“民忧疏”那样的结局 ,“帝善其言”, 然
而相关职能部门就把它们晾起来 , 再无人过问。这
点 , 我觉得祁氏到离京时心里是清楚的。若不是充
分体验到这种了无情趣的官场游戏 , 怎么会有“百
相尝 , 百相摇 , 百相变”的描述 , 以致“予谫陋甚
无用世才 , 乞归养母之志 , 萌于初入西台时 , 迨巡
吴之后意益决”的感叹呢 ?
然而 ,“出都之顷 ,遥望阙廷 ,感而涕下 ,益增惭
悚”, 那时的人对治国平天下总多痴心 , 一二次失
败不足消弭其志气。出京前 , 祁彪佳不怪皇帝 , 只
怨自己功力还不够。苏松巡按的任命 , 又燃亮了他
的希望。表面上看 , 接到促其星驰赴任的圣旨 , 并
未缩短行程 , 毕竟应对这种谕旨有了点经验 , 一路
征询友好 , 一路苦苦思索 , 到任前已胸有成算。诸
种传记多喜欢征引萧山毛奇龄语 : “案忠敏之按吾
吴也 , 威令大彰。檄苏、松所属 , 有十革、十四申
见询之目。革者革其弊 , 申者申其所当行 , 询者询
其何者可行、何者在所革 , 即 属所报之是否 , 定
黜陟。”③ 现在有《按吴檄稿·按吴牌示稿》以及
《宜焚全稿·行过事迹》, 这些内容均可覆案 , 毛氏
所赞不假 , 而且也说明祁氏早在上任前草就已毕 ,
否则怎么可能到达苏州院衙之后 , 一下就有那么多
牌示即刻挂于门前 , 立规细琐 , 滴水不漏 , 示法威
严呢 ?④
一局精心
, 真想认认真真演好的大戏 , 却
以处分与辞职收场 , 这是祁彪佳当初意料未及的。
从崇祯六年六月四日到境 , 到崇祯七年九月初二收
摊 , 仅仅一年又三个月 , 如前节所示 , 他的职务就
被人替代了 , 这是什么原因 ?
我想 , 在祁彪佳看来 , 根本不是我祁某被撤
职 , 而是朝廷应我的辞职请求 , 让王一鹗接替我的
职务。查《宜焚全稿》, 祁氏提出辞职共有三次 ,
第一、二次是在苏松任上 , 然后才有返回北京由都
察院首长代呈的乞养归里请求 , 算是成功了。第一
份辞职报告收录于《宜焚全稿》卷 7 , 而在《宜焚
全稿》18 卷全书之末 , 特意保存了第二份报告。
第一份报告详细形容自己的病情后 , 即云 :
巡按苏松等处御史奏 : 为微臣巡历将周 ,
忽患危疾等事 ⋯⋯伏乞圣恩俯念微臣差务将
竣 , 地方相安 , 并无托卸之情 , 容比照去年顺
天按臣徐尚勋例 , 赐准回籍调理 , 臣无任感戴
之至。崇祯七年三月十六日具题。
四月二十四日奉圣旨 : 祁巡方未竣 , 何遽
以病请 ? 着堂上官查明具奏。崇祯七年五月初
三 , 都察院覆疏 : 奉圣旨 , 巡方御史果能吏畏
民怀 , 方为称职。祁彪佳既巡历将竣 , 着依限
回京考核。⑤
很明显 , 第一次的请求遭到了崇祯皇帝的严厉
斥责 , 要求“明查”。而上级部门 (都察院与吏部)
“明查”的结果 , 在五月初实际认可了祁的离职要
求 , 结语似乎是表扬 , 但没有落实 , 这就是官场话
语。至少在九月初二前 , 我们知道已经委任王一鹗
接替祁的位子。九月初二 , 祁彪佳在完成一系列
“收摊”报告后 , 再次提出辞职请求 , 这次皇帝的
答复是 : “祁巡方既竣 , 着回道考核 , 不得病请。
该部院知道。”⑥ 好像前此皇帝并不知道祁的职务
已被替代 , 这说明朝廷里有人在玩猫腻 , 借祁辞职
为名 , 顺水推舟地把巡按的职务给拿下了。
搁下朝中“内鬼”, 先有必要讨论祁彪佳为什
么在一年还不到的时间内就两次提出辞职请求 , 这
不是违反了他上任时的初衷 ? 真是得了“危疾”
吗 ? 不是 , 又何以托病要求退隐呢 ? 这就又回到本
小节开初所引“乞归养母之志 , 萌于初入西台时 ,
迨巡吴之后意盖决”的话头上来了。
笔者认为 , 这正是《明史》“祁传”回避了的
问题。不仅《明史》, 明清诸家笔记都在造成一种
93
