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沉管灌注桩细则

2010-12-15 15页 doc 204KB 29阅读

用户头像

is_389830

暂无简介

举报
沉管灌注桩细则人工挖孔桩质量监理细则 -------项目 沉 管 灌 注 桩 监 理 细 则 编 制: 审 核: 武汉宏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沉管灌注桩监理细则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1参建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1.2工程概况 简述该分项工程其工程规模、地理位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情况及目标值. 第二节 工程特点 2.1设计技术要求 群桩的数量、长度、桩径、持力层、承载力、钢筋配置等主要相关技术指标,突出工程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 2.2岩土工程地质条件 地 层 ...
沉管灌注桩细则
人工挖孔桩质量监理细则 -------项目 沉 管 灌 注 桩 监 理 细 则 编 制: 审 核: 武汉宏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沉管灌注桩监理细则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1参建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1.2工程概况 简述该分项工程其工程规模、地理位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情况及目标值. 第二节 工程特点 2.1设计技术要求 群桩的数量、长度、桩径、持力层、承载力、钢筋配置等主要相关技术指标,突出工程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 2.2岩土工程地质条件 地 层 岩土名称 埋深 (m) 厚度 (m) 平均厚 度(m) 岩土描述 第三节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3.1工程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相关合同。 3.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 3.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a)《建筑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d)《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e)《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f)《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g)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 第四节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否 (续上图) 自检合格? 否 否 检查合格? 本子分部(子分部)工 否 程是否全部完成? 第五节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5.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及人员核查 1、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若分包给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进行核查。 2、管理人员到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测量人员、材料员、取样员、试验员必须在岗。 3、操作人员:人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其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 4、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电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对此进行检查与核实。 5.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5.2.1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审查工作一般三天完成。若审查时需要承包单位就有关内容重新补充或修改,在审查意见中提出,限定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报(先申报的内容不退)。 5.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施工顺序安排是否合理(桩中心距小的桩应跳开施工);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定和管理决策。 5.2.3审查注意事项 1)充分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 2)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的一致性; 3)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临时办公用房、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用施工方案的实施。 5.3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5.3.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1)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测量放线,建立控制网,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原始基准点应由规划部门(红线班)施放,并办理红线定位册。施工单位对桩位放线同时测定桩顶孔口标高,认真复查后报监理复核。监理复核时要特别注意对控制桩的检查,检查其数量及准确性,检查保护的措施是否有效。 2)监理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土方测量,测定方格网,计算土方,比较原设计确定的±0.000标高是否合理,确定±0.000标高,做到既满足功能,又节省土方挖填费用。 5.3.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承包单位施工的需要,事先规定并提供给承包单位占有和使用现场有关部分的范围,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 2)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地的道路、给水、供电、混凝土供应等方面予以重视。 