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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手册

2011-03-03 16页 doc 142KB 7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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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手册《会计人员手册》 会计人员手册 序 公共财政,顾名思义就是政府要将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法制规范、宏观调控的要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财政部门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财政支出充分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情的原则,让公共产品与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百姓,城市的保障和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带动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覆盖社会各个阶层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公共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二是以行政资源和社会公...
会计人员手册
《会计人员手册》 会计人员手册 序 公共财政,顾名思义就是政府要将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法制规范、宏观调控的要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财政部门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财政支出充分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情的原则,让公共产品与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百姓,城市的保障和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带动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覆盖社会各个阶层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公共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二是以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为主要,以公开、规范、透明为主要特点的公共配置改革逐步深化;三是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以依法理财、保证重点、高效运行、主动作为为特质的公共服务体系日渐健全;四是以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规范预算流程为核心内容的公共管理水平得以提升;五是分配与使用相一致、事前与事后相衔接、内部与外部相配套、行政与社会相结合的公共监督不断完善。 围绕上述五方面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几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推动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健全。《公共财政服务文本》的编辑印发就是这部分成果的体现,服务文本今后还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财政工作的实际不断完善、不断更新、不断推出。企望服务文本能够给广大财政干部提供方便,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也希望服务文本能够更直接的服务于部门、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为厦门又好又快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尽一份微薄的力量。 黄 强 2008年3月1日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一)什么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哪些人员应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是指从事会计工作所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和资格,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二)哪些岗位需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按照《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规定,单位设立的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中的会计工作岗位,其工作人员也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三)通过何种途径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四)哪些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五)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答: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哪个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单位是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七)会计从业资格每年何时报名考试?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8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详见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为常年考试,单独核发合格证。 (八)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多长?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进行注册登记?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十)会计人员工作单位调动应如何办理调转手续? 答: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会计工作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十一)会计人员因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发生变更时,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发生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区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十二)在什么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我市各区级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注册登记、调转、信息变动、继续教育登记等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律实行网上申报。 (十三)如何进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网上申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实行网上申报,现场核对并缴费。 会计从业资格证网上申报程序为: 网上申报                  提交 成功 申报表格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现场提交 核对资料 到申报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1.申报表格一式两份;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 报名  成功 区财政部门出具受理清单 提交市财政 部门审核 到申报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领证 审核  通过 审核 不通过 说明理由,退回相关资料 (十四)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服务承诺时限为几天? 答: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十五)能否通过代理人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后,必须由本人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并带齐所需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补办。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哪些种类?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种类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种。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经济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2.履行,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3.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哪些条件? 答: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哪些条件? 答:除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能否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可以报考同等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认定? 答:以参加工作之前最后一个正规学历毕业年限为准,时间算至当年12月31日。 (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哪个单位组织?何时报名考试?何时领取合格证书?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考务工作由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负责;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份,考试时间为次年5月份,合格证书由市人事部门于10月份发放。 三、正规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如何确定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办理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毕业研究生)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财经类专业(可参照人事信息代码汇编)毕业可以确定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如何界定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毕业学历的范围? 答: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毕业学历是指在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财经专业学习期满所取得的学历,并且,这部分人员在毕业时,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不包括“五大”----电大、函大、夜大、业大、职大毕业或相应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和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学历。 财经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会计、审计、财政、金融、税务、商品学、价格学、保险、计划、统计、企业管理、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学、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贸易经济、物资经济、劳动经济、基本建设经济、经济信息学、国民经济管理等专业。 (三)确定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何条件? 答:必须是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可聘会计员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或专科见习期满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胜任主要岗位工作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四)如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答:按下述办理: 1.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程序、地点: 1>、须带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表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领); (2)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填写《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研究生)确定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经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市属单位在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区属单位在区人事部门办理。 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时间: 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 3.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办理:人事档案挂靠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其余人员到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办理。 四、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 (一)报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哪些条件? 答: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资格证书。 (二)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对象是什么? 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三)申报高级会计师有哪些条件? 1.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下同;字数在1500字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人员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有哪些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1.