王家范 : 祁彪佳 : 任期短促的苏松巡按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宜焚全稿》卷 18“再疏请告”, 第 833 页。圣旨下达的时间是十月初二。
《宜焚全稿》卷 7 , 第 447 —449 页。
此篇列于《按吴檄稿》全书末 , 第 655 —681 页。黄山《官箴书集成》收录仍有不少重要遗漏。
温睿临 :《南疆绎史》“祁传”勘本引“萧山毛氏曰”, 版本见前注。
前引王思任 :《年谱》, 崇祯五年条。
王鸿绪 :《明史稿》, 周骏富主编 :《明代传记丛刊》综录类第 9 种 , 台北 : 明文书局 , 1991 年 , 第 97 —301 页。
印象 , 要人们相信是周延儒陷害挤走了祁彪佳。中
国人书写历史 , 内有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 , 就是把
什么坏事 , 不是推到祸水女人身上 , 就是拿奸臣当
替死鬼 , 不去推究甚至故意掩盖背后深层的原因。
此种习惯直到 21 世纪的今天 , 仍有一些红得发紫
的“讲史者”承袭其衣钵 , 这就更不应该了。
读过上节 , 恐怕不难记得三月十六日祁彪佳首
次提出辞职时 , 周延儒家的被“焚掘”事件根本还
未发生 , 不应与周氏有涉。但是 , 品味《宜焚全
稿》的许多公文 , 祁彪佳的甩手 , 确实与“宜兴民
变”有关 , 更与事件背后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深层
次的牵涉 , 已经越出了单纯人事纠葛的小范围。
祁彪佳最初并没有料到处理“民变”事件对他
会是烫手的红薯。照说他到任时局势已被完全控
制 , 乱民凶手以及肇事豪奴均已擒拿归案。从崇祯
六年十月底办案的结果来看 , 两边违法者各有数十
人被惩处 , 斩首、发配、徒刑、宽释 , 均经多级审
实 , 一依大明律例 , 不偏不倚。事件照着“先从惩
处豪奴开手 , 豪奴不处则人心不平 ; 终以究处乱民
结局 , 乱民不处则人心不定”的方略 , 处理得公正
得体 , “圣旨”年底的御批也无明显不满之词。现
在有材料足以判断 , 写定《宜变始末》, 直到崇祯
六年十月 , 尽管劳累疲惫 , 健康状况不佳 , 但祁彪
佳的心情还可以 , 对“宜变”的稳妥处理 , 有一种
明显的成就感。他在写给岳丈的信中说道 :
小婿自奉违岳父台前 , 拮据四月 , 劳苦万
状。盖此中之繁冗 , 真是别一世界也。宜事大
概已妥 , 以处豪奴开手 , 以惩乱民结局 , 先后
之间稍有次第 , 旦暮具疏入告矣 ⋯⋯奈何小婿
因过于劳剧 , 七月间几成怔忡 , 今又时患心胃
疼痛。①
那么 , 是什么让祁氏心灰意懒 , 借托病重 , 决
心甩纱帽不干了呢 ? 内里的许多隐情被隐去了 , 把
线索藏在公文报告的后面 , 要读者自已去体味 , 这
就是祁氏的用心。按情理推断 , 如果没有让他受不
了、觉得非常乏味的事情发生 , 祁氏决不会做出这
样极端的行动。现在要考究的 , 从崇祯六年十月到
崇祯七年三月 , 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事 ? 周延儒
家的焚掘尚未发生 , 诱发的事由应在别的地方。
崇祯六年十二月初五的一件疏议 , 引起了笔者
的特别注意。奏疏提出的内容 , 绝不关宜兴乃至苏
松事务 , 说明到崇祯六年的年底 , 祁的政治热情没
有太明显的低落 , 还关心远在北京朝廷上发生的
事。该题疏名称是“辅臣简任方新 , 谏官以进言遽
斥 , 恳乞圣明宽宥 , 以益弘天度 , 更励臣节”。他
对刚于同年十一月入内阁的“新辅”王应熊原不相
识 , 却是因为看到邸报 , 给事中章正宸因新辅有