5.3.3材料、采购订货的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供货厂方向订货方提供质量文件,质量文件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质量文件是承包单位将来在工程竣工时应提供的竣工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以证明工程项目所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代表应对备选的商品砼供应站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主要负责人、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查,并形成考查记录及考查报告,选择符合实际要求的商品砼供应商。 5.3.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1)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考虑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如钻机的数量和浇灌混凝土设备的数量,坏后有备用,并且能及时修理。 2)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配备,所准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5.3.5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的现场核对 1.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交底,其内容为:①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②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材料情况;③设计思想、方案比较、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④施工应注意事项。 2.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施工图纸现场核对主要包括内容:①施工图纸合法性认定,施工图是否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②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如桩顶嵌入承台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钢筋的含量是否合理;桩中心距能否满足3d;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试桩方案是否合理等);③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是否可靠(桩端持力层的坡度,桩侧及桩端阻力是否准确,桩端以下软弱土、特殊土是否调查清楚);④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存在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提出,在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解释或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5.4沉管灌注桩常见事故分析与处理 序号 施工质量 事故类型 产生原因 预防措施 1 单桩承载力不能 满足要求 桩端有虚土或打烂桩嘴 采用吊铊吊测,若吊铊绳与桩筒长度不符时,桩筒底入泥或打烂桩嘴,此时拨管加麻袋在桩尖台上垫上重打,桩尖烂重换。 预制桩尖吞入沉管内,在拔管时振落孔内,桩端留有空隙 严格检查预制桩尖质量,不使用不合格品;有硬尖层时,加麻袋在桩尖肩台垫上再打,并严格控制锤高。 厚层软土群桩桩距偏小,土体上隆,桩体上浮 有条件可适当加大桩距 贯入度控制不好 沉管到预定深度附近,按规定标准测定贯入度,严禁打吊颈锤 拔管速度过快,淤泥灌入或笼筋阻碍砼连续下灌,混凝土未振实 沉管速度按规定标准控制 地质条干存在较大变化或勘察报告有误 沉管过快或贯入度明显达不到要求时,找设计、地质人员分析原因,商讨对策 2 缩径 拔管过快或坍落度偏小,混凝土灌量不足 严格控制拔管速度、坍落度及砼灌入按标准执行 管内混凝土高度不足,侧土回弹 管内混凝土面高于地表、沉管接近地表时放慢上拔速度或多次留振 群桩桩距偏小,水平挤土明显 采用预钻法或跳打法施工 3 桩体混凝土离折,强度降低 坍落度过大,留振时间过长 坍落度、留振时间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粉土夹层孔隙水流入桩体(初凝前) 保证管内混凝土面高于地下水位1~1.5m。 沉管内进水较多 在渗透性好的含水层中,沉管前应严格封底 混凝土搅拌极不均匀 搅拌时间应符合规定要求 4 断桩或桩体酥裂 桩初凝不久,受桩机的碾压和振动,桩头酢裂 桩机移动时,不得压桩 混凝土灌注过急,管内形成气囊 当沉管直径较小时,应缓慢倾注混凝土 沉管时将初凝不久的邻桩挤裂 在邻桩初凝前连续施打,若邻桩初凝不久,可先取土成孔,再沉管制桩 在淤泥质土中,拔管过快,坍落度偏小 在流塑状土层中放慢拔管速度 密集群桩土体隆起,抱桩上浮,桩体混凝土尚未初凝则缩径,初凝不久则断桩 1、​ 跳打,并放慢施工速度 2、​ 预先孔取土,再沉管制桩 5 桩身夹泥 采用活瓣桩尖施工,反插深度过大,桩周土进入桩身 严格按规定标准控制反插深度,土越软反插深度越小 沉管外壁粘附泥土,在复打时被带入桩身内 按复打有关规定施工 6 钢筋笼下沉、上浮或解体 钢筋笼的悬挂措施失灵 钢筋笼悬挂措施牢靠并事先检查 笼子外径与沉管内壁间距偏小,粗骨料最大粒径偏大,拔管时带动笼子上浮,反插时可造成笼子解体 按规定标准保证笼子外径与管内径的间隙、碎石粒径均匀 笼子长度或笼顶标高、吊筋长度不准 预先测量原土标高,认真计算复核笼筋长度,控制安放位置 沉管振动、造成邻桩钢筋笼受振下沉 将邻桩钢筋笼悬挂在地面 7 桩身倾斜伴随桩位偏移 场地不平或填土松散,高低相差悬殊,致使施打中桩机滑移或倾斜 场地平整,碾压松散填土 桩位一侧地基土中有旧基础或其它异物,改使沉管跑偏 施工前清除旧基础或其它异物 软土地层,密集群桩,水平挤压效应严重 先取土成孔,后沉管制桩 在桩基附近开挖深基础时,桩随土体向临空面位移 未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基桩附近开挖深基坑 送桩段较大时的基坑开挖顺序不当造成桩的位移和倾斜 应分层对称开挖 8 桩身露筋 拔管速度过快,桩周土回弹 拔管速度按规定标准操作 粗骨料粒径过大 粗骨料粒径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混凝土坍落度过小 坍落度应符合规定标准 桩尖活瓣开启不良 检查桩尖活瓣,除泥除锈,保证活瓣闭合开启灵活 钢筋笼不直 钢筋笼制作要直、存放、运送时防止变形 钢筋笼吊放时,悬挂不正 钢筋笼应分段设扶正器或保护层垫块 9 充盈系数小于1.0 拔管速度过快 按规定标准操作 混凝土坍落度过小 坍落度应符合规定标准 第六节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 6.1.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锤击沉管灌注桩质量控制点 序号 质量控制点 质量预控措施 1 桩位 认真复核原始基准点,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测量人员证件、复核桩位。 2 桩入土深度 请勘察单位岩土工程师现场专业判断,会同勘察、设计确认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按照设计要求检验桩入土深度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贯入度 锤击沉管应严格控制其最后三阵每十击的贯入度、最后1m的沉管锤数和整根桩的总锤击数,贯入度和锤击数的取值可根据试桩或参考当地经验确定 4 钢筋笼制作 检查主筋的规格、数量、加劲箍的间距、箍筋的间距、箍筋与主筋连接必须牢固。 