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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2 46页 ppt 103KB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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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nullnull易像、取像(进取诸物,远取诸身、拟物取像) 八卦之象、六画之象(承乘比应据中、贞悔) 方位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关于《易》象关于《易》象《周易》有所谓”观象系辞”。 “易象”为《周易》的重要特色。所谓“象”、“数” 、“理”、“占”。 王弼之“扫象不谈”。 取象取象“拟物取象”:初爻多取在下之物,上爻多取在上之物。初爻多取在下之物初爻多取在下之物《乾》卦初九爻:“潜龙勿用。” 《坤》卦初六爻:“履霜坚冰至。” 《剥》卦初六爻:“剥床以足,蔑贞,凶。” 《遯》卦初六爻:“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
象
nullnull易像、取像(进取诸物,远取诸身、拟物取像) 八卦之象、六画之象(承乘比应据中、贞悔) 方位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关于《易》象关于《易》象《周易》有所谓”观象系辞”。 “易象”为《周易》的重要特色。所谓“象”、“数” 、“理”、“占”。 王弼之“扫象不谈”。 取象取象“拟物取象”:初爻多取在下之物,上爻多取在上之物。初爻多取在下之物初爻多取在下之物《乾》卦初九爻:“潜龙勿用。” 《坤》卦初六爻:“履霜坚冰至。” 《剥》卦初六爻:“剥床以足,蔑贞,凶。” 《遯》卦初六爻:“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大壮》卦初九爻:“壮于趾,征凶,有孚。” 我们看:“潜”、“履”、 “足”、 “尾”、 “趾”等,皆取象于物之下者。 上爻多取在上之物上爻多取在上之物《乾》卦上九爻:“亢龙有悔。” 《比》卦上六爻:“比之无首,凶。” 《大过》卦上六爻:“过涉灭顶,凶,无咎。” 《解》卦上六爻:“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旅》卦上九爻:“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丧牛于易,凶。” 我们看:“亢”、“首”、 “顶”、 “高墉”、 “巢”等,皆取象于物之上者。取象取象“近取诸身” 《咸》卦。 初六爻:“咸其拇。” 六二爻:“咸其腓,凶,居吉。” 九三爻:“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四爻:“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九五爻:“咸其脢,无悔。” 上六爻:“咸其辅、颊、舌。” 取象取象“远取诸物” 《乾》卦 初九爻:“潜龙勿用。” 九二爻:“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三爻:“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四爻:“或跃在渊,无咎。” 九五爻:“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爻:“亢龙有悔。” 两种常见的错误两种常见的错误全取《说卦》及汉人的《易》象以解卦爻之辞,凭古《易》的一点断文碎义,苦苦探索那些久已亡佚的取象之法,势必走上支离卦象以就经文,生拉硬扯以顺己意的旧路数。 认为《周易》的卦爻之辞与象毫无关联,干脆全盘否定古人以象解经的传统路子,纯以训诂解经,因古时字少,遂借通假之便随意训释,使训诂学成为一支点木成金的魔术棒。《周易》的取象《周易》的取象 据黄宗羲《易学象数论》所谈,《周易》的取象计有“八卦之象”,“六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方位之象”,“互体之象”等七种。八卦之象八卦之象《说卦》所记载: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八卦之象八卦之象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八卦之象八卦之象因为早在春秋时代,人们即已很熟练地运用这些卦象对《周易》进行分析了。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侯使筮之,曰‘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左传·昭公五年》:“庄叔以《周易》筮之……曰:‘离,火也,艮,山也……’”再加《国语·晋语》:“司空季子曰:‘震,车也。