“伏蒲”(单独召见)之请 , 上疏弹劾 , 却遭到“ (皇
帝) 严谴 , 下之法司”, 祁认为这一处理有失鼓励
言官臣节的原则 , 指叱作为“新辅”, 本应该大度
地引退才符合身份 , 王应熊却心安理得 , 不加援
手。② 依笔者之见 , 本职已自顾不暇 , 这纯属多管
闲事 , 可看惯晚明史的人都熟悉 , 是时言官动辄弹
劾时宰为家常事 , 有是非 , 也有小题大做 , 甚或无
风起浪 ; 有自以为坚持原则的 , 也有借以博取名声
的。从万历起 , 这几乎成了晚明政治一道怪异的
“风景线”, 祁彪佳也不能免俗。奏章的命运是“疏
至通政司 , 不为封进”。现在我说到它 , 是想旁证
写此疏议时 , 祁还未有坚决隐退之意 , 却无意中得
罪了新入阁的“时宰”。祁将此疏议夹入苏松公文
堆里 , 看似别扭 , 实则后来体验到了这一点 , 安置
于此 , 大有深意。文后笔者还将谈到此事。
读下去 , 头疼的事情就接踵而至 , 也渐渐明白
祁氏所说的“此中之繁冗 , 真是别一世界”, 绝非
文字矫情。崇祯七年正月十八日向中央呈交了题为
“风雨奇变重灾”长疏 , 总计 17 页 (上下联页) ,
详列其所管辖的四郡连续受风雨旱蝗灾害的情节 ,
汇总道、府、县实地勘察所得的具体数据 , 不避细
琐。该奏疏内有大段文字概述崇祯六年 , 苏松常镇
四郡在一年之内频遭风雨旱蝗侵袭 , 灾情触目惊
心。每逢这种时刻 , 皇帝以及职能部门都会下旨、
下令 , 要地方做好赈灾抚恤。祁彪佳此疏也是回应
上级命令的 , 但他亲身感受到的 , 这一地区经济状
况本还可以 , 灾情虽重 , 却还有比灾情更难应付的
“税灾”、“役灾”, 年复一年叠压成山。如何救灾救
到要害 , 真温暖到百姓的心坎上 ? 这就是祁彪佳在
那个时代比许多例行公事的官员认识和见解深刻一
层的地方。此疏接着说的话 , 估计上级乃至皇帝听
了都会不悦 :
然民虽穷而国用必不可缓 , 家虽罄而漕兑
不可迟。是以见年之京边辽饷与新运之漕白二
0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年第 6 期
①
② 《宜焚全稿》卷 4 , 第 337 —338 页。
祁彪佳 :《祁忠惠公遗集》卷 3 ,《乾坤正气集》本卷 423。
粮 , 臣等劝勉输将 , 万不开观望之渐。惟是有
于年分则稍远 , 于数目则未多 , 于图计则无
亏 , 于民力则难办者 , 用敢合百万苍赤仰望之
诚 , 恳祷于皇上。①
祁氏开头两句 , 有心人听了 , 感到是在讽刺挖
苦 , 在他却是实话实说。崇祯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三
日即有“严催钱粮”的圣旨 , 要抚按查参拖欠 , 申
饬考成 ,“速报职名 (以待处分) ,并勒完离任”。这样
的圣旨不时下达 , 雷霆万钧。② 明清江南赋役的繁
重 , 当时及至今天的治史者也无不承认。因此 , 那
时江南地区的地方官不好当 , 动辄因逋欠或迟交额
定钱粮 , 还有名目繁多的派征完纳逾期 , 而受到降
级、降俸处分 , 任满考成落得个中等算是最好的结
果。崇祯年间的加派更是出了名的 , 上述所说“辽
饷”就是加征“三饷”中的一项。岁额每年完不
成 , 每年新征加带夹征旧欠 , 层层叠叠 , 恶性循
环 , 这才是让祁彪佳十分头疼的事。在这种情形
下 , 难堪的最后是百姓 , 不断被县差追比 , 被打板
子 , 被投入县牢。祁彪佳幻想皇帝能以恻隐黎民之
心 , 下恩诏豁免这些陈欠 , 故屡屡上疏为之恳求乞
怜。本疏所请豁免或减免的各府县逋欠清单长达 8
页 , 逐项逐款罗列 , 是一份极好的地方财税负担原
始史料 , 限以主题 , 割舍不录。与他同事的巡抚张