5 砼浇灌 检查:道路是否通畅,持力层检查,砼的配比、水泥规格、砂石质量,测定标高,钢筋笼安装。 振动沉管灌注桩质量控制点 序号 质量控制点 质量预控措施 1 桩位 认真复核原始基准点,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测量人员证件、复核桩位。 2 桩入土深度 请勘察单位岩土工程师现场专业判断,会同勘察、设计确认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按照设计要求检验桩入土深度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笼制作 检查主筋的规格、数量、加劲箍的间距、箍筋的间距、箍筋与主筋连接必须牢固。 4 砼浇灌 检查:道路是否通畅,持力层检查,砼的配比、水泥规格、砂石质量,测定标高,钢筋笼安装。 6.1.2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督促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如成孔注意的事项,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桩端持力层检验及灌注桩身混凝土这一关键部位,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6.1.3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 进入现场的钢筋、水泥、砂、石及商品砼,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按照见证取样的原则送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准进场使用。 6.1.4环境状态的控制 1.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 检查场地外围及场地内用作浇灌砼的道路,夜间施工的照明,水、电供应,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并请建管部门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标验收,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理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其落实。 6.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6.2.1施工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配置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专职质检员进行专检。 2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 6.2.2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应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则应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检查数量及批次应符合相关规范及有关规定。 6.2.3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对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监理工程师都要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复核性检查,以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 (a)桩定位轴线复核;(b)场地及桩顶标高复核;(c)混凝土配合比复核。 6.2.4工程变更的监控 1、变更的可能及原因 变更的可 能及原因 ⑴钢筋规格的改变;⑵桩径或桩顶标高的改变;⑶桩型改变;⑷持力层变化;⑸试桩的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重新调整设计;⑹勘察资料不准确 2、变更处理程序 序 号 提出方 处理程序 备注 1 承包 单位 承包施工方应就变更的问题及内容填写《工程变更单》(C2),送交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审查,经各方研究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1、当设计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总监应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改变及费用的增减分别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力求达成双方均能同意的结果。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单》符合C2表格式,工程变更要求、变更说明、变更费用和工期等为其附件,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2 设计 单位 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研究,作出变更的决定,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 3 建设 监理) 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并且提出相应的方案和建议,在提供审查的变更要求中,应列出所有受该变更影响的图纸、文件清单。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作为《工程变更单》的附件)。 6.2.5级配管理质量监控 (1)碎石应为2—4cm粒径级配,并且÷含泥量不得大于3%。 (2)砂为中粗砂,并且含泥量不得在于3%。 (3)审查配合比,重点审查水泥品种、水泥最大用量、粉煤灰掺入量、水灰比、坍落度、配制强度、使用的外加剂、砂的模数、粗骨料的最大粒径限制等。 (4)审查现场作业实际配合比是否符合理论配合比。砼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检查数量为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5)在砼浇筑地点随机抽样,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或按每组日留置1组试件。 6.2.6计量工作质量控制 计量是施工作业过程的基础工作之一,计量工作的效果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 (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对计量的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进行控制,如钢尺、皮尺、测绳的核准、水准仪、经纬仪的校核,磅称的校准。 (2)审核计量人员技术水平资质,如测量人员的水平和资质,检测试验人员的水平和资质。 (3)控制现场计量操作的质量,检测操作方法是否得当,如仪器的使用,数据的判读,数据的处理和整理,对原始数据的检查。抽样检查,审核现场检测取点、检测仪器的布置是否正确、合理,检测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能否反映真实的质量状态。 