坎,水也。坤,土也’……”等等。由《左传》《国语》的这些记载看,其八卦之象与《说卦》基本相同,因此,早在春秋时代(或者更早)八卦之象就被用来解说《周易》了。六画之象六画之象两卦相重而生“六画之象”,这就是《系辞》中所谓“八卦相荡”而生成的六十四卦。六画之象六画之象六画之象包含内外两个经卦,亦称上下两卦。据《左传》《国语》记载,春秋时代的人称内卦曰“贞”,称外卦曰“悔”。六画之象六画之象汉人在其注释《周易》经文的著作中,认为每个卦体的阴阳爻画之间,还有着“承”、“乘”、“比”、“应”、“据”、“中”的关系。自汉人始,迄清人止,历代的易学家在注释经文,阐述《易》象时,他们都离不开运用这些关系来分析每卦的卦象。 “承”“承”所谓“承”,一般指一卦的卦体中,若阳爻在上,阴爻在下,则此阴爻对于上面的阳爻称之谓“承”。古人称之谓“初承二”。 “承”“承”《随》卦六二爻:“系小子,失丈夫。”虞翻注曰:“承四隔三,故失丈夫。”(《周易集解·随卦》)意思是说,在《随》卦中,六二爻是阴爻,位置在下,九四爻是阳爻,象征“丈夫”,位置在上,六二爻“承”九四爻,又被六三爻在中间阻隔,因而“失丈夫”。 “承”“承”《谦》卦初六爻辞中“谦谦君子”一句,《周易集解》引荀爽注曰:“初在最下为谦,二阴承阳亦为谦,故曰‘谦谦’也。二阴一阳,相与成体,故曰‘君子’也。”意思是说,在《谦》卦卦体中,初六爻为阴爻,位置在最下,本有谦让的意思。初六爻与六二爻都“承”九三阳爻,也有谦旨,故称之谓“谦谦”, “乘”“乘”所谓“乘”,一般指六画之象中,若阴爻在上,阳爻在下,则此阴爻对下面的阳爻称之谓“乘”。 古人称“上乘五”。 “乘”“乘”《屯》卦中,六二爻为阴爻,初九爻为阳爻,六二爻在初九爻之上,故曰“二乘初”。他注此卦上六爻“乘马班如”一句,亦曰:“乘五也。”意思是说,《屯》卦上六爻为阴爻,九五爻为阳爻,上六爻在九五爻之上,故注谓“乘五也”,指上六阴爻“乘”九五阳爻 。“乘”“乘”若一个卦体中,几个阴爻都在一个阳爻之上,则这几个阴爻对这一阳爻都可以称“乘”。如《谦》卦六五爻辞中“不富以其邻”一句,《周易集解》引荀爽曰:“‘邻’谓四与上也,自四以上乘阳。”意思说,对于六五爻来说,“邻”是指六四爻与上六爻,因为这两爻都与六五爻相邻,故说“邻谓四与上也”。同时,在《谦》卦卦体中,自六四爻起,它与六五爻及上六爻都“乘”九三阳爻,故谓“自四以上乘阳”。 “比”“比”所谓“比”,指在一卦的卦体中,其相邻两爻若是有一种相亲密的关系,称之为“比”。如其初爻与二爻;二爻与三爻;三爻与四爻;四爻与五爻;五爻与上爻等都可以称“比”。若相邻两爻,一爻为阴,一爻为阳,较善于得“比”。 “比”“比”虞翻多以此注《易》。如《比》卦六四爻:“外比之贞吉。”虞翻注曰:“在外体故称外,得位比贤,故贞吉也。”意思说,在《比》卦中,六四爻位置在外卦,所以说“在外体”,六四爻是阴爻,位置在第四爻,第四爻是“阴位”,今阴爻而居阴位,故称“得位”,又因六四爻与九五爻有相“比”的关系,故称“得位比贤”。 “应”“应”《易纬·乾凿度》:“三画以下为地,四画以上为天。”“动于地之下则应于天之下,动于地之中则应于天之中,动于地之上则应于天之上。”这就是说,在六画之象中,其初爻与四爻,二爻与五爻,三爻与上爻之间,汉人认为有着一种呼应的关系。这种呼应关系被汉代易学家称之谓“应”。 “应”“应”《临》卦初九爻:“咸临,贞吉。”虞翻注谓:“得正应四,故贞吉也。”意思说,初九爻为阳爻,又在阳位,阳爻居阳位,故谓“得正”。在这一卦中,初九爻应六四爻,故谓“应四”。六四爻为阴爻,又居阴位,也“得正”,由初九爻与六四爻这样两个“得正”的卦爻互“应”,虞翻认为这就是此爻“贞吉”的原因。 “应”“应”《睽》卦卦辞中有“小事吉”一语,《周易集解》引郑玄注曰:“二五相应,君阴臣阳。”意思是说,在这一卦体中,九二爻与六五爻有着相“应”的关系。六五爻为“君”(汉人以第五爻为天子,详见后),然而却是阴爻,九二爻是阳爻,但却是臣爻,同时,又是阳爻居阴位,阴爻居阳位,互相“失位”,所以此卦只能“小事吉”了。 “据”“据”所谓“据”,在一卦的卦体中,一般指阳爻立于阴爻之上,则此阳爻对于下面的阴爻称之谓“据”。古人解《易》之称谓“二据初”。 “据”“据”以《蒙》卦为例,《周易集解》引虞翻注该卦九二爻曰:“应五据初。”意思是说,在这一卦体中,九二爻应六五爻,故曰“应五”。同时,九二爻为阳爻,初六爻为阴爻,九二阳爻既在初六阴爻之上,就是九二爻“据”初六爻了,故谓“据初”。 “据”“据”在一个卦体中,若只有一个阳爻,其余都是阴爻,而此阳爻的位置在卦体中又比较偏上,则此阳爻对其余阴爻皆可以称“据”。如《豫》卦九四爻“由豫,大有得”一句,《周易集解》引虞翻注曰:“据有五阴,坤以众顺。”意思是说,在这一六画之象中,九四爻为阳爻,它一爻可以“据”其他五阴,《豫》卦内卦为坤,坤为众,故谓“据有五阴,坤以众顺”。 “中”“中”所谓“中”,又被汉以来的易学家们称为“居中”“得中”“处中”等,一般系指一卦卦体中的第二爻与第五爻(但也有例外),因为第五爻为外卦之“中”,第二爻为内卦之“中”。 “中”“中”《临》卦九二爻“咸临吉,无不利”,《周易集解》引虞翻注曰:“得中多誉。”