国维 , 半年后又有一疏 , 说是会同巡按祁彪佳看得
灾情后的报告 , 也备录于下 :
奈何三吴数年以来 , 水旱频仍 , 风雹
至。正供与杂项并急 , 公帑如洗 ; 积逋与预征
交并 , 敲扑日烦。家无隔宿之储 , 人鲜乐生之
念 , 憔悴支离 , 郑图难绘。且年来军器改造、
弓箭改造、辽饷加征 , 民力已竭 , 而额外可缓
之需 , 复责以累年浮坐之数 , 则皮尽而毛安
附 ? 恐不能为半壁之东南深长虑也。(《抚吴疏
草》崇祯七年七月初七疏)
祁氏请求豁免旧欠以救灾的长疏呈上后 , “二
月二十三日奉圣旨 : 该部核议具奏”, 又是敷衍。
我想此时的祁彪佳应该是有经验了 , 但他总不死
心 , 一试再试 , 无望而试。崇祯七年二月十九日又
上一疏 , 委婉点明“人心易动难安”之际 , 恤民必
须除去赋役之苦 :
巡按苏松等处御史题为江南苦役有五等
事。臣惟江南民穷役重 , 故人心易动难安。欲
收拾人心 , 必力 苦役。计其役有五 , 除漕兑
先经具题外 , 今将布解、白粮、柜头、经解四
款详加参酌 , 内有应乞申饬者、应听覆议者 ,
统候圣裁 , 未敢擅便。谨题请旨。③
崇祯七年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向上级请求被搁
阻的痛苦经历 , 给了祁彪佳人生以强烈刺激。日后
归隐山阴 , 崇祯十三年绍兴地区发生大灾荒 , 祁彪
佳积极策划并参与了该地的救荒恤民活动 , 编辑印
行《救荒全书》 (一称《古今救荒书》) , 以作指导。
在这个时候 , 他可以无顾忌地放开说话了。因此 ,
他在《救荒全书》里发表的尖锐议论 , 可以看作崇
祯七年疏中不便直率表达的意思。兹录两条于下 :
免赋者 , 就现征之额而免之也。有此免而
流移可以复业 , 殷富可以赈施。失赋得民 , 是
减之一时 , 裕之后日 , 岂非王道之大者 ? 但止
免存留 , 不免起运 , 则为德犹虚。豪猾幸免 ,
单弱派征 , 则于惠未遍。诸贤之语 , 皆已及
之 , 当事者均酌上请 , 方得沽浩荡之恩也。
今之言减、言蠲、言停者 , 犹是治标之说
也。夫不有薄赋税为本计乎 ? 然今日加派日
增 , 尚忧不足 , 其于薄也 , 何日之有 ? 或于范
公所谓冗官、冗兵与土木之费一为经画 , 方使
国家不忧匮乏 , 而民生遂得休息乎 ?④
崇祯七年二月十九日同一天 , 祁氏呈交了另一
份奏疏 , 题为“报缺有司”, 大叹江南臣民苦经 ,
似是为做官难大发牢骚 , 实则背后是说江南民众税
役负担太重 , 不得不承受官吏追逼之苦。鉴于今之
治晚明史者 , 多热赞江南“进步”, 而对此种情形
少有关心 , 特备录于下 , 藉此照见“前现代”江南
民生乃至吏治灰色的一面 :
微臣凛奉简书 , 所与共安民之责者 , 郡邑
诸吏也。吏于江南盖甚难 , 而江南之需吏又甚
亟。臣请先言江南需吏之亟 , 后陈吏于江南之
难。夫海内繁剧之区固自不乏 , 然未有一邑而
税徭至五十余万 , 漕粮至二十余万 , 大狱至二
百余件者也。即递而减之 , 亦十倍他处。当兹
灾 频仍 , 赋役繁苦 , 奸民既喜于语乱 , 穷民
14
王家范 : 祁彪佳 : 任期短促的苏松巡按
①
②
③
④ 《祁忠惠公遗集》卷 5“救荒全书小序”。
《宜焚全稿》卷 6 , 第 412 页。
《宜焚全稿》卷 6 , 第 429 页。
《宜焚全稿》卷 4 , 第 373 页。
又莫必其生。且也 , 浙闽东连 , 未息鲸鳃之
浪 , 淮徐西近 , 方驰风鹤之声 , 乃库无余金 ,
庾无积粟 , 全赖良有司以爱民之心实意连络人
心 , 销弭奸宄。否则 , 摇摇易动 , 根本堪忧。
此江南需吏之所以亟也。
乃若受事此中 , 非不有克自勉励 , 无奈案
牍之纷 万端 , 吏弊之奸顽百出 , 虽隶首之