6.2.7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质量资料是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监理工程对这些质量控制活动的意见及施工承包单位对这些意见的答复,它详细地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它不仅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行后,对于查询和了解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维修和管理也能提供大量有用的资料和信息。 质量记录资料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 主要包括承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单位资质及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核对资料(记录),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搅拌(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 (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 主要包括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如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试验、材料级配试验等);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3)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过程可按分项、分部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在相应质量记录资料中应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质量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的验收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检测及试验报告;材料、设备质量资料的编号、存放档案卷号;此外,质量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质量记录资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一起,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卷归档的有关规定,研究列出各施工对象的质量资料清单。以后,随着工程施工的进展,承包单位应不断补充和填写关于材料、构配件及施工作业活动的有关内容,记录新的情况。当每一阶段(如检验批,一个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或安装工作完成后,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也应随之完成,并整理组卷。 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答案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和资料不全,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6.2.8工地例会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检查分析施工过程的质量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通过通过工地例会,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监理工程师对其整改活动进行跟踪检查。 为开好质量专题会议,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情况,判断要准确,决策要正确。此外,要讲究方法,协调处理各种矛盾,不断提高会议质量,使其真正起到解决质量问题的作用。 6.2.9停、复工令的实施 (1)工程暂停指令的下达 为了确保作业质量,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需要停工处理时,应下达停工指令: 1)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2)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b、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c、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d、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e、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f、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g、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恢复施工指令的下达 承包单位经过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证明造成停工的原因确已消失,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3)总监下达停工令及复工指令,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七节 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1沉管完成后的验收 检查沉管垂直度、沉管入土深度和最终贯入度,应作记录;请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现场复验,满足设计要求后继续施工。嵌入的深度应符合要求,相邻桩的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2隐蔽工程验收 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径、桩长、垂直度,复核桩顶孔口标高及砼面设计标高。 2)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要点: a)按施工图检查绑孔成型的钢筋笼,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间距、形状; b)钢筋笼外形尺寸,其偏差是否超过规定;检查保护层厚度,构造筋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c)锚固长度,箍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 d)检查钢筋接头,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率)。 