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3.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4.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2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5.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有何程序?何时评审? 答:申报高级会计师由个人向本单位人事部门填表申请,由单位人事部门将基本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市会计系列职改办初审,再报经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由市会计系列职改办负责汇总上报省会计系列职改办。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年11月份,评审时间由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主审委员会于次年第一季度组织评审。 (六)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应报送哪些材料? 答: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应报送的材料 1.设区市或省直有关厅(局、公司)职改办的委托评审函1份。 2.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证书等原件并各复印1份,复印件须经主管(推荐)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3.单位(公司)简介(附件1)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必须用正式表进行填写,如用打印粘贴的,在粘贴交接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原件,另附复印件(要求有杂志封面、目录和封底)2份。 6.《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附件2)一式25份,必须用A4复印纸正反两面打印并装订完整,加盖公章。 7.任现职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式25份,字数应在1500字左右,须写明申报人的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表现、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等(根据本办法中评审的条件来说明)。 8.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申报人员考核表。 9.相关业绩材料、文件、证书、奖状等复印件。 以上各种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特别规定的以外,均以A4复印纸复印并加盖推荐(主管)部门的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印章的一律不采用。 五、注册会计师考试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要具备那些条件?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具有完全行为能为;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考试阶段如何划分? 答: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三)专业阶段与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各有那几门?如何进行? 答: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经济法六门考试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以分科、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四)专业阶段六科考试应在几年内完成? 答:应在五年内完成,超过五年成绩无效。 (五)综合阶段考试应在何时完成?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 (六)何时报名?何时考试? 答:按往年的惯例,每年一般报名时间安排在三月份,考试时间安排在九月份。(详细报名时间应以厦门市财政局网站通知的时间为准)。 (七)考试成绩合格后应向那个部门领取合格证书? 答:专业阶段考试成绩六科全部合格者,可向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向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根据我市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二个级别。 (三)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对象? 答: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四)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对象? 答: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 (六)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队伍的现状,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逢双数年份进行,即2006年,2008年…依次类推。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逢单数年份进行,即2007年,2009年…依次类推。 (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采取什么方式?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会计人员按照厦门市财政局网站通知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八)会计人员在何种情况下不需要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 (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是哪个部门? 答: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单位应如何对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和费用,并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十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进行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应按照通知要求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向各区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如实记载在会计人员档案中。 (十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做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 答: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十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考核与检查? 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调转、变更和换发,不予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不予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七、代理记账管理 (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按财政部的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应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办理代理记账公司应向那个部门申请?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向申办者所在地的区一级财政局申请办理。 (三)申办代理记账公司应提供那些资料? 答:应提供如下资料: 1.申办代理记账公司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代理记账公司章程和业务操作规范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一份; 4.代理记账公司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简历一份(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每一位从业人员简历表各一份(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专职从业人员在代理记账公司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审批时限有何规定? 答:区财政局接到完整的申报资料2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批复,申报条件符合者由区财政局直接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 (五)代理记账机构如何办理变更事项? 答: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六)代理记账机构应如何网络报备? 答:代理记账机构应在成立或者变更事项后30日内,向区财政局报送代理记账机构一览表,经由区财政局核实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布。 八、会计人员网络报备事项 (一)什么是会计人员网络报备?什么单位需要网络报备? 根据《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各单位聘(任)用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情况网络报备的通知》(厦财会〔2010〕5号)的要求,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到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上的报备系统进行聘任用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备。 (二)什么时间内应该进行会计人员网络报备? 新增单位应该在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执照后开始运营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原已报备单位若有聘任用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后三十日内进行会计人员网络报备。 (三)如何进行会计人员网络报备? 会计人员网络报备程序为: 进入厦门市财政局网站的会计之窗:(http://www.xmcz.gov.cn),选择“会计人员网络报备系统”进行网络报备 九、会计事务办理单位地址、电话一览表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办 证 时 间 思明区财政局 民族路33号6楼(代理记账许可证) 中华会计函校思明分校-故宫路96号一楼(会计从业资格证) 2667160 2231341 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湖里区财政局 竹坑路财税大楼1楼东侧 6021824 5617715 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集美区财政局 集美岑东路77号 6063063 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同安区财政局 同安新安路38号 7020487 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海沧区财政局 海沧滨湖北路9号 6056865 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翔安区财政局 翔安区政府2号楼103室 7889590 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市财政局会计处 市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3楼 5058253 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故宫路98号 2229601 思明区函校 故宫路96号1楼 2231341 湖里区函校 竹坑路财税大楼1楼东侧 5617715 同安区分校 同安财政大楼六楼 7020461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滨北路振兴大厦18楼 5093231 市会计学会 湖滨南路10号 2283250 2283238 市珠算协会 湖滨南路10号 2283237 2283231 十、会计人员每年考试、培训、评审等会计事务一览表 序号 事项 报名时间 具体承办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1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 每年7、8月份 厦门市会计学会 湖滨南路10号之一五楼 2283250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2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每年11月份 厦门市会计学会 湖滨南路10号之一五楼 2283250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3 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 每年单月份1至5日 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故宫路98号 2229601 4 珠算等级鉴定 每周一、三下午 厦门市珠算协会 湖滨南路10号之一五楼 2283237 5 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 (www.xmcz.gov.cn)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6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7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初、中级) 每年9、10月份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8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 次年5月份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9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初、中级) 次年10月份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10 注册会计师报名 每年3、4月份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11 注册会计师考试 每年9月份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12 高级会计师报名 每年4-5月份 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5156229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13 高级会计师考试 每年9-10月份 福建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14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 每年11月份 市财政局会计处 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3楼 5058253 见“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www.xm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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