算 , 洞垣之明 , 有遽难以照烛而数计。至于邑
当四冲 , 则又半以其身作邮亭之津吏。所以征
粮、理讼 , 即继晷焚膏犹苦不支。况未几而参
罚至矣。积案如山 , 积欠若海 , 有司无一官不
降 , 无一官不罚。以一钱不取之知府方岳贡 ,
至于降而无级可降 , 罚而无俸可罚。今计部已
为分年带征 , 而独此中犹有河清之俟。此吏于
江南之难一也 ⋯⋯①
正因为他治下的地方官员未办足岁额而被处分
不断 , 待追欠甚至赔垫完成后 , 处分却不见职能部
门及时撤消 , 多至四、五年以上不见音信 , 他不得
不屡屡为下属据理力争 , 请求“开复” (即撤消处
分) 。有关奏章颇多 , 略举数例 :
为常熟县知县杨鼎熙连续受降职二级、降职一
级戴罪督催 , 业已完成 , 请求循例开复 (崇祯六年
十一月十五日具题) ;
为署无锡县印、同知蔡如葵等降俸、停其升
考、戴罪督催 , 接管知县杨云鹤住俸督催 , 请求为
两人开复 (崇祯七年正月初三具题)
为长洲县署印推官王瑞称降俸一级、今已解
完 , 请求开复 (崇祯七年二月十九日具题)
为武进县前知县程九万实历 46 个月、曾受降
职三级、降俸一级、又降俸一级三次处分 , 实俱完
解 , 并无丝毫拖欠 , 给予考核给由 (即为其离任出
具考绩证明) , 另请为嘉定县知县来方炜降俸降级
开复 (崇祯七年三月初七日具题)
⋯⋯ (略)
走笔至此 , 愚拙如某 , 对前引祁氏自我表白的
起首语“予谫陋甚无用世才”, 多少也读出点滋味
来了。
汤显祖早在他之前 , 由官场经历的苦涩 , 就已
经点破“治世人多于事 , 否则 , 事多于人”。② 但
人非经历与亲悟 , 是听不进这类劝告的。在崇祯七
年三月十六日呈交第一份辞职报告后不久 , 周延儒
家被“焚掘”的民变突发 , 这无疑是把祁彪佳推向
万般无趣的转折点。至此 , 他充分体会到自己不是
“用世之才”, 而到了明亡殉节 , 则是彻悟到了 , 这
混浊多事的世界原非他“用才之世”。
现在终于又回到上一小节提出的《明史》情节
上来了。辞职报告提交才过二十多天 , 周延儒的庄
房被焚 , 祖坟险被掘开 , 民变因周氏等乡绅恶意报
复 , 再起余波。祁氏内心郁闷 , 十分恼火 , 一是周
氏明知宜兴连年受灾 , 民生艰难 , 人心浮动 , 却不
顾大局 , 不听警告 , 惹事生非 ; 二是上头竟无人能
理解他的心思 , 只顾就事论事 , 不正本清源 , 唯以
“除暴戡乱”是问。这一次 , 祁氏在向朝廷的回奏
报告里 , 多少带点破罐子破摔的情绪 , 再不像过去
那样委婉曲折 , 而是一刀子捅破薄纸 :
⋯⋯而臣更有请者。盖该县之奸民宜惩 ,
良民宜拊 , 而近多良化为奸 , 则因节岁歉收 ,
资生无策 , 以故挺险生心 , 是穷民更宜恤也。
臣前于勘灾疏中仰乞圣恩暂缓该邑之旧逋 , 减
新例带征为一分 ⋯⋯更望 下该部 , 或量加蠲
免 , 或止带一分 , 则臣等藉朝廷浩荡之德意 ,
以团结人心 , 销弭忒志 , 是又源本之计也。
(崇祯 7 年五月十二日具题) ③
这一下连皇帝都不高兴了。请看崇祯七年六月初六
“圣旨”严厉斥责祁氏 : “宽缓旧欠 , 朝廷自恤灾
黎 , 亦与此事何涉 ? 辄尔溷请。”
这样 , 崇祯七年七月十六日前的祁氏“降三
级”处分的缘由 , 大致也可以推测而得了。正如前
面所列 , 明代对官员职务过失的处罚十分严厉 , 仅
仅凭民变的再发生 , 就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 何况
“圣旨”上年就警告 , 再有事端 , 唯官员是问。而
闰八月初七前加重为“降五级”, 从《宜焚全稿》
看 ,“宜事”后又发生过“刀军叛乱” (从巡抚张国
维的《抚吴疏草》看 , 还有不少风波。有的属祁氏