7.3沉管灌注桩施工与监理总流程框图 施工质量的预控和现场监控,根据施工监理总流程,实行关键工艺、重点部位监理确认;(见图) 否 验收合格 符合要求 是 否 7.4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工序质量检查验收 1、检验批(分项)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应自行检查验收,确保符合设计文件、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申请,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2、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经进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现场;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 3、审核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材料文件。 7.4.2控制目标值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检验程度 主控 项目 1 主筋间距 ±10 用钢尺量 全部检查 2 长度 ±100 用钢尺量 全部检查 一般 项目 1 钢筋材质检验 设计要求 抽样送检 全部检查 2 箍筋间距 ±20 用钢尺量 全部检查 3 直径 ±10 用钢尺量 全部检查 沉管砼灌注桩允许偏差 项目 桩位允许偏差 (mm) 桩径 允许 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mm) 钢筋笼安装深度(㎜) 保护层允许 偏差(mm) 混凝土 强度 混凝土充盈系数 桩顶 标高 单桩、条形桩基垂直于轴线方向、群桩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轴线方向、群桩的中间桩 非水下灌注 允许偏差 d≤500为70 d≤500为150 -20 <1 ±100 ±10 设计要求 >1 +30 -50 d>500为100 d>500为150 检验方法 拉线、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吊线 尺量 尺量 检查 尺量检查 试件报告 或钻芯取 样送检 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 水准 仪 检验程度 全部检查 全部检查 全部检查 全部 检查 全部检查 抽检 全部检查 全部 检查 7.4.3锤击沉管灌注桩应遵循的规定 锤击沉管灌注桩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有单打法、复打法、反插法。 7.4.3.1锤击沉管灌注桩应遵循的规定 1、群桩基础和桩中心距小于4倍桩径的桩基,应提出保证相邻桩桩身质量的技术措施; 2、砼预制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桩管与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与设计相符,桩管与桩尖的接触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3、沉桩过程必须有专职工记录员做好施工记录,每根桩的施工记录均应包括每米的锤击数和最后一米的锤击数,必须准确测量最后三阵,第阵十锤的贯入度及落锤高度。 7.4.3.2拔管和灌注砼应遵守的规定: 1、沉管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灌注砼,尽量减少间隔时间,灌注砼之前,必须检查桩管内有无吞桩尖或进泥、进水; 2、当桩身配钢筋笼时,第一次砼应先灌至笼底标高,然后放置钢筋笼,再灌砼至桩顶顶标高。第一次拔管高度应控制在能容纳第二次所需灌入的砼量为限,不宜拔的过高。在拔管过程中应有专用测锤或浮标检查砼面的下降情况; 3、拔管速度要均匀,对一般土层以1m/min为宜,在软弱土层和软硬土层交界处宜控制在0.3-0.8m/min; 4、采用倒打拔管的打击次数,单动汽锤不得少于80次/min,自由落锤轻击(小落距锤击)不得少于40次/min;在管底未拔至桩顶设计标高之前,倒打和轻击不得中断。 7.4.3.3砼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对于砼的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宜全长复打。对可能有断桩和缩颈桩,应采用局部复打。面桩后的桩身砼顶面标高应不低于设计标高500㎜。全长复打村的入土深度宜接近原桩长,局部复打应超过断桩或缩颈区1m以上。 7.4.3.4全长复打桩应遵守的规定: 1、第一次灌注砼应达到自然地面; 2、应随拔管随清除粘在管壁上和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 3、前后二次沉管的轴线应重合; 4、复打施工必须在第一次灌注的砼初凝之前完成。 7.4.3.5当桩身配有钢筋时,砼的坍落度宜采用80-100㎜;素砼桩宜采用60-80㎜。 7.4.4振动、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 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有单打法、复打法、反插法。单打法适用于含水量较小的土层;反插法及复打法适用于饱和土层。 7.4.4.1单打法施工应遵守的规定: 1、严格控制最后30s的电流、电压值,其值按设计要求或根据试桩和当地经验确定; 2、桩管内灌满砼后,先振动5-10s,再开始拔管,应边振边拔,每拔0.5-1.0m停拔振动5-10 s;如此反复,直至桩管全部拔出; 3、在一般土层内,拔管速度宜为1.2-1.5m/min,用活瓣桩尖时宜慢,用预制桩尖时可适当加快,在软弱土层中,宜控制在0.6-0.8m/min。 7.4.4.2反插法施工应遵守的规定: 1、桩管灌满混凝土后,先振动再开始拔管,每次拔管高度0.5~1.0m;反插深度0.3~0.5m;在拔管过程中,应分段添加混凝土,保持管内混凝土面始终不低于地面,或高于地下水位1.0-1.5m以上,并应控制拔管速度不大于0.5m/min; 2、在桩尖处1.5m范围内,宜多次反插以扩大桩的端部断面; 3、穿过淤泥层时,应适当放慢拔管速度,并应减少拔管高度和反插深度;在高流塑淤泥中不宜采用反插法; 7.4.4.3复打法施工: 复打法可按7.4.3.3和7.4.3.4条要求执行。 7.5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2)包裹;3)覆盖;4)封闭;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1、对于中心距小于3.5倍桩径的群桩基础,采用沉管法成孔时,应采用间隔施工,以避免影响已灌注混凝土的相邻桩质量。 2、承台施工时,在凿除高出设计标高的桩顶混凝土时,必须自上而下凿,不能横凿,以免桩受水平力冲击遭到破坏。 3、施工完毕进行基础开挖时,应制定合理的开挖方案和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 4、桩头外留的全筋应妥善保护,不得任意弯折或压断。 5、冬期施工在桩顶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应进行保温护盖,防止受冻。 第八节 质量控制的手段 8.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手段 8.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证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 4)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7)审批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8)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9)审批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质量。 