意思是说,九二爻位置在内卦之“中”,故曰“得中多誉”。 null以上我们简略叙述了“六画之象”中的“承”,“乘”,“比”,“应”,“据”,“中”。如果我们看汉唐以来各家《易》注,必然会遇到他们运用这些术语分析卦象,阐释经文。故应对这些术语有个粗浅的了解,以便于掌握自汉唐至明清传统研究《周易》的。方位之象方位之象何谓“方位之象”?方位之象指八经卦所象征的八个方位。即:乾为西北;坎为正北;艮为东北;震为正东;巽为东南;离为正南;坤为西南;兑为正西。 至宋,这“方位之象”又有“先天方位”与“后天方位”之分。《说卦》中论述的八卦方位被称作“后天方位”。按宋人的说法,这“先天方位”是:乾南坤北,离东坎西,震东北,巽西南,艮西北,兑东南。 象形之象象形之象何谓“象形之象”?举《鼎》卦为例,《鼎》卦之所以称“鼎”,恐怕就是因为组成该卦的六个爻画俱有“鼎”的形象。我们看:初六爻像“鼎”之足,九二爻、九三爻及九四爻像“鼎”之腹,六五爻像“鼎”耳,上九爻像“鼎”之铉。爻位之象爻位之象所谓“爻位之象”,据《易纬·乾凿度》,在每卦的六个爻画中,古人以初爻为“元士”,以第二爻为“大夫”,第三爻为“公”,四爻为“诸侯”,五爻为“天子”,上爻为“宗庙”。 互体之象及应用互体之象及应用按《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杜预注“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曰:“自二至四有艮象,艮为山是也。” 互体之象及应用互体之象及应用《系辞》中说:“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三与五同功而异位。”及《说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这些话很可能说的“互体之象”,不然何以“非其中爻不备”?何以“同功而异位”,提出了“二与四”“三与五”?特别是这个“迭用柔刚”的“迭”字,更是发人深思。 互体之象及应用互体之象及应用郑玄在《礼记正义·缁衣》中注《恒》卦九三爻:“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曰:“互体为乾,乾有刚健之德。体在巽,巽为进退,是不恒其德也。又互体为兑,兑为毁折,是将有羞辱也。”意思是说,在《恒》卦中,九二爻、九三爻与九四爻互体为经卦乾。 互体之象及应用互体之象及应用《颐》卦,其卦辞中有“观颐自求口实”一句,《周易集解》引郑玄注曰:“自二至五有二坤。” 互体之象及应用互体之象及应用《贲》卦初九爻:“贲其趾,舍车而徒。”虞翻曰:“应在震,震为足,故贲其趾。”意思是说,在这一卦体中,初九爻的应爻是六四爻,而九三爻与六四爻、六五爻互体成震,六四爻作为初九爻的应爻,位置居互体得出的经卦震之“中”,故谓“应在震”。而在《说卦》中震为足,虞翻认为这就是爻辞称“贲其趾”的原因所在。 互体之象及应用互体之象及应用东汉人讲《易》,除用“互体之法”解卦外,如上所述,又用“连互”之法解释着一些卦爻辞的来源。这种“连互”之法既然被东汉的一些易学大家所运用,其法恐怕也有所本。只有魏人王弼不信互体之说,他注《易》排斥互体不用。反对之象反对之象所谓“反对之象”,系将一个六画之象颠倒过来,这样就成了另一新的卦体。举《否》卦为例,将《否》卦的六个爻画颠倒过来,这样便成了《泰》卦。这种六个爻画的颠倒,古人又称之谓“倒象”“反易”。反对之象反对之象在这种互为反对之象的两卦中,其前一卦初爻爻辞的吉凶,绝大部分和后一卦上爻爻辞的吉凶相同。例如《屯》卦初九爻:“盘桓,利居贞,利建侯。”《蒙》卦上九爻:“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反对之象反对之象最有意思的是:有些卦的爻辞干脆就在其反对之象的另一卦里又写上了。如《损》卦六五爻:“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损》卦的反对之象是《益》卦。《损》卦六五爻画经颠倒之后,即为《益》卦六二爻画,而《益》卦六二爻辞为:“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反对之象反对之象古人曾运用“反对之象”,探求过一些卦爻之辞的由来。如《临》卦,其卦辞曰:“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十二辟卦中,《观》卦为八月之卦,而《临》卦为《观》卦的“反对之象”,故称“八月有凶”。 不管此解是否有据,总之,有一点是可以确定下来的:《周易》古经的作者,肯定使用了“反对之象”,因为六十四卦的排列顺序,正是以“反对之象”作基础的。“象”“象”自春秋战国起,经汉唐至明清止,以《易》象解释经文,一直是两千多年来《易》学长河中的一支主流,正因如此,它也是今人应该重新探讨和评价的地方。今天,在探讨研究《周易》古经经文时,不应把两千多年来前人有关《易》象的研究统统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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