辖地 , 有的属应天巡按管辖) 。圣旨此前即有“江
南重地 , 屡旨饬防 , 据奏废弛单弱已极 , 且兵船虚
冒 , 奸宄交通 , 该抚按向来整饬何在 ?”祁氏回奏
形似驳斥 : “叛乱刀军未有显著情状 , 的确姓名 ,
2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年第 6 期
①
②
③ 《宜焚全稿》卷 8 , 第 499 —504 页。
《汤显祖诗文集》卷 40“答邹尔瞻”, 上海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1982 年。
《宜焚全稿》卷 6 , 第 413 —414 页。
查无通番情形。”① 据此态度 , 职能部门加重处分 ,
在明代会典则例里是有法可依的。然上级部门不知
道 , 这一切 , 对祁彪佳已经无所谓了 , 只是坚定了
他“无用世才”的立场 , 田园将芜 , 何不归 ? 至于
“危疾”之请实为托词 , 只要看“归南快录”, 南归
路上 , 游山玩水 , 呼朋会友 , 心情十分舒畅 , 就知
道这纯是心病 , 生理上有过反应 , 如心脏、肠胃感
觉不适 ; 但一旦解脱 , 百“病”全除。
至于《明史》“祁传”称周延儒怀恨报复 , 背
后策动中伤 , 致使祁氏“回道考核”受到“降俸”
处分云云 , 笔者查阅资料虽然有限 , 但有理由怀疑
可能是当时士人间的传闻或猜测 , 未见得一定有真
凭实据。试观挚友张岱《石匮书后集》的“祁传”,
对此事并无一字涉及。他应是知事情底细的人 , 何
以不书 ? 写书时 , 周延儒已经是臭不可闻的了 , 何
用忌讳 ?
最后 , 祁彪佳本人有一说法 , 也必须作交代。
祁氏在前引《归南快录》日记“小引”里确实说
过 : “及考核时 , 以荆溪民变 , 时宰方督予过 , 因
发改票拟降级 , 而上改为降俸 , 圣恩深厚 , 无以加
矣。”这个“时宰”, 当然不会是罢官在家的周延
儒。是谁 ? 据查崇祯八年内阁名单 , 时任首辅温体
仁 , 系周延儒的政敌。也不是没有可能 , 为表示不
徇私用情 , 对祁捅一小刀。另外还有谁 ? 老前辈吴
宗达 , 武进人 , 崇祯八年五月致仕 , 与周有亲戚关
系 , 似有嫌疑 , 但从老成与仕途已走下坡的角度 ,
他可能不太愿多生是非。另一位 , 就是笔者在前作
过交代 , 祁氏意气用事地冲撞过的“新辅”王应
熊。此人在任礼部侍郎时 , 游走巴结于周、温两辅
之间 , 崇祯八年被劾“党比欺罔”, 九月引罪归 ,
祁氏已南下返乡。在崇祯八年尚未被斥退前 , 借机
报复前次“侮辱”, 暗中讨好周 , 不是没有可能。
另一旁证 , 待到崇祯十四年周延儒再度入阁 , 即召
王氏回京 , 可惜到京时 , 周又罢任 , “渐沮而返”。
笔者不敢说 , 周之再召王 , 是报答他在“宜事”上
整了祁氏 , 但至少说明王在温秉政时 , 与周暗底里
多有往来 , “交情”不浅。至于祁氏本人是不是怀
疑周延儒 ? 完全可能。但祁氏手无实据 , 所以含糊
言之 , 心里可能也耿耿于怀。由此 , 我们也可以看
出 , 祁彪佳还是把苏松任上的各种不顺 , 归咎于个
人 , 归之于那些奸臣佞人 , 而对崇祯皇帝没有抛弃
幻想。他不可能 , 也根本不可能想到 , 这个王朝不
亡也难 , 根本上是那个制度有问题。因此 , 他的苦
境也还没有结束。我觉得挚友张岱对他有真了解 ,
因此在《和祁世培绝命词》开首说的“臣志欲补
天 , 到手石自碎”, 不仅悲情浓烈 , 也为祁氏一生
作出了深刻总结。②
在笔者看来 , 祁彪佳的经历是晚明社会的一面
镜子。透过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