10)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8.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指令文件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或命令的书面文件,属要求强制性执行的文件。一般情况下是监理工程师从全局利益和目标出发,在对项项施工作业或管理问题,经过充分调研、沟通和决策之后,必须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监理工程师的意图和主张实施的工作。对此承包人负有全面正确执行指令的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是书面的或有文件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即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指令文件一般均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方式下达,在监理指令中,开工指令、工程暂停指令及工程恢复施工指令也属指令文件。 一般管理文书,如监理工程师函、备忘录、会议纪要、发布有关信息、通报等,主要是对承包商工作状态和行为,提出建议、希望和劝阻等,不属强制性要求执行,仅供承包人自主决策参与。 8.1.3现场监督和检查(内容、方式) (1)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 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问题及时纠正和加以控制。 3)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和工程部位,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旁站 在施工阶段,很多工程的质量问题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致,有些施工操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虽然在表面上似乎影响不大,或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却隐蔽着潜在的质量隐患与危险。例如浇筑混凝土时振捣时间不够或漏振,都会影响混凝土的密实度和强度,而只凭抽样检验并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出实际情况。此外,抽样方法和取样操作如果不符合规程或标准要求的,其检验结果也同样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上述这类不符合规程或标准要求的违章施工或违章操作,只有通过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监督与检查,才能发现问题与得到控制。旁站的部位或工序要根据工程特点,也应根据承包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及技术操作水平决定。 2)巡视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3)平行检验 监理工程师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它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在技术复核及复验工作中采用,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做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8.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例如,未提交开工申请单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不得开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并予以质量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工程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等。 此外,还应具体规定交桩复验工作程序,材料进场检验工作程序,隐蔽工程验收、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等。通过程序化管理,使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落实,做到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控制。 8.1.5利用支付手段 工程款支付的条件之一就是工程质量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如果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承包单位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显然,这是十分有效的控制和约束手段。 第九节 桩基验收 9.1中间(工序)验收 所要检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建筑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4、按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 8、质量管理材料和施工单位操作依据等。 9.2.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组成验收级,对本项沉管灌注桩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9.2.1核查施工资料 1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说明; 2.工程勘察报告; 3.施工组织设计及执行中的变更说明; 4.试成孔、试灌注试验资料; 5.桩位测量放线图及复验签证单; 6.原材料试验报告、试配试验报告和进料记录; 7.沉管、制桩记录、钢筋笼检查表及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8.基桩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9桩的静载和动测试验报告。 9.2.2基桩质量检查 1.桩体外观检查 基坑开挖并破桩头后,监理目测(观察):桩体形状、桩头混凝土的质感、钢筋笼的位置、完整性及露筋现象等;发现问题再进行量测,以便作为处理措施的依据。 2.桩体内在质量检查 (1)应审查试块抗压试验报告,有疑义时在桩体抽芯取样,作抗压强度试验; (2)抽检总桩数的10%,进行桩体小应变无损探伤测试验,以检查桩平均强度和完整性; (3)单桩承载力的确定,则要通过静载试桩或桩的大应变动测试验取得,其抽检数量为总桩数的1%,并不少于3根。 3.桩体几何尺寸检查:检查被抽检桩的几何尺寸,包括外形尺寸和几何位置; (1)直接量测桩头直径、钢筋笼直径及保护层厚度、甩筋长度、桩顶标高和桩中心位置的偏差等; (2)审查各种施工记录,核查其桩长、桩的入土深度和笼长; (3)检查其混凝土灌入量和充盈系数;
/
本文档为【沉管灌注桩细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